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违纪案例学习心得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案例警示读书季心得体会

银行业,风险无处不在。通过阅读《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违规违纪案例与分析》(下文简称为《违规违纪案例》),加深了我对这句话的体会。在金融业竞争日益严峻的今天,银行业的外部风险无可避免,有时甚至无法预料,但是,对于银行业的内部风险,尤其是由银行员工职业操守造成的风险,一定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加以治理。《违规违纪案例》一书的编写,不仅向我们展示了形形色色的警示教育性案例,而且案例后的深刻点评,更使我们认识到了一个个案例发人深省之所在。下面,我将具体阐述我的些许学习感悟。

第一,完善银行业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并予以贯彻落实。俗语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任何违规违纪案件的发生,均与银行的内部规章贵村子啊一定的关系,或者规章制度规定的不详细,导致实际中形同虚设;或者规章制度本身存在漏洞,缺少明确的监督检查机制;或者规章制度本身欠缺,无法预防并控制银行员工的违规违纪操作。本书中,众多案件的发生,大多与违规息息相关。这就警示银行内部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一定要环环相扣,相互牵制、相互制约,不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与此同时,一定要严格遵章守法,从操作到管理,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所有银行员工都能有章可循,有纪可遵,有规可依,而且有章、纪必遵。

第二,要严格执行真实性核查,增强银行员工辨明真伪的能力。分析《违规违纪案例》中的重大恶性案件,大部分均存在资料虚假的

问题。无论是对公业务,还是对私业务,银行员工一定要加强对客户和业务的真实性核查,能够实地考察的尽量实地考察,不能实地考察的,一定要多询问,多核实,将风险降到最小。在这里,我认为,员工对风险的防控,源于其对风险的敏感度。银行机构一定要多多举办相关的培训活动,使员工认识并熟悉风险,唯有此,才能促使员工果断地应对风险,增强案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加强员工从业行为管理,教育员工树立正确的业绩观。阅读《违规违纪案例》书中的案例,一个又一个员工内外勾结的案例展现在我们眼前,令人触目惊心。一部分人,尤其是机构、网点负责人身在高职,为谋得个人私利,不惜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伪造各种证件、单据,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高息融资、骗贷、挪用公款等;一部分人,尤其是临柜柜员,或者利用手中办理业务、接触客户的便利条件,与外界勾结,恶意侵占、骗取客户的资金,或者为了追求一时业绩,不顾风险地无底线迎合顾客 ,违规操作,最终造成一个又一个的坏账,极大地损害了银行的利益。针对这些行为,银行机构一定要在加强员工职业道德的基础上,培养员工实事求是、按规律、按规矩、按规则办事的工作态度,坚决克服其主观随意性,有所为有所不为,实实在在地创造业绩。

第四,随时随地为客户做好风险提示工作。仔细审视各种案例的发生,诚然有员工违规违纪的一面,但是,客户对风险的无知更是令人心痛。对于银行业务中存在的系列风险,客户不知晓,无可厚非。银行无论是在为客户办理业务的过程中,还是在回答客户的咨询时,

抑或是在其提供的ATM自助服务或电子银行服务的过程中,一定要尽一切可能地让客户认识风险。在高科技诈骗日益猖獗且形式多样的今天,我们的提醒对于客户而言,尤为重要,我们的一句话,有可能就会为客户挽回不必要的损失,与此同时,这也可能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我们银行业的“声誉风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名银行员工都要自觉树立自己的合规意识,自觉遵守银行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执行员工行为规范,自觉培养正确的政绩观。在天天与钱打交道的工作中,《违规违纪案例》教育并警示我们“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与其被捉,不如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因为我们从事的是一份银行工作,是一份关乎客户生存利益的事业,责任之大,理应义不容辞,别无他念。

建行广达支行软件园分理处 夏春梅

 

第二篇:造案例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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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注意功能指数法与功能成本法的区别。

2、 方案比选时时v越大越好;方案优化时v=1最好。

3、 方案优化时,各功能项目的目标成本是根据功能指数来计算的。

4、 几种评分法要注意区分。常用的有:0-1评分法、0-4评分法,环比评分法。

5、 几种评分法的检验公式:x=y*n(n-1)/2 其中:x为合计得分;y为最高的分数;n功能数。例如案例四:4*5(5-1)/2=40 合计为40,可以检验计算的各功能得分是否在计算中出现错误。

6、 案例五问题3,令两模板的成本指数之比=功能指数之比,可以理解为:令两模板的价值指数相等,更好理解。

7、 案例7:应注意:1、挖掘机与自卸车配比如为小数不能取整,应继续计算。2、每天的挖土量不是挖土机数量X挖土机工作量,而是总工程量/作业天数。3、挖土机也有进行组合计算的可能。

