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兼职合同

甲 方:XXXXXX有限公司 乙 方:XXX

第一章 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注册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条、 乙方: XXX , 性别: X ,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XXX 。 户口所在地XXX地区,居民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在甲方兼职工作起始时间 2010 年 1 月 1 日

家庭住址XXXXXXXXXXXXXX 邮政编码 XXXX

在京居住地址北京市XXXXXXXXXXXXXXXXXXXX 邮政编码 XXX

乙方同意甲方核实个人有关情况,并同意将合法有效证件如身份证等有关材料交甲方复印,复印件归甲方永久保存。

第二章 兼职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从 201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有效期为三年。

第三章 工作内容、职责

第四条、甲方聘任乙方为:北京凡元兴销售公司兼职副总经理,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聘用。乙方同意在兼职期间,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上的安排与调配,做到以下几条:

1.乙方必须达到能独立讲解公司产品的水平。

2.乙方每月必须给公司提一条管理建议;提一个公司产品存在的问题;这两项必须有书面材料,并列入乙方的考核表中。乙方承诺把自己的所有资料每周完整整理,并做成电子版全部交档案室存档。

3.乙方需按工作阶段目标向左其昌提交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如在公司,每周必须向左其昌当面汇报一次;如出差回来后汇报,每月5日之前向左其昌提交上月的工作总结与本月的工作计划;每年的1月5日之前向左其昌提交上年度的工作总结与本年度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甲方要做到以下三条:

1.指导和督促乙方的业务活动。保证乙方借支必要的差旅费和公关费。

2.甲方根据项目需要为乙方提供各种业务支持并承担相应费用。

3,甲方要为乙方提供最及时的技术支持。

第六条、乙方工作的时间与地点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工作地点在北京市昌平区,但乙方需根据甲方的要求到全国各地出差,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根据经营及业务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的,必须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的工作时间,自己安排。

第七条、乙方出差的双方约定

1.乙方餐旅费全额承包,已算在提成中。乙方出差要遵纪守法,节约费用,不用假#5@p报销,不做假单据。

2.乙方出差认真填写《出差计划审批单》《借款单》《出差计划申请详单》如是新项目必须填写《项

目申报表》,支出费用必须每天每笔记在《开支本》上。

3.所报计划经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杨海红签字,并由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出差,乙方每次可借人民币贰仟元整。如出差费用不够可向杨海红申请汇款,申请后二十四小时办理。。

4.乙方出差批准的出差天数到期后,必须向杨海红申请补加出差天数,未批准者马上回公司。

5.乙方差旅费实行包干制,每人每天90元,其中伙食费30元,市内交通费10元,住宿费50元。没有住宿的或无住宿#5@p的,住宿费一律不报销。住宿费如是手撕票,必须开旅店的证明才能报销。

6. 途中交通费、出差的办公费,如复印、传真等直接报销。

7.出差期间公关费,包括请客、送礼、用烟、打的,洗浴等,需分项向部门负责人打电话请示,不能用发短信、捎话的方式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报杨海红登记,但请示后4小时内公司没有答复,视为批准,花费后必须在两小时内把具体数额报杨海红记录,总额超1800或单项超过500元必须事先报左其昌批准。

8.乙方出差交通方式以火车硬座为主,如工作需要选择软座或乘飞机出行,必须经左其昌批准,如未经批准,车票差额自行支付,公司概不承担。

9.乙方出差一定带好出差包、个人名片、公司资料,必须每日填写《销售工作日志》,必须每天发短信给左其昌指定的电话138xxxxxxxx汇报工作情况,不汇报者,当日出差补助不发。

10乙方出差到目的地的当日和离开时,都必须用当地电话向左其昌指定的电话138xxxxxxxx汇报一次工作,若在当地待到5天以上时,必须每三天用当地电话汇报一次工作,并登记在册。

11.乙方出差在出差期间须回家者,必须向左其昌请假,按事假计,并扣除当日的出差补助。乙方到爱人或父母所在城市出差,不报住宿费,只报伙食补助等。

12.乙方出差返回公司的当天办理报销手续。乙方必须交回《出差计划申请详单》、《销售工作日志》、《公关项目本》、《出差总结》与《开支本》,无以上五种资料不予报销。

13.乙方公关请客必须提供机打#5@p,如无机打#5@p必须有正式#5@p并把点菜单附后,只有正式#5@p、无点菜单不予报销。购买物品#5@p要提供超市或商场收款#4@p和正式#5@p。

