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预算总说明

市政预算总说明

一、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DBD29-401~408-2008(以下简称“本基价”)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规定要求,以现行《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20xx年)为基础,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二、本基价适用于天津地区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市政工程及住宅区、厂区的道路和市政管网工程。其中地铁工程、隧道工程适用于天津地区范围内改建、新建、扩建的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越河隧道、地铁隧道及地铁和轨道交通工程;给水管道工程、燃气管道工程适用于天津地区市政管线的自来水输水管道和燃气输气管道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三、市政工程范围划分

1.市政工程与建筑工程的划分:

(1)市政排水管道与建筑工程管道的划分:以建筑工程的化粪井的第一个连接井为界限,井外部分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基价及其相应工程类别的计价办法。

(2)市政工程与建筑工程室外道路工程的划分:居住小区(或企事业单位)围墙以内采用混凝土制作的甬路、道路、停车场未采用市政规范和标准的属于建筑工程范围;居住小区(或企事业单位)围墙以外的道路、停车场采用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制作或按照市政规范和标准设计、施工的甬路、道路、停车场属于市政工程范围。

(3)给水管道自自来水厂出厂阀门至用户院外水表井为市政管线,燃气管道以命名街道的输气管道为市政管线。

2.属于建设项目随同建筑工程设计的室外排水管道及给水燃气管道工程,竣工后需移交或委托市政及其他管理部门维修管理的工程,均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基价及其工程类别的计价办法。

四、本基价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编审工程量清单和确定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是计算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

五、本基价是根据国家的现行行业标准及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规范、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的,是在合理工期内、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及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机械配置情况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相应管理费用的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市市政行业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基价的工作内容表述了该节基价子目的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涉及但已涵盖在内。

七、本基价包括通用项目,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管道工程,给水、排水构筑物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给水管道工程,燃气管道工程,地铁及隧道工程共8册。

八、本基价中各子目的预算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以下简称“管理费”)组成。

九、本基价中人工费的说明和规定:

1.本基价中的工日单价除土石方工程外其他各专业工程均按二类工日单价计入的,二类工工日单价为47.20元/工日。土石方工程工日单价按三类工日单价计入的,工日单价为37.70元/工日。

2.人工单价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质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的辅助工资和劳动

保护费等。

3.本基价中的人工工日按8h计算。

4.本基价中的人工费包含其他人工费,内容包括:

(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中的人工费。

(2)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十、本基价中材料费的说明和规定:

1.材料的消耗量中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2.材料费中已包括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按材料价格的2.1%计取,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者,退给建设单位0.875%,施工单位留1.225%;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者,退给建设单位1.68%,施工单位留0.42%。

3.工程建设中部分材料由甲方供料,在结算时退还建设单位所购材料的材料款(包括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单价以合同约定为准,材料用量按实际用量计算。

4.本基价中材料费由基本材料费、零星材料费和其他材料费组成。

(1)基本材料费是指含有消耗量数量或摊销数量的材料费;

(2)零星材料费是指施工中必须使用的但用量较小的零星材料,基价项目中不记其量,以“元”表示的材料费;

(3)其他材料费是指材料的试验检验费、采购及保管费。

5.本基价中均包括各种材料场内运输。

6.本基价中的材料价格是按照20xx年度天津市建材市场材料价格加权平均综合计算,价格中包括了由供应地点运至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费用。

7.材料或成品、半成品的消耗量带有“()”者且列于无括号消耗量之前,表示该项未计价,基价总价中未包括其价值,只反映其消耗数量。使用该子目时,应以“()”内的消耗量乘以其价格计入基价中,材料价格中应计入该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材料或成品、半成品的消耗量带有“()”者且列于无括号消耗量之后,表示基价中已包括其价值,“()”内的材料消耗量不再计价。

十一、本基价中机械费的说明和规定:

1.本基价中的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照《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编制,人工和燃料的价格是按照20xx年度市场价格加权平均综合计算的。

2.机械台班单价是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

十二、本基价中的材料均以质量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为准,基价中的材料数量已包括场内运输和操作损耗。基价中的材料配比与实际配比不同时,允许调整其配比,但人工和机械数量不得调整。

十三、本基价中的现场浇筑混凝土均按预拌混凝土计列的;现场浇注混凝土或预制构件混凝土若发生蒸养均执行通用项目分册中混凝土蒸养项目。

十四、本基价允许换算的项目除在各专业、章分别注明外,以下各项允许按下列规定进行调整。

1.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不足使用,经建设单位同意租用外单位机械时,应按出租单位计费办法计算,基建系统内施工机械应按规定的机械台班价格计算。

2.特殊情况需租用钢板桩、钢模板时允许按出租单位计价办法计算。

十五、大型机械场外包干运费适用于外环线以内的工程,其运费按台次计算,包括进退场费用(平均按1.6次计算)。在编制工程计价文件时,应根据机械类别只计算一次运输费用。 十六、凡因工程需要设立搅拌站,应计取混凝土搅拌站组立及拆除项目费用。

十七、施工用水、电费,已包括在基价中,不另计算。施工现场应由建设单位安装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和使用,施工单位按表计量,按相应单价计算后退回建设单位。

十八、排水泵站土建工程、地铁车站建筑工程均执行《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排水泵站装饰装修工程执行《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

十九、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以外所需的运输道路、水、电源接通至现场均属三通一平范围,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如委托施工单位施工时,应与施工单位另签合同,以单独报价形式编制预结算。

二十、本基价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而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二十一、材料消耗量带有×号,则×号前为消耗量,×号后为单价。数字后带“()”者,“()”内为规格型号。

二十二、本基价中材料和机械的规格凡未注明计量单位者均为毫米。

第1册通用项目

册 说 明

一、本册基价包括通用项目和组织措施费两部分内容。市政各专业工程均可适用。

二、通用项目包括零星工程,砌石工程,打拔桩工程,拆除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临时工程,其他工程等7章;共58节,总计265条基价子目。

三、组织措施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冬季施工降效,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措施费,封闭作业照明费,二次搬运措施费,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半幅施工措施费等8项内容。

通 用 项 目 说 明

一、零星工程包括场地平整、简易路、围堰、地下设施加固处理、砂石垫层、还土、买土等内容。

1.本章围堰基价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潮汛养护工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如遇特大潮汛发生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损失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2.筑坝围堰基价内已列入黄土费用,如系就地取土,需在基价项目中减除黄土费。

3.筑坝围堰基价内列入50t木驳船台班参考数量,施工时若使用木驳船可按现价计入,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木驳船而是搭设了栈桥,则应套用相应的脚手架子目。

4.还土或还石灰土基价中未列黄土费用,按就地取土考虑;如需改换土壤,或现场内土量不满足使用时,可增加买土费用。

二、砌石工程包括干砌、浆砌片(块)石、浆砌料石、台阶及勾缝等内容。

1.本章砌石基价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m以内的桥涵、河道或护坡等的砌筑工程。

2.预算子目中调制砂浆,均按砂浆拌合机拌合;如采用人工拌制时,预算基价不予调整。

三、打拔桩工程包括打拔桩设备及混凝土搅拌站的安拆,打、拔桩(各种材质),接桩、送桩及搭拆桩基础支架平台的内容。

1.打、拔设备及混凝土搅拌站安拆费是指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轨道式打桩机的安拆费中已包括轨道的安拆费用。

2.土壤的类别在基价中均采用综合土质。

3.陆地或支架上打桩,不包括脚手架费用,如需搭设脚手架可套用各分册相关脚手架基价子目。

4.打各种桩均按垂直桩考虑,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

1.33,机械乘以1.43;打各种桩均按一般正常施工考虑,如遇上障碍或其他特殊要求,所增费用另行计算。

5.陆上打桩采用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时,不计陆上工作平台费用,可计20cm碎石垫层(已有道路除外),面积按陆上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6.船上打桩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7.打板桩预算基价中,均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8.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混凝土桩预算基价中均未包括运桩。运桩可套用混凝土中构件运输相应项目。

9.送桩预算基价按送4m为界,如实际超过4m时,按相应预算基价乘以下列调整系数:

(1)送桩5m以内乘以1.20系数。

(2)送桩6m以内乘以1.50系数。

(3)送桩7m以内乘以2.00系数。

(4)送桩7m以外,按已调整后7m为基础,每超过1m递增0.75系数。

10.本基价的支架平台适用于陆上、支架上打桩及钻孔灌注桩。

11.搭、拆水上工作平台预算基价中,已综合考虑了组装、拆卸船排及组装、拆卸打拔桩架工作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12.打、拔钢管桩子目的钢管桩材料的消耗数量均按搭设栈桥考虑,如果是搭设水中钢桥下的工作平台时,钢管桩消耗量可按钢管桩用量的50%另计其费用。

四、拆除工程包括破除路面、旧路破除、人行道、侧缘石、砖及混凝土结构、各种材质管等内容。

1.机械拆除项目中包括人工配合作业。

2.拆除工程项目中未考虑地下水因素,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3.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如需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应另行计算运费和回收价值。

4.破除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项目中:局部或小面积破旧路面结构适用空压机破除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子目;整条道路(路段)或连续大面积破旧路适用其他机械拆除沥青混凝土路面子目。

5.铣刨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是按3cm计列的,铣刨厚度最大为5cm,厚度超过5cm时,则套用2步铣刨3cm子目,仍不满足所需厚度时,则套用每增减1cm子目进行调整;铣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厚度是按8cm计列的,铣刨厚度等于或超过1.5倍基本厚度时,则套用2步铣刨8cm子目,再选用铣刨厚度每增减1cm子目进行调整。

6.机械破除或锉刨机锉刨旧路结构,均适用于路面和结构层部分。

7.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后的旧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坏性拆除不得套用本基价项目。

(1)拆除混凝土管道未包括拆除基础及垫层用工。基础及垫层拆除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2)拆除铸铁管要求管口完整、管身不损坏的管材、管件不得少于60%、阀门不得损坏。

五、施工降水及排水工程包括打拔井点、大口井、工程排水和挖还水窝子等内容。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所采取的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费

用。

1.本章施工排水与降水费用不包括给、排水管道沟槽排水基价子目。

2.水窝子在预算里为一个整体计算,单项表示。

3.挖深小于4m或槽(坑)底标高在大沽水平零以上时一律采用水窝子方法降水;挖深超过4m或标高在大沽水平零以下者,可采用井点或大口井方法配合降水。

4.井点组装拆除、机具迁移、设备安装所需费用均已纳入打拔井点基价内,不另行计算。

5.井点花管,管径为50cm,组装长度为2m,总长分9m以内和9m以外两种,井点间距为1m。

6.井点抽水机组的设施按顶管工作坑考虑,每个工作坑安设一部机组。

六、临时工程包括修筑临时路、便桥、施工围栏、架设临时动力线和铺设临时供水管道等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如无可供载重汽车运输的道路时,可修筑临时便道,一般应尽量利用原有土路,加固使用。如无适当土路,可修筑临时道路或修筑简易道路。

2.临时便桥应按实际需要架设。汽车临时便桥按荷载4t计列。临时木便桥基价的桥宽按下列数据考虑:行人2m,行车4m。临时钢板便桥基价不分管道槽宽度,均用同一基价,基价中已考虑每次施工前后铺拆钢板的用工和机械。同一地点铺的钢板,不论实际铺拆次数多少,均按一次计算。

3.临时供水管道措施费系指改建给水管道时停水给用户供水的临时配水管道所发生的费用。基价中不但包括刨槽、安装、拆除、回填、维修的全部工料机费用,并且包括了管件、阀门、闸井、支线水管、水嘴等的费用。编制预算时,除按干线长度套基价列项外,其他项目不得列项计算。

4.临时排水管道措施费系指必须排水而现场附近又无可供排水的下水道、河道、水坑,必须铺设的临时排水管道所发生的费用。基价中已包括刨槽、安装、拆除、回填、检查井、出水口以及加固、维修的工料机费用在内。

七、其他工程包括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水泥搅拌桩、水泥旋喷桩、挖淤泥、运土、大型机械及构件场外运费和混凝土蒸汽养护等内容。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措施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的运输及转移费用。

2.大型机械场外包干运费

(1)包干运费按台次计算,运费中已包括往返运费。

(2)包干运费只适用于外环线以内的工程。

(3)包干运费中包括了臂杆、铲斗及附件、道木、道轨的运费。

(4)10t以内汽车式起重机,不计取场外开行费;10t以外汽车式起重机,每次场外开行费按其台班单价的25%计算。

(5)机械运输路途中的台班费,不另计取。

3.大型机械现场的行驶路线需修整铺垫时,其人工修整,可按实际计算。若使用路基箱、钢板铺垫时,不分块数和使用时间,以工地为单位计取场外包干运费1799.97元(其中:机械费1664.11元,管理费135.86元)、工地使用折旧费276.94元。

4.混凝土构件场外运费,是指施工单位在混凝土加工厂预制构件运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凡需增加此项运输费用,应根据基价子目中的构件重量、长度及相应的运输里程计列。

5.现场浇筑或预制的混凝土构件,因工程或工期需要进行蒸汽养护,可套用相应的蒸汽养护基价。

6.架设临时动力线,适用于变压器降低后的线路(通称二次线),延伸至100m以外的延

长部分,包括干线和支线,在管道中的支管线路视为支线,不包括接向动力的引线。此基价项目采用分期摊销方法,按各型变压器考虑。其使用期限是:

变压器容重在100kVA以内,其动力线使用期为4个月;

变压器容重在180kVA以内,其动力线使用期为7个月;

变压器容重在320kVA以内,其动力线使用期为10个月。

组 织 措 施 费 说 明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是指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和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环境保护费用以及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的费用。

1.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其他小型临时设施。

2.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和摊销费。

二、冬季施工降效包括由于在冬季施工中劳动效率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和机械费。

三、雨季施工费是指在雨季施工中采取的必要防雨、排除雨水、临时道路维修等措施费和由于在雨季施工中劳动效率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和机械费。

雨季施工费包括:

1.不同施工部位的防雨、排除雨水的措施费用和施工过程必须掺用的辅助材料(如促凝剂等)费用。

2.施工机械冒雨或雨停立即作业必须增设的辅助装置,增加的辅助人工、油料消耗、零件损耗和机械雨中作业效率降低而增加的机械台班等所需费用。

3.脚手架、斜道防滑等保护费。

4.临时道路、排水沟在雨季的维修费。

5.检修仓库,保护材料机具的费用。

四、夜间施工措施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五、封闭作业照明费是指封闭作业施工所发生的封闭作业施工降效、封闭作业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六、二次搬运措施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七、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是指按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在竣工验收后,应提交的档案资料所发生的编制费用。

八、半幅施工措施费是指:

1.道路工程施工时不断行需半幅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2.市政管网单项工程有三个以上路口需分段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通用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零星工程

1.围堰工程

(1)土草围堰、筑拆木桩竹笆坝围堰工程分别采用百立方米、立方米计量单位。

(2)套箱围堰的工程量为套箱金属结构的质量。套箱整体下沉时悬吊平台的钢结构及套箱内支撑的钢结构均已综合在基价中,不得作为套箱工程量进行计算。

2.地下设施加固处理按施工组织设计或图示尺寸以处计算。

3.购买土方按自然方计算;还填土方按压实方计算。

二、砌石工程

1.砌石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以立方米或10m3体积为计量单位,勾缝是以100m2为计量单位。

