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报告(法院执行庭)

暑期认识实习报告

学 院: 文法学院

班 级: 法学(2)班

姓 名: 王永刚

导 师: 李光禄

山东科技大学

20xx年8月

暑期认识实习报告

实习单位:陇西县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8月20日 实习人: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11级法学(2)班王永刚

一、实习概况: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陇西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20xx年7月,我来到陇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参加了有生以来第一次专业实践。在此次实习中,我具体参加了多次执行工作、参与了大量案件卷宗的整理、现场旁听了一些案件。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法警和书记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两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同时注意将自己的理论基础与实习实践相结合。

我被分到了执行庭,一开始我对此事心怀忐忑。因为,早先我对实习的设想和听到的介绍都是关于在民庭、刑庭、行政庭等接触实际案情,我不知道来到执行庭应该做些什么。等政工科的桃姐带我到了执行庭,认识了执行庭庭长李庭长,也很荣幸他做我的实习地导师,还有王政委,杨哥,跟他们交谈了一会后那种疑虑也打消了,他们都平易近人,很热心的教我一些工作。

执行庭的工作很是琐碎,用杨哥的话说就是忙的时候忙死,闲的时候闲死。开始的两天我只是接触了一些零散的材料、跟随执行队伍前往执行,由于对执行领域的不了解,我觉得很新奇,也有很多疑问,这些疑问都得到了很耐心的解答,我开始期待日后更多的具体实习和学习。无事的时候,我通过翻阅卷案例、合议庭笔录等材料了解到法庭审判的大致流程,让我逐渐熟悉了法院的实务操作。我希望通过实习能了解本专业在实际中的应用,将理论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加深对本行业的了解,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

执行庭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整理卷宗,他们每个月都有关于案件卷宗的检查。整理卷宗这个事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警们、书记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传帮带,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我为将来能成为其中的一员而感到无比地骄傲和自豪,但更感到重任在肩,任重而道远。

旁听庭审也是一个学习的好方法,因为执行一庭直接处理的案件

很少,经过李庭长的同意,我和在民庭的另外两名同学来到审判庭,旁观了几起案件,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

二、实习内容:

(一)、案件的归档工作

刚到法院的时候,政工科的桃姐说你们实习的同学要等院长来了通知以后我才能把你们分配到具体的庭室,既然现在还没有来通知,你们就哪儿有事做了就去哪帮忙就行。因此她帮我联系到了一个把案件信息录入法院系统的工作,虽然这个对打字的要求不是很高,但是它对你的细心程度要求很高。我当时给自己的要求就是仔细看案卷,不能看错,录入完毕后认真检查一遍,以免出错。

(二)、整理、装订卷宗

我被分到执行庭以后,李庭长给我教的第一件事就是整理卷宗。他说作为实习生,整理卷宗是最基础的,如果到实习结束你还不能独立整出一份卷的话你这实习基本就失败了。我也下定决心不会让他失望的。

首先他把顺序整理好了的跟我演示了一次,他就问我看懂了吗,我说看懂了,不是很难。然后他又问看出我刚才的标准是什么了没有。我当时没有反应过来,然后他说其实标准很简单,因为我们卷宗中有很多东西不是同样大小的,所以就按照下齐右齐的标准。至于装订的

细节你说你在学校勤工俭学的时候学过装订杂志的,那这个我就不用担心了,因为都一样,相对来说整理卷宗更简单。

涉及到具体的顺序问题,这个可是很头疼的,因为我很容易把顺序搞错,尽管知道这些材料都是按照案件的进展的顺序整理的。后来我就把他们抄下来,跟背单词一样多记了几遍。以便更快的熟悉案卷的整理工作。

关于卷宗封面的制作,只要看立案审查、流程管理表就能把信息填到对应的模板中,通过合议庭审理的还有副卷,副卷的卷宗封面只要把正卷的正字改成副字即可,但是装订完后要把正卷跟副卷系到一起。

卷宗目录只要把材料的的顺序排好就是很简单的把对应的页码跟信息对称,以便以后查看。以其中的一份为例,卷宗目录涉及一下信息。立案审查、流程管理表,执行申请书、移送执行通知书,受理案件通知书,人民调解协议确认书,执行工作日志,身份证复印件,通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执行笔录,授权委托书,退出执行申请书,执行裁定书,收据、领条,结算票据,送达回证,结案审批表。

(三)参与执行办案

这个是在整个执行过程中我参与最多的,深深体会到了执行庭工作的辛苦。在第二天要决定出去执行案件时,李庭长首先会在前一天下班之前把谁去参与执行任务等一系列事务都安排好了,并且特别嘱咐不能迟到,该带的东西不能忘,最常用的就是相机或者DV、笔录

