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工作汇报

XX县人民政府

关于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工作

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20xx年以来,我县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有力指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为改善民生,促进全县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和“三个XX”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下面我代表县人民政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社会救助工作

20xx年以来,我县社会救助工作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升水平为抓手,不断完善救助制度,着力提升救助能力,切实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逐步健全了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以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等专项救助为辅助,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1、抗灾救灾及时到位。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灾害应急体系,修订了《XX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落实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款分级负担责任制,规范了部门预案的衔接工作。二是完善了 - 1 -

县、乡、村三级应急指挥体系,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加强突发自然灾害防范和救助。三是及时下拨救灾款物。20xx年我县遭遇大旱,受灾人口65.7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88万公顷,绝收面积1.1万公顷,饮水困难人口21.3万人,经济损失2.79亿元。灾情发生后,做到及时查灾、核灾、报灾,妥善安排灾民生活,确保灾民“五有”,共发放抗灾救灾资金145万元。

2、城乡低保日趋完善。一是严格程序管理。坚持“严把五关”,即:严把审核关;严把审批关;严把公示关;严把评议关;严把监督关。二是推行分类管理。按照“应保尽保、特困重保、阳光施保”的原则,根据低保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三是加强资金管理。低保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邮政直发,确保了低保金不被截留、挤占和挪用。严格执行“三对照”原则,即对照发放名单,对照保障人数,对照保障金额,防止贪污冒领。全面推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低保户每月1日—2日均能按时足额领取低保金,保证了低保金的安全运行。四是规范档案管理。统一制作了入户调查登记表、审批表、收入调查表等表册,对低保对象的档案实行科学分类,做到一户一档,户户有档可查。五是实施动态管理。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对常补对象每半年审核一次,非常补对象随时审核,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人员有进有退、补助水平有升有降”。20xx年4月,按照省、市的部署,开展了城乡低保专项清理工作。通过镇乡自查和县联合检查组随机入户、重 - 2 -

点抽查等方式,动态退出城市低保对象1315人,进入1124人,农村低保对象2743人,进入2106人。六是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得到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分别由175元和55元提高到248元和60元。七是适时为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春节按照城市低保300元/人、农村低保和五保200元/人发放了一次性价格补贴,共发放补助金1227.91万元,保证了困难群众过好春节。

截止20xx年12月,全县享受城市低保对象10702户18097人,发放低保金3659.96万元,人均月补差166.3元;农村低保对象22301户28128人,发放资金2417.85万元,人均月补差72.9元。

今年到4月底,全县享受城市低保对象10430户17165人,支出低保金1710.3万元,人均月补差235.9元;农村低保对象22409户27950人,发放资金1240.04万元,人均月补差109.7元。

3、城乡医疗救助功能加强。一是科学制定方案,扩大了救助覆盖面。救助对象不仅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还扩大到了患有重大疾病的低收入家庭对象,并且实行二次救助。救助比例农村低保五保提高到50%,特困精神病人为70%,临时大病救助为10%。二是定点医院全覆盖。尽量做到“小病不出乡镇、就近能住院、大病及时转院”,满足不同群众不同的医疗需求。三是精简程序,拓宽范围。在定点医院醒目位置制作城乡困难对象就诊、 - 3 -

结算和补助公告牌,规定完善就医就诊、医疗结算和救助程序。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城乡困难对象只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救助类别证件即可到定点医院就医。城乡低保对象的诊疗费先由新农合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给予补助后,剩余部分按比例予以救助,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实行“一站式”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使城乡困难对象在出院时实现医疗费用同步结清。四是加强民政、财政、人社和卫生部门的联动,完成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的参保参合工作。五是在全市率先制定了《XX县临时救助管理办法》,同时创新社会管理,起草了《XX县特困家庭狂躁型精神病人救助办法》。

20xx年累计资助农村低保五保对象32724人参加新合,缴纳

参保金98.17万元;资助城镇低保对象17340人参保,缴纳参保金225.42万元;城市医疗救助1850人次,发放救助金465万元;农村医疗救助3466人次,发放救助金614.3万元;全面启动特困家庭狂躁型精神病人救助工作,为118人免费送药,金额达6.34万元。