2.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0.3m3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3.挡墙、护坡的砌体工程

(1)干砌、浆砌块石护坡以不同平面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2)浆砌块石、料石、预制块的体积按设计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3)浆砌台阶以设计断面的实砌体积计算。

三、打拔桩工程

1.机械设备安拆费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规定的次数计算。

2.钢筋混凝土方桩、板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计算。

3.钢筋混凝土管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减去空心部分体积计算。

4.钢管桩按成品桩考虑,以吨计算。

5.焊接桩型钢用量可按实调整。

6.陆上打桩,以原地面平均标高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7.支架上打桩,以当地施工期间的最高潮水位增加0.5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8.船上打桩,以当地施工期间的平均水位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9.改造旧护岸,需拔除钢板桩时,其人工、机械各分别乘以1.5系数。

10.各种型钢桩(不含钢管桩)的打桩工程,其钢桩的运费已含在打桩子目内,不得再单独计列。

11.搭拆打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1)桥梁打桩:

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

F1=(5.5+A+2.5)×(6.5+D)

每条通道:

F2=6.5×[L-(6.5+D)]

(2)钻孔灌注桩:

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

F1=(A+6.5)×(6.5+D)

每条通道:

F2=6.5×[L-(6.5+D)]

式中 F ——工作平台总面积;

F1——每座桥台(桥墩)工作平台面积;

F2——桥台至桥墩间或桥墩至桥墩间通道工作平台面积;

N1——桥台和桥墩总数量;

N2——通道总数量;

D——二排桩之间的距离(米);

L——桥梁跨径或护岸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米); A——桥台(桥墩)每排桩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米)。

四、拆除工程

1.拆除旧路及人行道按实际拆除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拆除侧缘石及各类管道按长度以米计算。

3.拆除构筑物及障碍物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4.伐树、挖树兜按实挖数以棵计算。

5.铸铁管拆除,按拆除的管道的水平投影长度作为工程量。

五、施工排水、降水工程

1.水窝子依管道长度每50m敷设一个,不足50m按一个水窝子计算。

2.基坑排水周期依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规定,按台班计算。

3.顶管工作坑及井点排水的排水台班按下列规定计算:

φ1000~φ1500管以40m为单位计算,周期40天;φ1650~φ1960管以34m为单位计算,周期45天;每昼夜3个台班。

4.管道及泵站工程采用井点排水时,每机组按35根考虑。

六、临时工程

1.施工便道:按施工便道的长度和宽度的乘积为工程量。

2.现场施工围栏以施工路段长度按路单侧延长米计算,以米为计量单位。

3.临时便桥

(1)沟槽施工用木桥以管道槽的上口宽增加2m乘以管道长度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2)临时汽车便桥以桥宽乘以桥长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3)临时钢板便桥以桥宽(即行车宽度)以米为计量单位。

4.架设临时动力线工程量是以变压器降低后的线路(通称二次线),延伸至100m以外的延长部分,包括干线和支线,不包括接向动力的引线。

5.临时供水管道及临时排水管道,各种临时性工程均应按实际需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规定其等级(或管径)和数量(或长度、宽度)。在编制预算时,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临时供水管道:施工用的供水管道从引水地点到水压试验进水口(或现场施工用水水嘴)的距离作为工程量(分管径)。改建给水管道时为用户供水的临时管道,按实际发生计算。

(2)临时排水管道按现场排水口到排水管道出水口管道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七、其他工程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包干运费,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定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次数及使用台数按台次计算。

2.大型机械场外包干运费

(1)自行式压路机的场外运费,按实际场外开行台班计算。

(2)外环线以内的工程或由专业运输单位承运者,场外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

3.预算基价中开挖土方、购买土方按自然方计算;弃运土方按松方计算;回填土方按压实方计算。

组织措施费计算规则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以直接工程费合计(直接工程费合计是指施工图预算计价表或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费合计,下同)为基数乘以下表系数计算,其中人工费占16%。

┌───────┬─────────────────┬───────┐ │ 序 号 │ 工 程 类 别 │ 系 数 │ ├───────┼─────────────────┼───────┤ │ 1 │ 道 路 工 程 │ 1.89% │ ├───────┼─────────────────┼───────┤ │ 2 │ 桥 涵 护 岸 工 程 │ 2.48% │ ├───────┼─────────────────┼───────┤ │ 3 │ 排 水 管 道 工 程 │ 2.87% │ ├───────┼─────────────────┼───────┤ │ 4 │给水、排水构筑物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2.87% │ ├───────┼─────────────────┼───────┤ │ 5 │ 给 水 管 道 工 程 │ 2.87% │ ├───────┼─────────────────┼───────┤ │ 6 │ 燃 气 管 道 工 程 │ 2.87% │ ├───────┼─────────────────┼───────┤ │ 7 │ 地 铁、 隧 道 工 程 │ 2.96% │ └───────┴─────────────────┴───────┘

二、冬季施工降效以冬季施工期间完成的工程项目的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基数乘以系数10%。

三、雨季施工费以雨季施工期间完成的工程项目的直接工程费合计为基数乘以系数1%。

四、夜间施工措施费可参照以下方法计算:

夜间施工措施费=(工期定额工期-合同工期)÷工期定额工期×直接工程费中工日合计×夜间施工系数×每工日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系数根据施工照明时间占24h的比例确定,也可按33%计算。 每工日夜间施工增加费按19.67元计算。

五、封闭作业照明费按封闭作业工日之和×80%×9.07元/工日计算。

六、二次搬运措施费以预算基价中材料费合计为基数乘以相应的二次搬运措施费费率计算。

┌────┬─────────────────┬──────────┐ │ 序号 │ 工 程 类 别 │ 二次搬运措施费费率 │ ├────┼─────────────────┼──────────┤ │ 1 │ 道 路 工 程 │ 2.40% │ ├────┼─────────────────┼──────────┤ │ 2 │ 桥 涵 护 岸 工 程 │ 1.19% │ ├────┼─────────────────┼──────────┤ │ 3 │ 排 水 管 道 工 程 │ 1.71% │ ├────┼─────────────────┼──────────┤ │ 4 │给水、排水构筑物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0.90% │ ├────┼─────────────────┼──────────┤ │ 5 │ 给 水 管 道 工 程 │ 1.71% │ ├────┼─────────────────┼──────────┤ │ 6 │ 燃 气 管 道 工 程 │ 1.71% │ ├────┼─────────────────┼──────────┤

│ 7 │ 地 铁、 隧 道 工 程 │ 0.90% │ └────┴─────────────────┴──────────┘

七、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以直接工程费合计为基数乘以系数计算(参考系数0.1%)。

八、半幅施工措施费应以该单项工程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数乘以相应的半幅施工措施费费率。

┌────────┬───────────┬────────────┐ │ 序 号 │ 工 程 类 别 │ 半幅施工措施费费率 │ ├────────┼───────────┼────────────┤ │ 1 │ 道 路 工 程 │ 1.26% │ ├────────┼───────────┼────────────┤ │ 2 │市 政 管 网 工 程│ 0.37% │ └────────┴───────────┴────────────┘

第2册道路工程

册 说 明

一、本册基价包括道路工程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附属工程,其他工程等4章;共34节,总计174条基价子目。

二、工程计价时应注意的问题:

1.路基工程

(1)开槽土质说明如下:

①一、二类土是指砂,粉土,腐植土,泥炭,轻壤土和黄土类土,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植土,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植土,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植土,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粉土。

②三类土是指肥黏土,其中包括石碳纪侏罗纪的黏土和冰黏土,重粉质黏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mm的碎石和卵石的干黄土,掺有碎石和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类的腐植土或泥炭,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土壤。

(2)路基填土压实标准及土方体积换算系数和挖填土工程量根据下表计算:

城 市 道 路 路 基 相 对 密 实 度 标 准

┌───────────┬─────────────────────┐ │ │ 密 实 度 标 准 │ │ 项目 ├───────────┬─────────┤ │ │ 高 级 路 面 │次 高 级 路 面│ ├────┬──────┼───────────┼─────────┤ │ │0~800mm │ ≥98% │ ≥95% │ │ 路基填 ├──────┼───────────┼─────────┤ │ │800~1500mm │ ≥95% │ ≥95% │ │ 土深度 ├──────┼───────────┼─────────┤ │ │>1500mm │ ≥95% │ ≥90% │ ├────┼──────┼───────────┼─────────┤ │ 挖 方 │0~200mm │ ≥98% │ ≥95% │ └────┴──────┴───────────┴─────────┘

道 路 土 方 体 积 换 算 系 数

┌─────────┬───────┬────────┬──────┐ │设 计 密 实 度│ 填 方 │ 自 然 土 方 │ 松 方 │ ├─────────┼───────┼────────┼──────┤ │ 90% │ 1.000 │ 1.135 │ 1.498 │ ├─────────┼───────┼────────┼──────┤ │ 95% │ 1.000 │ 1.185 │ 1.564 │ ├─────────┼───────┼────────┼──────┤ │ 98% │ 1.000 │ 1.220 │ 1.610 │ ├─────────┼───────┼────────┼──────┤ │ │ │ 1.000 │ 1.320 │

└─────────┴───────┴────────┴──────┘

(3)预算基价中开挖土方按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方按压实方计算。

(4)路床(槽)整形项目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路床。

(5)船上抛片石项目不包括租船费用,发生租船费用按实计取。

2.路面工程

(1)混合料基层中的石灰均为生石灰的消耗量,不包括消解石灰的工作内容,土为松土用量。

(2)基层混合料多层次铺筑时,其基础顶层需进行养护,养护期按7d考虑,其用水量已综合在顶层多合土养护预算基价内,使用时不得重复计算用水量。

(3)基层混合料拌合分人工拌合、现场机械拌合、预拌厂拌合三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套用相应项目,其中厂拌项目不含铺筑费用。

(4)喷洒沥青油料预算基价中,分别列有石油沥青和乳化沥青两种油料,应根据设计要求套用相应项目。

(5)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已综合考虑了伸缩缝、真空吸水、压(刻)纹等费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综合考虑了有筋无筋等不同的工效,施工中无论有筋无筋均不换算;水泥混凝土路面中未包括拉杆、传力杆及钢筋用量,如设计有筋时,套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相关项目。

3.附属工程

(1)人行道块料铺设、安砌侧(平、缘)石等砌料及垫层如与设计不同时,材料品种和数量可按设计要求调整其用量,但人工消耗量不变。

(2)人行道铺筑花岗岩基价中不包括灌缝胶及石材防水、防污的费用,如设计有要求可增加相关费用。

4.其他工程

混凝土滤管盲沟预算基价中不含滤管外滤层材料。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路基工程

1.路基填土方时,填土工程量的宽度按每侧比设计宽0.4m计算。填河填土时,每侧宽度应按设计规定计算,以利路基压实和切坡。

2.人工、机械开槽,碾压道胎的工程量计算按路面设计宽度,现场拌合基层混合料,每侧各宽出0.8m计算,以保证足够的拌合宽度,预拌及商品基层混合料,每侧各宽出0.4m计算。

3.土工布的铺设面积为锚固沟外边缘所包围的面积,包括锚固沟的底面积和侧面积。

4.戗灰处理工程量计算:

(1)图纸有说明的,按图纸设计量计算。

(2)图纸没有说明的,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二、路面工程

1.基层混合料工程量应按设计基层宽度每侧宽出0.3m计算。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基础宽度按每侧宽出0.3m计算。砂垫层按每侧宽出5cm计算,以保证拌合宽度和质量。

2.基层混合料基价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如配合比与设计配合比不同时,允许调整其材料消耗量,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得调整。有关材料可分别按下列公式换算:

Ls=(Ld+Zd)× Ps/Pd

式中: Ls——按设计配合比换算后的材料数量;

Ld——预算基价中基本压实厚度的材料数量;

Zd——预算基价中压实厚度每增减1cm的材料数量;

Ps——设计配合比的材料百分率;

Pd——预算基价中标明的材料百分率。

3.本章中设有“每增减”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以内。压实厚度在20cm以外,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计算。

4.道路工程基层混合料养护面积,按设计基层顶层的面积计算。

5.道路基层计算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的面积。

6.机械铺筑厂拌(商品)基层混合料项目不包括混合料,混合料数量按设计基层宽度每侧加宽0.3m后的体积乘以1.02。

7.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路面工程量以设计长乘以设计宽计算(包括转弯面积),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

8.沥青混凝土系按吨计算,其压实密度参考值为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为2.36t/m3,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为2.35t/m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为2.30t/m3(玄武岩沥青混凝土为2.54t/m3);如与实际不同时可按实际计算。

9.铺筑于石灰土、多合土、两渣基层的粗粒式沥青混凝土的厚度按设计厚度另加0.5cm的沥青混凝土用量。铺筑于渣石基层的粗粒式沥青混凝土的厚度按设计厚度另加1cm的沥青混凝土用量。铺筑于粗粒式沥青混凝土的中、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的厚度按设计厚度另加0.3cm的沥青混凝土用量。

10.道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带平石的面层应扣除平石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三、附属工程

1.道路工程的侧缘(平)石、树池等项目以延长米计算,包括各种转弯处的弧形长度。

2.人行道块料铺设面积计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

四、其他工程

倒运熟石灰数量以预算用量的2.1倍计算(消解膨胀系数)。

第3册桥涵工程

册 说 明

一、本册包括钻孔灌注桩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箱涵顶进工程,预应力钢筋工程,构件安装工程,脚手架与模板工程,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其他工程等10章;共85节,总计435条基价子目。

二、工程计价时应注意的问题:

1.钻孔灌注桩工程

(1)本章基价不包括钻孔工程中的清除障碍工作。如遇此情况,按实际发生增补预算。

(2)钻孔灌注桩工作平台按孔径φ≤1000,套用锤重1800kg打桩工作平台;φ>1000,套用锤重2500kg打桩工作平台。

2.钢筋工程

(1)基价中钢筋材质划分为3号钢和16锰钢两种。

(2)基价中预埋及连接铁件制作安装,包括混凝土内的预埋铁件和现场铁件连接及焊接。

(3)钢筋和预埋件,包括场内及现场运输、下料、调直、切断、弯曲、电(点)焊、对焊、绑扎成型入笼,预埋件制作安装等全部工艺。

3.混凝土工程

(1)本章基价系按常用设计图纸分别进行计算,其混凝土所含钢筋及预埋件等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2)基价中的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列出,如遇本基价与设计配合比不同时可以换算。

(3)在通用项目中已列有混凝土的蒸养项目,如工程需要蒸养,可套用相应基价项目。

(4)基价中的材料用量均已包括生料损耗、熟料损耗、小构件成品损耗及灌注桩扩孔率损耗。

4.箱涵顶进工程

(1)本章基价适用于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顶进工程和现浇箱涵工程。

(2)基价中不包括箱涵顶进后背设施,其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3)箱涵基坑开挖,只考虑基坑内表水处理、没有考虑其他降水方式及箱涵基坑开挖的支撑,如发生时可套用相关的基价项目。

