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20xx年第一季度医疗质量检查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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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第一季度医疗质量检查情况小结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第一季度有医务处、药剂科、院感办等部门对第一季度依法执业、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合理用药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检查。按照《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病历质量评价标准》、《医院处方点评细则及评分标准》进行里逐项检查、打分。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依法执业

通过现场检查及查看排班表的形式对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检查,整体情况较好,未发现有非法执业情况。

(二)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

多数科室能自觉认真落实核心制度及医疗规章制度,尤其是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对制度,保证了医疗安全。但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通报如下:

1.交班记录总体较前改善明显,但部分科室、部分人员交班重点不突出,危重病人交班有遗漏,书写格式不规范,字迹潦草。

2.部分科室死亡病例讨论不及时,死亡病例讨论内容简单。

3.部分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流于形式,讨论目的不明晰,内容简单。

4.输血及血液制品基本可严格控制,但存在输血记录书写不规范情况,存在个别输血后未及时评价输血结果现象。

5.会诊中仍存在普通会诊由住院医完成、会诊内容过于简单现象。

(三)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时医院诊疗活动的重中之重。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欠缺,科室内医疗质量控制存在记录不全,内容空洞,质控不全面的现象。针对住院超过三十天患者,缺乏有效的评价。

病程记录中三级医师查房部分内容存在复制黏贴内容,对具体病患针对性不强。 危急值报告制度整体执行较好,但对危急值的追踪存在不及时现象。 手卫生科室医护人员执行较好。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可全院执行。

(四)归档病历质量

从整体情况看归档病历质量水平有所提高,但存在问题如下:

(1)现病史描述不严谨。

(2)对患者既往史、过敏史、手术史等存在遗漏。

(3)鉴别诊断内容中存在较为明显复制黏贴内容,缺乏针对性。

(4)上级医师查房内容针对患者病情缺乏个体性。

(5)少量会诊内容在病程记录中未及时记录。

(6)对出院患者的预约复诊不完善。

(五)合理用药

(1)抗生素使用已严格控制。

(2)个别病例使用抗生素缺少相应标本。

(3)个别病例存在越级使用抗生素现象。

二、原因分析

1.科室人员虽对相关制度知晓,但因工作繁忙而存在松懈、省事的主观思想。

2.科室对医疗质量管理不到位,对工作中的细节缺乏关注。

3.管理部门对临床科室的质量监督不及时,是科室对医疗质量管理松懈的客观因素。

三、改进措施

1.加强对科室相关制度的培训,加强临床科室自身的二次培训,使科室人员对相关制度(特别是核心制度)烂熟于心。

2.督促科室质控员加强科室内部医疗质量管理的自查工作。

3.医务处、质控办加强对临床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督查,实行不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医疗活动中的问题。

4.为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将医疗质量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第二篇: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及奖惩办法

*****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及奖惩办法(草案)

本院各科:

为确保医疗安全,结合我院情况,现制定以下医疗质量检查办法,检查结果作为科室绩效考核指标(绩效分1分=10元/人),并制定相应奖惩措施:

1、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科室“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及“医院内感染”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医务科组织人员对各临床科室“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护理部组织人员对各临床科室“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及“医院内感染”等情况进行检查。医疗、护理(病区护理单元按六组检查平均后计分)、院内感染等检查结果≥90分为合格;不合格科室每低于合格分2分者,扣科室绩效分0.5分,以此按比例类推。

2、医务科每月组织专家对各临床科室归档住院病历进行质量检查。依据省卫生厅制定的《病历历书写规范》和出院归档病历质量评分标准,对质控结果≥85分的甲级病历给予奖励,每份 30元。对质控结果≤70分的丙级病历罚款200元/份,扣除科室绩效分1分,并通报批评。对因病历书写而照成医疗差错及医疗事故者,依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处理。

各临床科室质控小组负责人应督促临床医师按时对出院病历进行整理,质控人员对出院病历及时进行评分,提交科室主任审签。确保住院病历的质量和时限性。

3、医务科按照《麻醉科医疗质量考核细则》负责考核麻醉科医师,≥9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每低于合格分2分者,扣科室绩效分0.5分,以此按比例类推。

4、门诊科室由门诊部按照《门诊部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医技科室医疗质量考核标准》进行检查,≥9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每低于合格分2分者,扣科室绩效分0.5分,以此按比例类推。

门诊部负责门诊病历书写质量抽查。门(急)诊病历质控标准为10分,质控结果≥8分为合格病历。对不合格门(急)诊病历当事人处以每份10元的罚款

5、药剂科按照《药剂质量考核标准》负责药剂工作人员考评,≥9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每低于合格分2分者,扣科室绩效分0.5分,以此按比例类推。

每月组织专家进行处方点评。依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不合格、不合理处方、超常处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采取批评教育、培训、不合理处方公示、罚款、通报、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等处罚:(1)予以不合理处方公示;(2)处方合格率≥90%,未达到部分,按不合理处方数扣罚当事人5.0元/张,扣科室绩效分1分;(3)对四个考评周期均开具不合格、不合理处方、超权限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离岗参加院部培训一周;培训合格准予上岗;因开具不合格或不合理处方(病历医嘱)对患者造成伤害导致医疗事故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取消其处方权,作出停止执业6个月至2年的行政处罚。

对开具超常处方(病历医嘱)的医生,每次扣罚人民币50.0元、扣科室绩效分2分,同时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或校对交待处方药品的,按处方数扣罚当事人每份10元、扣科室绩效分1分,因调剂不合理处方,对患者造成伤害而导致医疗事故的,予以取消其处方调剂权6个月等处罚。

6、医保科检查医保和新农合执行情况,对以下情况进行处罚:公疗病人卡非本人开药的、慢性病超范围开药的,开具处方的医生罚款50元/次(张);发现有挂床现象(根据医保或新农合反馈)的科室,每发现一例,对所在科室罚款100元并扣科室绩效分1分;因诊疗记录不全情况而照成医保及新农合费用流失的,对所在科室罚款100元并扣科室绩效分1分、当事医务人员罚款50元。

7、行政、后勤及参照管理的科室,每月按照行政后勤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根据得级别计算个人绩效。

8、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院部予以奖励500元,并一次性奖励科室考评分20分;获政府(县、市、省级)奖励的,一次性奖励科室考评分30-50分,纳入优秀科室评比。

9、每季度根据各科得分多少,进行优秀科室评比(分门诊和病区两组)予以奖励。医疗投诉、纠纷受到院部处理的科室;有医疗事故的科室;发现有收受红包、回扣的科室;其他严重违规、违纪当事人所在的科室,一票否决。

10、以上检查结果在每月中层干部会上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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