20xx年1—4月,城市医疗救助753人次,发放救助金105.1

万元;农村医疗救助821人次,发放救助金149.9万元。

今年3月至4月,我县的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和医疗救助专

项资金顺利通过审计,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结合大审计对城乡

低保再次进行了清理核实,城市低保对象退出924人,进入 745 人,农村低保对象退出1083人,进入7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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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五保供养生活环境改善。一是开展提档升级活动,为敬老院添加硬件设施,改善五保对象生活环境,提高生活水平。改扩建了骑龙镇敬老院。二是按季度对敬老院内部制度建设、规范化管理服务、农副业生产、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考核。三是对五保对象进行清理,完善了数据库。

截止20xx年底,全县共有26所乡镇敬老院(其中省二级以上14所),占地面积149.5亩,建筑面积84712平方米,总投资2592万元(其中灾后重建9所,投资1900万元),总床位4300张,专兼职管理服务人员163人。五保供养对象6211人,其中集中供养4041人,分散供养2170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180元/元提高到280元/月,集中供养率达65%。全年累计下拨供养金1359.63万元,人均月补差183.6元。

今年至4月底,全县共有五保供养对象6222人,其中集中供养4045人,分散供养2177人,共下拨供养金594.9万元,人均月补差237.9元。

5、救助队伍逐步壮大。各乡镇经过调整,进一步充实了城乡低保工作力量。全县形成了上下连网,左右成片的城乡低保工作格局。各乡镇努力改善城乡低保工作环境和条件,实现了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有专用咨询投诉电话、有专用档案柜,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优抚安置工作

我县的优抚安置工作以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支持国防建设, - 5 -

维护稳定为根本原则,以落实优抚政策,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工作重点,认真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至今年4月底,全县共有三属(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对象208人,其中:享受定期抚恤135人,革命伤残人员531人(革命伤残军人513人,伤残警察6人,伤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8人,伤残民兵民工4人),在乡老复员军人645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38人,享受定补的参战人员2165人、涉核人员170人、“三难”人员3637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4020人,享受义务兵优待金的家属每年近1200户,军休干部22人。另有未享待遇的复员、退伍军人近50000人,军属近4000户。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建立了拥军优属机构委员会27个,村级拥军优属服务站677个,帮户助耕助收组1130个。按照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强优抚法规宣传,增强全民国防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八一”宣传《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优抚法规,对全县军民进行爱国拥军、国防、双拥教育,增强双拥意识。二是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先进典型事迹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三是利用中小学教育阵地开设国防知识和军事知识课,对青少年进行国防教育。20xx年至今,组织各种形式的报告会、座谈会、联谊会、培训会496次,参会人员92726人,撰写双拥、国防知识、宣传稿件28篇,印发双拥简报共4期200份,宣传标语、慰问年画7万幅(张),出墙报、板报、专栏7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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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一是圆满完成安置任务。去冬今春共接收退役士兵、士官404名,其中农村307名,城镇97名 ;安置工作10名,其余实行货币化安置,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267万元。二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义务兵家属优待面达100 %,农村优待标准户平2200元/年,城镇优待标准户平400元/年。在乡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每年300元。在职入伍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以其原工资的50 %计发。符合规定的在乡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和伤残人员全部享受了定期抚恤金,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面已达100 %,月人平标准543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月人平标准293元,参战、涉核人员月人平标准258元,“三难”人员月人平标准50元,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也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兑现。20xx年共计发放优抚金2369万元,今年1—4月发放各项优抚资金1060万元。三是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根据省、市、县精神,追加在乡“三属”、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抚恤补助标准,从20xx年起开始执行,到今年人平年增加144元。 四是办理伤残军人职改乡,由原来的领取伤残保健金改为领取伤残抚恤金,共办理69人。五是积极做好残疾军人、人民警察、民兵民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调、评残及换证工作。坚持做到了即时受理,及时办理,及时抚恤。六是为全县1—6级残疾军人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全市率先为所有重点优抚对象了购买商业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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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为优抚对象办实事。一是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生活、医疗、住房难),为重点优抚对象维修危烂住房52户,每户补助1000元;解决治病困难1580人次,补助资金139万元;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3637户,补助资金219万元。二是全年帮助农村缺劳的烈军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助耕助收2810亩;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1600户,解决扶优经费8万元,脱贫1010户;解决优抚对象困难子女入学150名,补助1.5万元;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800户,扶持资金4.8万元,脱贫560户。