(4)箱涵底板、滑板的基价中已包括肋楞在内,不得重复计算。

(5)箱涵的引道工程可套用道路工程有关基价项目。

(6)滑板面塑料薄膜层处理,是按0.25mm厚聚氯乙烯薄膜考虑的,其理论单位重量0.905t/m3,损耗率2%,如采用其他材质或厚度不同时,允许换算其材料使用量。

5.预应力钢筋工程

(1)先张预应力采用7φ4钢绞线,安装在120m先张台座上进行张拉,当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时,放松切断,项目中未包括张拉台费用。

(2)后张预应力系以双悬臂拼装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箱梁设计图纸为依据。

(3)预应力钢绞线和高强钢丝张拉项目均不含锚具费用,工程中使用什么锚具,则应套用其相应锚具安装基价子目。

6.构件安装工程

(1)人工安装混凝土小构件包括:人行道板、栏杆、柱等小型混凝土构件。

(2)基价中安装机械的选型是根据当前现有的安装机械考虑的,并按构件重量选用机型。

(3)构件现场倒运,已综合考虑在基价内。由预制厂到现场存放处的运输费可套用通用项目中的构件场外运输基价项目。

7.脚手架与模板工程

(1)浅水与深水脚手的划分如下:

①脚手面距河底垂直高度在4m以内为浅水,高度在4m以上为深水。

②脚手面中若存在4m以内的面积超过40%,均按浅水脚手计算,反之为深水脚手。 ③浅水、深水支架脚手均系桩基脚手架,荷载按4t计算的,本基价包括打桩、拔桩、装拆脚手面、材料运输及堆放。深水脚手不包括接桩,若需接桩,另行按接桩基价计算。

(2)现浇梁支架基价中,所需钢材、木材均考虑了现场及场外运输费用,使用时不得单

列运输费用,支架基价中不包括基础处理,若场地需要加固,可套相应基价项目。

(3)木支架、钢支架基价单位的立面积为桥梁净跨径乘以高度,梁式桥高度为墩台帽顶至地面的高度,地面指支架地梁的底面。木支架按有效宽度8.5m计,钢支架按有效宽度12m计,如实际宽度与基价不同时,可按比例换算。

(4)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以工具式钢模板为主,部分使用定型模板或木模板。模板项目中综合考虑了地面运输和模板地面的装卸,但不包括地胎膜,需设置者,可执行相关基价项目。

8.钢结构工程

(1)钢结构安装项目不含临时支墩安拆及构件运输。

(2)抛丸适用于基材处理,喷砂适用于构件成型后的处理。

(3)构件在安装现场组装焊接后清除焊缝热影响区焦渣的工作已经综合在安装基价子目中。

(4)钢结构制造胎具及临时钢支墩安拆,未考虑油饰费用,如实际需要可计取。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钻孔灌注桩

1.灌注桩混凝土体积按设计桩面积乘以设计桩长(桩尖到桩顶)加超钻0.5m的几何体积计算。

2.泥浆制作项目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3.泥浆运输项目按灌注桩实际体积计算。

二、钢筋

现浇混凝土中的钢筋,鉴于现场施工条件所限,允许在计算钢筋数量时给予部分搭接数量,钢筋用量乘以系数1.02计算,包干使用。

三、混凝土

1.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的体积。

2.预制混凝土

(1)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入工程量内,其消耗量以在预算基价中考虑。

(2)预制空心板梁,凡采用橡胶囊做内模的,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可增加混凝土数量,当梁长在16m以内时,可按设计计算体积增加7%;若梁长大于16m时,则增加9%计算。如设计图已注明考虑橡胶囊变形时,不得再增加计算。

(3)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并入构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四、箱涵顶进

1.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其工程量并入滑板内计算。

2.箱涵混凝土工程量,不扣除0.3m3以下的预留孔洞体积。

3.顶柱、中继间护套及挖土支架均属专用周转性金属构件,预算基价中已按摊销量计列,不得重复计算。

4.箱涵顶进预算基价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三类,其工程量计算如下:

空顶工程量按空顶的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实土顶工程量按被顶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

5.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按箱涵底面积计算。气垫的使用天数由施工组

织设计确定,但采用气垫后在套用顶进预算基价时应乘以0.7系数。

五、预应力钢筋

钢筋、预应力钢筋、格栅、网片等均按设计图纸重量计算,以吨为单位。

六、构件安装

安装预制构件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均按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计算。

七、脚手架与模板

1.钻孔脚手的面积,按桥宽加2m再乘以桥长计算。

2.模板的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的实际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满堂式现浇梁支架是以支架的立面积计算,立面积为桥梁净跨径乘以垂直高度。

八、装饰

装饰项目除金属面油漆以重量计算外,其余项目均以装饰面积计算。

九、钢结构

1.钢结构项目板料外接矩形、平行四边形、梯形按理论重量的最小值计算,扣除内接面积在0.3m2以外的孔洞重量。

2.防腐涂装项目适用于在加工厂集中处理,如在安装现场施做工日乘以1.43系数。

第4册排水管道工程

册 说 明

一、本册预算基价包括沟槽土方,管道铺设,砌井,顶管,其他等5章;共59节,总计492条基价子目。

二、工程计价时应注意的问题:

1.沟槽土方

(1)沟槽挖土按一、二类土综合考虑计算,出土按双侧出土考虑,如单侧出土时,其挖土和回填项目的人工和机械按如下系数调整:

┌───────────┬──────────┬──────────┐ │ 槽 深 │ 人 工 部 分 │ 机 械 部 分 │ ├───────────┼──────────┼──────────┤ │ 2.5m 以 内 │ 1.112 │ 1.112 │ ├───────────┼──────────┼──────────┤ │ 5.5m 以 内 │ 1.117 │ 1.112 │ ├───────────┼──────────┼──────────┤ │ 9.5m 以 内 │ 1.250 │ 1.112 │ └───────────┴──────────┴──────────┘

(2)沟槽土方不包括稀泥、河淤和粉质黏土,如发生时,其挖土项目人工和机械按下列系数调整:

┌───────────┬──────────┬──────────┐ │ 项 目 │ 人 工 部 分 │ 机 械 部 分 │ ├───────────┼──────────┼──────────┤ │ 稀 泥、 河 淤 │ 2.000 │ 1.330 │ ├───────────┼──────────┼──────────┤ │ 淤 粉 质 黏 土 │ 1.430 │ 1.180 │ └───────────┴──────────┴──────────┘

(3)人工、人机明开槽、支撑槽、钢桩槽及钢桩卡板槽开挖土方、回填土方同时适

用于双排管道及多排管道的合槽土方施工。

(4)半明开槽施工时,明开部分和支撑部分应分别套用明开槽和支撑槽相应的项目,明开槽的槽深为原地面至工作平台高程,支撑槽槽深为原地面至槽底高程。

(5)合槽施工沟槽深度以原地面高程至槽底最低高程的深度计算,套用相应的项目。

(6)排水沟土方及支护与沟槽土方及支护合并在一起计算,不再单列项目计算。

(7)钢桩槽及钢桩卡板槽不包括打钢桩,打钢桩项目套用相应的项目。

(8)人机回填土,一律按人机配合回填,分层夯实。回填土时,如需改换土壤,应在挖方剩余量内调剂,不足需外购时,允许增加费用。如槽基需要加固时,可套用相应项目。

(9)沟槽回填土的密实度,自管顶上平40cm起,以下为90%,以上部分为95%;如密实度要求高于这一标准时,其增加的人工,拌合的材料及设备允许调整。

2.管道铺设

(1)混凝土管道下管部分包括管道铺设、管道接口、闭水试验。

(2)管道基础分为混凝土基础和砂石基础,实际使用时,应根据不同的图集和设计标准分别计算其消耗量。

(3)混凝土管道铺设应根据不同的管材及基础形式分别套用相应的基础和管道铺设项目。

(4)砂石基础中砂和渣石的消耗量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回填部分另行列项计算。

(5)混凝土管管径均指内径;塑料管、玻璃钢夹砂管管径按管材设计说明。

(6)塑料管、玻璃钢夹砂管管道铺设包括砂石基础的费用。玻璃钢夹砂管基础的厚度按15cm考虑:其中碎石厚10cm、粗砂厚5cm。塑料管基础的厚度DN700以下为碎石厚10cm、粗砂厚5cm;DN700以上为碎石厚15cm、粗砂厚5cm。如施工图设计基础厚度与基价不符时,可套用砂石基础厚度每增减1cm项目调整。

(7)本节预算基价增强聚丙烯(FRPP)管、玻璃钢夹砂管接口是按胶圈接口考虑的,胶圈费用已含在管道价格中,高密度聚乙烯缠绕双壁中空肋管(HDPE)接口是按电熔和热熔两种方式考虑的。

(8)混凝土变形缝的做法依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给排水标准图集》。变形缝镶嵌材料为低发泡聚乙烯,如实际使用材料与基价不同时,可按实际使用材料及用量调整,其他内容不得调整。

(9)混凝土各种管径的管材考虑了不同的铺管方法,与实际施工有差异时,各种费用不得调整。d200~d500采用四合一下管;d600~d900采用人工下管。d1000~d2200采用起重机下管(d1000~d1500采用5t起重机;d1650~d2000采用16t起重机;d2200~d3000采用30t起重机)。承插口管材考虑起重机下管d300~d600卷扬机配合人工对口,d600以上卷扬机配合起重机对口。玻璃钢夹砂各种管径的铺管方法DN300~DN1000采用5t起重机,DN1200~DN1600采用16t起重机,DN1800~DN2400采用20t起重机。高密度聚乙烯缠绕双壁中空肋管(HDPE)各种管径的铺管方法DN300~DN1000采用5t起重机,DN1200采用16t起重机。

(10)拆砌管堵为管道闭水试验用,施工中旧管需要砌管堵时,可以根据不同管径和施工方法另行列项套用。

3.砌井

(1)各型井的标准中,井深考虑如下:检查井中甲型井1.4m、乙型井2.5m、丙型井

2.5m、丁型井3.5m、戊型井6m,砖砌卧泥部分均按1m考虑,预制卧泥分0.5m、0.75m和1m三种,闸井按5m计算。三通井、四通井、转弯井均按4m、6m两种深度和带卧泥、不带卧泥考虑的。卧泥深度均按1m考虑。中型平箅收水井按1m,大型平箅收水井按1.5m考虑。

(2)化粪池分为砖砌矩形化粪池和钢筋混凝土化粪池。砖砌矩形化粪池适用于采用2002《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给排水标准图集》02S701;钢筋混凝土化粪池适用于采用《国家建

筑标准设计给排水标准图集》03S702。化粪池费用只包括自身的土建结构费用,不包括土方及排水、降水费。

4.顶管

(1)本节预算基价顶管部分分为敞开式顶进和封闭式顶进二种不同的顶进方式,分别列项。

(2)土压平衡顶管中触变泥浆减阻,泥浆配比按水:膨润土:碱(Na2CO3)=84:16:0.32,如与实际配合比不同时,泥浆可按实际调整。

(3)水泥的单位重按1.15t/m3考虑,水泥膜厚度按3cm计算。

(4)触变泥浆项目,消耗量已综合考虑了泥浆的损耗,泥浆的损耗按1.5倍计算。

5.其他

(1)排水管道沟槽排水基价子目是按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合理的施工工期,按照不同的管材、管径、深度、施工方法综合取定的。

(2)塑料管排水费执行混凝土承插口管相应管径及埋深的排水费子目。

(3)排水管道沟槽排水基价子目是按支撑槽考虑的,如果是明开槽则排水费按支撑槽相应管材材质、管径及埋深子目乘以系数0.6计算。

(4)出水口只列八字式,砌筑材料为毛石和砖。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排水管道在计算沟槽还填数量时,按挖土量扣除管和基础所占的体积计算。

二、排水管道铺设槽底宽度按下列各表计算:

排水管道承插口混凝土管材铺设支撑槽槽底宽度表

┌─────┬───┬───┬───┬───┬───┬───┬───┐ │ 管 径 │ d300 │ d400 │ d500 │ d600 │ d700 │ d800 │ d900 │ │ (mm) │ │ │ │ │ │ │ │ ├─────┼───┼───┼───┼───┼───┼───┼───┤ │ 槽底宽度 │ 1.15 │ 1.30 │ 1.60 │ 1.70 │ 1.85 │ 2.00 │ 2.10 │

│ (m) │ │ │ │ │ │ │ │ ├─────┼───┼───┼───┼───┼───┼───┼───┤ │ 管 径 │d1000 │d1100 │d1200 │d1350 │d1500 │d1650 │d1800 │ │ (mm) │ │ │ │ │ │ │ │ ├─────┼───┼───┼───┼───┼───┼───┼───┤ │ 槽底宽度 │ 2.20 │ 2.40 │ 2.65 │ 2.80 │ 3.00 │ 3.20 │ 3.40 │

│ (m) │ │ │ │ │ │ │ │ ├─────┼───┼───┼───┼───┼───┼───┼───┤ │ 管 径 │d2000 │d2200 │d2400 │d2600 │d2800 │d3000 │ │ │ (mm) │ │ │ │ │ │ │ │ ├─────┼───┼───┼───┼───┼───┼───┼───┤ │ 槽底宽度 │ 3.60 │ 3.85 │ 4.10 │ 4.30 │ 4.50 │ 4.75 │ │

│ (m) │ │ │ │ │ │ │ │ └─────┴───┴───┴───┴───┴───┴───┴───┘ 排水管道承插口混凝土管材铺设明开槽槽底宽度表

┌─────┬───┬───┬───┬───┬───┬───┬───┐ │ 管 径 │ d300 │ d400 │ d500 │ d600 │ d700 │ d800 │ d900 │ │ (mm) │ │ │ │ │ │ │ │

├─────┼───┼───┼───┼───┼───┼───┼───┤ │ 槽底宽度 │ 0.95 │ 1.10 │ 1.40 │ 1.50 │ 1.65 │ 1.80 │ 1.90 │ │ (m) │ │ │ │ │ │ │ │ ├─────┼───┼───┼───┼───┼───┼───┼───┤ │ 管 径 │d1000 │d1100 │d1200 │d1350 │d1500 │d1650 │d1800 │ │ (mm) │ │ │ │ │ │ │ │ ├─────┼───┼───┼───┼───┼───┼───┼───┤ │ 槽底宽度 │ 2.00 │ 2.20 │ 2.45 │ 2.60 │ 2.80 │ 3.00 │ 3.20 │ │ (m) │ │ │ │ │ │ │ │ ├─────┼───┼───┼───┼───┼───┼───┼───┤ │ 管 径 │d2000 │d2200 │d2400 │d2600 │d2800 │d3000 │ │ │ (mm) │ │ │ │ │ │ │ │ ├─────┼───┼───┼───┼───┼───┼───┼───┤ │ 槽底宽度 │ 3.40 │ 3.65 │ 3.90 │ 4.10 │ 4.30 │ 4.55 │ │ │ (m) │ │ │ │ │ │ │ │ └─────┴───┴───┴───┴───┴───┴───┴───┘ 排水管道平口(企口)混凝土管材铺设支撑槽槽底宽度表

