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量化分级管理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了推动本市公共场所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40号),我局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试行)》(详见附件1),决定在本市开展部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在全市开展对部分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探索一套具有本市特色、切实可行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和信用体系;有效利用卫生监督资源,提高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和效能,同时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守法和自律意识。

二、工作范围

在全市19个区县的星级宾馆及普通旅店(招待所)、美容美发、洗浴(桑拿)、游泳池(馆)四个行业全面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量化评价、分级监督、动态管理、公开透明以及统一规范的原则。

(二)市卫生局成立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办公室,见附件

2),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也应建立相应的工作办公室。市、区县两级办公室分别负责全市和各区县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为工作提供政策和经费保障,并负责对全市和各区县的工作实施质量控制,加强信息沟通,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不定期召开会议交流经验,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其中,市办公室要负责全市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导,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三)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不能片面理解为创优、评先等活动,要与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全面实施。级别的评定应遵循谁发证、谁管理、谁评定的原则,简化程序,不搞层层审批、级级评审。对评定结果应向社会公示,但不宜采取挂牌形式。

(四)量化分级管理评分对象应固定,确保对同一对象做到三次评分。若因中途失访而无法完成三次评分的,应终止评定。

四、信息上报

请各区县于20xx年9月5日前将本区县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书面工作总结和量化分级汇总表上报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公室,于20xx年10月30日前将工作评估分析报告上报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公室。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公室分别在20xx年9月15日前和11月15日前形成全市工作书面总结和评估分析报告。

上海市卫生局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探索新时期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模式,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效率,增强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守法和自律意识,改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保障市民百姓的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40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逐步建立一套具有本市特色、切实可行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卫生监督资源的合理配置,实施科学监督管理,强化企业自律,促进社会监督,达到既提高公共场所整体卫生水平,又提高卫生监督水平和效能的目的。

二、工作原则

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根据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经常性卫生监督评价情况将其分级,从而确定相应的监督频率。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应遵循如下工作原则:

(一)量化评价原则。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采用危险性评估原则,综合考虑影响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制定量化评分标准,对每一监督项目科学量化评分,从而综合评价经营单位的风险度和信誉度级别。

(二)分级监督原则。根据经营单位的风险度和信誉度级别,确定卫生监督采取的类别和频率。

(三)动态管理原则。公共场所卫生风险度和信誉度分级不是固定不变的,要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对确定级别的经营单位实施动态管理。视风险度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其级别,实施相应的监管类别和频率。

(四)公开透明原则。应采取各种形式及时公开评价标准、方法和经营单位的量化定级结果,以接受社会的监督,推动和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五)统一规范原则。量化分级工作必须以现行的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为依据,其它诸如价格、服务水平等因素不在考虑之列。

三、实施要求

(一)开展量化评分工作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本市星级宾馆及普通旅店(招待所)、美容美发、洗浴(桑拿)和游泳池(馆)四个行业实施量化评分。对各行业的量化评分,按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详见附表)进行。

本次量化评分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每阶段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20xx年11月):宣传培训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编制《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系统》,并做好区县量化分级管理师资培训工作;区县负责做好有关卫生监督员和管理相对人的培训工作;同时各级相关卫生部门要开展相应的宣传工作。

2、第二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8月):开展评定

由各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完成三次量化评分工作,第一次于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完成,第二次于20xx年2月至4月完成,第三次于20xx年5月至6月完成。对室外游泳池则分别于20xx年7月、8月各评定一次。每次量化评分情况应及时输入《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系统》。各区县应于20xx年8月30日前完成等级评定,撰写工作总结,填写汇总表。

3、第三阶段(20xx年9月至10月):抽查评估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对各区县评为A级的单位进行抽查,实施效果评估。各区县也对本辖区量化分级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找出存在问题,撰写评估分析报告。

4、第四阶段(20xx年11-12月):总结交流

组织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撰写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总结报告。

按照动态管理原则,本市量化分级评定工作应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

(二)分级方法及监督频率

根据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三次量化评分(标化分)的平均得分,并结合行政处罚等情况

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综合评定。若受到1次罚款以上行政处罚者在平均得分基础上扣11分、2次扣22分,以此类推。具体判定标准和监督频率如下:

1.平均得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为低度风险、高信誉度,实施简化监督,次年监督一次。

2.平均得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为中度风险、一般信誉度,实施常规监督,次年监督二次。

3.平均得分为60~69分者,评为一般,核定为C级。为高度风险、低信誉度,实施重点监督,次年监督三次。

4.平均得分为60分以下者,评为差。为最高度风险、最低信誉度,实施强化监督,次年监督四次以上。

5.其它有关要求:

(1)对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过期3个月或超经营范围以及伪造、涂改卫生许可证者,一律不予评定。

(2)一旦发生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者,一律不予评定。

(3)评分表中的关键项目(带※号的项目)只要发生一项即评为差。

附表:1.普通旅店(招待所)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

2.一至二星级宾馆饭店客房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

3.三至五星级宾馆饭店客房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

4.美容美发业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

5.洗浴(桑拿)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

6.游泳池(馆)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

7.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评分汇总表

附表1:

普通旅店(招待所)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

*无卫生许可证或过期超过三个月以及伪造、涂改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予评定 总得分: 标化分:

┌─────┬──────────┬───────────────────────┬─┐

│ 单位名称 │ │ 量化检查次数 │ │

├─────┼──────────┴───────────────────────┴─┤

│ 地址 │ │

├─────┼────────────────────────────────────┤

│负责人及联│ │

│ 系电话 │ │

├─────┼────────────────────────────────────┤

│卫生许可证│ 第 号 │

│ 编号 │ │

├─────┼────────────────────────────────────┤ │ 许可项目 │ │

├─────┼───────────────────────────────┬──┬─┤

│监督检查项│ 评分说明 │扣分│得│

│ 目及分值 │ │ │分│

├─────┼───────────────────────────────┼──┼─┤

│卫生许可( │1.未做到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此项目不得分 │ │ │

│ 5分) │ │ │ │

├─────┼───────────────────────────────┼──┼─┤

│体检培训 │2.有1名从业人员无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或已过期扣1分,扣完为止; │ │ │