纸、送达回证、印泥、手铐、胶带。当第二天还距上班有半小时时,李庭长就已经把用的车洗好了,我一般也是提前半小时到法院,去了打扫好卫生,然后烧壶开水,等其他的办案人员来都是刚刚好。他们都是有家庭的,早上起来还的照顾家人,基本上带着吃的来法院吃早餐,所以有杯热茶在等着他们是很惬意的。

执行庭在执行过程中有很多事都不在掌控之中,所以李庭长刚开始的时候不愿意带我出去,他说了他们受伤是工伤,有人管我就例外了,由于我态度很坚决,以后就经常带我一起去了。

在一次的过程中,政委的胳膊让被执行人抓伤了,当时被执行因为对判决不服,到了强制执行阶段,他情绪很激动。我们执行的法警执行的时候跟他发生了肢体冲突,不过还好,都是皮外伤。执行结束以后,我对这种情况很是不解,他怎么可以打法警呢,他不知道这是妨碍公务吗,李庭长跟我说这些都习惯了,他们也不会放在心上的,身边随时都有不安全的因素,他叫我尽量小心点,特别是在法院实习的。

(四)、学习法律文书的写作

在执行庭我最常写的就是执行裁定书,都有固定的模板,前面的当事人信息基本按照判决书上面的写。当时我犯了一个错误把当事人的“公民身份号码”写成了“公民身份证号码”,李庭长一眼就看出错误了,他当时说错了,我还以为号码错了结果搞了半天才看到是多了一个“证”字。当时李庭长让我写的时候我就只敢写前面的基本信息部分,后面的为什么裁定执行中止,依据的法律文书这些信息不敢

下手。后来他说写法律文书其实不难,只要你了解案情,知道依据那些法条裁定中止就可以了,最起码的就是不出现错别字,语句要通顺。后来我就自己写了一篇,李庭长稍微修改了一下就直接打印出来放到卷宗里了,当时挺有成就感的。

三、实习体会及思考

(一)、改变了之前以为我们基层法院没有什么人会去告状的看法,到了法院才知道,民庭的人是多忙。这也映证了基层法院还是相对于其他比它级别高的法院来说案件数量多的理论。

(二)、在下乡执行案件时,依靠群众是如此重要。在一次执行案件途中,由于天下了暴雨,路都是土质的,我们的车滑到了一个淤泥坑中,我们没办法的时候李庭长说叫一下当地附近的村民来帮忙吧,我跟杨哥一起去的。找到一家村民以后跟他们说明了情况,他们满口答应,然后又打电话联系了好多人,同时也找了一些农用的三轮车来帮忙,然后困难就迎刃而解。

执行的完成往往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执行庭在冻结银行账户时就需要银行的协助,一般我们会把被执行人在当地所有银行的账户信息都调出来,但在调这些信息的时候并不因为你是法院的人家就很乐意帮忙,李庭长说了,我们的这是对公业务,对银行来说不会产生一点收益,所以人家都不太愿意帮忙,这让我对现在的社会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法律与当地风俗结合的重要性。有个案件就是因为当事人不懂法律,就聘请了一位律师来辩护。结果倒是因为律师没有考虑

当地的风俗而适得其反,闹的两家本来是和和美美的亲戚反目成仇,这对我这个实习生的警示作用尤为重大。

(四)、我们国民法律知识的匮乏。其中有一个关于拆迁的案子,被执行人他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因为和其他的拆迁户相比他的损失最大而他的补偿却不是最多的。这本来是他和政府补偿的矛盾,由于没有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让这件事到了执行阶段。但是他就想你们都是法院的,我对法院的判决不服,你们强制执行我就是不配合,然后就导致矛盾升级。但是既然事情到了执行的这一步,况且其他关于拆迁的案件都执行完毕,唯有他的还没有执行,执行工作的压力也很大,案件最终还是执行了,但是这个矛盾却依然存在,因为每天晚上他会在法院的门口闹事,有事甚至砸法院的们,有时会写一些东西说你们的公平公正就是这么体现的吗?这也让法院很是无奈。

(五)、关于人权的保障。我刚到法院的时候经常看到被执行庭传来的人一耽误就是一天,在此期间,他基本上就是滴水不沾,执行庭的人到了吃午饭的时间时,他们轮流值班,其他人去吃饭,而他们当事人就一直坐在那,要么保持沉默,要么听着庭长给他们训话。我在想他们欠着别人钱不还这是事实,但是他们也不是罪犯啊,即使是罪犯,那也应该保证最起码的作为人的待遇啊。也许他们是农民、是辛辛苦苦打工的人,即使欠了别人的钱,影响了法院的执行,即使他们不懂得法律里面他们应该享有什么权利,但是作为一些以法律为工作的人应该懂吧,最基本的人权应该得到保障吧!