8、 案例8:应注意二级决策时,如果是转产必须考虑概率枝,本题是扩建则不考虑概率枝。

9、 计算决策树时如方案期不同,比较现值已经没有意义了,要比较年值,才有可比性。

10、 网络计划的题型有扩展的可能。建议看一看2003-20xx年的案例考题。有几处需要注意: a、总时差〉自由时差

b、网络计划调整时要注意:网络图标号一定要箭尾小于箭头,网线交叉时使用过桥法,工作的逻辑顺序要以虚线表示。

C、关键线路压缩时,要注意关键线路是否变化,可能形成多条关键线路的情况。

11、寿命周期成本理论在大纲中有提及,应注意复习。案例课本没涉及。

造价工程师考试案例学习总结精华二

A、招标部分

1、招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标底保密,只有一个),标底的编制方法。

2、现场勘查的时间?

3、不得限制或排斥潜在的招标人。

4、不得透露潜在招标人的情况。

5、评标标准和方法是在招标文件中应确定的。

6、施工招投标的工作程序。

B、投标部分

1、理解实质性响应??

2、拟分包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明。

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及投标截至时间的确定

4、关于联合体:联合体的审查可以分别审查也可以把分包体作为一个整体审查

a、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b、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希望时不是错误)

c、联合体投标时,应向招标人提交联合投标协议。

5、投标策略的应用及区别。

6、利用决策树确定投标方案

C、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时间即投标截至时间

2、开标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3、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和有效性。

4、标书宣读(注意撤回标书的宣读:只读**公司参加投标,不宣读标书的内容)

5、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及保密要求。

6、专家的来源

7、招标人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授权则对,不授权错。

8、中标人应满足的条件??

9、评标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0、评标方法:(三种)

11、中标通知书的生效:(投邮主义)

D、各种时间的规定:

1、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发出之日〉=20天

2、修改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

3、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30天

4、向有关部门报告时间:确定中标人之日《=15天

造价工程师考试案例学习精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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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考试案例学习总结精华三

1、 工程预付款起扣点应注意题目中给出的条件,按条件起扣。注意标明起扣时间。

2、 甲方应付工程结算款=总造价-已付款-甲方供料款-预付款-保修金。

3、 分清已完工程量价款、应签证工程款(应扣保修金及违规工程款,并进行价格调整)与应签发付款 凭证(应扣除预付款、甲方供料款)的内容。

4、 注意调值公式的使用。

5、 新增资产的分类方法及各种资产所包括的内容要分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无形资产;建设单位管 理费中未计入固定资产的其他费用应作为开办费计入递延资产。

6、 总投资费用的组成,特别是工程建设其他费的内容应该记牢。对于单价合同:须注意建设单位承担 工程量变化的风险,施工单位承担价格变化的风险。

7、 总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投资-拟完工程计划投资 =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已完工程计划实际投资-已完工 程计划投资-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 (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 程计划投资)=投资偏差-进度偏差

8、 工程结算与索赔有结合在一起考试的可能

9、以下关于计控涉及到的知识点,要注意看看!

第七章

第1—3节都重要:尤其是例7.2.3;例7.2.4;例7.3.1;例7.3.3;表7.2.1;表7.3.3;表7.3.4 公式:7.2.1;7.2.2;7.3.1;7.3.2;7.3.3;7.3.4[调值公式一定注意]

第四节:偏差分析:P369—374;注意表7.4.5是最常用的方法

第八章

1、看懂例8.2.1

2、掌握新增资产确定:例8.2.2

3、掌握第三节

找到一条:第六章3、 分清已完工程量价款、应签证工程款(应扣保修金及违规工程款,并进行价格调整 )与应签发付款凭证(应扣除预付款、甲方供料款)的内容。

罚金应在签发付款凭证中,完善的概念如下面:

工程量价款=本期完成的工程量×相应的综合单价

应签证的工程款是指在工程量价款的基础上考虑其他与工程款或合同价有关的计费项目(如工程量增减的 调价、市场价格变动的调价、暂扣保留金(以后仍退还)等。

应签证的工程款=(工程量价款)×调价系数×(1- 每个支付期的暂扣保留金比例)+其他应付款

应签发付款凭证款额指在应签证的工程款的基础上再扣除应由发包人收回的款额(如扣还预付款、罚金或 违约费用等)以后,在本期结算应签发在付款凭证上的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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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考试案例学习总结精华四