│ (5分) │3.有1名从业人员无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或已过期扣1分,扣完为止。 │ │ │

├─────┼───────────────────────────────┼──┼─┤

│卫生制度与│4.卫生制度未上墙者,该项目不得分。 │ │ │

│卫生管理 │5.未有效执行或落实的,扣4分。 │ │ │

│ (5分) │6.无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的,扣1分。 │ │ │

├─────┼───────────────────────────────┼──┼─┤

│专用消毒间│7.未设立专用消毒间的或消毒间不能正常使用的,此项目不得分 │ │ │

│及消毒设施│8.消毒间有杂物扣2分。 │ │ │

│设备 │9.清洗消毒浸泡水池不足三个或标示不清的,扣5分。 │ │ │

│(30分) │10.无消毒柜或不能正常运转扣5分。 │ │ │

│ │11.无消毒药品或消毒药品无有效卫生许可批件的扣5分。 │ │ │

│ │12.消毒程序错误或操作未按程序进行扣5分。 │ │ │

│ │13.无消毒药物配比容器的扣3分。 │ │ │

│ │14.无拖鞋专用消毒池或未配备一次性拖鞋的扣3分 │ │ │

│ │15.每个床位未配备有标记明显的各一个的或不按要求清洗消毒脸盆脚│ │ │

│ │盆的扣2分 │ │ │

├─────┼───────────────────────────────┼──┼─┤

│公共用品用│16.无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监测评价报告的,此项目不得分 │ │ │

│具更换、储│17.无客用物品清洗消毒记录或送洗记录的扣5分 │ │ │

│存、使用、│18.无客用物品更换记录的扣3分 │ │ │

│消毒 │19.清洗消毒后的客用棉织品有毛发、污迹扣5分 │ │ │

│(30分) │20.清洗消毒后的客用杯具有污迹扣5分 │ │ │

│ │21.清洗消毒后的洗漱池、浴盆、恭桶有污迹扣5分 │ │ │

│ │22.公共用品数量未按3:1的数量准备,扣2分 │ │ │

│ │23.未设立已消毒公共用品用具保洁柜或未保洁存放的,扣5分 │ │ │

├─────┼───────────────────────────────┼──┼─┤

│公共卫生间│24.公共卫生间未做到每日清洗消毒的或无清洗消毒记录的,此项目不│ │ │

│ (10分) │得分 │ │ │

│ │25.公共卫生间有积水的扣1分;有积粪(尿垢)的扣2分;有异味的扣 │ │ │

│ │2分 │ │ │

│ │26.公共卫生间无机械排风装置或自然通风不良的扣2分 │ │ │

│ │27.盥洗室每8~15人设一龙头,淋浴室每20~40人设一龙头的扣3分 │ │ │

├─────┼───────────────────────────────┼──┼─┤

│客用化妆品│28.客用化妆品自行灌装,此项目不得分 │ │ │

│索证情况( │29.一件化妆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或产品超过有效期限的扣1分,扣 │ │ │

│ 5分) │完为止 │ │ │

│ │30.一件化妆品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测报告单的扣1分 │ │ │

│ │,扣完为止 │ │ │

├─────┼───────────────────────────────┼──┼─┤

│病媒生物防│31.无防蚊、防蝇、防蟑螂、防鼠措施,此项目不得分 │ │ │

│治措施(5 │32.在营业区发现蚊、蝇、蟑螂、老鼠,发现1只扣1分,扣完为止 │ │ │

│ 分) │ │ │ │

├─────┼───────────────────────────────┼──┼─┤

│机械通风( │33.无机械通风装置或不能正常运转,此项目不得分 │ │ │

│ 5分) │ │ │ │

├─────┼───────────────────────────────┴──┴─┤

│ 综合评定 │ │

└─────┴────────────────────────────────────┘

注: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须标化。标化分﹦所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分数×100 卫生监督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表2:

一至二星级宾馆饭店客房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

*无卫生许可证或过期超过三个月以及伪造、涂改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予评定 总得分:____________ 标化分:____________

┌─────┬───────────┬───────────────────────┬─┐

│ 单位名称 │ │ 量化检查次数 │ │

├─────┼───────────┴───────────────────────┴─┤

│ 地址 │ │

├─────┼─────────────────────────────────────┤ │负责人及联│ │ │ 系电话 │ │

├─────┼─────────────────────────────────────┤

│卫生许可证│ 第 号 │ │ 编号 │ │

├─────┼─────────────────────────────────────┤ │ 许可项目 │ │

├─────┼─────────────────────────────────┬─┬─┤

│监督检查项│ 评分说明 │扣│得│ │ 目及分值 │ │分│分│

├─────┼─────────────────────────────────┼─┼─┤

│卫生许可( │1.未做到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此项目不得分。 │ │ │ │ 5分) │ │ │ │

├─────┼─────────────────────────────────┼─┼─┤

│体检培训 │2.有1名从业人员无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或已过期扣1分,扣完为止; │ │ │

│ (7分) │3.有1名从业人员无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或已过期扣1分,扣完为止。 │ │ │

├─────┼─────────────────────────────────┼─┼─┤

│卫生制度与│4.卫生制度未上墙者,该项目不得分。 │ │ │

│ 卫生管理 │5.未有效执行或落实的,扣4分。 │ │ │

│ (5分) │6.无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的,扣1分。 │ │ │

├─────┼─────────────────────────────────┼─┼─┤

│专用消毒间│7.未每层或隔层设立专用消毒间或消毒间不能满足消毒需要的,此项目不 │ │ │ │及消毒设施│得分 │ │ │

│设备(30分 │8.消毒间有杂物扣2分 │ │ │

│ ) │9.清洗消毒浸泡水池不足三个或标示不清的,扣5分。 │ │ │

│ │10.无消毒柜或不能正常运转扣5分 │ │ │

│ │11.无消毒药品或消毒药品无有效卫生许可批件的扣5分 │ │ │

│ │12.消毒程序错误或操作未按程序进行扣5分 │ │ │

│ │13.无消毒药物配比容器的扣2分 │ │ │

│ │14.清洁客房卫生所使用的清洁布等工具无明显区分扣2分;交叉使用扣2分│ │ │

│ │15.无客用杯具清洗消毒记录的扣1分 │ │ │

│ │16.无拖鞋专用消毒池或未配备一次性拖鞋的扣1分 │ │ │

├─────┼─────────────────────────────────┼─┼─┤

│公共用品用│17.无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监测评价报告的,此项目不得分 │ │ │ │具更换、储│18.无专用布草间,此项目不得分 │ │ │

