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作风建设年工作总结

公安局作风建设年工作总结

这次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是政法系统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是为切实解决当前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去年开展“三项教育”的工作成果,在加强政法队伍自身建设方面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开展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 我们的体会是:

(一)领导重视,是搞好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的组织保证。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时间安排达8个月,标准要求高,工作任务重,要达到学习教育的目标,不辜负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厚望,就必须要有坚强的组织领导作保证。因此,我局在活动前期准备阶段,便及时将有关作风建设工作情况向分管政法的县领导、局主要领导汇报,主动争取领导重视、关心和支持。党委领导的重视关怀和亲自顾问,为我局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不断进行思想发动,激发出民警的内在动力,是搞好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的重要基础。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的实质是民警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教育中,民警没有积极性,是无法实现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目标的。因此,从一开始我们就把调动民警参与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作为重要环节来抓。通过不间断的思想发动,使民警真正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厌烦畏惧心理,从不自觉到自觉,从要我搞作风建设暨“作风整

顿年”到我要搞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完成了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的学习任务。

(三)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开门”搞教育。找准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搞好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的前提。对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是最清楚的,只有深入到群众中去,深入到社会各阶层中去,广泛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创造条件,营造宽松的环境,真诚“开门”纳谏,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把心里话说出来,把真实情况反映出来,才能找准抓住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取得实效。

(四)敢于动真来硬,解决突出问题,是搞好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的关键。人民群众看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是否取得实效,主要是看存在的问题找出来没有,找准没有,改没有改,思路清晰不清晰,看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没有,成效怎样,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没有,精神面貌怎样。因此,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足公安工作实际,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队伍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敢于动真来硬,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纠正消极腐败思想,才能达到学习教育的目的。实践证明,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能否切实得到解决,是衡量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是否取得实效,有没有走过场的一个重要标志。

(五)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是搞好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的必要形式。通过各种途径对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公安机关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信心和决心,从而更加理解公安工作,积极地支持、关心公安工作。同时,广泛地宣传报道,给公安民警自身产生了压力和紧迫感,迫使民警时时处处警醒自已,按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标准严格要求、规范自已的言行,逐步潜移默化,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抓好学习教育,促进公安工作,是搞好教育的根本目的。把学习教育同做好各项工作相结合,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实践证明,开展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十分及时,非常必要,不仅没有影响工作,而且促进了工作,保证了各项任务的完成。

五、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党和人民及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距离当前形势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着个别领导和一些民警认识不到位,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民警不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整改措施贯彻不全面等问题,一些带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还没有彻底根除,执法不严、违法办案、侵犯群众利益和伤害群众感情的事情在个别民警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今后,我们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做

好工作:

(一)以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集中搞作风建设的时间毕竟是有限的,许多问题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全面解决,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环境的变化,新问题还会不断出现,对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也会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要继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使我局领导班子成员成为工作、学习、廉洁奉公、秉公执法和开拓进取的榜样,承担起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能担当起新世纪公安保卫任务的公安队伍的重任。

(二)抓好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的理论学习,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民警的政治素质。要坚持“真抓、早抓、主动抓”的指导思想和“预防为主、教育为主、施教于先、执纪于后”的方针,结合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开展理论学习活动,经常分析队伍现状,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三)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的精神,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方针,在队伍的管理教育和纪律作风上从严要求,敢抓敢管,抓紧管严,严格执纪,赏罚分明。对极少数严重违法乱纪,以身试法,屡教不改者,不迁就,不护短,不遮丑,不手软,加大查办力度,及时严肃查处,惩一儆百,维护党纪、警纪的尊严。

(四)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建立警务监督网络,由局纪委、督察大队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及广大民警参与,使警务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二是加大内部督察监督力度,对民警遵守工作纪律、上岗执勤、警容风纪、执纪执法等工作开展现场督察、专项督察和多方位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通报批评,刹风肃纪,促进民警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公仆形象和文明形象。三是完善和深化警务公开制度,继续加大警务公开宣传力度,扩大警务公开知情面,适时进行警风评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推行民警聘任制和干部交流及热点岗位民警轮岗制度,实施末位民警调整辞退制,增强队伍活力。同时,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方针,在各派出所全面搞好“五小工程”建设,解决伤亡民警及家属的实际困难,逐步改善公安装备和民警待遇、工作生活条件,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抓好队伍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是新时期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根本之举和长期任务。这次在全体民警中开展为期八个月的作风建设暨“作风整顿年”活动,虽然基本解决了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但只是一个良好开端,一个新的起点,今后的教育任务依然繁重,我们将按照既定思路,加大落实力度,保证各项整改措施得到切实贯彻执行,收到实际效果,从而将公安工作以及公安队伍建设推向一个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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