一、《还本付息表》

1、还本付息表有两种形式,一是等额本金法,二是最大偿还能力法。

2、本例题是用的最大偿还能力法。

3、基于最大偿还能力法,本表中的第4行“本年应还本金”先不要填,因为:本年应还本金=本年的最终现金结余=本年净利润+折旧+摊销,在《总成本费用表》和《损益表》没出来之前是填不了的。

4、另需注意:最后一年,最后一年上述公式是不能直接用的,需要先和尚需还款本金额比较。

二、《总成本费用表》

说明以下几点:

1、年经营成本指的是付现成本。

2、“长期借款利息”一行数据取自《还本付息表》。

3、总成本费用包括付现成本、非付现成本两大类。非付现成本又包括折旧费、摊销费两大类。长期借款利息应当是付现成本,只不过不包括在“年经营成本”中,需单独列示。

4、总成本费用=年经营成本+折旧+摊销+利息

三、《损益表》

1、总成本取自《总成本费用表》。

2、利润总额=收入-税金及附加-总成本

3、所得税=利润总额*33%

4、税后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5、有一个假设:就是在只有还完借款的前提下才计提盈余公积和分配利润。

6、注意:第6年是关键。

首先,本年最大偿还能力=136.47+75+363.66=575.13万元;

其次,明确本年尚需还款本金538.52万元;

再次,还本后的资金余额=575.13-538.52=36.61万元;

最后,36.61万元中先按净利润提取10%盈余公积13.65万元,剩余部分(36.61-13.65)22.96进行分配。

7、还完款后,不留利润,除计提盈余公积外,全部进行分配。

四、《资金来源与运用表》

1、此表需要搞清楚资金来源项目有哪些?运用项目有哪些?

2、自有资金中的:442.17、126.33、63.17这三个数是流动资金。为什么和表1-12中的数不一样呢?因为表1-12中的流动资金是余额数,而本表中需要用发生额数据,只要减一下就出来了!

3、回收固定资产余值:1754.63,这个数是残值+未计提的4年折旧=300+363.66*4=1754.64万元,书上取的是.63,其实应该取.62,应该这么算,拿固定资产原价-已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5263.9-600)

-363.66*8=1754.62万元。也就是《资产负债表》中的第10年末的固定资产净值 4、其他数据均取自前面的三张表格。

五、《资产负债表》

1、本表遵循一个大的原则:资产=负债+所在者权益

2、这里的第1年到第10年的所有数据均是年末数据。

3、前两年是建设期,所有的投入形成资产在未完工前均做为在建工程处理。负债项目包括本金和应计利息。

4、第三年是经营期的第一个年头,所有在建工程均已完工,并交付,需要从在建工程转入相应的资产中去,所以在这一年在建工程没有了,出现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而且从这一年起,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开始要提折旧或摊销了。

5、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数据均取自背景资料表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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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考试案例学习总结精华五

1.背景中连续有"日期"时,要考虑各个招标程序中的时限;

2.运用决策树进行投标决策时,投标策略对应一级决策,有多少策略就有多少方案枝;报价技巧对应二级决策.

3.招标法中的中标通知生效是"投邮主义",合同法的承诺生效是"到达主义";

4.确定评标委员会的技术.经济专家人数时,如果计算结果有小数,不要"4舍5入",应是计算结果的整数加1;

5.有标底时应参考标底,而不是依据标底;

6.多方案报价法和增加建议方案法是有区别的.前者由投标人提出,后者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许可增加建议;前者针对招标文件条款,后者针对原设计方案.二者变动前后都要报价.

7.招标人.投标人来往的文件都要书面形式并注意公正.公平(该给所有人的,都要给)

8.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弃权.

9.时限要求:

投标准备时间:20日(发放招标文件起算,而不是买招标文件起算)

现场斟踏:一般在答凝会前1-2天,

投标予备会:发出(不是买时)招标文件1周到4周内进行,招标人主持,会上要进行图纸交底;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问题:1周内,(是从收到招标文件后起算,不是发出时起算)

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给未中标人;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合同后,退回.都不计利

息.(书上是这么说,但是[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52条规定:"签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和未标人.")

确定中标人:投标有效期满前30日内;

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注意:是发出),30日内.