14.乙方所有公关费用必须有杨海红提供的请示卡。各种票据如丢失一律不报销。

15.乙方出差回公司后,把出差包交与陈占芳办理报销。乙方需做技术方案、做标书、报价、技术人员做交流与其它事项,全部打电话给宋海芳处理。乙方有其它事项全部找杨海红办理,有解决不了的问题直接找左其昌处理

16乙方在北京市内出差与接待来京客户的费用,必须经左其昌批准方可报销。

17.乙方出差回公司后3个工作日内,凭票据到甲方报销记账。完毕后才能再次借款出差。

18.报销必须用《开支本》,正本放财务处一个,副本放在档案室,一个副本自己拿,每笔开支必须登记。

19.乙方出差如有特殊情况经左其昌批准,可采取其它报销方法。但必须在无第三人在场情况下与甲方协商。

20如乙方不向甲方借款,就不用执行第八条内容。如乙方向甲方借款,必须由爱人签担保书。如全年无业务,借餐旅费退回50%。借餐旅费只能销售吹灰器,不能销售其它。

第四章 提成

第八条、甲方不给乙方发工资,《劳动保险》乙方自己上。

第九条、1.如乙方和直接用户签订销售合同,甲方给乙方的提成,在本合同期内,按销售合同额算,实际提成按回款额算,回款到账后七天内兑现,一笔算一笔。提成一律按合同额的12%。

2.乙方如帮甲方其他员工签定合同,奖励从0.1%到1.5%事先经甲乙双方约定好,签字存于甲方档案室。

3.如果某个项目有特殊约定,甲乙双方签字存于甲方档案室。

4.按正常回款程序,不能在本合同期内全部回款的情况,并且乙方与甲方续签合同,合同期后的回款仍继续累加在本合同期内,提成比例档次按以此累加后的回款金额确定。若乙方与甲方不再续签合同,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提成问题。

5.提成款乙方想办法找#5@p来报销,如没有#5@p者必须交个人所得税。

6.乙方重要公关直接向左其昌汇报,大额公关费由甲方出,由左其昌亲自去或派人去协助乙方办理。

第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一方要求仲裁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法定期间内,向北京市昌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约定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只能向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每半年协商一次,解决这半年的所有遗留问题,并签订正式书面协议。

第五章 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

第十二条、鉴于乙方在为甲方兼职工作期间,不可避免地会接触、了解、知悉和掌握一些与甲方经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等信息;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向甲方书面说明:乙方之前已经拥有的各项专利技术、著作权和商业秘密;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合同已经向任何第三方承诺过保密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技术成果;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是指归属甲方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已获国家批准的发明等专利技术;

2.正在研究试制可能成为发明等专利的新技术或阶段性成果;

3.国外没有或者国外虽有但系保密的重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

4.特有的技术诀窍及传统工艺技术,包括产品的设计图纸、制造工艺等;

5.乙方对系统配置、系统安全、所开放用户等机密数据或参数;

6.注册商标、字号、及其它标记的专用权;

7.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软盘、论文、报告、图册、摄影图片、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成果鉴定等;

8.专有技术或任何属于甲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9.甲方对其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等。

第十四条、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由甲方所有、使用、支配、提供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不为公众知悉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及法律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信息。如: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产品设计、数据、目标程序、手册、文档、开发计划、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资料等。

2.经营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甲方经营计划、生产基地、实验基地、工程师名录、销售方法、供应商、代理商和客户名单、客户的专门需求、未公开的服务网络以及公司现有的、正在开发构想之中的经营项目计划等信息。

3.管理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甲方各种工作计划、组织机构、管理模式、管理诀窍、人事、财务、工资福利、财产设备、培训资料等信息;甲方现有的或正在讨论中的内部业务规程、工作流程、管理体系以及各种管理制度文件。

4.法律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项目、合同谈判、履行情况、专利申请、许可、转让情况、商标注册、申请情况等;甲方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合同主要内容、对外担保情况、对外投资事项、产权纠纷事件、尚未了结或者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案件及行政处罚案件等。

