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年度第 期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计划表

附表1: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学年度第    期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计划表

系(院、部):           

系(院、部)负责人(签字)       教务处处长(签字)        主管院长(签字)

 

第二篇: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技能,造就一支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锻炼对象

    1、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教师;

    2、副高及以下职称且近5年没有企业经历的教师,每三年须脱产到企业实践锻炼半年(6个月)以上;

    二、实践锻炼的内容和要求

    1、具有初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师:熟悉和掌握一个生产车间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并详细记录,最终形成不少于1万字的调查研究报告;收集形成相关专业的教学案例不少于2个;同年取得相关专业初级技能等级证书或行业资格证书;

    2、具有中级职称教师:熟悉和掌握一个企业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各车间的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并详细记录,最终形成不少于1.5万字的调查研究报告;收集形成相关专业项目化教学案例不少于3个;同年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关于相关专业生产实践的论文,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行业资格证书;

    3、具有副高职称教师:熟悉和掌握一个企业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各车间的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有针对性的编写相关专业实践教学指导书或完成本专业课程改革、学生毕业设计、顶岗实习等教改方面专题研究报告1项(不少于2万字);争取承担或主要参与企业科技研发1项或横向课题1项或科技成果转换1项(均以项目协议书为准);收集形成相关专业项目化教学案例不少于5个;同年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行业资格证书;

    三、实践锻炼期间的管理

    1、各系部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师资队伍的实际,制定本系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计划,同时负责落实本系各专业教师实践锻炼的人员、时间、企业等相关事宜。对于拟安排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要提出具体明确的实践目标。

    2、对于系部拟安排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由本人填写《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根据系部要求详细填写实践的时间、实践的内容计划、实践的预期成果,系部填写推荐意见后,连同《教师实践锻炼审批汇总表》一同交人事处,由人事处报学院审批。

    3、企业实践锻炼经历纳入到教师岗位任务,并作为年终考核、岗位分级、职务晋升的重要指标。

    4、实践期间,教师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实践单位有关制度和纪律,认真填写实践手册,以备检查和考核使用。

    5、实践结束后,人事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会通系部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对教师提交的实践成果进行考核、评比。人事处将实践锻炼情况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6、各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到企业实践锻炼教师的过程管理,如实地或电话查访、组织阶段汇报等。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对实践锻炼的老师进行不定期抽查,以确保实践效果和实践任务目标的完成。

    四、实践锻炼期间的待遇

    1、工资待遇:对经批准参加脱产实践锻炼的教师,实践锻炼期间,视同完成额定工作量。工资、院内岗位津贴、交通补贴、误餐费、工作用餐补贴等福利待遇正常发放。绩效津贴在实践锻炼教师回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平均绩效津贴×0.4。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扣发院内岗位津贴30%部分,同时不予发放绩效津贴。

    2、差旅费:对经批准参加脱产实践锻炼的教师,每月报销往返路费一次,差旅费报销按进修报销。原则上要求实践锻炼的教师住在企业职工宿舍,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60元,报销时凭相关票据,超额部分由个人自理。其余费用自理。

    3、教师在实践进修期间取得专利、重大科研成果等经济效益较高、给接收单位和学院带来重大社会影响,由系(部)组织审定报学院批准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参照科研管理办法。

    4、对于实践锻炼的教师,系部或人事处等部门对其抽查不在岗的,一经查实缺岗一次,扣除当月院内岗位津贴的50%,缺岗二次的,扣发一个月院内岗位津贴,缺岗三次以上的,视为考核不合格。确因有事、病请假的,须经企业、系部同意报人事处备案后,方能生效。请假制度参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5、因各种原因离开学院的,离院前应全额偿还其实践锻炼期间的一切待遇,包括工资、津贴、补贴等。

    五、其他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与本办法有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人事处负责解释。

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下企业顶岗锻炼管理办法


    为加强“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建立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推进学院课程改革和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充实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中青年教师为培训重点,按需培训、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举的培训原则。

二、对象及范围

承担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本院在岗专职教师

三、主要形式及要求

1、教师下企业顶岗锻炼属于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采用集中与分散两种形式:

(1)每学年的寒暑假进行三周以上的生产实践锻炼;