政府备案:15天(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答纪要,标底,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合同)

10.几个数字

强制招标合同估算价(200,100,50,3000)

计算赶工措施费:合同工期比工期定额缩短>=20%

履约担保:5%(银行),10%(担保书)

投标担保:<2%,并且<50万;

评委数:>=5人,专家>=2/3

予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7家;

投标人:不少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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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考试案例学习总结精华六

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重点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一、 合同类型:

总价合同:合同中确定一个总价,评标易于确定报价最低承的包商,易于支付计算及控制投资。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的项目。

单价合同:适用范围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鼓励承包商通过提高功效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成本加酬金合同:

二、 施工合同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1、施工合同文本组成: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三部分组成,附有: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

2、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3、主要条款:概述;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施工质量与检验;合同价款与支付;竣工验收与结算及其他内容。

三、 工程师的职责

1、 工程师以书面形式发布指令和通知;口头指令应在48h内确认,没确认应7日内提出书面确认,48h不答复视为确认;认为指令不合理可在24h内书面申告,工程师24h内做出修改 或维持指令;工程师指令错误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除工程师外其他人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2、 工程师应及时提供指令、批准及图纸,否则承包人在约定24小时内将需求、理由和后果通知,48小时不答复应承担造成的费用和工期。

四、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发包方: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场地等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水、电、电讯接入专用条款约定的地点;开通施工场地至城乡和场地主干线;提供地质和地下管网资料;办理施工许可证及临时用地、停电水等手续;书面形式确定交接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和文物古树的保护工作。

2、 承包方:根据委托完成设计工作;提供年季月进度计划和报表;提供非夜间照明和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办理交通噪音环境保护手续;成品保护;地下管线古树文物保护工作。

五、 工期

1、 工程师对进度计划不提出意见视为确认,不管确认与否承包人都不能免除应施工组织与工期计划本身的缺陷所应承担的责任。

2、 承包人不能及时开工应在前7日提出延期理由,工程师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延期,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的原因不能及时开工应书面通知,并赔偿损失及顺延工期。

3、 可顺延工期的情况:不能提供约定的开工条件;不能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量;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电汽造成停工超过8小时;不可抗力事件;约定的其他情况。

4、 承包人在可以顺延情况发生的14天内提出报告,工程师14天内答复否则视为确认。

六、 质量

1、 体现“优质优价”原则,要求达到优良标准的应增加合同价款并顺延影响的工期。

2、 责任分清承担,双方原因应分别承担,承包人承担建议工程的返修。

3、 检查检验原因影响正常施工时,若质量不合格由承包人负责,若合格由发包人负责。

4、 隐蔽和验收时前48小时书面通知工程师,并准备验收记录,不合格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符合规范要求,24小时后工程师不签字视为批准。

5、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应前24小时书面提出延期(但不能超过2天),否则视为验收。隐蔽工程重新检验若不合格承包人承担费用和工期,若合格发包人承担费用和工期。

6、 单机试车承包人组织48小时前通知工程师;联动无负荷试车由发包人组织并48小时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作记录;负荷试车由承包人全部负责,若要求承包人参加应协商另签协议。

7、 发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验收应在24小时前通知承包人并提供合格证明,承包人保管发包人支付费用,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不按规定通知承包人验收发生损坏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验收应在24小时前通知工程师,并提供合格证明。材料代用由工程师同意后增减合同价款。

七、 合同价款

1、 可调整合同价款的范围: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影响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一周内停水电汽超过8小时的;约定的其他因素。

2、 承包人在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14天内,将原因及金额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通知14天内给予批复或修改,追加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 工程预付款:建筑工程不超过当年工程量的30%,安装工程为10%;大量采购预制构件及工期在6个月内的可适当增加。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支付、比例扣回的时间和金额。预付时间应不迟于开工的前7天,7天后发要求支付通知,仍不支付可在发出通知的7天后停工。

4、 工程量确认: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师在7天内按图纸完成计量,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参加,若不按时参加,自行计量有效。工程师7天内未进行计量,第8天承包商报告开列的工程量视为被确认,作为支付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商使其不能参加计量的,计量结果无效。

5、 工程进度款支付:计量确认14天内支付,将合同价款调整和变更调整一并支付,同期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款同时扣回。14天后支付应计利息,不支付且未达成协议的可停止施

造价工程师考试案例学习精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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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验收结算

1、 竣工验收:由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提供竣工图纸。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后14天内提出修改和确认。特殊原因需要甩项竣工的应另签协议。未验收或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强行使用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2、 竣工结算:承包人应在竣工报告确认后28天内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后28天内核实,确认后应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在收到结算价款14天内交付工程,28天后支付应计利息,56天以后仍不支付,可协议折价或由法院拍卖,承包人优先受偿。若承包人在28天内不能提供结算报告和资料,发包人要求交付的应交付,不要求的负责看管。

3、 质量保修:质量保证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在质保期满14天内支付剩余的保修金和约定的利息返还给承包人。可从第一次支付进度款开始扣留。