│存、使用、│19.布草间内有杂物的扣2分 │ │ │

│消毒 │20.无客用物品更换记录的扣2分 │ │ │

│(30分) │21.清洗清毒后的客用棉织品上有毛发、污迹扣5分 │ │ │

│ │22.清洗消毒后的客用杯具、洗漱池、浴盆、恭桶有污迹扣5分 │ │ │

│ │23.客用毛毯、棉(羽绒)被、枕心超过三个月未清洗消毒扣5分 │ │ │

│ │24.公共用品数量未按3:1的数量准备扣2分 │ │ │

│ │25.未设立已消毒公共用品用具保洁柜扣5分 │ │ │

│ │26.无客用物品清洗消毒记录或送洗记录的扣2分 │ │ │

│ │27.清洁物品与污染物品未分类码放或交叉使用扣2分 │ │ │

├─────┼─────────────────────────────────┼─┼─┤

│公共卫生间│28.公共卫生间未做到每日清洗消毒的货物清洗消毒记录的,此项目不得分│ │ │

│ (3分) │29.公共卫生间有积水的扣1分;有积粪(尿垢)或有异味的扣1分 │ │ │

│ │30.公共卫生间无机械排风装置或自然通风不良的扣1分 │ │ │

├─────┼─────────────────────────────────┼─┼─┤

│客用化妆品│31.客用化妆品自行灌装,此项目不得分 │ │ │

│索证情况( │32.一件化妆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或产品超过有效期限的扣1分,扣完为 │ │ │

│ 5分) │止 │ │ │

│ │33.一件化妆品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测报告单的扣1分,扣 │ │ │

│ │完为止 │ │ │

├─────┼─────────────────────────────────┼─┼─┤

│病媒生物防│34.无防蚊、防蝇、防蟑螂、防鼠措施此项目不得分 │ │ │

│治措施(5 │35.在营业区发现蚊、蝇、蟑螂、老鼠此项目不得分 │ │ │

│ 分) │ │ │ │

├─────┼─────────────────────────────────┼─┼─┤

│通风系统( │36.无机械通风装置或不能正常运转此项目不得分 │ │ │

│ 10分) │37.机械通风装置过滤网无定期清洗、消毒记录的此项目不得分 │ │ │

│ │38.集中式空调系统不能按照《规范》要求清洗消毒,且无记录的此项目不│ │ │

│ │得分 │ │ │

│ │39.无有效的集中式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报告的此项目不得分。 │ │ │

│ │40.机房内不清洁,堆放无关杂物扣5分 │ │ │

│ │41.机械通风装置过滤网及送回风口有积尘扣5分 │ │ │

├─────┼────────────────────────────────

─┴─┴─┤

│ 综合评定 │ │

└─────┴────────────────────────────────

─────┘

注: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须标化。标化分﹦所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分数×100

卫生监督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表3:

三至五星级宾馆饭店客房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

*无卫生许可证或过期超过三个月以及伪造、涂改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予评定

总得分:__________ 标化分:__________

┌──┬────┬─────────────────┬───────┐

│单位│ │ 量化检查次数 │ │

│名称│ │ │ │

├──┼────┴─────────────────┴───────┤

│地址│ │

├──┼──────────────────────────────┤

│负责│ │

│人及│ │

│联系│ │

│电话│ │

├──┼──────────────────────────────┤

│卫生│ 第 号 │

│许可│ │

│证编│ │

│ 号 │ │

├──┼──────────────────────────────┤

│许可│ │

│项目│ │

├──┼───────────────┬────────────┬─┤

│监督│ 评分说明 │ 扣分 │得│

│检查│ │ │分│

│项目│ │ │ │

│及分│ │ │ │

│ 值 │ │ │ │

├──┼───────────────┼────────────┼─┤

│卫生│1.未做到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此│ │ │

│许可│项目不得分 │ │ │ │(5 │ │ │ │ │分) │ │ │ │ ├──┼───────────────┼────────────┼─┤ │体检│2.有1名从业人员无健康体检合格│ │ │ │培训│证明或已过期扣1分,扣完为止; │ │ │ │(7 │3.有1名从业人员无卫生知识培训│ │ │ │分) │合格证或已过期扣1分,扣完为止 │ │ │ │ │。 │ │ │ ├──┼───────────────┼────────────┼─┤ │卫生│4.卫生制度未上墙者,该项目不 │ │ │ │制度│得分。 │ │ │ │与卫│5.未有效执行或落实的,扣4分。│ │ │ │生管│6.无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 │ │ │ │ 理 │的,扣1分。 │ │ │ │(5 │7.未设立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 │ │ │ │分) │预案,并确定明确的责任人,该项│ │ │ │ │目不得分。 │ │ │ ├──┼───────────────┼────────────┼─┤ │专用│8.未每层或隔层设立专用消毒间 │ │ │ │消毒│或消毒间不能满足消毒需要的,此│ │ │ │间及│项目不得分 │ │ │ │消毒│9.消毒间有杂物扣2分 │ │ │ │设施│10.清洗消毒浸泡水池不足三个或│ │ │ │设备│标示不清的,扣5分。 │ │ │ │(30 │11.无消毒柜或不能正常运转扣5 │ │ │ │分) │分 │ │ │ │ │12.无消毒药品或消毒药品无有效│ │ │ │ │卫生许可批件的扣5分 │ │ │ │ │13.消毒程序错误或操作未按程序│ │ │ │ │进行扣5分 │ │ │ │ │14.无消毒药物配比容器的扣2分 │ │ │ │ │15.清洁客房卫生所使用的清洁布│ │ │ │ │等工具无明显区分或交叉使用扣2 │ │ │ │ │分 │ │ │ │ │16.无客用杯具清洗消毒记录的扣│ │ │ │ │2分 │ │ │ │ │17.无拖鞋专用消毒池或未配备一│ │ │ │ │次性拖鞋的扣2分 │ │ │ ├──┼───────────────┼────────────┼─┤ │公共│18.无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监测评│ │ │ │用品│价报告的,此项目不得分 │ │ │ │用具│19.无专用布草间,此项目不得分│ │ │ │更换│20.布草间内有杂物的扣2分 │ │ │