┌───────┬─┬───┬───┬───┬───┬───┬───┐ │ 管 径 │mm│ d200 │ d300 │ d400 │ d500 │ d600 │ d700 │ ├───────┼─┼───┼───┼───┼───┼───┼───┤ │ 槽底宽度 │m │ 1.40 │ 1.55 │ 1.70 │ 2.00 │ 2.10 │ 2.25 │ ├───────┼─┼───┼───┼───┼───┼───┼───┤ │ 管 径 │mm│ d800 │ d900 │ d1000│ d1100│ d1200│ d1300│ ├───────┼─┼───┼───┼───┼───┼───┼───┤ │ 槽底宽度 │m │ 2.40 │ 2.50 │ 2.60 │ 2.80 │ 3.05 │ 3.20 │ ├───────┼─┼───┼───┼───┼───┼───┼───┤ │ 管 径 │mm│ d1500│ d1650│ d1800│ d1960│ d2000│ d2200│ ├───────┼─┼───┼───┼───┼───┼───┼───┤ │ 槽底宽度 │m │ 3.40 │ 3.60 │ 3.75 │ 3.90 │ 3.90 │ 4.10 │ ├───────┼─┼───┼───┼───┼───┼───┼───┤ │ 管 径 │mm│d2400 │d2600 │d2800 │d3000 │ │ │ ├───────┼─┼───┼───┼───┼───┼───┼───┤ │ 槽底宽度 │m │ 4.35 │ 4.55 │ 4.75 │ 5.00 │ │ │ └───────┴─┴───┴───┴───┴───┴───┴───┘ 排水管道平口(企口)混凝土管材铺设明开槽槽底宽度表

┌───────┬─┬───┬───┬───┬───┬───┬───┐ │ 管 径 │mm│ d200 │ d300 │ d400 │ d500 │ d600 │ d700 │ ├───────┼─┼───┼───┼───┼───┼───┼───┤ │ 槽底宽度 │m │ 1.20 │ 1.35 │ 1.50 │ 1.80 │ 1.90 │ 2.05 │ ├───────┼─┼───┼───┼───┼───┼───┼───┤ │ 管 径 │mm│ d800 │ d900 │ d1000│ d1100│ d1200│ d1300│ ├───────┼─┼───┼───┼───┼───┼───┼───┤ │ 槽底宽度 │m │ 2.20 │ 2.30 │ 2.40 │ 2.60 │ 2.85 │ 3.00 │ ├───────┼─┼───┼───┼───┼───┼───┼───┤

│ 管 径 │mm│ d1500│ d1650│ d1800│ d1960│ d2000│ d2200│ ├───────┼─┼───┼───┼───┼───┼───┼───┤ │ 槽底宽度 │m │ 3.20 │ 3.40 │ 3.55 │ 3.70 │ 3.70 │ 3.90 │

├───────┼─┼───┼───┼───┼───┼───┼───┤ │ 管 径 │mm│d2400 │d2600 │d2800 │d3000 │ │ │ ├───────┼─┼───┼───┼───┼───┼───┼───┤ │ 槽底宽度 │m │ 4.15 │ 4.35 │ 4.55 │ 4.80 │ │ │

└───────┴─┴───┴───┴───┴───┴───┴───┘

注: 支撑槽已包括支撑材料的厚度,钢桩槽槽底宽度执行支撑槽槽底宽度。玻璃钢夹砂管管道铺设是按支撑槽编制基价的,槽底宽度可参考下表计算(槽底宽度包括支撑材料厚度)。

排水管道玻璃钢夹砂管铺设支撑槽槽底宽度表

┌─────┬───┬───┬───┬───┬───┬───┬───┐ │ 管 径 │ d300 │ d400 │ d500 │ d600 │ d700 │ d800 │ d900 │ │ (mm) │ │ │ │ │ │ │ │ ├─────┼───┼───┼───┼───┼───┼───┼───┤ │ 槽底宽度 │ 0.80 │ 1.00 │ 1.20 │ 1.50 │ 1.60 │ 1.75 │ 1.85 │

│ (m) │ │ │ │ │ │ │ │ ├─────┼───┼───┼───┼───┼───┼───┼───┤ │ 管 径 │d1000 │d1200 │d1400 │d1500 │d1600 │d1800 │d2000 │ │ (mm) │ │ │ │ │ │ │ │ ├─────┼───┼───┼───┼───┼───┼───┼───┤ │ 槽底宽度 │ 2.25 │ 2.45 │ 2.65 │ 2.75 │ 2.85 │ 3.45 │ 3.65 │

│ (m) │ │ │ │ │ │ │ │ ├─────┼───┼───┼───┼───┼───┼───┼───┤ │ 管 径 │d2200 │d2400 │ │ │ │ │ │ │ (mm) │ │ │ │ │ │ │ │ ├─────┼───┼───┼───┼───┼───┼───┼───┤ │ 槽底宽度 │ 3.90 │ 4.10 │ │ │ │ │ │ │ (m) │ │ │ │ │ │ │ │ └─────┴───┴───┴───┴───┴───┴───┴───┘ 排水管道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聚丙烯管铺设支撑槽槽底宽度表

┌─────┬───┬───┬───┬───┬───┬───┬───┐ │ 管 径 │ d300 │ d400 │ d500 │ d600 │ d700 │ d800 │ d900 │ │ (mm) │ │ │ │ │ │ │ │ ├─────┼───┼───┼───┼───┼───┼───┼───┤ │ 槽底宽度 │ 1.05 │ 1.15 │ 1.25 │ 1.40 │ 1.50 │ 2.00 │ 2.10 │

│ (m) │ │ │ │ │ │ │ │ ├─────┼───┼───┼───┼───┼───┼───┼───┤ │ 管 径 │d1000 │d1200 │ │ │ │ │ │ │ (mm) │ │ │ │ │ │ │ │ ├─────┼───┼───┼───┼───┼───┼───┼───┤ │ 槽底宽度 │ 2.20 │ 2.45 │ │ │ │ │ │ │ (m) │ │ │ │ │ │ │ │

└─────┴───┴───┴───┴───┴───┴───┴───┘

三、管道铺设工程量以井间距(中至中的距离)计算,不扣除中间井所占的长度。

四、承插口混凝土管管口修理按全部工程总用量(节数)5%计列。

五、敞开式顶管工作坑间距(中至中距离):单顶d1000~d1500间距40.00m;单顶d1650~d1960间距34.00m。

六、顶管工程中的工作坑尺寸如下表:

顶 管 工 作 坑 底 口 尺 寸 表

┌─────┬───────┬───────────────────┐ │ │ │ 底 口 尺 寸 │ │ 顶进方法 │ 管 径 ├────┬──────────────┤ │ │ │ 长度 │ 宽 度 │ ├─────┼───────┼────┼──────────────┤ │ │d1000~d1500mm│ 6.0m │ 4.5m │ │ 单 顶 ├───────┼────┼──────────────┤ │ │d1650~d1960mm│ 6.0m │ 5.0m │ └─────┴───────┴────┴──────────────┘

七、市政管网沟槽的支护以沟槽单侧立面投影面积计算;预算基价中已综合考虑双面支撑的因素。预算基价中(沟槽土方支撑、拆撑和钢桩卡板、拆撑)的材料消耗量是以摊销量计算费用的。下列表中的材料消耗量为实际使用量,仅供周转材料租赁方式使用的参考消耗量。

供沟槽土方支撑、拆撑项目,周转材料租赁方式使用的参考消耗量如下:

┌────────┬──┬─────────────────────┐ │ │ │ 材 料 │ │ │ ├───┬───┬────┬────┬───┤ │ 项 目 │单位│ 板材 │ 方木 │金属撑杠│金属撑杠│撑杠脚│ │ │ │ │ │635×60 │890×60 │ │ │ │ │ (m3) │ (m2) │ (根) │ (根) │ (个) │

├────────┼──┼───┼───┼────┼────┼───┤ │ 井 字 支 撑 │ │ 3.46 │ 1.18 │ 141 │ │ 141 │ ├────────┤ ├───┼───┼────┼────┼───┤ │ 井字加板支撑 │ │ 5.20 │ 1.18 │ 141 │ │ 141 │ ├──┬─────┤ ├───┼───┼────┼────┼───┤ │ 排 │槽底宽≤3m│ 100│ 12.18│ 6.27 │ │ 170 │ 113 │ │ 板 ├─────┤ m2├───┼───┼────┼────┼───┤ │ 撑 │槽底宽>3m │ │ 12.18│ 14.12│ │ 237 │ 113 │ ├──┼─────┤ ├───┼───┼────┼────┼───┤ │草袋│槽底宽≤3m│ │ 12.18│ 6.27 │ │ 170 │ 113 │ │卧板├─────┤ ├───┼───┼────┼────┼───┤ │ 撑 │槽底宽>3m │ │ 12.18│ 14.12│ │ 237 │ 113 │ └──┴─────┴──┴───┴───┴────┴────┴───┘ 供钢桩卡板、拆撑项目,周转材料租赁方式使用的参考消耗量如下:

┌────────────┬─────┬──────────────┐ │ │ │ 材 料 │ │ 项 目 │ 单 位 ├──────────────┤

│ │ │ 板 材(m3) │ ├────────────┼─────┼──────────────┤ │ 沟 槽 深 4.5m 以 内 │ │ 10.40 │ ├────────────┤ ├──────────────┤ │ 沟 槽 深 5.5m 以 内 │ 100 m2 │ 10.40 │ ├────────────┤ ├──────────────┤ │ 沟 槽 深 6.5m 以 内 │ │ 10.40 │ └────────────┴─────┴──────────────┘

八、排水管道的沟槽排水按沟槽长度以米计算。

九、砌井脚手架按砌井座数计算。

第5册给水、排水构筑物及机电安装工程

册 说 明

一、本册预算基价包括: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混凝土模板和支撑及脚手架工程,钢筋及金属结构工程,砌筑及抹灰工程,折板、壁板制作安装工程,滤料铺设工程,防水、沉降缝等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9章;共70节,总计544条基价子目。

二、工程计价时应注意的问题:

1.土方

(1)沉井工程系按深度12m以内,陆上排水沉井考虑的。水中沉井、陆上水冲法沉井以及离河岸边近的沉井,需要采取地基加固等特殊措施者,可执行相应基价项目。

(2)沉井下沉项目中已考虑了沉井下沉的纠偏因素,但不包括压重助沉措施,若发生可另行计算。

(3)回填土不包含土方的费用;如需买土回填时,另计算买土费用。

(4)钢桩卡板不包括打钢桩,打钢桩项目套用相关项目。

(5)基坑维护钢腰梁、钢支撑的工程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6)余土外弃套用相关册相应基价项目。

2.现浇钢筋混凝土池类

(1)池壁遇有附壁柱时,按相应柱基价项目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05,其他不变。

(2)池壁挑檐是指在池壁上向外出檐作走道板用;池壁牛腿是指池壁上向内出檐以承托池盖用。

(3)无梁盖柱包括柱帽及柱座。

(4)井字梁、框架梁均执行连续梁项目。

(5)混凝土池壁、柱(梁)池盖是按在地面以上3.6m以内施工考虑的,如超过3.6m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采用卷扬机施工时,每10m3混凝土增加卷扬机(带塔)和人工见下表:

┌─────┬───────┬────────┬──────────┐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增加人工工日 │增加卷扬机(带塔)台班│ ├─────┼───────┼────────┼──────────┤ │ 1 │池 壁、 隔 墙 │ 8.7 │ 0.59 │ ├─────┼───────┼────────┼──────────┤ │ 2 │ 柱、 梁 │ 6.1 │ 0.39 │ ├─────┼───────┼────────┼──────────┤ │ 3 │ 池 盖 │ 6.1 │ 0.39 │

└─────┴───────┴────────┴──────────┘

②采用塔式起重机施工时,每10m3混凝土增加塔式起重机台班,按相应项目中搅拌机台班用量的50%计算。

(6)池盖基价项目中不包括进人孔,可按《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相应项目执行。

(7)格形池池壁执行直形池壁相应项目(指厚度)人工乘以系数1.15,其他不变。

(8)悬空落泥斗按落泥斗相应项目人工乘以1.4,其他不变。

(9)井制作不包括外掺剂,若使用外掺剂时可按有关规定执行。

(10)混凝土浇筑没考虑泵送,如发生参照相关册中的混凝土泵送项目。

3.预制混凝土构件

(1)预制混凝土滤板中已包括了所设置预埋件ABS塑料滤头的套管用工,不得另计。

(2)集水槽若需留孔时,按每10孔增加0.5个工日计算。

(3)除混凝土滤板、铸铁滤板、支墩安装外,其他混凝土构件安装均执行异型构件安装项目。

4.混凝土模板和支撑及脚手架

(1)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以工具式钢模板为主,部分使用定型钢模板或木模板。模板项目中综合考虑了地面运输和模板地面的装卸费用,但不包括地胎膜,需设置者,可执行相关基价项目。

(3)构筑物模板安拆以槽(坑)深3m为准,超过3m时人工增加8%系数,其他不变。现浇混凝土梁、板、拄、墙的模板,支撑高度是按3.6m考虑的,超过3.6m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另按超高的项目执行。模板的预留孔洞,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小于0.3m2的圆形洞每10个增加0.72工日,方形洞每10个增加0.62工日。

(4)脚手架是指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5.砌筑及抹灰

砌筑高度超过1.2m,抹灰高度超过1.5m套用相应脚手架。

6.施工缝

(1)各种材质填缝的断面取定如下表:

┌────────┬────────────┬───────────┐ │ 序 号 │ 项 目 名 称 │ 断 面 尺 寸 │ ├────────┼────────────┼───────────┤ │ 1 │ 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 │ 3.0cm×2.0cm │ ├────────┼────────────┼───────────┤ │ 2 │ 油 浸 木 丝 板 │ 2.5cm×15.0cm │ ├────────┼────────────┼───────────┤ │ 3 │ 紫 铜 板 止 水 带 │ 展 开 宽 45.0cm │ ├────────┼────────────┼───────────┤ │ 4 │ 氯 丁 橡 胶 止 水 带 │ 展 开 宽 30.0cm │ ├────────┼────────────┼───────────┤ │ 5 │ 其 余 均 为 │ 15.0cm×3.0cm │ └────────┴────────────┴───────────┘

(2)如实际设计的施工缝断面与上表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7.井、池渗漏试验

(1)井池渗漏试验容量在500m3以内是指井或小型池槽。

(2)井池渗漏试验注水采用电动单级离心清水泵,基价项目中已包括了泵的安装与拆除用工,不得再另计。

(3)如构筑物池容量较大,需从一个池子向另一个池注水作渗漏试验采用潜水泵时,其台班单价可以换算,其他均不变。

8.设备安装

(1)本节设备安装时是按无外围护条件下施工考虑的,如在有外围护的施工条件下施工,人工及机械应乘以系数1.15,其他不变。

(2)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到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3)机具和材料包括施工单位现场仓库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4)垂直运输基准面在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在室外以室外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5)拦污及提水设备