5.甲方要求员工保密的同甲方及其客户有关的其它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直接、间接从甲方、甲方其它员工、以及甲方曾经、正在和将来发生业务往来关系的客户或者任何第三方了解和获取的信息。

第十五条 职务技术开发成果

本合同所称职务技术开发成果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设备条件、资源为履行自己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开发成果。

其主要包括:

1.产品项目设计及技术档案;

2.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方案等。

第十六条、 知识产权的归属

1. 乙方在任职期间,单独或与他人合作研究、制造、创作、设计或以其它形式获得的发明、著作、创作、设计、版权作品(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改良、发现、工序、专有技术以及导致任何知识产权出现的其它信息或事项,乙方有义务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向公司告知详细内容。

2. 乙方因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其职务所取得的一切发明成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在国内、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对计算机软件、商标、和标识设计以及专有技术的所有权。甲方对乙方的职务发明成果及职务作品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甲方对乙方的非职务发明享有优先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许可的优先权和有偿使用等权利。乙方若同意,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护上述开发成果、知识产权所需要的一切法律手段。

3. 乙方在为甲方工作之外所取得的研究、开发成果属于以下情况的,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1)该研究、开发成果同甲方的业务具有竞争性;

(2)该研究、开发成果是抢先占用或者利用了甲方的研究或开发成果;

(3)该研究、开发成果的性质、内容、形式或开发方式等与乙方在甲方从事的工作具有关联关系;

4.乙方其所携带的成果知识产权,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转让给甲方,甲方应支付合理的费用。但乙方必须书面保证其拥有该成果的知识产权,如果乙方对所转让甲方的成果不具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乙方应当退还转让费用,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5.乙方在任职期间,及在离职、辞职或被甲方辞退、开除或因为其它任何原因离开甲方后二年之内所取得的与在甲方工作时所承担的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研究、开发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欲继续提高或改进其在甲方工作时获得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的技术成果,必须得到甲方的许可,由此产生的任何成果甲方有优先使用权,包括实施许可的优先权和无偿使用等权利。

6.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在离职、辞职、或被甲方辞退、开除或因其它原因离开甲方后,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

第十七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 必须审慎对待并恪守甲方制定的各种保密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除非已征得公司正式书面授权,不得随意使用或披露属于公司所有的商业秘密。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应按照甲方要求的范围和程序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资料带出公司;不得随意复制、转移、交流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不得在学术会议、技术鉴定会等会议活动以及报刊、杂志、信息网络等媒体上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甲方的竞争企业工作,通过任何途径泄露给第三方,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无论以任何原因离职后,均不得将甲方商业秘密用于个人牟利,或用于为甲方的竞争企业,任何第三方牟利;乙方也不得出于其它目的、甚至没有目的而直接或间接使用、散布、传播、出版、发表甲方商业秘密。

4.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因其它原因调离工作岗位前30天内,应将接触到的所有公司文档、记录、笔记、数据、程序清单、软盘及其它媒介形式的资料如数交回甲方,尤其对软件开发资料应作专项移交,并不得复制及留存。关于业务资料的归还,不论业务资料是否包含甲方的信息或与甲方信息有关,也不论该资料是由乙方本人收集整理所得或任何他人提供,均应归还甲方,否则,甲方除保留追偿权外,乙方必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在离开甲方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6.当发现甲方商业秘密受到侵害或被非法使用或泄露时,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采取措施防止其进一步的扩大或散失。

7.乙方承诺遵守职业道德和商业领域公认的准则。乙方同意并遵守有关竞业禁止的规定和约定,即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期满、终止或者解除后二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到任何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担任相关职务,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对甲方的经营、技术、管理、财务等产生不利影响的职务,不

向这类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及任何第三人提供有关甲方商业秘密的信息或者资料,也不直接或者间接地经营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8.与甲方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从而与甲方构成商

业竞争

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1)与甲方处于相同或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2)经营范围相同或相近似;

