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区社会管理工作总结会议发言

创新社区社会管理工作总结会议发言

我市开展社区建设10年来,已建成社区240个,其中:三区110个,四县130个,基本实现了市区、县城、乡镇人口集中区域居民的社区化管理。社区已成为我市社会管理服务的重要载体,在开展居民自治,保障居民民主权益,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各种新问题不断出现,基层社会管理的难度空前增大,我们只有不断创新社区社会管理服务观念和制度,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不断优化社区组织结构

1、实现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全覆盖。要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矿企业所在地、新建住宅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工作,实现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全覆盖。

2、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的委员会。调整充实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的委员会设置,建立有效承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各类下属的委员会,切实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和协助乡镇(街道)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3、选好社区各级管理服务负责人。选齐配强社区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推动形成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委员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新格局。

4、健全社区工作专业服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建立社区服务站(或称社区工作站、社会工作站)等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社区的行政性事务和专业化帮助居民的工作。

二、不断完善居民自治体系

1、不断健全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如居民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等。创新公开形式,畅通干群之间的沟通渠道。

2、严格依法搞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通过选举,凝聚民心,形成社区归属感和参与感,选出居民满意的干部;强化对新任社区干部的培训提升,增强其依法开展居民自治、带领群众致富的意识和能力。

3、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行乡镇(街道)干部联系社区制度,增强联系干部对社区工作的指导,防止社区干部违反法规民意独断专行;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工作,规范社区干部行为和工作作风,培育廉洁为民的社区“两委”班子;

落实并适当提高社区干部报酬及办公经费,确保社区建设各项工作有钱开展;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增大从优秀社区干部中考录公务员的比例。

4、充分发挥居民监督委员会的功能。通过去年底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我市已全面建立了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并逐步建立健全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接下来,重点是落实好制度,发挥好监委会的监督作用,保证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监委会“三权制衡”,良性互动;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坚决遏止和扭转社区行政化倾向。根据社区的性质定位,梳理社区服务内容,分离出不属于社区业务范围的工作项目,让社区回归到以开展居民自治为主要工作的轨道上来。只有这样,社区自治组织才有更多的精力放到加强社区管理,更好服务居民上来。

三、大力整合社区管理服务资源

1、推进共驻共建。广泛开展社区同驻社区企业、单位、协会等的共驻共建活动,寻求驻区企业、单位、协会等参与社区公益事业,发挥其工作优势和资源优势,提供资金、智力和人力帮助,促进社区建设发展。

2、健全志愿者队伍。整合社区志愿者队伍,建立符合社区居民需要、专兼职相结合的社区志愿者队伍,人数力争达到居民总数的10%,并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增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环境。

3、充分发挥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居民是社区建设的主体,既要保证社区居民享有社区服务,更要推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可通过各种群众组织、兴趣小组、坝坝会、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寓教于乐,形成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的良好局面。

4、引进社区社会工作专业机构。针对社区特殊群体(如流动人口、残疾人、老年人)等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活动,引进人员、资金、项目等,用专业方法改善社区服务,努力使公共产品和服务惠及每个社区居民。

四、努力拓展社区服务领域

1、推进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通过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把政务服务、公益服务和便民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居民家庭和社区组织的网格化对接,保证社区组织更加方便快捷地服务居民,尤其要强化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的服务网络建设。目前,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已经纳入了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2、鼓励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服务业。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加快推进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事业发展,尤其是社区服务业的发展。一方面,鼓励社区居民开办小型社区服务业。如干洗店、美容美发店、面馆、茶馆、废物回收利

用点等,就近方便居民生活,带动就业,以不断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另一方面,鼓励社会力量在社区范围内开设专业服务机构。如幼儿园、社区医院(门诊)、药房、家庭式养老院、社区文体设施等,乡镇(街道)和社区可以为其让渡部分利益,在双赢原则下推动社区服务业的发展。

3、支持社区组织开办经济实体。在服务和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创办经济实体,增加社区组织的经济收入,可以有效缓解社区资金缺乏的问题,推动自治组织实现持续发展。

总之,充分挖掘和发挥社区的社会管理功能,是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将立足于民政部门工作职责范畴,积极指导社区开展好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

 

第二篇: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总结

泸水县司法局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政府领导及州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按全州司法局长会议、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部署,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深入开展 争优活动,全面推进中央政法委三项重点工作落实,为法治、平安、和谐泸水创建工作积极努力。

一、在社会矛盾化解中创新社会管理实践

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能。我局把人民调解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在人民调解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完善上下功夫,推动社会管理实践。一是建立健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机构。全县建立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村级调委会71个,社区调委会4个,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9个,人民调解员1347人。人民调解工作规章制度日益完善健全,并推行调解事务公开制度。二是推行三调联动机制。积极探索社会矛盾化解方式方法,推动社会矛盾化解能力。以构建全民参与,职能机关主导的社会矛盾大调解格局为目标,积极推行“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三调联动机制,在全县九个乡(镇)成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三调联动机构。全县九个乡(镇)司法所与交警部门成立交通事故调解工作站,加大对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及时有效调解力度。截止目前全县各级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纠纷1880件,调解成功1816件,调解成功率97%;全县三调联动机构共调解纠纷460件,调解成功362件;全县九个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共调解纠纷252件,

成功调处245件。三是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对人民调解员及司法所长每年至少开展3次以上教育培训,与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共同对九个乡(镇)人民调解员每年至少培训1次。认真落实人民调解员待遇补助,以案定补的调解员补助机制得到落实。

二、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把法制宣传与依法治县作为助推法治泸水、平安和谐泸水创建的基础工程。充分利用多种平台载体开展了广覆盖、多内涵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实践,为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法律知识的提高、法律意识的养成和法治水平提升打下坚实基础,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氛围进一步形成。一是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及影响力。通过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教堂、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过大普法教育的领域和宣传效果。二是创新普法方式方法。结合边疆民族地区语言文化特点,制作了易懂易学的法制宣传光盘,翻译了傈僳文宣传资料,印制了图文并茂的青少年法律宣传读本,把硬生复杂的法律以通俗易学的方式传递给广大普法对象,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性实效性。

三、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服务社会水平

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的抓手,作为一项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来抓。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云南省法律援助工作条例》,深入开展法律服务队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项活动,提高法律服务队伍职业道德提高和执业水平的提升。以开展“共创和谐——法律援助与困难职工同

行”大型公益活动为平台,加大与工会组织协调配合,服务困难企业职工维权。在全县九个乡(镇)部分社区及机关事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一村一标牌便民活动的通知》要求,制作了75个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悬挂全县乡(镇)、村委会及社区,宣传了法律援助工作和推动了法律援助政务公开。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应援,法律援助的阳光普照了广大弱势人群,全年共承办了法律援助案件83件。特别是发生在我县的“1·31”特大交通事故案的法援工作引起社会的关注和群众的认可。

四、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助推创新社会管理实践

社区矫正是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由司法行政机关执行非监禁刑罚的一种措施,更是一项创新社会管理的方法手段。我局把认真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措施作为深入推进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有力抓手,确保五种矫正对象(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得住、受教育、不出事、不重新违法犯罪。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人一档精细信息化管理。全县共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40人,已解除矫正109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131人,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63人,其中刑满释放59人,解除劳动教养4人。严格按《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及全国全省安置帮教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的相关要求,县综治维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司法所

签订了责任书。在加大政策法规执行力度,推进依法依规实施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的同时,关心理解帮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对矫正对象和安帮对象进行走访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困难给予及时帮助解决。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无脱漏管现象,确保大墙外服刑的矫正对象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推动了我县平安和谐社会建设。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