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乡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在全乡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市县有关实施意见,助力佳县“三大目标”的实现,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努力营造勤政、廉政、务实、高效的工作环境,为推进兴隆寺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环境支持。

二、创建目标

从20xx年起,用一至二年时间,使全乡达到“勤政、廉洁、学习、文明、法治、和谐”模范机关的要求,力争20xx年建成勤政、廉洁、学习的模范机关,20xx年全年建成模范机关,达到上级验收标准,不断提高机关科学管理水平,增强为民服务能力,树立勤政廉政的机关形象。

三、创建范围

全乡各业务部门,下属各事业单位。

四、创建内容

按照乡党委、乡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创建活动以“六加强六创建”为主要内容,加强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设、道德建设、

制度建设和班子建设,创建勤政、廉洁、学习、法治、文明、和谐的模范机关,引导机关干部争当理论联系实际,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牢记根本宗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勇于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勤政朴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遵守党纪国法,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坚持发扬民主,相互尊重、团结共事;公道正派清廉,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加强道德修养,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八个模范”。

(一)加强作风建设,创建“勤政机关”

机关单位体制健全,职责明确,执行有力。机关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勤政为民理念,形成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良好风尚。

(二) 加强廉政建设,创建“廉洁机关”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廉政文化教育,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显著。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机关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细化、量化工作任务。

2、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结合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大力加强廉政建设,形成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深入开展廉政法规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大力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

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进行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的对照检查,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体系,杜绝“吃拿卡要”现象,改善发展环境。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着力解决公款消费和奢侈浪费问题。

(三) 加强文化建设,创建“学习机关”

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1、明确学习任务。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钻研本职工作要求的政策理论、科学文化等专业知识;学习现代经济、科技、管理、法律法规、政务礼仪和电子网络知识;

2、端正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立足于转观念、谋发展、出思路、见实效。着力在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度上下功夫,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出成果,解决好学用脱节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群众普遍关注的生产生活问题和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把思论素质和知识水平转化为执政为民的能力,体现在促进工作的各个方面。

3、完善学习制度。健全和完善干部述学、考学、督学、学习笔记、学习档案制度,把学习考评情况列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各项学习措施的落实。

(四)加强道德建设,创建“文明机关”

扎实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干部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1、重视创建工作。结合“三访五促,为民服务”活动的开展,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与“模范机关”的建设活动,机关环境、办公条件、生活环境整洁舒适。

2、加强道德修养。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以弘扬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加强官德修养。

3、培育文明新风。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制定兴隆寺乡干部职工文明守则、行为规范,经常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4、开展帮扶活动。以“三访五促,为民服务”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农村困难党员、群众的帮扶活动。

(五)加强制度建设,创建“法治机关”

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依法治政、依法行政、依法参政议政的能力不断增强,机关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1、强化党纪、党规和法律教育。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不断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2、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牢固树立提高工作效率靠制度来激励,树立良好形象靠制度来规范,优化服务质量靠制度来保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的理念。高标准、严要求、全方位配置制

度要素,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制度体系。

3、健全党员干部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 “三重一大”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拓宽党员干部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决策项目预告、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畅通党员行使监督权利的渠道。

(六)加强班子建设,创建“和谐机关”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干部职工的向心力,形成团结共事、和谐相处、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1、加强班子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要管住自己,又要带好队伍。注重思想教育,积极开展宗旨意识、群众观点、权力观和名利观教育,加强超前防范,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在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在警示面前的悔过能力不断增强。认真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党员活动,推进机关单位的民主化管理。

2、营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坚持以公正促和谐、以机制促和谐、以素质促和谐。积极营造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切实做到同志之间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沟通、互相谅解。

3、营造团结平等的民主环境。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敢抓敢管;班子成员和同事之间团结共事、和谐融洽。尊重机关工作人员的各种权益,充分发挥群众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真正实现人格上的平等。

五、总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领导,乡党委决定成立乡创建模范机关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乡创建活动。组长由党委书记魏向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乡长张利平同志担任,。成员由徐喜军、蔚卫强、白桂平、方尚祥、屈兆书、郭永卫等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永卫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管理和监督的责任,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反映情况、交流经验、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尽职尽责,做到以领导班子带动机关队伍,以党员干部带动职工群众,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三)组织实施。办公室根据创建模范机关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创建“模范机关”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付诸实施。

