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财务管理中心轮岗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各财务工作岗位人员的培养锻炼,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中心职位轮换制度,是指在财务管理中心内,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有计划地调换工作岗位。

第三条 实行轮岗制度,要统筹兼顾工作的安排和人员的使用,既达到轮岗的目的和要求,又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性。轮岗的财务人员必须具备所轮换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和基本条件。

第四条 轮岗的范围。财务管理中心内部工作岗位进行轮岗,核算会计、结算会计、出纳、总账会计均属于轮岗的工作岗位。

第五条 轮岗的年限。财务人员在同一岗位工作满2年,一般应进行轮岗。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岗位上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不受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的限制。

第六条 未列入定期轮岗范围和未达到规定轮岗年限的财务人员,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务人员自身条件,也可进行正常的交流和调整。

第七条 轮岗的组织实施。轮岗工作一般在每年7月实施。

(一)轮岗由财务主管根据工作需要作出统一计划安排,提出具体建议报财务总监、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安排实施。

(二)各涉及轮岗的岗位,在进行轮岗前,须积极进行相关岗位工作技能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技能,尽快适应新岗位的工作。

(三)轮岗时各工作岗位人员,应根据公司《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做好相应的工作交接,对须交接的事宜,必须详尽、完整的做好记录,在后期工作中,须全力指导轮换至原岗位工作人员尽快适应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 财务人员轮岗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对不服从轮岗决定的财务人员,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篇:财务人员轮岗办法125

财务岗位轮岗办法

为了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全面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根据财务人员职业生涯规划需要,制定财务人员轮岗办法。

一、财务人员岗位时间

1、公司财务人员技术岗位原则上每年轮岗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财务总监批准,可以提前半年或延迟一年轮岗。

2、每年年末编制第二年经营计划,确定公司定岗定编时,各单位财务部门必须提交轮岗计划。

二、技术岗位轮岗办法

1、新聘会计人员,必须在仓库物流会计岗位做起,并至少在物流会计岗位实习或工作超过2个月,经过考核,熟悉产品名称、规格等内容,掌握物流流程后,方可从事聘任的技术岗位。

2、轮岗顺序:出纳岗位→成本费用会计岗位→销售会计岗位→资产会计岗位→会计报表岗位→财务分析岗位→出纳岗位。

各单位财务经理可以实际情况调整轮岗顺序,如销售会计2人,下一岗位1人时,需要延期轮岗或到其他岗位。

三、管理职务轮岗办法

1、财务经理岗位,每五年轮岗一次。与其他同城核算单位经理轮岗。同城仅设立一家经营单位的,可与总部财务或审计中心岗位相关主管或经理岗位对调轮岗。

2、主管会计,每年除了参与技术岗位轮岗外,每三年轮岗一次。 与同城或同一核算单位财务部其他主管轮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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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轮岗与职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1、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技术岗位轮岗的方具备任命为财务主管的资格;

2、参加全部技术岗位轮岗的方具备提拔为财务经理的资格,工作突出、能力突出或聘任的特殊人才除外。

3、参加国家职称考试,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选拔主管及以上职务时,具有优先资格。

五、不服从轮岗调动管理的,公司予以降低工资一级、降低职务一级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财务中心

20xx年12月1日

抄送:人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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