│、储│21.无客用物品更换记录的扣2分 │ │ │ │存、│22.清洗清毒后的客用棉织品上有│ │ │ │使用│毛发、污迹扣5分 │ │ │ │、消│23.清洗消毒后的客用杯具、洗漱│ │ │ │毒 │池、浴盆、恭桶有污迹扣5分 │ │ │ │(30 │24.客用毛毯、棉(羽绒)被、枕 │ │ │ │分) │心超过三个月未清洗消毒扣5分 │ │ │ │ │25.公共用品数量未按3:1的数量│ │ │ │ │准备扣2分 │ │ │ │ │26.未设立已消毒公共用品用具保│ │ │ │ │洁柜扣5分 │ │ │ │ │27.无客用物品清洗消毒记录或送│ │ │ │ │洗记录的扣2分 │ │ │ │ │28.清洁物品与污染物品未分类码│ │ │ │ │放或交叉使用扣2分 │ │ │ ├──┼───────────────┼────────────┼─┤ │公共│29.公共卫生间未做到每日清洗消│ │ │ │卫生│毒的货物清洗消毒记录的,此项目│ │ │ │间( │不得分 │ │ │ │3分 │30.公共卫生间有积水的扣1分; │ │ │ │ ) │有积粪(尿垢)或有异味的扣1分 │ │ │ │ │31.公共卫生间无机械排风装置或│ │ │ │ │自然通风不良的扣1分 │ │ │ ├──┼───────────────┼────────────┼─┤ │客用│32.客用化妆品自行灌装,此项目│ │ │ │化妆│不得分 │ │ │ │品索│33.一件化妆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要│ │ │ │证情│求或产品超过有效期限的扣1分, │ │ │ │况( │扣完为止 │ │ │ │5分 │34.一件化妆品无生产企业卫生许│ │ │ │ ) │可证和产品卫生检测报告单的扣1 │ │ │ │ │分,扣完为止 │ │ │ ├──┼───────────────┼────────────┼─┤ │病媒│35、无防蚊、防蝇、防蟑螂、防鼠│ │ │ │生物│措施,此项目不得分 │ │ │ │防治│36、在营业区发现蚊、蝇、蟑螂、│ │ │ │措施│老鼠,此项目不得分 │ │ │ │(5 │ │ │ │ │分) │ │ │ │ ├──┼───────────────┼────────────┼─┤ │通风│37.无机械通风装置或不能正常运│ │ │ │系统│转此项目不得分 │ │ │ │(10 │38.机械通风装置过滤网无定期清│ │ │ │分) │洗、消毒记录的此项目不得分 │ │ │

│ │39.集中式空调系统不能按照《规│ │ │ │ │范》要求清洗消毒,且无记录的此│ │ │ │ │项目不得分 │ │ │ │ │40.无有效的集中式空调系统卫生│ │ │ │ │学评价报告的此项目不得分。 │ │ │ │ │41.机房内不清洁,堆放无关杂物│ │ │ │ │扣5分 │ │ │ │ │42.机械通风装置过滤网及送回风│ │ │ │ │口有积尘扣5分 │ │ │ ├──┼───────────────┴────────────┴─┤ │综合│ │ │评定│ │ └──┴──────────────────────────────┘

注: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须标化。标化分﹦所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分数×100 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4:

美容美发业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

*无卫生许可证或过期超过三个月以及伪造、涂改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予评定 总得分: 标化分:

┌──────────┬──────────────────┬─────────┬──┐

│单位名称 │ │量化检查次数 │ │

├──────────┼──────────────────┴─────────┴──┤

│地址 │ │

├──────────┼───────────────────────────────┤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

├──────────┼───────────────────────────────┤

│卫生许可证编号 │ 第 号 │

├──────────┼───────────────────────────────┤

│许可项目 │ │

├───┬──────┼──────────────────┬─────┬───┬──┤

│ 监督 │监督 │审 查 内 容 │分值 │得分

│小计│

│ 环节 │ │ │ │ │ │

│ │项目 │ │ │ │ │

│ │ │ │ │ │ │

├───┼──────┼──────────────────┼─────┼───┼──┤

│卫生许│卫生许可证 │1.未做到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此项目不│5 │ │ │

│ 可 │ │得分 │ │ │ │

├───┼──────┼──────────────────┼─────┼───┼──┤

│卫生管│ 制度 │2、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 │5 │ │ │

│ 理 │ │ │ │ │ │

│ │ │ │ │ │ │

│ ├──────┼──────────────────┼─────┼───┤ │

│ │ 人员 │3、有卫生管理组织及专职或兼职卫生管 │5 │ │ │

│ │ │理人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体检 │4、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及培训 │ 8 │ │ │