①格栅组对的胎具制作,另行计算。

②格栅制作是按现场加工考虑的。

(6)投药、消毒设备

①管式药液混合器,以两节为准,如为三节,乘以系数1.3。

②水射器安装以法兰式连接为准,不包括法兰及短管的焊接安装。

③加氯机为膨胀螺栓固定安装。

④溶液搅拌设备以混凝土基础为准考虑。

(7)水处理器设备

①曝气机以带有公共底座考虑,如无公共底座时,预算基价乘以系数1.3。如需制作安装钢支撑平台时,应另行计算。

②曝气管的分管以闸阀划分为界,包括钻孔。塑料管为成品件,如需粘接和焊接时,可按相应规格项目的预算基价分别乘以系数1.2和1.3。

③卧式表曝机包括泵E型、平板型、倒伞型和K型叶轮。

(8)排泥机、排渣机及除砂机械

①排泥设备的池底找平由土建负责,如需钳工配合,另行计算。

②吸泥机以虹吸式为准,如采用泵吸式、工程量乘以系数1.3。

(9)污泥脱水设备

设备安装就位的上排、拐弯、下排,预算基价已综合考虑,施工方法与预算基价不同时不得调整。

(10)闸门及驱动装置

①铸铁圆闸门包括升杆式和暗杆式,其安装深度按6m以内考虑。

②铸铁方闸门以带门框座为准,其安装深度按6m以内考虑。

③铸铁堰门安装深度按3m以内考虑。

④螺杆启闭机安装深度:手轮式为3m;手摇式为4.5m;电动为6m;气动为3m以内考虑。

(11)集水槽、堰板制作安装及其他

①集水槽制作安装:

a.集水槽制作项目中已包括了钻孔或铣孔的用工和机械,不得再另计算。

b.碳钢集水槽制作和安装中已包括了除锈和刷一遍防锈漆、二遍调和漆的人工和材料。如油漆种类不同,其单价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②堰板制作安装:

a.碳钢、不锈钢矩形堰执行齿形堰相应项目,其中人工乘以系数0.6,其他不变。 b.金属齿形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有连接板考虑的,非金属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无连接板考虑的,如实际安装方法不同,预算基价不做调整。

c.金属堰板安装项目,是按碳钢考虑的,不锈钢堰板按金属堰板安装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主材另计,其他不变。

d.非金属堰板安装项目适用于玻璃钢和塑料堰板。

③斜板、斜管安装:

a.斜板安装时按成品考虑的,其内容包括固定、螺栓连接等不包括斜板的加工费用。 b.聚丙烯斜管安装是按成品考虑的,其内容包括铺装、固定、安装。

④各种泵设备:

a.立式混流泵按重量套用该项目的相应子目。

b.直联式泵按泵体、电动机以及底座总重量计算。

c.深水泵包括深水泵、潜水泵、飞力泵。深水泵橡胶轴承与连接扬水管的螺栓按设备带有考虑。

d.真空泵安装包括地脚螺栓、真空管路、套扣、安装涨水镜、安截门、真空表。 e.真空泵采用SZ-1型水环式真空泵。

⑤水泵附件安装:

a.由于每台水泵机组的管路的长短距离不同,同时管路接口方法也不同,故按接口方法分两种:承插铸铁管油麻水泥接口、法兰铸铁管胶皮垫螺栓连接。

b.铸铁管材料按每米平均重量及材料量,材料单价按市场每千克计算。

⑥起重设备安装:

a.本节起重设备子目的起重设置为2~15t。

b.本节起重设备包括:起重机静负荷、动负荷及超负荷是动转。

c.本节起重设备的安装包括脚手架的搭拆费用。若起重机主钩重量在5~15t时,应单列脚手架搭拆费用。

d.车挡制作与安装包括领料、下料、调直、组装、焊接、刷漆等。

e.本节起重机轨道安装已包括脚手架的搭拆费用及工字钢等材料费。

⑦柴油发电机安装:

a.包括地脚螺栓孔灌浆、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

b.设备重量,按机组的总重量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方

1.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自然密实体积计算,挖土深度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基坑底的高度。

2.挖土拆除刃脚砖胎,挖土刃脚卡片石的工程量是按沉井下沉挖土量计算。

3.沉井垫木按刃脚中心线以100m为单位。

二、钢筋混凝土池

1.沉井井壁及隔墙的厚度不同如上薄下厚时,可按平均厚度执行相应基价项目。

2.钢筋混凝土各类构件均按图示尺寸,以混凝土实体积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

3.各类池盖中的进人孔、透气孔盖以及与盖相连接的构件,工程量合并在池盖中计算。

4.平底池的池底体积,应包括池壁下的扩大部分,池底带有斜坡时,斜坡部分应按坡底

计算;锥形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无壁基梁者算至锥底坡的上口。

5.池壁分别不同厚度计算体积,如上薄下厚的壁,以平均厚度计算。池壁高度应自池底板面算至池盖下面。

6.无梁盖柱的柱高,应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并包括柱座、柱帽的体积。

7.无梁盖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的体积;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及盖部分的体积;球形盖应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边侧梁的体积在内。

8.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行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的矩形梁,矩形梁可执行梁的相应项目。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

1.预制钢筋混凝土滤板按图示尺寸区分厚度以10m3计算,不扣除滤头套管所占体积。

2.除钢筋混凝土滤板外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四、混凝土模板和支撑及脚手架

1.现浇模板的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的实际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是按构件的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3.混凝土池槽脚手架:池外脚手架以平方米计算套用双排脚手架,计算公式如下: 圆形:(外径+1.8m)×3.14×高;

方形:(周长+3.6m)×高。

池内脚手架按池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子所占的面积,套用满堂脚手架基价。

4.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水平边线长度乘以墙面砌筑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5.柱形按图示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砌筑(浇筑)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五、钢筋及钢结构

1.钢筋、预应力钢绞线等均按设计图纸重量计算,以吨为单位。

2.现浇混凝土中的钢筋,由于现场施工条件所限,允许在计算钢筋数量时给予部分搭接数量,搭接数量按钢筋净用量乘以系数1.02计算,包干使用。

六、砌筑及抹灰

1.砌筑按计算体积,以10m3为单位计算。

2.抹灰以100m2为单位计算。

3.砌筑脚手架:设计宽度×设计高度。

4.抹灰脚手架:设计宽度×设计高度。

七、折板、壁板制作安装

1.折板安装区分材质均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2.稳流板安装区分材质不分断面均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八、滤料铺设

各种滤料铺设均按设计要求的铺设平面乘以铺设厚度以立方米计算,锰砂、铁矿石滤料以10t计算。

九、防水工程

1.各种防水层按实铺面积,以100m2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2.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十、施工缝:各种材质的施工填缝及盖缝均不分断面按设计缝长以延长米计算。 十一、井、池渗漏试验:井、池的渗漏试验区分井、池的容量范围,以1000m3水容量计算。

十二、设备安装:

1.格删除污机、滤网请污机、搅拌机、曝气机、生物转盘、带式压滤机均区分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重量均包括设备带有的电动机在内。

2.螺旋泵、水射器、管式混合器、辊压转鼓式污泥脱水机、污泥造粒机的区分以台为计量单位。

3.轴流泵、混流泵、污水泵、深水泵均区分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重量均包括设备带有的电动机在内。

4.真空泵以台为计量单位。

5.排泥、撇渣和除砂机械均区分跨度或池径以台为计量单位。

6.闸门及驱动装置,均区分直径或长乘以宽,以座为计量单位。

7.布气管不分曝气池和曝气沉砂池,均区分管径和材质以延长米计算。

8.集水槽制作安装分别按碳钢、不锈钢,区分厚度、按设计断面尺寸乘以设计长度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断面尺寸应包括需要折边的长度,不扣除出水孔所占面积。

9.堰板制作、安装分别按金属和非金属区分厚度以平方米计量。金属堰板适用于碳钢、不锈钢,非金属堰板适用于玻璃钢和塑料。齿形堰板不扣除齿形间隔孔隙所占的面积。

10.斜板、斜管安装仅是安装费。斜板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斜管以米为计量单位。

11.格栅制作安装,区分材质按格栅重量,以吨为计量单位。

第6册给水管道工程

册 说 明

一、本册预算基价适用于天津地区市政管线的自来水输水管道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不适用于厂区内(院内)和室内的给水管道工程,也不适用于修缮、养护工程。

二、本册预算基价包括:管道铺设,附件安装,顶管,管道除锈、防腐和防护,砌井和管件加固等5章;共65节,总计674条基价子目。

三、给水管道自自来水厂出厂阀门至用户院外水表井为市政管线。

四、本册预算基价中沟槽土方工程按第四册排水管道工程沟槽土方有关项目执行。给水管道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1.管道槽挖土方总量,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深度按施工图计算。底宽、放坡按下列两表计算。实际开挖的底宽、放坡与下表不符时,不作调整。

(2)管道槽的长度按管道中心线的水平投影长度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的长度。支管从主管中心线开始计算长度,不扣除和主管重复计算的体积。管道槽内的排水沟以及砌井、管件加固、管道端点等引起多挖的体积不增加。

管 道 槽 底 宽 表 单位:m

┌──────┬──┬───┬───┬───┬───┬───┬───┐

│管道公称直径│DN75│DN200 │DN350 │DN450 │DN600 │DN800 │DN1000│

│(mm 以 内)│ │ │ │ │ │ │ │ ├──────┼──┼───┼───┼───┼───┼───┼───┤ │钢管、铸铁管│0.6 │ 0.7 │ 0.8 │ 1.0 │ 1.3 │ 1.6 │ 1.8 │

├──────┼──┼───┼───┼───┼───┼───┼───┤ │混凝土管 │0.8 │ 0.9 │ 1.0 │ 1.3 │ 1.5 │ 1.8 │ 2.0 │

└──────┴──┴───┴───┴───┴───┴───┴───┘

┌─────────┬───┬───┬───┬───┬───┬───┐

│ 管 道 公 称 直 径│DN1200│DN1400│DN1600│DN1800│DN2000│DN2200│

│ (mm 以 内) │ │ │ │ │ │ │ ├─────────┼───┼───┼───┼───┼───┼───┤ │ 钢 管 、铸 铁 管 │ 2.0 │ 2.2 │ 2.4 │ 2.6 │ 2.8 │ 3.0 │ ├─────────┼───┼───┼───┼───┼───┼───┤ │混 凝 土 管 │ 2.3 │ 2.6 │ │ │ │ │ └─────────┴───┴───┴───┴───┴───┴───┘

注: 支撑槽深度在1.5m以外2m以内的,底宽按表中数值增加0.1m,3m以内的增加0.2m,4m以内的增加0.4m,4.5m以内的增加0.6m。明开槽底宽不增加。

管 道 槽 放 坡 系 数 表

┌────────────┬────┬────┬────┬─────┐ │ 管道槽深度(m以内) │ 1.2 │ 1.5 │ 2.5 │ 4.5 │ ├─┬──┬───────┼────┼────┼────┼─────┤ │ │人工│沟边堆土 │ 1: 0 │ 1:0.33 │ 1:0.50 │ 1:0.67 │ │明│ ├───────┼────┼────┼────┼─────┤ │开│挖土│随挖随运 │ 1: 0 │ 1:0.25 │ 1:0.33 │ 1:0.50 │ │挖├──┼───────┼────┼────┼────┼─────┤ │槽│人机│机械在沟底挖土│ 1: 0 │ 1:0.25 │ 1:0.33 │ 1:0.50 │ │ │ ├───────┼────┼────┼────┼─────┤ │ │挖土│机械在沟边挖土│ 1: 0 │ 1:0.67 │ 1:0.75 │ 1:0.75 │ ├─┴──┴───────┼────┴────┴────┴─────┤ │ 支 撑 挖 槽 │ 1: 0.05 │ └────────────┴────────────────────┘

2.打桩窝子和井点沟开挖的长度,按实际长度计算。

3.挖淤亚黏土、河淤和稀泥的工程量按实际体积计算。

4.挖土的工程量按挖土方总量扣除挖路面路胎和挖淤亚黏土、河淤、稀泥等的体积计算。

5.管道槽还土的工程量按挖土方总量减去下表数量计算。

给水管道槽还土每米管道槽应减工程量表 单位:m3 ┌─────────────┬───┬───┬───┬───┬───┐

│ 管道公称直径(mm以内) │DN400 │DN500 │DN800 │DN1000│DN1200│

├─────────────┼───┼───┼───┼───┼───┤ │ 钢 管 │ 0 │ 0.24 │ 0.44 │ 0.71 │ 0.94 │ ├─────────────┼───┼───┼───┼───┼───┤ │ 铸 铁 管 │ 0 │ 0.27 │ 0.49 │ 0.77 │ 1.00 │ ├─────────────┼───┼───┼───┼───┼───┤ │ 混 凝 土 管 │ 0 │ 0.33 │ 0.60 │ 0.92 │ 1.15 │ └─────────────┴───┴───┴───┴───┴───┘ ┌─────────────┬───┬───┬───┬───┬───┐

│ 管道公称直径(mm以内) │DN4100│DN1600│DN1800│DN2000│DN2200│

├─────────────┼───┼───┼───┼───┼───┤ │ 钢 管 │ 1.12 │ 1.30 │ 1.50 │ 1.70 │ 1.90 │ ├─────────────┼───┼───┼───┼───┼───┤ │ 铸 铁 管 │ │ │ │ │ │ ├─────────────┼───┼───┼───┼───┼───┤ │ 混 凝 土 管 │ 1.35 │ │ │ │ │ └─────────────┴───┴───┴───┴───┴───┘

6.管道槽排水窝子的工程量,按管道槽的长度,每50m计算一座,余数不足50m的,25m以内不计,25m以外也计算一座;按管道槽的深度套基价。

7.井点间距按1m计算。

8.管道槽水窝子排水,以管道槽的长度(如另计算通过水域的排水费用,则应扣除该段长度),按下表计算排水台班数量。

每 米 管 道 的 排 水 台 班 用 量 表 单位:台班 ┌─────┬───┬───┬───┬───┬───┬───┬───┐

│管道公称直│DN200 │DN350 │DN500 │DN800 │DN1000│DN1600│DN2200│

│径(mm以内)│ │ │ │ │ │ │ │ ├─────┼───┼───┼───┼───┼───┼───┼───┤ │电动单级清│ 0.03 │ 0.24 │ 0.36 │ 0.72 │ 1.08 │ 1.32 │ 1.56 │

│水泵100mm │ │ │ │ │ │ │ │ └─────┴───┴───┴───┴───┴───┴───┴───┘ 注:本表的台班用量,包括砌各种井的排水。

井点排水,以35根井管为一组(不足35根也作为一组),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排水期,计算排水台班数量。

9.型钢桩的桩长和用量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五、本册预算基价中临时供水、排水管道拆除工程、排水降水工程、临时工程等措施项目按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执行。