(2)脱产2-4个月的生产实践锻炼;

2、由各系、教师本人联系与自己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生产第一线,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实施。

3、顶岗锻炼的企业要优先考虑本专业的校外实训基地。

四、程序

1、各系根据专业发展和实践教学需要、学习培训内容以及教师的专业特点制订教师顶岗锻炼年度计划,明确教师顶岗锻炼的岗位,岗位分布一定要科学、合理。年度计划报人事处审核,学院审批同意后实施。

2、在寒暑假进行顶岗实践锻炼的教师,放假前三周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顶岗锻炼申请表》。所在系汇总后报学院人事处审核,经学院批准后实施。

3、参加顶岗实习锻炼的教师要制定详实的学习计划并报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4、因各种原因要改变学习计划、单位、时间者,必须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经人事处审核同意后实施。

五、考核办法

1、教师在下企业实践锻炼前,均需与所在系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由所在系起草,主要内容为下企业锻炼的安全、责任、岗位目标和考核标准。协议一式四份,本人、系、人事处、教务处各一份。

2、顶岗锻炼结束后,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填写《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顶岗锻炼鉴定表》。

3、在顶岗锻炼期间教师必须做好顶岗锻炼日记,学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到企业进行随访。

4、每位教师必须在顶岗锻炼结束后两周内写出3000字的书面总结,同《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顶岗锻炼鉴定表》一起交人事处。

5、顶岗锻炼结束后各系应在二周内根据锻炼前签定的协议内容进行考核验收,并签署考核意见和等级,报人事处备案作为当年职称评定、晋级、奖惩等方面的依据之一。

6、每学期学院随机抽取下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向其他教师展示生产实践锻炼的成果。

7、相关的生产实践锻炼的资料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并与年度考核挂购。

8、下企业顶岗锻炼期间教师帮助企业完成技术攻关、产品开发等技术成果,经鉴定学院给予一定奖励。

六、待遇

1、经学院批准参加顶岗锻炼的教师的差旅费(报往返一次)、学习培训及相关费用按学院标准从学院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支出。

2、经学院批准参加顶岗锻炼的教师锻炼期间的工资、津贴等按学院标准正常发放。

3、在顶岗锻炼期间,无特殊原因没有完成培训内容或自行终止培训的教师,学院将收回相关费用,并给予相应处分,年终考核取消评优资格。

4、在顶岗锻炼期间,没有通过企业、系考核的教师,学院视情节收回部分费用,并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资格。

七、本办法从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学院人事处。

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

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协议书

甲方: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

乙方:(实践教师)                  

为加强“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建立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推进学院课程改革和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规范教师下企业锻炼工作,经双方协商,就我系教师赴单位实践锻炼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锻炼目标:

1、了解企业文化,熟悉企业生产技术特征与生产流程。

2、参与企业项目实施,帮助企业完成技术攻关、产品开发等技术成果。

3、密切校企关系,为今后学生下企业生产锻炼打下良好基础。

二、锻炼要求:

1、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注意个人修养和礼仪,视自己为企业的员工,无故不得旷工、迟到或早退,要给企业留下良好印象。

2、熟悉企业环境,牢记安全规程。

3、必须根据自身专业特长,深入生产一线,参与现场技术问题研讨,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教学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工作内容等:(明确锻炼时间、工作地点、部门、工作岗位和任务)

1、企业名称                                                         

2、企业锻炼时间                        日起至                       日。

3、工作岗位                                                          

4、工作任务或职责                                                    

四、实施与考核办法

1、下企业锻炼的教师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顶岗锻炼申请表》。所在系汇总后报学院人事处审核,经学院批准后实施。

2、参加顶岗实习锻炼的教师要制定详实的学习计划并报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3、顶岗锻炼结束后,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填写《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顶岗锻炼鉴定表》。

4、在顶岗锻炼期间教师必须做好每天的顶岗锻炼日记,学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到企业进行随访。

5、每位教师必须在顶岗锻炼结束后两周内写出3000字的书面总结,同《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顶岗锻炼鉴定表》一起交人事处。