│ │ 培训 │合格证 │ │ │ │

│ │ │ │ │ │ │

├───┼──────┼──────────────────┼─────┼───┼──┤

│ │选址 │5、远离污染源,有良好的采光面 │5 │ │ │

│ ├──────┼──────────────────┼─────┼──

─┤ │

│建筑设│面积 │6、营业面积大于10㎡ │※ │ │ │

│计与布├──────┼──────────────────┼─────┼───┤ │

│局 │ │7、地面采用便于清扫、不起灰尘材料铺 │5 │ │ │

│ │建筑材料 │设 │ │ │ │

│ │ ├──────────────────┼─────┼───┤ │

│ │ │8、室内装饰材料不得对人体有潜在危害 │5 │ │ │

│ ├──────┼──────────────────┼─────┼───┤ │

│ │布 局 │9、理发、美容区域分区设置,10座以上 │※ │ │ │

│ │ │应设独立消毒间和染、烫发间;不得擅自│ │ │ │

│ │ │改变已核定的面积、设施与布局 │ │ │ │

├───┼──────┼──────────────────┼─────┼───┼──┤

│ │室外环境 │10、室外周围25米内不得有污染源(坑式│5 │ │ │

│环境卫│ │厕所、垃圾站、堆等) │ │ │ │

│ 生 │ │ │ │ │ │

│ │ │ │ │ │ │

│ ├──────┼──────────────────┼─────┼───┤ │

│ │室内环境 │11、室内整洁、舒适、明亮、空气无异味│ 2 │ │ │

│ │ │;卫生检测合格 │ │ │ │

├───┼──────┼──────────────────┼─────┼───┼──┤

│ │ │12、配备皮肤病、头癣等传染病顾客专用│ ※ │ │ │

│ │ │理发工具及容器并有明显标识 │ │ │ │

│设施用│一般卫生 要│ │ │

│ │

│品用具│ 求 │ │ │ │ │

│卫生要│ ├──────────────────┼─────┼───┤ │

│ 求 │ │13、消毒设施齐全、正常运转;理发美容│ ※ │ │ │

│ │ │工具配置充足,分类存放,明显标识;理│ │ │ │

│ │ │发美容用毛巾、面巾、理发工具及胡刷做│ │ │ │

│ │ │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理发洗头池每天清洗│ │ │ │

│ │ │消毒,理发用围布每周清洗消毒 │ │ │ │

│ │ ├──────────────────┼─────┼───┤ │

│ │ │14、使用消毒药剂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消│※ │ │ │

│ │ │毒记录完整 │ │ │ │

│ │ ├──────────────────┼─────┼───┤ │

│ │ │15、理发染发操作间有机械通风设施并正│ 10 │ │ │

│ │ │常运转 │ │ │ │

│ │ ├──────────────────┼─────┼───┤ │

│ │ │16、毛巾与座次比大于3:1 │ ※ │ │ │

│ │ ├──────────────────┼─────┼───┤ │

│ │ │17、理发美容工具、用具检测合格 │ ※ │ │ │

│ ├──────┼──────────────────┼─────┼───┤ │

│ │其他卫生要求│18、有充足干净的清扫工具,定期清洗消│ 5 │ │ │

│ │ │毒 │ │ │ │

│ │ │ │ │ │ │

│ │ ├──────────────────┼─────┼──

─┤ │

│ │ │19、配备三防设施 │ 5 │ │ │

│ │ │ │ │ │ │

│ │ │ │ │ │ │

├───┴──────┼──────────────────┼─────┼───┼──┤

│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20、从业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 5 │ │ │

│ │服定期清洗消毒 │ │ │ │

│ ├──────────────────┼─────┼───┤ │

│ │21、美容人员操作时做到双手清洗消毒,│ 10 │ │ │

│ │戴口罩 │ │ │ │

├──────────┼──────────────────┼─────┼───┼──┤

│ 生活饮用水 │22、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要求 │10 │ │ │

├──────────┼──────────────────┼─────┼───┼──┤

│ 空调系统 │23、室内安装集中空调系统,严格按照《│10 │ │ │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进│ │ │ │

│ │行卫生管理 │ │ │ │

├──────────┼──────────────────┼─────┼───┼──┤

│客用化妆品 │24、建立索证制度,化妆品必须经卫生行│ │ │ │

│ │政部门审批,包装标签、标识、说明应符│※ │ │ │

│ │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GB7916等法│ │ │ │

│ │律、法规及卫生标准要求 │ │ │ │

├──────────┼──────────────────┼─────┼───┼──┤

│合计 │ │ │

│ │

└──────────┴──────────────────┴─────┴───┴──┘

注: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分差。

b:10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须标化。标化分﹦所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分数×100。 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5:

洗浴(桑拿)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

*无卫生许可证或过期超过三个月以及伪造、涂改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予评定 总得分: 标化分:

┌──────────────┬─────────────┬───────┬──┐

│单位名称 │ │量化检查次数 │ │

├──────────────┼─────────────┴───────┴──┤

│地址 │ │

├──────────────┼────────────────────────┤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

├──────────────┼────────────────────────┤

│卫生许可证编号 │第 号 │

├──────────────┼────────────────────────┤

│许可项目 │ │

├──────┬───────┼─────────────┬──┬──┬────┤

│环节 │项目 │审查内容 │分值│得分│小计 │

├──────┼───────┼─────────────┼──┼──┼────┤

│卫生管理(15 │卫生许可证(5 │1、未做到卫生许可证亮证经 │ 5 │ │ │

│ 分) │ 分) │营,此项目不得分 │ │ │ │

│ ├───────┼─────────────┼──┼──┤ │

│ │制度(5分) │2.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 │5 │ │ │

│ │ │ │ │ │ │

│ ├───────┼─────────────┼──┼──┤ │

│ │机构及人员(5 │3.设有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 │ │ │

│ │分) │配置卫生管理人员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证件及培训 │4.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 │※ │ │ │

│ │ │证并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 │ │ │

├──────┼───────┼─────────────┼──┼──┼────┤

│ │选址 │5.远离污染源,水源良好 │2 │ │ │

│ │(2分) │ │ │ │ │

│ │ │ │ │ │ │

│建筑 ├───────┼─────────────┼──┼──┤ │

│与 │ │6.浴池及游泳池池壁、池底 │2 │ │ │

│布局 │室内装饰材料( │光洁、采用白色材料铺设 │ │ │ │

│(20分) │4分) ├─────────────┼──┼──┤ │

│ │ │7.地面采用防滑,不渗水, │1 │ │ │ │ │ │易于清洗材料 │ │ │ │

│ │ ├─────────────┼──┼──┤

│ │ │8.内墙采用防水、防霉无毒 │1 │ │ │ │材料覆涂 │ │ │ ├───────┼─────────────┼──┼──┤ │布局 │9.公共浴室设置男女更衣室 │※ │ │ │