(3)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生产销售各种锅炉吹灰器的企业。

9.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工资的10%支付给乙方作保密费,用于乙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的补偿。该补偿已含在甲方与乙方签定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资待遇中。因此在本合同解除两年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甲方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构成竞争关系的公司、商业机构或组织中任职,如乙方违反这一条则承诺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10.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决不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实施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如违反承诺致使甲方受到指控时,乙方承担甲方损失以及为应诉而出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第七章条款的约定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反第七章的约定,或者乙方提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本协议,或者以其它未经甲方认可的方式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属于乙方违约,按甲方所给乙方月薪的2倍给予甲方补偿。该补偿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乙方严重违反第七章条款约定,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以请求有关行政、司法机关追究乙方刑事或经济责任。

4.乙方违反第七章条款的约定,除承担以上责任外,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5.乙方承诺坚决执行第七章的约定。

第十九条、 关于保密方面争议的解决和其它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责任采取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的放弃,但自一方知道或应知之日起二年内未行使的除外(“二年”的约定有可能和法律规定的期限不一致。对该不一致处,一旦发生争议,将会适用法律规定,而不适用本约定)。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它权利或追究任何其它过失的放弃。

2.乙方违反以上规定的保密义务,侵犯甲方的秘密信息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由此产生的调查取证费用、聘请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前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生产与甲方同类的产品,从事同类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是甲方的供应商及甲方客户的股东、合伙人、董事、

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6.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资源谋取个人的利益。

第六章 双方约定承诺与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特别约定:

1.乙方直接归左其昌领导。由杨海红、沙菊芳协助、协调各种事项。

2.《公关项目本》必须真实填写,如发现一个信息是假的,所报的差旅费全部扣除,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在甲方公布的通知规章制度上签字。

4.乙方接到客户、外单位或公司同事的电话,不管是不是自己的责任都不能推托说不管的话,必须马上向左其昌汇报并解决。

5.乙方承诺随身带手机并24小时开机。乙方必须用甲方的手机号,如用自己的手机号必须过户给甲方。

6.乙方同意在和客户签订技术协议,供货合同时甲方可以派人全程参与、协助、把关。

7.乙方在工作上如与甲方意见不一,乙方承诺保留不同意见,最后按甲方意见执行。

8.乙方承诺汇报工作与报销差旅费要实事求是。要维护公司利益。如发现乙方私自为别的公司陪标一次,乙方赔偿甲方损失五万元。

9.乙方承诺如私自离职,要把向甲方所借款全部还清,如还不清,乙方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0.乙方承诺不管什么原因离开公司,也要把与乙方所签销售合同有关的欠款帮助甲方要回来,也要向甲方把所有工作交接清楚。乙方承诺如不办清交接手续便离职,自愿赔偿甲方损失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1.乙方理解甲方的工作中存在问题与不足,乙方要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和甲方互相理解,团结一致,共同发展。乙方理解并原谅因甲方左其昌经常出差,在外地不方便接电话带来的工作上的不方便,乙方有急事,同意和左其昌指定的联系电话138xxxxxxxx联系。

12.如需甲方开增值税票,乙方必须把用户信息问清,如因乙方信息不清,开错票,用户不用,乙方每张增值税票赔偿甲方损失叁仟元。

13.乙方投标用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写借条并负责追回,追不回扣乙方的提成款。

14.乙方的销售合同签定后,乙方配合甲方共同做好产品的加工、运输、安装、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并负责催款。乙方必须负责验收完毕。

15.乙方所签销售合同的回款,乙方必须负全责,如乙方收到客户汇票、支票、现金没有交回甲方,乙方要负责赔偿并负法律责任。如客户给汇票,必须由甲方派人去取。

16.合同期内乙方辞职离开公司,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的相关业务应向甲方移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私自离开公司,所得提成不付。

第二十一条、双方约定:由乙方签定《回款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三,由乙方签定《经济担保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四。

第二十二条、其它规定

1.乙方在公司各种文件上,只能用身份证上的名字签字。

2.乙方借款上午办理,乙方报销下午办理,特殊情况经左其昌批准。

3.乙方在签本合同前必须和甲方代表一起用本人身份证去农行办理一张银行卡。以后乙方出差甲方只给乙方本人的农行卡办理汇款业务。

4.乙方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代表公司形象。要不说不利于公司利益的话,不做不利于公司发展的事情。

第二十三条、项目管理及申报规定

乙方最多可报20个重点项目,未经乙方同意,乙方重点项目任何人不能随便参加。

1.乙方发现新项目的信息,要到项目办进行登记,并继续跟踪掌握信息。项目办的工作人员对已登记的信息项目,利用网络技术,调查核实有关信息资料,对项目分析,写出可行性报告,为公司决策提供服务。