4、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慰问走访活动。元旦、春节、“八一”等走访慰问烈军属等重点优抚对象14100人,送慰问信(附带年画、日历)6万份,召开优抚对象座谈会60次,参会1800人,送慰问品10800件(折币10万元),慰问驻县部队3个,军队离退休人员22名,送去慰问金15150元。

5、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坚持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对上访群众提出的一些无理要求,及时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给予正面解答;对提出的合理要求,做到及时办理;对举报的问题做到及时调查处理,按时答复。

6、认真做好涉军维稳工作。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落实包案责任制,对重点人员实行专人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布置维稳工作,把问题处理在基层。没有发生涉军群体到省、市和进京上访事件,受到市领导的赞扬。

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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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困难群众的收入核实难度大,给低保审批的完全准确带来了一定难度。

2、安溪精神病院收治的精神病人未纳入新合报销范围,给群众带来了不便,使这一特殊群体未享受到政府的惠民政策。

3、涉军(复员自主择业干部、下岗志愿兵、两参人员)维稳压力很大。

4、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变动频繁,政策和业务熟悉程度不够。

5、农村敬老院管理人员身份和性质没有确定,工资待遇低。

三、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严把摸底、调查和审核关,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救尽救。

2、完善和推广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3、抓好优抚、社会救助等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放和监督。

4、加大民政政策宣传力度,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5、抓好民政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法律法规水平和政策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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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优抚安置工作汇报

老河口市优抚安置工作汇报

一、优抚工作

我市共有重点优抚对象3282人。重点优抚对象包括残疾人员546人、三属313人、老复员军人1327人、企业退休复员军人6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803人,参战涉核人员287人。

(一)、关于59号、54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1、认真落实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和19xx年底参军复员到企业工作的退休人员相关政策

根据鄂民政发[2008]66号《关于调整19xx年底前参军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鄂民政发[2009]73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我市已按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2、认真组织开展城镇有工作单位(含企业)的参战参试人员核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鄂民政发[2009]54号文件精神,我们对全市有工作单位的军队两参退役人员进行摸底登记。登记核实此类人员74人,已报劳动保障部门核对养老保险金标准,补足差额部分。

3、对复退军人家庭生活状况进行调查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们专门成立工作组对全市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调查,全面掌握了我市优抚对象的信息、数据、住房以及生活状况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优先办理146人纳入城乡低保。

(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情况

从今年3月起,我市启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制定出台了《老河口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并在张集镇、竹林桥镇和市二医院先行试点,取得了明显效果。八月份襄樊也在我市召开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现场会》,襄樊市局领导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把我市的试点经验向襄樊各县、市、区推广,目前我市重点优抚对象已全部享受医疗优惠政策。

为确保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规范运行,6月份以来,我市采取“宣传一个不少,资金一分不缺,问题逐一化解”的办法,较好地解决了优抚群体“看病难”的问题。

一是入户核算实讲政策,做到宣传对象“一个不少”。 6月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以后,老河口市民政局成立了3个工作组采取拉网式的方法,深入到10个乡镇办事处重点优抚对象家中,将《老河口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进行宣传与讲解,确保每一位优抚对象都知晓医疗保障制度的就诊流程和结算方法。同时还专门制作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一览表”公示牌悬挂在“优抚对象之家”

活动室,让优抚对象对照自己的类别,清晰了解自己所享受的医疗优惠待遇,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效果。

二是履行主体职能,做到看病资金“一分不缺”。

老河口市政府主动履行主体职能,拨付100万元用于优抚对象门诊住院费用,较好地保证了优抚对象优惠政策的兑现。全市11个定点医疗单位,按照从《办法》的规定,充分发挥主体职能对优抚对象实行专家门诊、专家医治,11家医疗单位都拿出最好的房间,最优惠的政策,让优抚对象既看得起病,又住得起院。在二医院住院的15名各类优抚对象,共减免各项费用4万余元。乡镇办事处民政办公室重点履行督管主体责任,每周到定点医疗单位检查一次优抚对象门诊及住院就治情况,每月及时与医疗单位结清优抚对象医疗费用,没有发生拖欠等扯皮事情。

