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药品流通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20xx年**县药品流通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加强我县抗菌药物、中药饰及疫苗的监管,确保流通渠道的规范有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县局的安排,我队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流通专项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抗菌药物专项检查

重点:1、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2、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情况和专有标识情况;3、抗菌类药物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4、药师或驻店药师配务对抗菌类药物处方是否审查。

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6家,从检查来看,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分类管理情况良好,抗菌药物类不凭处方销售现象仍较严重,专项检查期间发现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等违法行为6件,已全部进行处罚。

二、中药饮片专项检查

重点:1、是否从持有有资质的企业购进中药饮片;2、批发企业销售时是否随货附加盖公章的资质;3、经营企业是否存在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4、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是否索要、留存供货方资质。5、中药饮片购进#5@p是否合法有效。

经营企业中未发现从事饮片分包装、必换标签的行为,

未发现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的行为,索要、留存的资质也较齐全,购进#5@p合法有效。

三、疫苗监管

重点:1、城关防疫站、乡卫管站购进渠道是否正规;2、资质是否齐全;3、票据是否真实;4、有无购进验收记录;

5、疫苗是否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

共检查乡卫管站10家,经营的疫苗购进渠道正规,均由上级主管部门调拨,也能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

20xx年*月*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二篇: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的自查报告

关于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的

自查报告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店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购进记录

本店对药品购进制定了“药品购进管理制度”、“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程序”等确保购进药品符合质量要求。本店购进药品均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货款相符。经查所有药品的购进票据、门店销售、库存实物记录真实,与原始票据、药品流向相符。

二、销售票据

本店在销售药品时,均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交给顾客。经查经营所有药品的销售票据与实物相符。

三、药品分类

经查本店所有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陈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又按口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注射剂类单独存放,并按剂型或用途分柜或分层存放。各区域或柜台采用色标管理,用绿色贴标示分为:抗菌消炎药、消化系统药、妇科用药、儿科用药等。拆零药品集中放于拆零专区,用绿色及时贴标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一次性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并要求凭有效证件购买且做好登记。无陈列危险品。中药饮片要求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并挂绿色牌:中药饮片区。需要冷藏或阴凉处储存的药品陈放在2—10度的冰柜里。

五、柜台管理

经查本店柜台均无出租或外借情况。

以上即为我店此次的自查基本情况,我们将继续对照药品管理法规规范企业经营活动,努力使我们企业在管理水平、制度建设、人员素质、设施设备等方面不断改进、发展和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贯彻实施GSP标准要求,同时,也不断提升公司的质量信誉,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的需求,为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有效提供更好的服务!

老百姓大药房三江药店

20xx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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