│ (2分) │、浴室、卫生间、消毒间 │ │ │ │ │ ├─────────────┼──┼──┤ │ │10.更衣室与冲淋室相通,有│2 │ │ │ │保暖换气设备 │ │ │ ├───────┼─────────────┼──┼──┤ │更衣室 │11.与接待量相匹配的密闭更│1.5 │ │ │(4分) │衣柜及座椅 │ │ │ │ ├─────────────┼──┼──┤ │ │12.照度≥50Lx │ 1│ │ │ ├─────────────┼──┼──┤ │ │13.通风良好,采用气窗通风│1.5 │ │ │ │的气窗面积为地面的5% │ │ │ ├───────┼─────────────┼──┼──┤ │公共 │14.新改扩建的公共浴室不得│2 │ │ │浴室 │设置池浴 │ │ │ │(8分) ├─────────────┼──┼──┤ │ │15.浴室地面坡度不小于2%,│2 │ │ │ │屋顶有一定弧度 │ │ │ │

│ │ ├─────────────┼──┼──┤ │

│ │ │16.有池浴的浴室设置淋浴喷│※ │ │ │

│ │ │头,淋浴喷头按照更衣室床位│ │ │ │

│ │ │的1:5设置 │ │ │ │

│ │ ├─────────────┼──┼──┤ │

│ │ │17.相邻淋浴喷头间距≥0.9m│※ │ │ │

│ │ ├─────────────┼──┼──┤ │

│ │ │18.照度≥30Lx │2 │ │ │

│ │ ├─────────────┼──┼──┤ │

│ │ │19.已设置浴池的公共浴室采│2 │ │ │

│ │ │用氯化消毒防护措施 │ │ │ │

├──────┴───────┼─────────────┼──┼──┼────┤

│ 一般卫生求(20分) │20.室内通风良好,空气主要│※ │ │ │ │ │监测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 │ │ │

│ ├─────────────┼──┼──┤ │

│ │21.有禁止患性病和各种传染│8 │ │ │

│ │性皮肤病、高血压、心脏病患│ │ │ │

│ │者入浴”标记且标记明显 │ │ │ │

│ ├─────────────┼──┼──┤ │

│ │22.休息室或按摩卧具有污迹│4 │ │ │

│ │,毛发,体屑 │ │ │ │

│ ├─────────────┼──┼──┤ │

│ │23.浴室、休息室、按摩室床│8 │ │ │

│ │上卧具、按摩服、拖鞋、修脚│ │ │ │

│ │工具一客一换一消毒 │ │ │ │

├──┬───────┬───┴─────────────┼──┼──┼──┬─┤

│卫生│公共用品(7分 │24.公共用品检测指标符合卫生标准要│※ │ │ │ │

│设施│) │求 │ │ │ │ │

│ │ ├─────────────────┼──┼──┤ ─┤

│(30 │ │25.一次性用品不能再次使用 │3 │ │ │

│分) │ ├─────────────────┼──┼──┤ ─┤

│ │ │26.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符合卫生要求│2 │ │ │

│ │ │ │ │ │ │

│ │ ├─────────────────┼──┼──┤ ─┤

│ │ │27.使用的消毒产品符合卫生要求 │2 │ │ │

│ │ │ │ │ │ │

│ ├───────┼─────────────────┼──┼──┤ ─┤

│ │消毒间(10分) │28.设置专用消毒间,消毒设施正常运│※ │ │ │ │ │ │转,消毒记录完整 │ │ │ │

│ │ ├─────────────────┼──┼──┤ ─┤

│ │ │29.消毒间有上下水,设有清洗、消毒│※ │ │ │ │ │ │水池且标记明显 │ │ │ │

│ │ ├─────────────────┼──┼──┤ ─┤

│ │ │30.有茶具及公共用品消毒柜 │※ │ │ │

│ │ ├─────────────────┼──┼──┤ ─┤

│ │ │31.设置拖鞋消毒柜或有消毒容器 │3 │ │ │

│ │ ├─────────────────┼──┼──┤ ├│├││├││├││├││├│├│├

─┤

│ │ │32.有专用的修脚工具专用热力消毒柜│3 │ │ │ │

│ │ ├─────────────────┼──┼──┤ ├─┤

│ │ │33.配备密闭茶具及床上卧具、浴巾、│4 │ │ │ │ │ │ │按摩服等保洁柜且标记明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共 │34.对公共卫生区域每天彻底消毒 │4 │ │ │ │

│ │卫生间 ├─────────────────┼──┼──┤ ├─┤

│ │(10分) │35.卫生间地坪应低于浴室,并应选择│3 │ │ │ │ │ │ │耐水易洗刷材料,距地坪1.2m高的墙群│ │ │ │ │

│ │ │宜采用瓷砖或磨石子 │ │ │ │ │

│ │ ├─────────────────┼──┼──┤ ├─┤

│ │ │36.便池为蹲位水冲式或座式星级宾馆│※ │ │ │ │

│ │ │需使用一次性卫生座垫 │ │ │ │ │

│ │ ├─────────────────┼──┼──┤ ├─┤

│ │ │37.有独立的排风设施,机械通风设施│3 │ │ │ │

│ │ │不得与空调管道相通 │ │ │ │ │

│ │ │ │ │ │ │ │

│ ├───────┼─────────────────┼──┼──┤ ├─┤

│ │废弃物存放(3 │38.有废弃物盛放容器并加盖 │3 │ │ │ │

│ │分) │ │ │ │ │ │

├──┼───────┼─────────────────┼──┼──┼──┼

─┤

│公共│采购 │39.化妆品符合卫生要求 │4 │ │ │

│用品│(6分) ├─────────────────┼──┼──┤ ┤

│用具│ │40.公共用品用具、化妆品和消毒剂有│2 │ │ │

│的存│ │验收制度和记录 │ │ │ │ ├─ │ │ │

│储配├───────┼─────────────────┼──┼──┤ ─┤

│置 │配置 │41.有与休息室和按摩间床位数相适应│2 │ │ │

│(15 │ │的公共用品用具库房 │ │ │ │

│分) │(9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2.公共用品与最大接待容量3:1,保│4 │ │ │