(六)、关于在执行过程中强制力的使用问题。在实习的时候,

有时候会遇到那种态度很是不好的,庭长给他打电话就不接,好不容易打通,结果就说在外地,不配合执行工作。后来其他申请执行人发现他在家,然后我们就迅速出击,把它带到法院,对于他严重阻碍执行的行为,李庭长给他上了手铐,等了一小时以后我看到他的整个手臂都发紫,在我看来有点残酷。

(七)、在执行的过程中,尊重你的当事人很重要。在一次实习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是国家电网的工作人员,当时我们找到她时正是上班时间,李庭长并没有在她所在的单位询问其情况,而是到了当地的派出法庭。还有一个案件的被执行人开了奶茶店,我们去的时候正是他生意火的时候,同样,李庭长把他单独叫到一个空的包间询问的一些情况,并且等到他下班了以后再把他带到法院进一步询问,这样最起码让当事人感觉你还是通情达理的人,也就更容易配合你的执行工作。

(八)、理论与现实的差距。我们之前看过的审判视频什么的,都是在法庭上很正规的审判,到了实践的时候才知道,不一定所有的审判都在法庭,法官不一定在审判的时候穿的是法袍。在基层,在办公室审判的现象随时可见,即使走的是普通程序,但有可能就是一名法官跟一个书记员审判完毕的。之前以为法官都是那种跟圣人差不多的,在一个月的实习后才知道法官也是普通人,有着人的血肉跟感情。我之前以为如果你打官司只要赢了基本就没什么事了,现在才知道法官给你一个判决是很容易的,但是能够把判决完全执行到位是多么的不容易,执行难是很普遍的问题。

四、实习总结

通过实习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一名法律人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刚跨入法律门槛的新人,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我们还需要一个冷静的头脑和一颗正直的心,我们的心中必须时时都有一杆天平,公平与正义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我们永远的精神目标和价值追求! 有人说执行庭处理的都是一些帮人要钱的案子,每天都是要账、查封。而且人少案子多,可我看到的是执行庭的法警、书记员们任劳任怨的敬业和实干精神。法律追求正义,有些人一辈子也就进这么一次法院,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让他们尽量的感受到法律是公平的,是他们权益的捍卫者。只有这样这种法制的观念才会不断地传播下去。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

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一切都得从头开始,一切还得靠自己。实习时曾不断告诉自己:在今后的大学生涯中必须要更加努力读书,学好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塑造好自己的法律人格和法律修养,这样才有资格立足于法律事业中。

五、致谢

我一直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生因为经历而美丽。我想在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永远成为我记忆中一抹靓丽的色彩,因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地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助的人。在这实习我成长了,也成熟了,在这里包含了我的努力与付出,但我更要感谢我们院系的各位领导、陇西县人民法院,因为他给了我这次机会;还要感谢执行庭

的所有前辈们,因为他们给予了我很大的信任、帮助与肯定;感谢我所遇到的所有好心人,因为他们的鼓励与帮助。

 

第二篇:法院执行局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

本人于20xx年7月在山东律师事务所完成了6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为本报告。本实习报告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经验,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讨论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实践经验

1. 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郯城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

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

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最后,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

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 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预期损失,根据20xx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2) 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

(3) 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 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 多种方式分析问题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

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二、诉讼技巧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 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

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意好二者的区别。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代理词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词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代理词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讼主张的机会。

2. 灵活运用证据规则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3. 争议问题后置

在诉讼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法律冲突或是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在法律适用上会产生争议。在这种时候,对各种争议解决的方法的选择适用往往根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定。因此如何处理案件的争议问题成为律师在诉讼中面临的一个工作难点。在我接触的诉讼中,律师曾经使用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法来解决法律争议的问题。在庭审中,如果将争议问题作为辩论的重点,会遭到对方的集中

反驳,稍有差池就会前功尽弃。而且从客观上讲,即便对方没有充分的驳倒我方主张,对争议问题的过多论述也会加深了审判法官对我方主张的怀疑。因此在诉讼中应该尽量回避争议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辩论过程中,在顺位安排上尽量将争议问题后置,将其作为一个法律结果处理而不是法律适用前提。这样即使争议问题不被法院支持也不会影响其他的诉讼主张。

4. 分散争议问题

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彻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争议问题出现的时候,还可以将争议问题分撒在各各诉讼利用之间。利用这种方式来回避争议问题。当采用这种方式时,将争议问题化整为零,分解成数个独立的问题。在阐述我方观点的时候将其分撒与各各观点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问题,在客观上也加强了诉讼理由对法官的心里影响。同时也能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使其顾此失彼,难以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且即使单个问题出现错误时,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我方对争议问题的观点的说服力。