六、钢管或钢制管件如不在现场防腐,而须从防腐地点运到现场,应另行计算自防腐地点至现场的场外运费。

第7册燃气管道工程

册 说 明

一、本册预算基价适用于天津地区市政管线的燃气输气管道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不适用于厂区内(院内)和室内的燃气管道工程,也不适用于修缮、养护工程。

二、本册预算基价包括:管道铺设,附件安装,砌井等3章;共23节,总计258条基价子目。

三、燃气管道以命名街道的输气管道为市政管线。

四、本册预算基价中沟槽土方工程按第四册排水管道工程沟槽土方有关项目执行。燃气管道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1.管道槽挖土方总量,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深度按施工图计算。底宽、放坡按下列两表计算。实际开挖的底宽、放坡与下表不符时,不作调整。

(2)管道槽的长度按管道中心线的水平投影长度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的长度。支

管从主管中心线开始计算长度,不扣除和主管重复计算的体积。管道槽内的排水沟以及砌井、管件加固、管道端点等引起多挖的体积不增加。

管 道 槽 底 宽 表 单位:m

┌──────┬──┬───┬───┬───┬───┬───┬───┐

│管道公称直径│DN75│DN200 │DN350 │DN450 │DN600 │DN800 │DN1000│

│(mm 以 内)│ │ │ │ │ │ │ │ ├──────┼──┼───┼───┼───┼───┼───┼───┤ │钢管、铸铁管│0.6 │ 0.7 │ 0.8 │ 1.0 │ 1.3 │ 1.6 │ 1.8 │

├──────┼──┼───┼───┼───┼───┼───┼───┤ │混凝土管 │0.8 │ 0.9 │ 1.0 │ 1.3 │ 1.5 │ 1.8 │ 2.0 │

└──────┴──┴───┴───┴───┴───┴───┴───┘ ┌─────────┬───┬───┬───┬───┬───┬───┐

│ 管 道 公 称 直 径│DN1200│DN1400│DN1600│DN1800│DN2000│DN2200│

│ (mm 以 内) │ │ │ │ │ │ │ ├─────────┼───┼───┼───┼───┼───┼───┤ │ 钢 管 、铸 铁 管 │ 2.0 │ 2.2 │ 2.4 │ 2.6 │ 2.8 │ 3.0 │

├─────────┼───┼───┼───┼───┼───┼───┤ │混 凝 土 管 │ 2.3 │ 2.6 │ │ │ │ │

└─────────┴───┴───┴───┴───┴───┴───┘

注: 支撑槽深度在1.5m以外2m以内的,底宽按表中数值增加0.1m,3m以内的增加0.2m,4m以内的增加0.4m,4.5m以内的增加0.6m。明开槽底宽不增加。

管 道 槽 放 坡 系 数 表

┌────────────┬────┬────┬────┬─────┐ │ 管道槽深度(m以内) │ 1.2 │ 1.5 │ 2.5 │ 4.5 │

├─┬──┬───────┼────┼────┼────┼─────┤ │ │人工│沟边堆土 │ 1: 0 │ 1:0.33 │ 1:0.50 │ 1:0.67 │

│明│ ├───────┼────┼────┼────┼─────┤ │开│挖土│随挖随运 │ 1: 0 │ 1:0.25 │ 1:0.33 │ 1:0.50 │

│挖├──┼───────┼────┼────┼────┼─────┤ │槽│人机│机械在沟底挖土│ 1: 0 │ 1:0.25 │ 1:0.33 │ 1:0.50 │

│ │ ├───────┼────┼────┼────┼─────┤ │ │挖土│机械在沟边挖土│ 1: 0 │ 1:0.67 │ 1:0.75 │ 1:0.75 │

├─┴──┴───────┼────┴────┴────┴─────┤ │ 支 撑 挖 槽 │ 1: 0.05 │

└────────────┴────────────────────┘

2.打桩窝子和井点沟开挖的长度按实际长度计算。

3.挖淤亚黏土、河淤和稀泥的工程量按实际体积计算。

4.挖土的工程量按挖土方总量扣除挖路面路胎和挖淤亚黏土、河淤、稀泥等的体积计算。

5.管道槽还土的工程量按挖土方总量减去下表数量计算。

燃气管道槽还土每米管道槽应减工程量表 单位:m3

┌─────────────┬───┬───┬───┬───┬───┐

│ 管道公称直径(mm以内) │DN400 │DN500 │DN800 │DN1000│DN1200│

├─────────────┼───┼───┼───┼───┼───┤ │ 钢 管 │ 0 │ 0.24 │ 0.44 │ 0.71 │ 0.94 │ ├─────────────┼───┼───┼───┼───┼───┤ │ 铸 铁 管 │ 0 │ 0.27 │ 0.49 │ 0.77 │ 1.00 │ ├─────────────┼───┼───┼───┼───┼───┤ │ 混 凝 土 管 │ 0 │ 0.33 │ 0.60 │ 0.92 │ 1.15 │ └─────────────┴───┴───┴───┴───┴───┘ ┌─────────────┬───┬───┬───┬───┬───┐

│ 管道公称直径(mm以内) │DN4100│DN1600│DN1800│DN2000│DN2200│

├─────────────┼───┼───┼───┼───┼───┤ │ 钢 管 │ 1.12 │ 1.30 │ 1.50 │ 1.70 │ 1.90 │ ├─────────────┼───┼───┼───┼───┼───┤ │ 铸 铁 管 │ │ │ │ │ │ ├─────────────┼───┼───┼───┼───┼───┤ │ 混 凝 土 管 │ 1.35 │ │ │ │ │

└─────────────┴───┴───┴───┴───┴───┘

6.管道槽排水窝子的工程量,按管道槽的长度,每50m计算一座,余数不足50m的,25m以内不计,25m以外也计算一座;按管道槽的深度套基价。

7.井点间距按1m计算。

8.管道槽水窝子排水,以管道槽的长度(如另计算通过水域的排水费用,则应扣除该段长度),按下表计算排水台班数量。

每 米 管 道 的 排 水 台 班 用 量 表 单位:台班 ┌─────┬───┬───┬───┬───┬───┬───┬───┐

│管道公称直│DN200 │DN350 │DN500 │DN800 │DN1000│DN1600│DN2200│

│径(mm以内)│ │ │ │ │ │ │ │ ├─────┼───┼───┼───┼───┼───┼───┼───┤ │电动单级清│ 0.03 │ 0.24 │ 0.36 │ 0.72 │ 1.08 │ 1.32 │ 1.56 │

│水泵100mm │ │ │ │ │ │ │ │ └─────┴───┴───┴───┴───┴───┴───┴───┘ 注:本表的台班用量,包括砌各种井的排水。

井点排水,以35根井管为一组(不足35根也作为一组),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排水期,计算排水台班数量。

9.型钢桩的桩长和用量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五、本册预算基价中管道除锈、防腐和防护项目、砌井分项预算基价按第六册给水管道工程有关项目执行。

六、本册预算基价中临时供水、排水管道、拆除工程、排水降水工程、临时工程等措施项目按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执行。

七、钢管或钢制管件如不在现场防腐,而须从防腐地点运到现场,应另行计算自防腐地点至现场的场外运费。

第8册地铁及隧道工程

册 说 明

一、本册预算基价适用于天津地区新建、扩建的地铁、隧道工程。包括区间、车站建设土建部分的内容。

二、本册预算基价包括:土方、围护结构及土体加固工程,冻结工程,隧道盾构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与脚手架工程,钢筋及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安装工程,防水工程,人防工程项目,轨道铺设工程,道岔铺设工程,道床铺筑工程,轨道加强设备及护轮轨安装工程,信号机及设备安装工程,监测量控工程等14章;共155节,总计834条基价子目。

三、本册预算基价适用于地铁、隧道工程地下及高架桥梁的施工。其中高架桥梁及桥梁下部基础的施工,工程造价的编制,参照桥梁工程预算基价,本册预算基价没有另行编制。

四、本册预算基价混凝土工程均按预拌混凝土编入基价,如设计中混凝土强度等级与项目基价混凝土强度等级不符时,可按设计强度等级混凝土调整。

五、模板工程均按钢模板搭配木模板考虑,如与实际施工不符者可以按实际情况调整。

第9册补充一PE、HDPE、PVC—U波纹管管道铺设

说 明

本章预算基价包括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硬聚氯乙烯(PVC-U)管新型塑料管道,共3节,总计78条基价子目。

一、适用范围

本章基价适用于天津地区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市政排水工程。

二、编制依据

1.《埋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64:2004)

2.《埋地排水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223:2007)

3.《埋地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22:2001)

4.2008《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

5.20xx年天津大道排水工程施工图

6.近年来天津地区的塑料排水管的实测施工情况及相关资料

三、工程计价时应注意的问题

1.本章基价基础角度按90°、120°和180°三种形式分别列项,基价中已考虑了基础支撑角2α范围内回填粗砂的费用。

2.本章基价硬聚氯乙烯(PVC-U)管、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是按胶圈接口考虑的,胶圈费用已含在管材价格中,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接口是按电熔和热熔方式考虑的,且这部分费用已含在管材价格中。

3.管道铺设基础厚度均按20cm考虑,其中碎石厚15cm,中粗砂厚5cm,如施工图设计基础厚度与基价不符时,可套用08基价中砂石基础厚度每增减1cm项目进行调整。

4.基价中基础及支撑角砂石消耗数量是按支撑开槽方式计算的,如采用明开槽开挖方式时,基础及支撑角砂石的差,可参照20xx年《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通用项目中的相关项目调整,亦可在计算管道胸腔回填砂石料时计算此部分差量。

5.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硬聚氯乙烯(PVC-U)管,DN400以下采用人工下管,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硬聚氯乙烯(PVC-U)、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DN400以上采用人、机配合下管。

6.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硬聚氯乙烯(PVC-U)管长度是按6m考虑的,钢带增

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是按长度10m考虑的,与实际管节长度不同时,基价不再调整。

7.管道铺设的排水费可参照混凝土承插口管相应管径及埋深的排水费项目,结合施工方案计算。

8.管道铺设工作内容中没有包括闭水、闭气试验的费用,发生套用相应的闭水、闭气基价项目,无有相应闭水、闭气项目可参照时,可补充生相基价并报市政定额研究站备案。

9.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标注的管径为管材内径;硬聚氯乙烯(PVC-U)管标注的管径为管材外径。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管道铺设工程量以井间距(中至中的距离)计算,不扣除中间井所占的长度。

2.排水管道铺设支撑槽槽底宽度按下列各表计算,明开槽槽底宽度亦可参照此表计算。

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

铺 设 支 撑 槽 槽 底 宽 度 表

┌─────┬───┬───┬───┬───┬───┬───┬───┐

│ 管 径 │DN200 │DN225 │DN300 │DN400 │DN500 │DN600 │DN700 │

├─────┼───┼───┼───┼───┼───┼───┼───┤ │ 槽底宽度 │ 0.85 │ 0.90 │ 0.95 │ 1.05 │ 1.25 │ 1.75 │ 1.85 │

│ (m) │ │ │ │ │ │ │ │

├─────┼───┼───┼───┼───┼───┼───┼───┤

│ 管 径 │DN800 │DN900 │DN1000│DN1100│DN1200│DN1300│DN1400│

├─────┼───┼───┼───┼───┼───┼───┼───┤ │ 槽底宽度 │ 1.95 │ 2.05 │ 2.35 │ 2.45 │ 2.55 │ 2.65 │ 2.75 │

│ (m) │ │ │ │ │ │ │ │

├─────┼───┼───┼───┼───┼───┼───┼───┤

│ 管 径 │DN1500│DN1600│DN1700│DN1800│DN2000│DN2200│ │

├─────┼───┼───┼───┼───┼───┼───┼───┤ │ 槽底宽度 │ 2.85 │ 3.15 │ 3.25 │ 3.35 │ 3.55 │ 3.75 │ │

│ (m) │ │ │ │ │ │ │ │

└─────┴───┴───┴───┴───┴───┴───┴───┘ 硬聚氯乙烯(PVC-U)管铺设支撑槽槽底宽度表

┌─────────┬─────┬─────┬─────┬─────┐ │ 公称外径(mm) │ DN200 │ DN315 │ DN400 │ DN500 │ ├─────────┼─────┼─────┼─────┼─────┤ │ 槽底宽度(m) │ 0.80 │ 0.90 │ 1.00 │ 1.10 │

└─────────┴─────┴─────┴─────┴─────┘

3.沟槽还槽工程量应扣除管材和基础所占的体积,以100延米为一个计量单位,扣除数量按下表计算:

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铺设支撑槽每100m扣除土方量表

┌─────────┬───────┬───────┬───────┐ │ │ 90° │ 120° │ 180° │

├─────────┼───────┼───────┼───────┤ │ DN500 │ 52.16 │ 55.06 │ 66.06 │ ├─────────┼───────┼───────┼───────┤ │ DN600 │ 76.36 │ 82.04 │ 101.63 │ ├─────────┼───────┼───────┼───────┤ │ DN700 │ 91.28 │ 97.67 │ 120.98 │ ├─────────┼───────┼───────┼───────┤ │ DN800 │ 107.92 │ 114.96 │ 142.12 │ ├─────────┼───────┼───────┼───────┤ │ DN900 │ 126.29 │ 133.90 │ 165.04 │ ├─────────┼───────┼───────┼───────┤ │ DN1000 │ 153.38 │ 163.50 │ 203.75 │ ├─────────┼───────┼───────┼───────┤ │ DN1100 │ 175.49 │ 186.25 │ 231.24 │ ├─────────┼───────┼───────┼───────┤ │ DN1200 │ 199.32 │ 210.65 │ 260.52 │ ├─────────┼───────┼───────┼───────┤ │ DN1300 │ 224.88 │ 236.72 │ 291.58 │ ├─────────┼───────┼───────┼───────┤ │ DN1400 │ 252.16 │ 264.43 │ 324.43 │ ├─────────┼───────┼───────┼───────┤ │ DN1500 │ 281.16 │ 293.80 │ 359.06 │ ├─────────┼───────┼───────┼───────┤ │ DN1600 │ 320.68 │ 336.83 │ 415.48 │ ├─────────┼───────┼───────┼───────┤ │ DN1700 │ 353.43 │ 370.01 │ 454.68 │ ├─────────┼───────┼───────┼───────┤ │ DN1800 │ 387.90 │ 404.85 │ 495.67 │ ├─────────┼───────┼───────┼───────┤ │ DN2000 │ 462.00 │ 479.48 │ 583.00 │ ├─────────┼───────┼───────┼───────┤ │ DN2200 │ 543.00 │ 560.74 │ 677.47 │ └─────────┴───────┴───────┴───────┘ 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铺设支撑槽每100m扣除土方量表

┌─────────┬───────┬───────┬───────┐ │ │ 90° │ 120° │ 180° │ ├─────────┼───────┼───────┼───────┤ │ DN200 │ 22.74 │ 24.20 │ 27.68 │ ├─────────┼───────┼───────┼───────┤ │ DN225 │ 25.38 │ 27.06 │ 31.03 │ ├─────────┼───────┼───────┼───────┤ │ DN300 │ 32.53 │ 34.78 │ 44.83 │ ├─────────┼───────┼───────┼───────┤ │ DN400 │ 43.62 │ 50.68 │ 53.89 │