│ │ │洁存放,不得堆放杂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3.库房设隔墙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3 │ │ │

│ │ │通风良好 │ │ │

├││││││││├│││││├││

├──┴───────┼─────────────────┼──┼──┼──┼─┤

│生活饮水 │44.生活饮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 │ │ │ │

│ │质卫生标准》 │ │ │ │ │

├──────────┼─────────────────┼──┼──┼──┼─┤

│空调系统 │45.有集中空调系统的应符合《公共场│※ │ │ │ │

│ │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 │ │ │ │

└──────────┴─────────────────┴──┴──┴──┴─┘

注:a: ※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分差。

b:10分、5分、是按风险大小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须标化。标化分﹦所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分数×100。 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6:

游泳池(馆)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

*无卫生许可证或过期超过三个月以及伪造、涂改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予评定 总得分: 标化分:

┌───────┬─────────────────┬─────┬─────────┐

│单位名称 │ │量化检查次│ │

│ │ │数 │ │

├───────┼─────────────────┴─────┴─────────┤

│地址 │ │

├───────┼─────────────────────────────────┤

│负责人及联系电│ │

│话 │ │

├───────┼─────────────────────────────────┤

│卫生许可证编号│ 第 号 │

├───────┼─────────────────────────────────┤ │许可项目 │ │

├───────┼─────────────────┬───────────┬───┤

│监督检查环节 │审查扣分项目 │分值 │ 得分 │

│ │ │ │ │

├───────┼─────────────────┼───────────┼───┤

│卫生制度与管理│1.未查见卫生管理书面规章制度的 │ 2分 │ │

│ (20分) ├─────────────────┼───────────┼───┤

│ │2.卫生管理制度未上墙者 │ 1分 │ │

│ ├─────────────────┼───────────┼───┤

│ │3.卫生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或落实的 │ 3分 │ │

│ ├─────────────────┼───────────┼───┤

│ │4.无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的 │ 2分 │ │

│ ├─────────────────┼───────────┼───┤

│ │5.未做到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的 │ 1分 │ │

│ ├─────────────────┼───────────┼───┤

│ │6.未对肝炎、心脏病等患者设立明显 │ ※ │ │

│ │禁游标志的 │ │ │

│ ├─────────────────┼───────────┼───┤

│ │7.未建立更衣箱及钥匙等公共用品用 │ 4分 │ │

│ │具和体检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清洗消│ │ │

───┤

│ │毒操作规范的或无记录的 │ │ ├─────────────────┼───────────┼ │8.未建立池水净化处理及消毒操作规 │ ※ │ │范的或无专人负责或无记录的 │ │ ├─────────────────┼───────────┼───┤

───┤

───┤

───┤

───┤

───┤

│ │9.未建立急性传染病查验制度的或无 │ ※ │ │专人负责或无记录的 │ │ ├─────────────────┼───────────┼│10.未建立泳后滴眼制度或无专人负责│ ※ │ │或无记录的 │ │ ├─────────────────┼───────────┼11.未对游泳者建立督浴制度或无专人│ 4分 │ │负责或无记录的 │ │ ├─────────────────┼───────────┼│12.未建立强制通过浸脚消毒池制度或│ ※ │ │无专人负责的 │ │ ├─────────────────┼───────────┼│13.未建立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 │ │并明确责任人的 │ │ ├─────────────────┼───────────┼14.抽查卫生管理、服务人员、清洗消│3分(一人未答对扣1分,│ │毒人员各一名,询问有关卫生管理制度│直至扣完为止) │ │ │

│ │、清洗消毒操作规范掌握情况,未答对│ │ │

│ │者 │ │ │

├───────┼─────────────────┼───────────┼───┤

│设施设备卫生要│1.无水质循环、净化设施或不能正常 │ ※ │ │

│求(20分) │运转的 │ │ │

───┤

───┤

───┤

───┤

───┤

───┤

│ ├─────────────────┼───────────┼│2.无池水消毒设施或不能正常运转的 │ ※ │ ├─────────────────┼───────────┼│3.未配备更衣室、淋浴室和厕所或配 │ 3分 │ │备数量不足的 │ │ ├─────────────────┼───────────┼│4.未设置浸脚消毒池或浸脚消毒池不 │ 3分 │ │符合卫生要求的 │ │ ├─────────────────┼───────────┼│5.游泳池池壁、池底毛糙、渗水或颜 │ 2分 │ │色不符合要求的 │ │ ├─────────────────┼───────────┼│6.游泳池池外走道滑而不易冲刷的或 │ 2分 │ │无污水排放沟的 │ │ ├─────────────────┼───────────┼│7.人工游泳场所内设的儿童戏水池与 │ 3分 │ │成人游泳池连通的或未连接供水系统的│ │