(四)督促检查。要加强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创建模范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具体负责创建模范机关工作的日常监控、定期督查工作,创建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检查创模活动落实情况,不断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 五)考核奖惩。实行一年一度的考核奖励。创建模范机关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全乡各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由党委、政府授予先进称号,并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在下年度职位晋升或培训学习中予以优先安排。

中共佳县兴隆寺乡委员会

兴隆寺乡人民政府

 

第二篇:关于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

(20xx年7月9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打造机关党建工作精品工程,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提升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使机关党建走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前头。经市委领导同意,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国、全省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部署,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为目标,以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改进机关作风为重点,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对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培养具有较强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的机关党建工作典型,以创建促规范,以示范带全盘,全面提高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和“三化两型”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工作”的原则。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一流机关、打造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的目标要求,找准党建工作服务市委和市政府工作大局、服务机关中心任务、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最佳切入点,以示范点的方式,走出一条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互推互促、同步发展的新路子。

2、“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准确把握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规律,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把创新贯穿于示范点培育工作的全过程,在防止增加基层负担,力戒形式主义的前提下,鼓励各级机关党组织积极探索新方法,开辟新途径,建立新机制,推动示范点培育工作深入开展。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的原则。立足实际,严格标准,坚持数量服从质量,突出机关特色和实际效果,不搞“一刀切”,培育建立一批时代性、代表性、引导性、实效性较强的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

4、“统一规划、软硬齐抓、整体推进”的原则。树立精品意识,创新工作思路,老典型要有活力,新典型要有创新,软硬齐抓,确保党建示范点能够体现本系统、本单位党建工作的最新水平。

5、“政策倾斜、资金扶持、齐抓共建”的原则。有效整合信息、资金等方面的资源,采取联系、帮扶、以奖促建等方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创建党建示范点。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带动市直机关党组织达到“四个新”:

1、机关党组织建设有新加强。机关党的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规范,以“建设一个好班子,培养一支好队伍,健全一套好机制,完善一套好制度,养成一种好作风”为目标,争当“五好”基层党组织,机关党组织充满活力,党建工作富有成效。

2、机关党建工作有新亮点。机关党建工作要与党员群众的思想和工作生活实际相结合,与文化建设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机关党建工作更具特色、更富创新、更有影响,充分体现创造性、时代性和实效性。

3、机关党员干部面貌有新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进一步增强,保持共 产 党员先进性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服务跨越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和谐,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4、机关党建氛围有新变化。机关党建工作活动场所建设能够适应机关党建工作的需要和机关党员、干部的需求。开展活动既体现组织党员作贡献,又体现维护党员权益、关心党员生活,营造浓厚的党建工作氛围。

四、创建标准

(一)党组(党委)重视。部门党组(党委)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每年至少要听取二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问题。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机关党组织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

(二)领导班子坚强。班子健全,设置合理,按时换届。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视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能积极为大局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本单位党风、政风良好,业务工作每年都有新进展。

(三)党员队伍过硬。党员干部自觉服从党组织领导,遵守党章党纪,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党员发展有计划,发展程序规范,党员队伍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规章制度健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 产 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三会一课”、党务公开、党员服务承诺、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建制度健全落实,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机关党建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五)档案资料规范。党建工作文档资料详实完整、收集及时、保管妥当。党建工作的文件、计划、总结以及各项活动方案、措施、简报、会议记录、宣传稿件、音频图象、宣传照片等资料齐全,分类归档清楚,能够充分反映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和成果。

(六)党建工作创新。党建工作不断创新,工作载体特色鲜明。党建活动有主题、有内容、有效果,为广大党员群众所欢迎,有良好的社会影响。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强,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注重从实践中进行大胆探索,形成有效的制度成果,为机关党建工作提供有益借鉴,工作经验得到上级肯定、表彰和宣传推广。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活动准备阶段(7月30日以前)。各机关党组织依照工委下发的《实施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对照创建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标准,制定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8至12月份):各机关党组织根据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并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考核评选阶段(20xx年1月至2月)。工委组成考评组,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个别走访和发放测评表等方式,对申报单位开展“党建示范点”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工委考评组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命名建议,经工委党委集体讨论确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第四阶段:宣传推广阶段(20xx年2至3月)。组织召开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经验交流会,对确定为机关党建示范点的党组织隆重进行命名,颁发匾牌和荣誉证书,展示机关党建示范点单位的工作成果。学习推广机关党建示范点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以机关党建示范点的实际成果来推动和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提升机关党建整体水平。

