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2.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2 公章、财务章、发票章,由行政部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3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2.4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3、公司印章的启用

3.1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部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3.2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部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4、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4.1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4.1.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4.1.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4,1.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1.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4.1.5公司章程、协议。

4.1.6员工调动。

4.1.7员工的任免聘用。

4.1.8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4.2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4.2.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4.2.2各类经济合同等。

4.3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4.4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5.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5.1公司总经理

负责合同章、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5.2公司副总经理

负责分管部门授权范围内的印章使用监督工作。

5.4印章管理员

5.4.1负责印章的保管。

5.4.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5.4.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5.4.4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6.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6.1印章的管理

6.1.1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专人负责管理。

6.1.2专项业务章(财务章、人事章等)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6.1.3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部备案。

6.1.4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

6.1.5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7.印章的使用

7.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7.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7.3部门主管私章由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7.4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7.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7.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7.7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部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7.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7.9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8.印章的保管

8.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8.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8.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8.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8.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8.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部主管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9.公司印章的停用

9.1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9.1.1公司名称变动。

9.1.2印章使用损坏。

9.1.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9.2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行政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印 章 使 用 审 批 表

存档编号:20       

注:1、请详细填写审批意见以上内容,字迹要清晰明了。

    2、请用碳素墨水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填写内容可打印。

3、领导签字后的复印件无效。

  4、存档编号在存档时编写。                                                              

 

第二篇:公司印章管理规定(含流程图)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加强公司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及各部门公务使用之印章

3定义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各职能部门章。               

4职责

4.1 行政人事部:

4.1.1公章及合同专用章保管。

4.1.2因业务需要新章刻制事务跟办。

4.1.3改制、停用、废止的印章的封存或销毁。

4.2各部门经理

4.2.1部门因业务需要刻制部门级印章的审核。

4.2.2部门级印章的保管、监督。

4.3 厂长/总经理:

4.3.1新章刻制及旧章废止的批准。

4.3.2因特殊需要印章外带的批准。

5内容

5.1种类

5.1.1正式印章:指公司章以及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印章。

5.1.2专用印章:指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分支机构财务专用章、人事专用章、各部门章等用于指定用途的印章。

5.1.3人名用章:指以个人名义刻制的用于公务的签名章或印鉴章。

5.2刻制、改制

5.2.1印章的刻制由提请人或部门申请,部门经理审核厂长批准后交行政人事部办理。

5.2.2提请刻制印章的申请中应将印章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加以说明。

5.3保管

5.3.1专人保管:公司章由行政人事部经理保管;部门级印章应由部门经理指定可靠心细、原则性强的人妥善保管;个人印章由个人自己保管。

5.3.2印章保管人因故临时请假,须更换印章保管并做好交接记录。
5.3.3固定存放:印章必须存放在牢固的抽屉或箱柜内并加锁,保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盖章。

5.4使用

5.4.1对于常规需盖公章的文件,各部门统一提交经厂长审批的《常规需盖公章文件清单》至行政人事部备案,清单里所列的文件可直接到行政人事部登记后盖章。《常规需盖公章文件清单》于每年9月份更新一次。

5.4.2《常规需盖公章文件清单》罗列以外的文件,需盖公章的请填写《公章使用审批表》经部门经理审核,厂长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执行并做相应的备案工作。

5.4.3行政人事、财务及商务等部门印章管理者必须做好印章使用、审批等台账,并永久保存。

5.4.4办理用章事宜应在上班时间内。

5.4.5已有厂长/总经理署名之文件及合同,视同已获批准,直接于行政人事部登记盖章。

5.4.6印章保管人对用印有监督权,对不合格手续或不合法的用印,有权拒绝。

5.4.7公司之公章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使用,如因业务必须,须填写《公章使用审批表》向厂长申请特批。

5.5停用

5.5.1因印章内容变更或因业务需要停止使用的印章,由保管人写出印章停用说明,经部门经理审核厂长审批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5.5.2印章散失、损毁、被盗时,各保管人应迅速向公司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行政人事部经理则应根据情况依相关规定的手续处理。

5.5.3停用的印章于行政人事部封存三年后予以销毁。

6流程图

 

有需求部门               行政人事部           厂长/总经理          输出记录

 


                                                             

 

 

 

    

 


7相关文件/记录

8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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