5. 有效利用拒绝调节程序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文化传统,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倾向于调节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法院内部工作统计中,调节也是作为对法官职称评比的一个标准。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往往会激励促成调节,即便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拒绝调节,法官也会在法庭外积极促成调节。甚至在没有法官参与下,原本拒绝调节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节请求时,法院也会违背程序法规定联系调节。因此在诉讼中调节的机会有很多。并不仅仅是开庭审判过程的那次调节。所以我们可以灵活的运用调节来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一般来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中,当事人总是希望使用调节来解决问题。因此法官门大多会得出这样的经验:如果一方当事人积极主张调节,是一种心虚的体现。从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诉讼主张,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张调节放的请求,支持的内容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即便证据不全,事实不清,也要主动回避调节。法官由于工作需要会积极促成调解,如果在庭审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调节工作,不但不会影响诉讼请求的力度,还会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当事人。由此可见,调节程序对诉讼请求使大有裨益的。

三、法律文书的写作

1. 代理词的写作

如前文所述,代理词和起诉书之间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词应该区别与起诉书。代理词的目的是阐述诉讼请求的理由。在诉讼中,理由无非是事实理由和法律理由。事实剩余雄辩,因此代理词的重点应该是对事实理由的清晰表达。同时也要注意,如果法官对案件事实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过多的涉及案件事实成了多次一举,在这时应该更多的关注法律的适用以节省诉讼精力。因此应该根据法官对案件事实的了解程度选择代理词侧重点。至于如何了解法官对案件的了解程度,就是一个工作方法的问题了。在开庭前,有很多接触法官的机会。如在开庭前阅卷时的过程中,简易程序中开庭审理前的调节程序。在开庭时也可以根据法官对双方当事人提问的内容来判断法官对案件的了解。如果法官对案件的事实缺乏了解,那么就可以通过对事实的陈述将法官的注意力引向我方的诉讼请求中。

2. 刑事纠纷中的和解协议

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损害案件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但是双方当事人往往选择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诉诸法律。在这些纠纷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给受害一方相当数额的损害赔偿,而受害一方同意放弃向公安机关举报,为防止事后返回,双方往往签订一个和解协议。根据民法原理,这种调节协议属于自然债务,并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强制执行效力。同时也不能排除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的管辖权。但是其并非无用之举。一旦对方反悔提起刑事诉讼,在和解协议中对事实部分的认定可以直接证据来适用。由于有双方当事人签字,除非对方可以证明此和解协议是受胁迫,受欺诈而签订,否则在证据规则中,其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存在。这就要求在和解协议中应注重对所涉事实的陈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协议中,对事实的阐述尽量模糊,措辞上应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词汇。同时在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条款的表述上要明确、具体、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过多的抽象性语言。

3. 申诉材料

决定案件判决的机构不仅仅是法院,在我国现有的司法体系中,人大、政协的决定对案件的判决有直接关系。因此当案件审判结束后,向人大、政协提出的申诉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促成案件的再审。对于向人

大以及政协提交的申诉材料,应注意特定对象的工作职业以及工作方法。由于对方并不是专业法律部门,因此申诉材料不必使用过多的专业属于,大量的使用生活语言也有助于对方理解我方主张,同时也不必拘泥与法定格式与法定程序。对于一些没有有效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在这个阶段也可以大胆提出。同时也应该注意提交申诉材料的国家宏观政策、时代背景。总之,在这个过程中,成文法的作用仅仅是对方参考的一个要素而不是全部。应灵活运用这一特殊阶段所具有的特殊优势。

四、实习的感受和收获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需躬行”。6个月的实习,发现自己众多理论知识欠缺,以及深感理论和实践的差距。空学理论知识是必须的,但必须联系实际,在具体的时间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把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

在实习过程中,我体会到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法》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做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金钱而泯灭良心和职业道德。第一,不能为了拉案子,造成当事人的讼累,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二,不能为了胜案,而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或是替当事人给法官请客送礼;第三,在与公检法打交道时做好本职工作,可守原则做到不卑不亢。在这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体验了法律服务工作的酸甜苦辣,也明白了律师业竞争激烈,律师工作并不是轻松休闲的职业,所以我必须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认真办好每一件案子,以求在法律服务市场中有一席之地。当然,作为一名律师,我更要有法律人应有的理想主义精神努力工作,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当成首要目标。

同时律师在一定程度上肩负了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责任,所以律师自身必须做到活到老学到老,丰富自己的法学素养,担负起践行中国法治进程的重任。作为一名成功的律师,还必须树立起社会责任感,多多参加法律志愿服务工作,把自己的所学运用到法律服务过程中,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最后,感谢山东师郯律师事务所的袁德胜律师在实习期间对我的帮助和支持。此次实习经验让我受益匪浅,为我今后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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