六、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确保创建党建示范点活动有特点、有声势、有影响、有实效,工委成立市直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市直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刘旭光任组长,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王合生任副组长,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高春菊、陈官信、李云祥、纪工委书记张铁军、工委委员王东、蒋维亚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工委组织部,由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王合生兼任办公室主任,蒋维亚、钟孝君、马俊华、李莹为成员,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建立协作区联创机制。工委领导和协作区主任单位领导负责指导本协作区示范点的创建。充分利用协作区例会,了解创建进程,解决创建难题,总结创建经验,督促创建活动的开展。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对荣获工委命名的“机关党建示范点”的机关党组织,工委将在经费、物质上予以一定的倾斜扶持。

四是落实领导责任。各级机关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要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单位党组(党委)主

要领导是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抓,机关党组织书记对创建活动负总责,要全面抓并明确专人负责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措施,明确目标责任,抓好活动落实。

机关党建示范点验收标准

(一)组织建设

1、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由部门党政负责人兼任机关党组织书记,并配备专职副书记和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各1名。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或副书记列席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有关工作会议。

2、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党建,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用,机关中心工作和重要任务完成圆满。

3、党组织按期换届改选。书记、专职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应事先征得市直机关工委同意。

4、机关党组织协助党组(党委)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5、凡符合建立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条件的要做到组织健全,按期换届。

(二)思想建设

1、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

2、党员教育培训有计划,学习有考勤,活动有记录,党员有学习笔记本。认真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的时间和内容,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本职业务。

3、重视党务干部的选配和培训,有计划地实行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的双向交流(二届以内)。对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全年不少于7天。支持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培训班和其他学习教育活动。

4、按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坚持培养考察、集中培训、发展前公示、审批前谈话等制度,确保发展新党员质量。

5、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接转组织关系规范,组织党员在党的支部参加活动,确保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关心和爱护机关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建立健全机关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落实帮扶专项资金,明确帮扶对子,坚持做好经常性帮扶工作,重大节日搞好走访慰问活动。

(三)制度建设

1、落实单位和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党委)一年不少于2次听取机关党组织工作汇报,对机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帮助解决。按不少于全年本部门行政经费15%的标准将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部门行政经费预算。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全年支部党员大会不少于2次,支委会、党小组活动均不少于12次,集中上党课不少于4次(其中党员领导干部讲课1次),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工作,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组织活动记录齐全。

3、切实加强党员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经常开展谈心活动、思想交流活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坚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认真执行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每年向党员公布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4、积极探讨机关党建工作新路子,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活动,推进本单位党建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适时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 产 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注意培养发现和推荐先进典型。

5、按要求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活动。积极承担工委交给的工作任务。及时向市直机关工委报送党建信息和有关材料、完成各种报表及时、准确。(2分)

(四)作风建设

1、围绕上级工作部署及单位实际,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负担的任务。

2、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围绕党建工作积极组织活动,发挥作用。

3、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健全,创建规划具体全面,创建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4、全年无群众反映和投诉机关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无违法、违纪事件。

(五)反腐倡廉建设

1、制定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对象、重点积极探索党内外实施监督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

2、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有针对性地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民主生活会情况和反映出的主要问题。(3分)

3、机关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大会或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单位行政负责人述廉报告。

4、党组织要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的思想、作风、工作及生活情况,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实施监督。建立健全科级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及时查处党员违纪行为,并报市直机关工委。

(六)活动场所建设

机关党建工作活动场所建设要达到“四有”要求。

1、有办公室。机关党委、总支、支部有专用办公室,配备相应的电脑等办公机具。

2、有学习室、图书资料室。办公用房紧张的单位,学习室和图书资料室可以合二为一。学习室要配备相应的电教设备。

3、有荣誉室。能够充分展示单位建设发展历史成就,党建工作成果,进行光荣传统教育。

4、有文体活动场所。能够较好地满足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文体活动的场所,如:乒乓球室、健身室、篮球场、羽毛球场等,有简便的健身器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