三是针对新问题,做到“逐一化解”。

在推进《办法》的过程中,医疗单位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优抚对象的要求与企望,民政部门的监管力度等一些新的问题不断涌现,针对这些问题,老河口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市直相关部门,11家医疗单位、10个乡镇办等单位参加的3次联系会议,对优抚对象反映的6类问题逐一得到解决。《办法》实施半年来,没有发生医患纠纷,经费扯皮、管理不善等问题,全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得到规范运行。

二、安置培训工作

(一)安置工作情况

今年共接收复退军人365人,符合安置条件的有198人,其中属垂直部门安置对象26人,9人安置岗位,17人办理自谋职业;市直部门依据《兵役法》和《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试行办法》提出自愿申请自谋职业的有169人,共计186人,其中伤、病、残退役士兵4人,根据本人意愿,都申请了自谋职业,自谋职业人数占安置总人数的93%。2月份我们及时对政府写了“关于解决20xx年度申请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所需经费预算报告”,依据我市统计局公布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数额,我市对义务兵的补偿标准是23718元,十年以上士官补偿标准是39530元(荣立三等功的增发10%),安排自谋职业财政预算共计469万元。09年我市市直部门已办理自谋职业169人,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

(二)特困退役士兵建房补助情况

20xx年补助特困退役士兵建房8人,标准为4000至8000元,共计4.8万元。

(三)退役士兵培训情况

老河口市是个兵员大市,为切实抓好退伍军人培训工作,我们主要采取建基地、定“菜单”、零收费、强管理等措施,确保培训率达90%,推荐就业率达82%。

1、依托教育资源,建设高标准的培训基地。市委、市

政府高度重视退伍军人培训工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劳动、教育、财政部门,把市技术学校定点为退伍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先后投入100余万元,按照“军地两用人才”的要求,建立了老河口市退伍军人技能培训基地和“士兵之家”办公室。改建装修计算机教室4个,电子电器实验室2个,电算化会计模拟实验室1个,完善了办公和教学配套设施,开设电子电器、数控车工、电脑制图、模具、焊工、钳工驾驭等24个教学专业,基本满足了退伍军人的培训需求。

2、实行“菜单式”培训,“定单式”就业。基地所开设的24个专业,由退伍军人根据个人意愿,采取“点菜”的方式,自选专业,随到随学。“速成班”一般在30天左右,“技能班”一般在3个月以内,20xx年以来,共有315名退伍军人在基地接受培训,其中有195名学员已报名参加技能培训,其中45人正在基地进行驾驶培训。培训中,我们根据市场需求人才,加大与沿海和大中型企业的联系,与8家定点单位签订用人合同,同时在专业设置上,坚持“企业要什么人才,我们就培训什么人才”的理念,待培训期满合格后,用工单位对培训人员进行面试,受聘后由学员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协议,建立稳固、长期的用工合作关系,对所有参训的退役士兵全部实行了“定单式”培训。这样,不仅为受训对象就业找到了“婆家”,也为在校受训学员安

心学习提供了保证。推荐就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上岗后的退伍军人,还定期派人或用电话询问就业人员工作情况,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截至目前,已推荐就业96人,占已培训人数的80%,就业状况良好。在以前的培训中,不少学员已尝到了学习的乐趣和就业后的回报,现在的学员已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

3、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学员一律零收费。政府每年把退伍军人的培训经费,纳入财政计划,实行培训零收费的优惠政策。同时,基地按照国家政策,培训一名退伍军人可享受政府补贴500元,创业人员享受补贴1000元。其结算方式为,培训基地把培训人员相关资料送民政局备案,报劳动和财政部门审查后,从再就业资金中拨入培训基地,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补贴,确保了培训经费的及时到位。

4、规范化管理,确保培训取得实效。老河口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民政、劳动、财政、教育等部门为成员的退伍军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退伍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9项管理制度,制定了12项专业培训工作计划,定期不定期在新闻媒体,进行政策和培训信息宣传。为确保培训参训率,市安置办采取退伍军人报到前,由安置办出具培训介绍信,本人持退伍证、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到“培训基地”报名登记。培训工作中,培训基地按照“六落实”(即培训教室、教师、教材、人数、

计划和用人订单的落实)的要求。选派优秀教师担任培训教员,并从教学计划的制定、备课、讲课、技能培训的指导、技能操作结果的检验、考核等方面层层把关、步步落实,确保了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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