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之光访问学者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电子公文

电子公文专用章 渝委组?2012?118号 核收: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移民局

关于做好第十一批“三峡之光”访问学者

培养工作的通知

有关区县党委组织部,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部分中央在渝单位组织(干部、人事)处(部):

按照《20xx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渝委办发?2012?6号)安排,根据“三峡之光”访问学者培养工作计划,第十一批“三峡之光”访问学者将于今年9月正式启动。现就做好第十一批“三峡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一、选派对象条件及人数

选派对象应为各区县需要重点培养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选派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一定的研究成果;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应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有比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第十一批“三峡之光”访问学者拟选派100名左右,其中,万州区、涪陵区、城口县、梁平县、丰都县、垫江县、开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自治县各选派6人左右,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各选派2人左右。学习研修期一般为半年。

二、选派程序

(一)人选推荐。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组织批准等方式确定人选。申报人选于4月30日前,登录EMIS专家管理信息系统(http://219.153.9.35/emis),按网上申报操作流程(系统内下载),录入《第十一批“三峡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相关信息。所在单位于5月4日前,完成人选初审;区县党委组织部于5月8日前,完成复审并提交市委组织部审核。各选派单位可根据本地发展主导产业、重点行业以及优势特色学科的需要,将拟选派人员的专业与有关接收单位可培养 2

的方向进行对照衔接,进一步增强选派人员学习的针对性。

人选申报时,可根据需要选择市内或市外培养。市外培养地为山东、上海、广州三省市,市内根据《第十一批“三峡之光”访问学者接收单位名单》(系统内下载)选择接收单位。

(二)人选审核。5月20日前,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完成人选汇总、资格审核、对申请研修单位进行适当调剂等工作,并将申请意向分送市级主管部门。

(三)落实接收单位。市内访学人员,由市教委、市农委、市卫生局等主管部门,根据访学志愿,落实具体接收单位,确定访学岗位,指派责任心强、有相当学术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指导老师,安排研修课题,填写《第十一批“三峡之光”访问学者培养工作落实情况反馈表》和《第十一批“三峡之光”访问学者导师推荐表》(系统内下载),于6月15日前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市外访学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区县,与接收地区进行衔接沟通,协调解决好访学人员食宿及日常管理工作。有关区县负责填写《第十一批市外接收“三峡之光”访问学者情况反馈表》(系统内下载),于6月30日前反馈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四)组织访问学者报到。市委组织部汇总《第十一批“三峡之光”访问学者培养工作落实情况反馈表》和《第十一批市外接收“三峡之光”访问学者情况反馈表》,审核确定正式访问学者,由相关区县党委组织部通知访问学者所在单位,统一组 3

织访问学者于9月1日前到接收单位组织(干部、人事)部门正式报到,具体报到时间由派出单位与接收单位衔接确定。

三、明确访问学者待遇

访问学者在访学期间,其培训费、食宿和交通补贴费,由市委组织部划拨。其中,市外的由市委组织部划拨给派出区县党委组织部;市内的由市委组织部商接收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后划拨。从20xx年起,增加补助标准,市外提高到12000元/人,市内半年期提高到6000元/人,一年期提高到12000元/人。市内接收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访问学者的食宿,若因特殊原因无法解决访问学者伙食问题的,应从市委组织部划拨经费中发给访问学者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的伙食补贴。

访问学者的往返差旅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派出单位负责。访问学者研修期间在原单位政治、经济待遇不变,有条件的可另给予访问学者适当补贴。

四、加强访问学者的管理和考核

访问学者的日常管理工作,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各接收单位要根据访问学者实际制定培养计划,严格要求,精心培养,热情服务,确保访问学者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各派出单位要加强对访问学者跟踪了解,及时与接收单位沟通,了解访问学者研修情况。访问学者要自觉遵守接收单位规章制度,有特殊情况请假的,须经指导老师同意,请假3天以上须经选派单位和接收单位同意。同时,为便于掌握市外访问学者的研修情况, 4

市委组织部将分省市在访问学者中确定联络员,做好相关联络服务工作。

总结考核工作于访学结束前1个月开展。访问学者对研修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反映访学成果、主要体会和工作建议,并填写《第十一批“三峡之光”访问学者鉴定表》(系统内下载),经指导老师、接收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签署意见后,由区县组织人事部门归入个人档案。市内接收单位主管部门要对本系统开展访问学者培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重点反映培养工作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填写《第十一批“三峡之光”访问学者研修成果调查表》(系统内下载);市外访问学者联络员,要负责总结所到省市“三峡之光”访问学者访学研修情况,重点反映团队访学研修总体情况、研修成果和工作建议,填写《第十一批“三峡之光”访问学者研修成果调查表》(系统内下载)。研修成果调查表于访学结束前报送市委组织部。

访学结束后,访问学者经考核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移民局联合颁发“三峡之光”访问学者证书;在职称评定、晋级晋职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访学时间纳入继续教育、任职培训的学时。

联系人:谢 杭 联系电话:63897967 63896450(传真) 网络技术支持:韦春来 联系电话:68007619 151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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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移民局

20xx年4月20日

主题词:人才工作 访问学者 培养 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xx年4月20日印 (共印5份)

三峡之光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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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xx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一:

20xx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0xx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

20xx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

年度:

20xx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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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派出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中央组织部人才工作局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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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