九、 其他合同争议与违约责任

1、 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双方协商解除;发生不可抗力时;一方违约(不支付工程款导致工程无法进行,停工56天后仍不支付;将全部工程转包;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合同解除后双方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应做好已完工程、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移交工作。

3、 发包方责任: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师不及时给出指令和确认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承担责任。

4、 承包方责任: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的,应按专用条款约定方法赔偿。

5、 争议的解决: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两种方式。一般争议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护好已完工程。停止履行合同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仲裁调解、法院判决停工的。

十、 其他内容

1、 安全施工:安全事故的责任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发生重大伤亡和其他安全事故由承包方上报有关部门及工程师。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及临街交通要道施工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由工程师确认实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和有毒害环境中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安全措施。确认后实施费用有发包人承担。

2、 专利技术:发包人要求的由发包人办理手续并负担费用,承包人实施。承包人提出应报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手续、实施和费用有承包人承担。擅自使用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有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3、 文物及地下障碍物:施工中发现有文物及对考古地质有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书面报告工程师,工程师应在通知后24小时内书面报告当地文物部门,双方应按文物部门要求采取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费用并顺延工期。发现地下障碍物时应8小时内报告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24小时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承担费用并顺延工期。

4、 不可抗力事件:工程施工中的不可抗力的内容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专用条款约定的程度的风、雨、雪、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应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以及预计清理修复的费用,若持续发生应每隔7天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事件结束14天内提交清理 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责任承担方式:双方人员伤亡由各自负责并负担相应费用;承包人的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有承包人负责;工程本身损害、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运至工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清理和修复费用、应工程师要求留守施工场地的管理和保卫人员的费用均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 保险:工程本身、施工场地的发包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运至工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均有发包人(可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费用。承包人办理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险、施工场地的自有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费用。

保险前双方(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有告知的义务,保险后有提醒与改进义务,事故后有通知、保护、避免扩大、赔偿的义务。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且相当于保险价值其受损标的全部权利归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应取得相应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6、 担保: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担保。

7、 工程分包: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主要部分且半数以上,非主要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可在发包方同意前提下分包,并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负责,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有监管责任及连带责任,工程价款由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结算。

工程变更与合同价款调整;施工索赔

一、 工程变更:分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

1、 变更范围:《建设合同》:更改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工程量;改变工程的施工质量和顺序。FIDIC:工程量、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标高位置尺寸、约定的内容、施工顺序或时间。

2、 提出:承包人没有拒绝变更的权利并不得随意变更,合理化建议须经工程师同意,超范围须批准部门批。FIDIC:若承包商提出,以证明给业主带来利益,自行设计后工程师批准。

3、 变更价款:套用已有价格;参照类似价格;承包人提出适当价格,经工程师批准执行。FIDIC:按原费率计算;在原单价基础上制定新费率和价格。

二、 工程索赔:

1、 分类:按依据(合同中明示和默示);按目的(工期和费用);按事件性质(工程延误;变更;合同终止;工程加速;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其他因素:物价、汇率、政策。

2、 产生的原因:当事人违约;不可抗力(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合同缺陷;工程师指令;其他第三方原因。

3、 索赔程序: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提出索赔申请……28天内提交报告和资料……工程师28天内提出意见(谈判和协商或诉讼)或批准……28天内不批或未提出意见视为默认。

FIDIC:事件发生和发觉28天内提出索赔申请……发生和发觉42天内提交报告……工程师42天内批准或不批。 4、 索赔计算:费用:人工费(人工、窝工、降效)、材料费、设备费(台班、折旧、租赁)、管理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利润。计算方法:实际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

工期:网络分析法;比例分析法(受干扰部分的合同价×该部分工期拖延的时间÷原合同总价;额外增加的工程量价格×原合同总工期÷原合同总价)。

5、索赔报告的内容:总论部分(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编写人员);根据部分(说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计算部分;证据部分。

三、 工程价款结算:

1、 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旬末月中预支,月末结算,我国现行结算常用);竣工后一次结算(工期12月内,合同价100万元以下按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当年不能竣工单项和单位工程);目标结算(将工程分解为若干控制界面,以验收控制界面为支付条件,属主动控制,有利于工程质量和进度)。

2、 备料预付款=(年度承包总值×主要材料所占比重)×材料储备天数/年度施工日历天数。起扣点=P-(M÷N)。不迟于开工日前7天,7天后发出要求支付通知,7天后可停工。

3、 竣工结算工程价款: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

4、 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核对合同价款、隐蔽验收记录、落实设计变更签证、工程量、单价、费用、计算误差。

5、 工程价款调整方法: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实际价格调整法;调价文件计算法;调值公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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