6、顶岗锻炼结束后系部将根据锻炼前签定的协议内容进行考核验收,并签署考核意见和等级,报人事处备案作为当年职称评定、晋级、奖惩等方面的依据之一。

7、相关的生产实践锻炼的资料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并与年度考核挂购。

8、下企业顶岗锻炼期间教师帮助企业完成技术攻关、产品开发等技术成果,经鉴定学院给予一定奖励。

五、因各种原因要改变学习计划、单位、时间者,必须向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人事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本人、系、人事处、教务处各一份。

 

甲方: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       乙方(实践教师):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强学院双师结构师资队伍建设,鼓励、规范广大教师深入行业、企业进行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专业教师的专业技能、实践教学能力和科技服务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的若干意见》(浙教高教〔2007〕1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年浙江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现就我院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进行实践锻炼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的任务和形式

(一)实践锻炼的任务:

1、根据教学需要,开展专业调研、技术服务、技能训练、课程开发与建设、编写实训教材、开拓实训基地等工作,以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教学能力。

2、向生产服务一线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学习,了解所从事专业目前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特别是新科技、新工艺的应用和发展,以利于教学更贴近实际生产的要求。

3、了解本省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市场需要情况,加强学校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为校企合作建立纽带。

(二)实践锻炼的形式:

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可分为以下四种形式:到行业、企业顶岗实践(挂职锻炼);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服务);蹲点指导学生实习;实地调研等。

二、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的参加对象与时间要求

参加实践锻炼是专业教师的基本职责之一。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教师”,是指担任高职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的教师。

专业教师每年到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的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对于刚毕业来校、无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教师,两年内必须脱产参加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专业教师中年龄在57周岁(男)或52周岁(女)以上,或请产假、脱产进修半年及以上的,前两学年实践时间已达6个月以上的,可不参加当年的实践锻炼。

三、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的实施要求

(一)到行业、企业顶岗实践(挂职锻炼)

到行业、企业顶岗实践(挂职锻炼)是指脱产不少于一个月时间到行业、企业的某一岗位顶岗生产、服务或具有实质工作任务的挂职锻炼。原则上无企业经历的中级及以下职称专业教师应到企业顶岗实践、挂职锻炼。

1、教师要制订个人实践锻炼计划,明确顶岗锻炼的目的、方法、形式和预期效果等。

2、教师要做好顶岗锻炼的记录,以备检查和总结使用。同时,有请假等特殊事情不能到岗时须至少提前一天报告系部。

3、顶岗实践结束后,教师要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总结实践成果并提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改等方面建议(必须与自身发展和专业发展相结合)。

4、系部应在一定范围内组织顶岗实践汇报会。

(二)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服务)

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服务)可以以脱产或不脱产的形式进行。脱产进行时,时间应不少于三个月。不脱产进行时,一定时期内应要有相对固定的工作时间和形式,单个企业或项目的合作研发、技术服务可连续累计。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中级职称专业教师、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教师,可从事技术服务工作。

1、教师要提供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服务)的对方单位的邀请函(或证明)和详细的研发计划或需提供技术服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2、教师要做好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服务)的工作记录,以备检查和总结使用。同时,改变相对固定的工作时间和形式时要至少提前一周报告系部。

3、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服务)结束后,教师要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总结实践成果并提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改等方面建议(必须与自身发展和专业发展相结合)。

4、系部应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服务)汇报会。

(三)蹲点指导实习

蹲点指导实习是指学生集中性地到行业、企业实习时,教师全程参与具体的批量定期实习指导。

1、教师应制定改进型的实习指导实践锻炼计划,并报系(部)核准。

2、教师应严格执行已批准的实践锻炼计划,并做好记录,以备检查和总结使用。

3、实习指导结束后,教师应提交实习指导实践锻炼报告。实践报告应不少于2000字,总结实践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就实验实训环节提出建议。

4、系部应在一定范围内组织集中性指导实习汇报会。

(四)实地调研等。

实地调研是指为了专业申报、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改革和社会需求等方面的需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明确目的的调查研究活动。

1、实地调研必须制定详细的调研计划,并报(系)部核准后实施。

2、每位教师都应做好实地调研的记录,以备检查和总结使用。

3、调研结束后,必须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调研报告。必要时系(部)要组织一定形式的汇报会。