├─────────┼───────┼───────┼───────┤ │ DN500 │ 57.63 │ 60.00 │ 70.81 │ ├─────────┼───────┼───────┼───────┤ │ DN600 │ 86.82 │ 94.70 │ 112.73 │ ├─────────┼───────┼───────┼───────┤ │ DN700 │ 103.28 │ 112.42 │ 133.12 │ └─────────┴───────┴───────┴───────┘ 硬聚氯乙烯(PVC-U)管铺设支撑槽每100m扣除土方量表

┌─────────┬───────┬───────┬───────┐ │ │ 90° │ 120° │ 180° │ ├─────────┼───────┼───────┼───────┤ │ DN200 │ 21.26 │ 22.53 │ 25.57 │ ├─────────┼───────┼───────┼───────┤ │ DN315 │ 30.12 │ 32.23 │ 37.14 │ ├─────────┼───────┼───────┼───────┤ │ DN400 │ 36.63 │ 38.99 │ 44.54 │ ├─────────┼───────┼───────┼───────┤ │ DN500 │ 48.09 │ 51.54 │ 59.31 │ └─────────┴───────┴───────┴───────┘

第10册砂浆及特种混凝土配合比

说 明

一、本附录中各项配合比,仅供编制计价文件使用。

二、各项配合比中均不包括制作、运输所需人工、机械和企业管理费。

三、各项配合比中已包括了各种材料在配制过程中的操作和场内运输损耗。

四、砂浆和混凝土的配合比或主料品种不同,可以换算。

第11册材料价格

说 明

一、本附录的材料价格是确定子目的预算基价中材料费的依据。在编制工程造价文件时,应按编制期价格重新确定材料价格。

二、材料价格由材料采购价、运费和运输损耗组成。由供货方送货至工地且采购价已包括运费时,不再计算运费和运输损耗。附录中的采购价系按20xx年度天津市建材市场材料价格加权平均综合计算。

材料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采购价为供应地点交货价格:

材料价格=(采购价+运费)×(1+运输损耗率);

采购价为施工现场交货价格:

材料价格= 采购价。

三、运费指由供货地点至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费用。运输损耗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损耗率如下表:

┌────────────────────────────┬────┐

│ 材 料 类 别 │ 损耗率 │ ├────────────────────────────┼────┤ │机红砖、空心砖、砂、水泥、陶粒、耐火土、水泥地面砖、 │ 1.0% │ │白瓷砖、卫生洁具、玻璃灯罩 │ │ ├────────────────────────────┼────┤ │机制瓦、脊瓦、水泥瓦 │ 3.0% │ ├────────────────────────────┼────┤ │石棉瓦、石子、黄土、耐火砖、玻璃、色石子、大理石板、 │ 0.5% │ │水磨石板、混凝土管、缸瓦管 │ │ ├────────────────────────────┼────┤ │砌块、白灰 │ 1.5% │ └────────────────────────────┴────┘ 注:表中未列的材料类别,不计损耗。

第12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

说 明

一、本附录的价格是根据《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遵照建设部建标[2001]196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天津市现有机械状况、工料单价和车船税并考虑燃油税费改革的方向等标准编制而成。本附录的价格是编制预算基价中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基础,也可作为确定施工机械台班租赁价格的参考。

二、本附录包括:土石方及筑路机械、桩工机械、起重机械、水平运输机械、垂直运输机械、混凝土及砂浆机械、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动力机械、地下工程机械、其他机械、本市补充机械的台班价格以及综合机械台班价格。

三、价格每台班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四、价格由以下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耗用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费用。

7.其他费用: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应交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用等。

五、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根据施工机械不同分为计入台班单价、单独计算和不计算三种类型。

1.工地间移动较为频繁的小型机械及部分中型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计入台班单价。

2.移动有一定难度的特、大型(包括少数中型)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单独计算。单独计算的安拆费及场外运费除应计算安拆费、场外运费外,还应计算辅助设施(包括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搭设和拆除等费用。

3.不需安装、拆卸且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和固定在车间不需安装、拆卸及运输的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不计算。

4.盾构机械台班费中未包括安装、拆卸费及场外运费。

六、顶管设备台班费中未包括人工费。

七、价格中的人工费按47.20元/工日计算。

八、价格中的燃料动力价格是按照20xx年度市场价格加权平均综合计算。汽油

7.495元/kg、柴油6.993元/kg、煤0.46元/kg、电0.78元/kWh、水6.20元/m3、木柴1.17元/kg。

九、按实计算的机械:作业时间在2h以内按0.25台班计算;在2~4h之间按0.5台班计算;在4~6h之间按0.75台班计算;在6~8h之间按1台班计算。工地转移开行时间不计算在内。

第13册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说 明

本附录包括: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费用。

一、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的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

1.5%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包括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合同审查费及按规定支付的上级管理费等。

二、规费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

1.社会保障费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5)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规费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合计为基数,费率按44.21%计算。

三、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税金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防洪工程维护费。

税金以税前总价为基数,工程项目所在地在市区的按3.44%计算,工程项目所在地不在市区的按3.38%计算。

五、企业管理费和规费的各项费用组成的划分比例如下,供施工企业内部核算参考。

1.企业管理费

┌───┬───────┬────┬───┬──────┬─────┐ │ 序号 │ 项 目 │ 比例 │ 序号 │ 项 目 │ 比 例 │ ├───┼───────┼────┼───┼──────┼─────┤ │ 1 │管理人员工资 │ 27.21% │ 8 │职工教育经费│ 7.01% │ ├───┼───────┼────┼───┼──────┼─────┤ │ 2 │办公费 │ 8.65% │ 9 │财产保险费 │ 1.30% │ ├───┼───────┼────┼───┼──────┼─────┤ │ 3 │差旅交通费 │ 4.09% │ 10 │财务费 │ 15.76% │ ├───┼───────┼────┼───┼──────┼─────┤ │ 4 │固定资产使用费│ 7.90% │ 11 │税金 │ 1.29% │ ├───┼───────┼────┼───┼──────┼─────┤ │ 5 │工具用具使用费│ 1.46% │ 12 │其他 │ 5.61% │ ├───┼───────┼────┼───┼──────┼─────┤ │ 6 │劳动保险费 │ 10.87% │ │ │ │ ├───┼───────┼────┼───┼──────┼─────┤ │ 7 │工会经费 │ 8.85% │ │合计 │ 100.00% │ └───┴───────┴────┴───┴──────┴─────┘

2.规 费

┌─────┬───────────────────┬───────┐ │ 序 号 │ 项 目 │ 比 例 │ ├─────┼─────┬─────────────┼───────┤ │ │ │ 养 老 保 险 │ 44.65% │ │ │ ├─────────────┼───────┤

│ │ │ 失 业 保 险 │ 4.45% │ │ │ ├─────────────┼───────┤ │ 1 │社会保障费│ 医 疗 保 险 │ 22.33% │ │ │ ├─────────────┼───────┤ │ │ │ 工 伤 保 险 │ 2.24% │ │ │ ├─────────────┼───────┤ │ │ │ 生 育 保 险 │ 1.79% │ ├─────┼─────┴─────────────┼───────┤ │ 2 │住 房 公 积 金 │ 24.54% │ ├─────┼───────────────────┼───────┤ │ │合 计 │ 100.00% │ └─────┴───────────────────┴───────┘

第14册工程价格计算程序

说 明

一、市政工程施工图预算计算程序

市政工程施工图预算,应按下表计算各项费用。

施 工 图 预 算 计 算 程 序 表

┌───┬───────────┬─────────────────┐ │ 序号 │ 费 用 项 目 名 称 │ 计 算 方 法 │ ├───┼───────────┼─────────────────┤ │ 1 │施工图预算子目计价合计│ ∑(工程量×编制期预算基价) │ ├───┼───────────┼─────────────────┤ │ 2 │ 其中:人工费 │∑(工程量×编制期预算基价中人工费)│ ├───┼───────────┼─────────────────┤ │ 3 │施工措施费合计 │ ∑施工措施项目计价 │ ├───┼───────────┼─────────────────┤ │ 4 │ 其中:人工费 │ ∑施工措施项目计价中人工费 │ ├───┼───────────┼─────────────────┤ │ 5 │小计 │ (1)+(3) │ ├───┼───────────┼─────────────────┤ │ 6 │ 其中:人工费小计 │ (2)+(4) │ ├───┼───────────┼─────────────────┤ │ 7 │规费 │ (6)×44.21% │ ├───┼───────────┼─────────────────┤ │ 8 │利润 │ [(5)+(7)]×相应利润率 │ ├───┼───────────┼─────────────────┤ │ 9 │ 其中:施工装备费 │ [(5)+(7)]×相应施工装备费费率 │ ├───┼───────────┼─────────────────┤ │ 10 │税金 │ [(5)+(7)+(8)]×相应税率 │ ├───┼───────────┼─────────────────┤ │ 11 │含税造价 │ (5)+(7)+(8)+(10) │ └───┴───────────┴─────────────────┘

二、市政工程利润

利润中包含的施工装备费按下表比例计提,投标报价时不参与报价竞争。 市政工程利润根据工程类别计算(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利润率见下列两表)。 市 政 工 程 利 润 率

┌──────────┬───────┬───────┬──────┐ │ 工 程 类 别 │ 一 类 │ 二 类 │ 三 类 │ ├──────────┼───────┼───────┼──────┤ │ 利 润 率 │ 8.0% │ 7.0% │ 6.0% │ ├──────────┼───────┼───────┼──────┤ │其中:施工装备费费率│ 3.4% │ 3.0% │ 2.6% │ │(取费基数与利润相同)│ │ │ │ └──────────┴───────┴───────┴──────┘ 市 政 工 程 类 别 划 分 标 准

┌────────────────┬─────────────┬──┐ │ 工 程 类 别 │ 标 准 │类别│ ├──┬─────────────┼─────────────┼──┤ │ │高等级水泥、沥青混凝土道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机场跑│ │ │ │及各种广场 │道、厂矿道路、面积≥5000m2│一类│ │ │ │的广场、停车场 │ │ │道路├─────────────┼─────────────┼──┤ │ │一般水泥、沥青混凝土道路及│城市次干路、厂矿道路、面积│二类│ │ │各种广场 │≤5000m2的广场、停车场 │ │ │工程├─────────────┼─────────────┼──┤ │ │ │除高等级及一般水泥、沥青混│三类│ │ │街巷道路 │凝土道路外的道路及街巷道路│ │ │ ├─────────────┼─────────────┼──┤ │ │交通管理设施 │ │一类│ ├──┼─────────────┼─────────────┼──┤ │ │箱涵顶进 │城市道路穿越铁路等立交箱涵│一类│ │桥涵│ │顶进 │ │ │ ├─────────────┼─────────────┼──┤ │ │ │主跨≥30 m的桥;城市立交桥│一类│ │ │ ├─────────────┼──┤ │工程│桥 梁 │主跨<30m且主跨≥10m的主桥 │二类│ │ │ ├─────────────┼──┤ │ │ │主跨<10m的主桥 │三类│ ├──┼─┬───────────┼─────────────┼──┤ │ │ │顶 管 │ │一类│ │ │ ├───────────┼─────────────┼──┤ │ │排│排水管直径≥1500mm开槽│直径≥1500mm开槽埋管,占全│ │ │ │ │埋管 │部埋管的30%以外者,不足30%│一类│ │ │水│ │的套用二类 │ │ │ │ ├───────────┼─────────────┼──┤ │市政│管│排水管直径<1500mm开槽 │深度≥4m占全部埋管的30%以 │二类│

│ │ │埋管,深度≥4m │外者,不足30%的套用三类 │ │ │ │道├───────────┼─────────────┼──┤ │ │ │排水管直径<1500mm开槽 │埋管深度<4m │三类│ │管网│ │埋管,深度<4m │ │ │ │ ├─┴───────────┼─────────────┼──┤ │ │ │沉井内径≥15m,深度≥10m,│一类│ │ │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者 │ │ │工程│给排水构筑物 ├─────────────┼──┤ │ │ │沉井内径<15m,深度<10m │二类│ │ ├─────────────┼─────────────┼──┤ │ │ │管直径≥1200mm │一类│ │ │给水、燃气管道 ├─────────────┼──┤ │ │ │管直径<1200mm │二类│ │ ├─────────────┼─────────────┼──┤ │ │水 厂 │ │一类│ ├──┼─────────────┼─────────────┼──┤ │地铁│地铁工程 │ │一类│ │ ├─────────────┼─────────────┼──┤ │ 及 │ │直径≥1200mm │一类│ │隧道│隧道工程 ├─────────────┼──┤ │工程│ │直径<1200mm │二类│ └──┴─────────────┴─────────────┴──┘

三、补充预算基价表各项费用,可参考下表计算。

补 充 预 算 基 价 表 各 项 费 用 参 考 表

┌─┬──────────┬─────┬─────┬────────┐ │序│ 费 用 名 称 │其他人工费│其他材料费│ 企 业 管 理 费 │ │ ├──────────┼─────┼─────┼────┬───┤ │号│ 取 费 基 数 │ 人工工日 │材 料 费│人工工日│机械费│ ├─┼──────────┼─────┼─────┼────┼───┤ │1 │ 土 石 方 工 程 │ 1.11 元 │ 2.29% │4.07 元 │ 7.60%│ ├─┼──────────┼─────┼─────┼────┼───┤ │2 │ 拆 除 工 程 │ 1.11 元 │ 2.29% │2.42 元 │ 8.74%│ ├─┼──────────┼─────┼─────┼────┼───┤ │3 │ 钢 筋 工 程 │ 1.11 元 │ 2.29% │6.30 元 │22.80%│ ├─┼──────────┼─────┼─────┼────┼───┤ │4 │ 施工排水降水工程 │ 1.11 元 │ 2.29% │9.71 元 │ 4.47%│ ├─┼──────────┼─────┼─────┼────┼───┤ │5 │ 混 凝 土 工 程 │ 1.11 元 │ 2.29% │9.92 元 │19.10%│ ├─┼──────────┼─────┼─────┼────┼───┤ │6 │ 桩 基 工 程 │ 1.11 元 │ 2.29% │3.87 元 │ 8.74%│ ├─┼──────────┼─────┼─────┼────┼───┤ │7 │模板工程及脚手架工程│ 1.11 元 │ 2.29% │9.71 元 │19.10%│ ├─┼──────────┼─────┼─────┼────┼───┤ │8 │沥青及水泥混凝土面层│ 1.11 元 │ 2.29% │12.43 元│47.31%│