2.乙方与项目办工作人员将项目信息情况,报告董事长,经董事长同意后,召开项目管理委员会会议,由项目办汇报项目情况,管委会成员讨论表决,确定是否立项。

3.乙方同意公司新项目开发工作由信息中心全面负责,并根据具体情况把合适的分配给乙方,甲方可为乙方指定项目。乙方自行寻找的项目,必须以书面形式申报甲方批准,以确保与甲方已在跟踪项目不发生冲突。为了保证公司客户的统一性,乙方联系客户可以与甲方商议以其它名义联系,如不经甲方批准私自以北京凡元兴公司名义打电话者,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乙方必须每月一次把所跟踪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联系电话、技术数据项目信息及时准确报给甲方。乙方必须每个月对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到档案室进行注册,如果连续两个月不注册的项目,乙方同意甲方将此项目转给其他人运作,甲方项目实行锁定制,原则谁先报便由谁操作。

5.乙方项目如与公司他人发生冲突时。乙方同意项目的最终确定由“项目管理委员会”表决,左其昌签字批准。乙方愿意无条件执行。乙方同意每个项目的最终价格由甲方决定,并为此保密。

6.乙方同意每次出差回公司后,向“项目管理委员会”写书面汇报。汇报项目情况。

第二十四条、乙方代表甲方签定合同规定

1.明确供货范围。本公司所供的产品要在《技术协议》或商务合同中明确界定,不能似是而非。如在《技术协议》已明确本公司所供产品种类及数量,而在商务合同应明确写出,本公司所供货的种类及数量在《技术协议》中已商定,其余配套产品由用户提出,费用自付。

2.明确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本公司多供产品到达用户后,要求用户在几日内检验,超出该期限,视为用户以默认。本公司所到产品已合乎要求。在《技术协议》或《商务合同》中应标明。

3.明确结算方式及期限,视为用户已默认。对结算期限应明确至日,如:在合同签订或生效之日起几日内付合同总金额30%,在货到后几日内付合同总金额30%,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几日内付合同总额30%,其余合同总金额10%在质保期至x年x月x日已满后的第几日全部付清。

4.确保验收期限。安装完毕,要在《技术协议》或《商务合同》中注明在安装运行正常的x年x月x日前验收,否则客户已认可验收合格,从x年x月x日已进入质保期。

5.明确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对用户不能按时付款的,在《商务合同》中要注明,如用户不能按约定付款,要按日加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几或千分之几的滞纳金。

6.明确争议解决的诉讼管辖。针对目前合同中涉及到诉讼管辖问题,均为用户所在的法院管辖,这样对公司带来诸多不便。在这方面,可这样注明: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经协商不成的由用户所在的法院管辖;如属欠款纠纷可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

7.明确付款方式,必须是通过用户银行汇款项合同证明的本公司银行账号汇款,如汇票,支票,

现金,必须交到由本公司法人代表左其昌亲笔签名的授权人手中。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本合同关系的终止、解除或者本合同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对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中关于员工提成的条款,只在从20xx年1月1日到年12月31日壹年内有效。有效期过后甲乙双方另签协议。本合同所写人名工作如有变动,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如果本合同与补充合同有矛盾时,以签订时间在后的为准。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经甲乙双方签字的本合同所有附件也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各附件的条款与本合同发生矛盾时,以时间签订在后的为准。如签订时间相同,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八条、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只执行书面合同,双方一切口头承诺无效。甲乙双方正式的汇报、交代工作等全部用书面形式,如出差电话汇报,回公司后补书面汇报。如需保密,便由甲乙双方签字密封于档案室。

第三十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过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乙方同意不管什么情况离职时,交回以下材料才能再办理其他手续:

1.本合同与所有附件,乙方手中掌握的客户名单;

2.乙方在甲方期间的所有工作笔记;所有资料及所有电脑资料;

3.所借甲方的所有物品,在甲方工作期间的所有文件;

4.写一份关于甲方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5.其它应交于甲方的材料;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如与国家法律政策发生冲突,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方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字按手印及证明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手印):

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证明人(签字): 证明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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