4、作为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的时间统计,原则上,每次实地调研的可统计时间以不超过10天计。

三、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的管理

(一)对人事处、教务处等管理部门的要求

1、人事处、教务处负责有关政策的制订和修正,负责认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的时间和效果。

2、教务处负责到行业、企业顶岗实践(挂职锻炼)、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服务)实践锻炼的审批。

3、人事处应统计、公告每学期各系(部)教师计划到行业、企业参加实践锻炼的相关情况(实践锻炼计划和考核鉴定等)。

4、人事、教务、科研、督导、监察等部门联合对专业教师实践锻炼工作进行抽查,由人事处将抽查结果反馈给各系;可组织专家对专业教师提交的实践总结报告进行抽查,必要时也可进行答辩。以上检查情况与各系的部门考核、教师的教学业绩考核和年度考核挂钩,确保实践锻炼工作取得实效。

(二)对系(部)的要求

1、系(部)负责蹲点指导学生实习、实地调研等形式的实践锻炼的审批。

2、制定专业教师实践锻炼工作计划。系(部)根据专业建设和师资培养的需要,负责制定、审核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的计划和任务,明确各位教师的实践内容、实践时间、实践单位和预期效果等内容。

各系(部)应在每年的5月和12月完成下学期教师到行业、企业参加实践锻炼活动的计划和审批工作。

3、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对所有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至少组织一次覆盖面100%的检查指导(形式自定),并形成书面记录备案;及时开展实践锻炼的交流汇报活动;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结束时,系(部)要做出初步的鉴定;每学期提交一份本系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的质量分析报告。

4、各系(部)应建立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的专项档案,并妥善保管,确保证资料完备可查。

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的专项档案,包括以下资料:

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审批表

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

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总结报告

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记录册

系部对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质量分析报告

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工作计划汇总表和考核结果汇总表

对方单位的书面鉴定、合作开发(技术服务)的邀请函(或证明)

实践锻炼期间的成果和形成的其他资料等

(三)其他

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可以实行成果申报制,以成果(与企业合作的项目等,不包含纵向课题)认定的形式来考核参加实践锻炼的成效。在填写《审批表》时,要明确成果的大概内容、合作企业、合作时间以及成果形式,作为考核的依据。同一成果(指到款额5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成果,或到款额10万元以上的厅级专项课题成果)限项目组前二名(前二名中有中层及以上干部的顺延一名?)申报。横向项目到款额每增加5万元,可增加一个申报名额;厅级专项课题到款额每增加10万元,可增加一个申报名额。

四、提高认识,从严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自20##年起,将“专业教师每年到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的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的要求列入院专业教师年度考核内容之一。达不到要求,当年教学业绩考核不得评定为A或B,连续两年均达不到要求,专业教师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等次。

2、从今年起,专业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任职期内必须有累计达到六个月以上的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经历。

3、实践锻炼考核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实践锻炼考核不合格:

①实践锻炼时间内,抽查到教师不在岗,且经核实事先没有向系办理请假手续的。

②实践锻炼时间内,不遵守实践单位规章制度,造成投诉导致学校形象受损的。

③实践结束后,提交的实践总结报告中没有同自身发展和专业发展相结合的,或不能按照成果申报时的要求完成实践成果的。

系(部)也可结合部门或个别教师的实际另行制定考核标准,事先公开。

3、学院每年要核拨一定资金,专款专用,用以奖励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工作开展的好的系(部)和特殊情况下的专项实践锻炼资助。

4、实践锻炼工作要从严要求,做实功,求实效。系(部)应根据实践锻炼的不同形式,在工作量的计算、绩效工资的分配和具体工作的安排等问题上做出明确的规定,以充分调动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的积极性。

5、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是“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校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为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创造提供各项便利条件,确保我院高职教育办学目标的顺利实现。

    五、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的管理意见》(试行)和原《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试行开展“访问工程师”实践活动的通知》两文件即行废止。

六、本实施意见由人事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活动计划审批表

                                                      系(201  年)第    

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

                                                      系(201  年)第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记录册

教师姓名                     

所属系部                     

所在专业团队                 

20##年人事处、教务处制

实 践 锻 炼 记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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