├─┼──────────┼─────┼─────┼────┼───┤ │9 │ 道路路基、结构层 │ 1.11 元 │ 2.29% │2.86 元 │10.17%│ │ │ 及 附 属 工 程 │ │ │ │ │ ├─┼──────────┼─────┼─────┼────┼───┤ │10│ 箱 涵 顶 进 工 程 │ 1.11 元 │ 2.29% │5.81 元 │21.76%│ ├─┼──────────┼─────┼─────┼────┼───┤ │11│管道铺设、砌井及其他│ 1.11 元 │ 2.29% │4.94 元 │18.43%│ ├─┼──────────┼─────┼─────┼────┼───┤ │12│ 管 件 连 接 │ 1.11 元 │ 2.29% │3.87 元 │ 6.08%│ ├─┼──────────┼─────┼─────┼────┼───┤ │13│ 顶 管 工 程 │ 1.11 元 │ 2.29% │3.87 元 │ 9.03%│ ├─┼──────────┼─────┼─────┼────┼───┤ │14│ 一般隧道及盾构 │ 1.11 元 │ 2.29% │3.87 元 │ 8.74%│ │ │ 掘 进 工 程 │ │ │ │ │ ├─┼──────────┼─────┼─────┼────┼───┤ │15│ 地 铁 轨 道 工 程 │ 1.11 元 │ 2.29% │9.92 元 │19.10%│ ├─┼──────────┼─────┼─────┼────┼───┤ │16│ 砌筑、装饰及其他 │ 1.11 元 │ 2.29% │4.85 元 │21.38%│ ├─┼──────────┼─────┼─────┼────┼───┤ │17│ 设 备 安 装 │ 1.11 元 │ 2.29% │8.94 元 │ 0.00%│ └─┴──────────┴─────┴─────┴────┴───┘

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人 工 费

┌→直接工程费┤ 材 料 费

┌→直接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

│ │

│ └→措 施 费

│ ┌→养老保险费 │ │ 失业保险费 │ ┌→社会保障费┤ 医疗保险费 │ │ │ 工伤保险费 │ ┌→规 费┤ └→生育保险费 │ │ │

│ │ └→住房公积金

│ 间接费┤ ┌→管理人员工资

建筑安装工程费┤ │ │ 办 公 费

│ │ │ 差旅交通费

│ │ │ 固定资产使用费

│ │ │ 工具用具使用费

│ └→企业管理费┤ 劳动保险费

│ │ 工 会 经 费

│ │ 职工教育经费

│ │ 财产保险费

│ │ 财 务 费

│ │ 税 金

│ └→其 他

│ 利 润(其中含施工装备费)

└→税 金

第15册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含量参数表

说 明

一、桥涵护岸工程现浇混凝土模板含量 每10m3混凝土 ┌─────┬────────┬─────────┬────────┐ │构筑物名称│ 模板面积(m2) │ 构筑物名称 │ 模板面积(m2) │ ├─────┼────────┼─┬───────┼────────┤ │ 基 础 │ 7.62 │箱│0号块件 │ 48.79 │ ├─┬───┼────────┤ ├───────┼────────┤ │承│有底模│ 25.13 │形│悬浇箱梁 │ 51.08 │ │ ├───┼────────┤ ├───────┼────────┤ │台│无底模│ 12.07 │梁│支架上浇箱梁 │ 53.87 │ ├─┴───┼────────┼─┼───────┼────────┤ │ 支 撑 梁 │ 100.00 │ │矩形连续板 │ 32.09 │ ├─────┼────────┤板├───────┼────────┤ │ 横 梁 │ 68.33 │ │矩形空心板 │ 108.11 │ ├─────┼────────┼─┼───────┼────────┤ │ 轻型桥台 │ 42.00 │板│实心板梁 │ 15.18 │ ├─────┼────────┤ ├───────┼────────┤ │实体式桥台│ 14.99 │梁│空心板梁 │ 55.07 │ ├─┬───┼────────┼─┴───────┼────────┤ │拱│墩 身│ 9.98 │ 板 拱 │ 38.41 │ │ ├───┼────────┼─────────┼────────┤ │桥│台 身│ 7.55 │ 挡 墙 │ 16.08 │ ├─┴───┼────────┼─────────┼────────┤ │ 柱式墩台 │ 42.95 │ 方 涵 │ 29.80 │ ├─────┼────────┼─┬───────┼────────┤ │ 墩 帽 │ 24.52 │ │ 梁 与 梁 │ 67.40 │ ├─────┼────────┤接├───────┼────────┤ │ 台 帽 │ 37.99 │ │ 柱 与 柱 │ 100.00 │ ├─────┼────────┤ ├───────┼────────┤ │ 墩 盖 梁 │ 30.31 │ │ 肋 与 肋 │ 163.88 │ ├─────┼────────┤头├───────┼────────┤ │ 台 盖 梁 │ 32.96 │ │ 拱上构件 │ 133.33 │ ├─────┼────────┼─┴───────┼────────┤ │ 拱 座 │ 17.76 │ 防 撞 护 栏 │ 48.10 │ ├─────┼────────┼─────────┼────────┤ │ 拱 肋 │ 53.11 │ 地梁、侧石、缘石 │ 68.33 │ ├─────┼────────┼─────────┼────────┤

│ 拱上构件 │ 123.66 │ │ │ └─────┴────────┴─────────┴────────┘

二、桥涵护岸工程预制混凝土模板含量 每10m3混凝土 ┌──────────┬──────┬────────┬──────┐ │ 构 筑 物 名 称 │模板面积(m2)│ 构 筑 物 名 称 │模板面积(m2)│ ├──────────┼──────┼────────┼──────┤ │ 方 桩 │ 62.87 │ I 形 梁 │ 115.97 │ ├──────────┼──────┼────────┼──────┤ │ 板 桩 │ 50.58 │ 槽 形 梁 │ 79.23 │ ├─────┬────┼──────┼────────┼──────┤ │ │ 矩 形 │ 36.19 │ 箱 形 块 件│ 63.15 │ │ 立 柱 ├────┼──────┼────────┼──────┤ │ │ 异 形 │ 44.99 │ 箱 形 梁│ 66.41 │ ├─────┼────┼──────┼────────┼──────┤ │ │ 矩 形 │ 24.03 │ 拱 肋│ 150.34 │ │ ├────┼──────┼────────┼──────┤ │ 板 │ 空 心 │ 110.23 │ 拱 上 构 件│ 273.28 │ │ ├────┼──────┼────────┼──────┤ │ │ 微 弯 │ 92.63 │ 桁 架 及 拱 片│ 169.32 │ ├─────┴────┼──────┼────────┼──────┤ │ T 形 梁 │ 120.11 │ 桁架拱联系梁 │ 162.50 │ ├──────────┼──────┼────────┼──────┤ │ 实 心 板 梁 │ 21.87 │ 缘石、人行道板│ 27.40 │ ├─────┬────┼──────┼────────┼──────┤ │ │10 m以内│ 37.97 │ 栏 杆、端 柱│ 368.30 │ │ 空心板梁 ├────┼──────┼────────┼──────┤ │ │25 m以内│ 64.17 │ 板 拱│ 38.41 │ └─────┴────┴──────┴────────┴──────┘

三、排水构筑物混凝土模板 每10m3混凝土 ┌────────────┬───┬────────────┬───┐ │ │模板面│ │模板面│ │ 构 筑 物 名 称 │积(m2)│ 构 筑 物 名 称 │积(m2)│ ├────────────┼───┼────────────┼───┤ │井底流槽 现浇混凝土 │ 34.60│半地下室 圆池底 │ 3.05│ │ │ │δ50cm以内 │ │ ├────────────┼───┼────────────┼───┤ │非定型渠(管)道混凝土平基│ 35.40│半地下室 圆池底 │ 3.70│ │ │ │δ50cm以外 │ │ ├────────────┼───┼────────────┼───┤ │方沟壁 现烧混凝土 │ 80.00│架空式 平池底 │ 55.10│ │ │ │δ30cm以内 │ │ ├────────────┼───┼────────────┼───┤ │方沟顶、墙帽 现浇混凝土 │107.00│架空式 平池底 │ 34.50│ │ │ │δ30cm以外 │ │

├────────────┼───┼────────────┼───┤ │沉井 混凝土 垫层 │ 13.40│架空式 方锥池底 │ 10.10│ │ │ │δ30cm以内 │ │ ├────────────┼───┼────────────┼───┤ │沉井 混凝土 井壁及隔墙 │ 60.00│架空式 方锥池底 │ 9.30│ │δ50cm以内 │ │δ30cm以外 │ │ ├────────────┼───┼────────────┼───┤ │沉井 混凝土 井壁及隔墙 │ 40.00│池壁(隔墙)直、矩形 │115.40│ │δ50cm以外 │ │δ20cm以内 │ │ ├────────────┼───┼────────────┼───┤ │沉井 混凝土 底板 │ 10.50│池壁(隔墙)直、矩形 │ 91.90│ │δ50cm以内 │ │δ30cm以内 │ │ ├────────────┼───┼────────────┼───┤ │沉井 混凝土 底板 │ 38.00│池壁(隔墙)直、矩形 │ 72.20│ │δ50cm以外 │ │δ30cm以外 │ │ ├────────────┼───┼────────────┼───┤ │沉井 混凝土 顶板 │ 50.00│池壁(隔墙)圆弧形 │113.40│ │ │ │δ20cm以内 │ │ ├────────────┼───┼────────────┼───┤ │沉井 混凝土 刃脚 │ 42.00│池壁(隔墙)圆弧形 │ 81.60│ │ │ │δ30cm以内 │ │ ├────────────┼───┼────────────┼───┤ │沉井 混凝土 地下结构 梁 │ 86.80│池壁(隔墙)圆弧形 │ 64.10│ │ │ │δ30cm以外 │ │ ├────────────┼───┼────────────┼───┤ │沉井 混凝土 地下结构 柱 │ 94.70│池壁(隔墙)挑檐 │113.90│ ├────────────┼───┼────────────┼───┤ │沉井 混凝土 地下结构 │ 80.40│池壁(隔墙)牛腿 │161.00│ │平台 │ │ │ │ ├────────────┼───┼────────────┼───┤ │半地下室 平池底 │ 1.40│池壁(隔墙)配水花墙 │101.00│ │δ50cm以内 │ │δ20cm以内 │ │ ├────────────┼───┼────────────┼───┤ │半地下室 平池底 │ 1.78│池壁(隔墙)配水花墙 │ 92.10│ │δ50cm以外 │ │δ20cm以外 │ │ ├────────────┼───┼────────────┼───┤ │半地下室 锥坡池底 │ 9.30│无梁盖柱 │110.00│ │δ50cm以内 │ │ │ │ ├────────────┼───┼────────────┼───┤ │半地下室 锥坡池底 │ 11.10│矩(方)形柱 │ 93.00│ │δ50cm以外 │ │ │ │ ├────────────┼───┼────────────┼───┤ │圆形柱 │117.10│池底暗渠 δ20cm以内 │ 79.30│ ├────────────┼───┼────────────┼───┤

│连续梁、单梁 │ 86.80│混凝土落泥斗、槽 │ 85.70│ ├────────────┼───┼────────────┼───┤ │悬臂梁 │ 43.00│沉淀池水槽 │211.00│ ├────────────┼───┼────────────┼───┤ │异形环梁 │ 86.80│下药溶解槽 │ 48.80│ ├────────────┼───┼────────────┼───┤ │肋形池盖 │ 71.10│澄清池反应筒壁 │187.00│ ├────────────┼───┼────────────┼───┤ │无梁地盖 │ 82.00│混凝土导流墙 δ20cm以内 │111.00│ ├────────────┼───┼────────────┼───┤ │锥形盖 │ 72.30│混凝土导流墙 δ20cm以外 │100.00│ ├────────────┼───┼────────────┼───┤ │球形盖 │122.30│混凝土导流筒 δ20cm以内 │129.90│ ├────────────┼───┼────────────┼───┤ │平板、走道板 δ8cm以内 │ 74.40│混凝土导流筒 δ20cm以外 │118.00│ ├────────────┼───┼────────────┼───┤ │平板、走道板 δ12cm以内 │ 62.00│设备独立基础 体积2m3以内│ 24.70│ ├────────────┼───┼────────────┼───┤ │悬空板 δ10cm以内 │ 48.40│设备独立基础 体积5m3以内│ 32.09│ ├────────────┼───┼────────────┼───┤ │悬空板 δ15cm以内 │ 40.50│设备独立基础 体积5m3以外│ 12.00│ ├────────────┼───┼────────────┼───┤ │挡水板 δ7cm以内 │ 80.40│设备杯形基础 体积2m3以内│ 19.40│ ├────────────┼───┼────────────┼───┤ │挡水板 δ7cm以外 │ 61.80│设备杯形基础 体积2m3以外│ 17.50│ ├────────────┼───┼────────────┼───┤ │悬空V、U形集水槽 │143.00│中心支筒 │230.00│ │δ8cm以内 │ │ │ │ ├────────────┼───┼────────────┼───┤ │悬空V、U形集水槽 │119.20│支撑墩 │110.20│ │δ12cm以内 │ │ │ │ ├────────────┼───┼────────────┼───┤ │悬空L形集水槽δ10cm以内 │110.60│稳流筒 │222.00│ ├────────────┼───┼────────────┼───┤ │悬空L形集水槽δ20cm以内 │105.20│异形构件 │250.00│ ├────────────┼───┼────────────┼───┤ │池底暗渠δ10cm以内 │ 95.20│ │ │ └────────────┴───┴────────────┴───┘

四、隧道、地铁工程混凝土模板含量 每10m3混凝土 ┌───────────┬───┬─────────────┬───┐ │ │模板面│ │模板面│ │ 构 筑 物 名 称 │积(m2)│ 构 筑 物 名 称 │积(m2)│ ├─┬─────────┼───┼─┬───────────┼───┤ │ │ 刃 脚 │ 18.21│ │梁(高0.6m以内) │ 56.66│

│沉├─────────┼───┤ ├───────────┼───┤ │ │ 框 架 │ 15.11│ │梁(高0.6m以外) │ 51.06│ │ ├─────────┼───┤地├───────────┼───┤ │ │ 井 壁、 隔 墙│ 22.00│ │平台、顶板(厚0.3m以内)│ 39.30│ │井├─────────┼───┤下├───────────┼───┤ │ │ 底 板 │ 0.76│ │平台、顶板(厚0.5m以内)│ 24.00│ ├─┼─────────┼───┤混├───────────┼───┤ │ │ 底板(厚0.6m以内)│ 3.00│ │平台、顶板(厚0.5m以外)│ 18.52│ │ ├─────────┼───┤凝├───────────┼───┤ │地│ 底板(厚0.6m以外)│ 3.00│ │楼 梯 │ 78.26│ │下├─────────┼───┤土├───────────┼───┤ │混│ 墙(宽0.5 m以内) │ 66.70│ │电 缆 沟 │ 39.00│ │凝├─────────┼───┤结├───────────┼───┤ │土│ 墙(宽0.5m以外) │ 33.36│ │车 道 侧 石 │ 37.50│ │结├─────────┼───┤构├───────────┼───┤ │构│ 衬 墙 │ 33.30│ │弓 形 底 板 │ 0.88│ │ ├─────────┼───┤ ├───────────┼───┤ │ │ 柱 │ 62.16│ │支 撑 墙 │ 6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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