│ ├─────────────────┼───────────┼───┤

│ │8.天然游泳场无卫生防护地带的 │ 3分 │ │

│ ├─────────────────┼───────────┼───┤

│ │9.无消毒药品或消毒药品无有效卫生 │ 3分 │ │

│ │许可批件的 │ │ │

│ ├─────────────────┼───────────┼───┤

│ │10.消毒药物已过期的 │ 1分 │ │

├───────┼─────────────────┼───────────┼───┤

│一般卫生要求( │1.池水净化消毒或公共用品用具及场 │ ※ │ │

│25分) │所消毒程序错误或操作未按程序进行的│ │ │

│ ├─────────────────┼───────────┼───┤

│ │2.出租游泳衣裤的 │ ※ │ │

│ ├─────────────────┼───────────┼───┤

│ │3.未查见禁止出租游泳衣裤明显标志 │ 2分 │ │

│ │的 │ │ │

│ ├─────────────────┼───────────┼───┤

│ │4.人工游泳池中有藻类生长的 │ 2分 │ │

│ ├─────────────────┼───────────┼───┤

│ │5.人工游泳池开放时间未定期补充新 │ 3分 │ │

│ │水的 │ │ │

│ ├─────────────────┼───────────┼───┤

│ │6.未按规定做好更衣箱清洁消毒或更 │ 2分 │ │

│ │衣箱内有垃圾、污迹的 │ │ │

│ ├─────────────────┼───────────┼───┤

│ │7.浸脚消毒池未及时更换池水的 │ 2分 │ │

│ ├─────────────────┼───────────┼───┤

│ │8.未按规定做好游泳池水、浸脚消毒 │ 4分 │ │

│ │池水余氯测定的 │ │ │

│ ├─────────────────┼───────────┼───┤

│ │9. 现场查见游客不通过浸脚消毒池即│4分(每发现一人扣2分,│ │

│ │进入泳池的 │直至扣完为止) │ │

│ ├─────────────────┼───────────┼───┤

│ │10.未按规定开展急性传染病查验或未│ ※ │ │

│ │经体检即发游泳卡或未经体检即允许游│ │ │

│ │泳的 │ │ │

│ ├─────────────────┼───────────┼───┤

│ │11.体检查验项目不全的 │ 3分 │ │

│ ├─────────────────┼───────────┼───┤

│ │12.未按规定开展督浴、泳后滴眼的 │ 3分 │ │

├───────┼─────────────────┼───────────┼───┤

│从业人员卫生要│1.救生员、巡水员及其他直接为顾客 │ ※ │ │

│ 求(10分) │服务的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上岗的 │ │ │

│ ├─────────────────┼───────────┼───┤

│ │2.健康合格证已过期的 │4分(每发现一人扣1分,│ │

│ │ │ 直至扣完为止) │ │

│ ├─────────────────┼───────────┼───┤

│ │3.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卫生知识培 │3分(每发现一人扣1分,│ │

│ │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的 │ 直至扣完为止) │ │

│ ├─────────────────┼───────────┼───┤

│ │4.健康合格证涂改、转让、倒卖、伪 │ 3分 │ │

│ │造的 │ │ │

├───────┼─────────────────┼───────────┼───┤

│卫生监测 │1.抽查最近一次卫生监督监测部门卫 │ │ │

│(25分) │生监测情况,发现以下情况的: │ │ │

│ ├─────────────────┼───────────┼───┤

│ │(1)无公共场所卫生监测评价报告或 │ ※ │ │

│ │监测评价报告为无效的 │ │ │

│ ├─────────────────┼───────────┼───┤

│ │(2)空气、泳池和浸脚消毒池池水、 │10分(每一项指标不合格│ │

│ │公共用品用具监测出现不合格指标的 │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 │

│ ├─────────────────┼───────────┼───┤

│ │2.抽查最近一次游泳池(馆)自身水 │ │ │

│ │质监测情况: │ │ │

│ ├─────────────────┼───────────┼───┤

│ │(1)未能提供自身水质监测记录的 │ 5分 │ │

│ ├─────────────────┼───────────┼───┤

│ │(2)自身监测结果出现不合格指标的 │10分(每一项指标不合格│ │

│ │ │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 │

└───────┴─────────────────┴───────────┴───┘

注: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分差。

b:10分、5分、是按风险大小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须标化。标化分﹦所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分数×100。 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7:

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评分汇总表

┌────┬──────┬──────┬──────┬──────┬─────────┐

│行业类别│ 评分结果 │ 第一次评分 │ 第二次评分 │ 第三次评分 │ 综合评定* │

├────┼──────┼──────┼──────┼──────┼────┬────┤

│普通旅店│ 评分户数 │ │ │ │评分户数│ │

│(招待所 ├──────┼──────┼──────┼──────┼────┼────┤

│) │ 90分以上 │ │ │ │ A级 │ │

│ ├──────┼──────┼──────┼──────┼────┼────┤

│ │ 70-89分 │ │ │ │ B级 │ │

│ ├──────┼──────┼──────┼──────┼────┼────┤

│ │ 60-69分 │ │ │ │ C级 │ │

│ ├──────┼──────┼──────┼──────┼────┼────┤

│ │ 60分以下 │ │ │ │ 差 │ │

├────┼──────┼──────┼──────┼──────┼────┼────┤

│星级宾馆│ 评分户数 │ │ │ │评分户数│ │

│ ├──────┼──────┼──────┼──────┼────┼

────┤

│ │ 90分以上 │ │ │ │ A级 │ │

│ ├──────┼──────┼──────┼──────┼────┼────┤

│ │ 70-89分 │ │ │ │ B级 │ │

│ ├──────┼──────┼──────┼──────┼────┼────┤

│ │ 60-69分 │ │ │ │ C级 │ │

│ ├──────┼──────┼──────┼──────┼────┼────┤

│ │ 60分以下 │ │ │ │ 差 │ │

├────┼──────┼──────┼──────┼──────┼────┼────┤

│美容美发│ 评分户数 │ │ │ │评分户数│ │

│ ├──────┼──────┼──────┼──────┼────┼────┤

│ │ 90分以上 │ │ │ │ A级 │ │

│ ├──────┼──────┼──────┼──────┼────┼────┤

│ │ 70-89分 │ │ │ │ B级 │ │

│ ├──────┼──────┼──────┼──────┼────┼────┤

│ │ 60-69分 │ │ │ │ C级 │ │

│ ├──────┼──────┼──────┼──────┼────┼────┤

│ │ 60分以下 │ │ │ │ 差 │ │

├────┼──────┼──────┼──────┼──────┼────┼────┤

│洗浴(桑 │ 评分户数 │ │ │ │评分户数│ │

│拿) ├──────┼──────┼──────┼──────┼────┼────┤

│ │ 90分以上 │ │ │ │ A级 │ │

│ ├──────┼──────┼──────┼──────┼────┼

────┤

│ │ 70-89分 │ │ │ │ B级 │ │

│ ├──────┼──────┼──────┼──────┼────┼────┤

│ │ 60-69分 │ │ │ │ C级 │ │

│ ├──────┼──────┼──────┼──────┼────┼────┤

│ │ 60分以下 │ │ │ │ 差 │ │

├────┼──────┼──────┼──────┼──────┼────┼────┤

│游泳池( │ 评分户数 │ │ │ │评分户数│ │

│馆) ├──────┼──────┼──────┼──────┼────┼────┤

│ │ 90分以上 │ │ │ │ A级 │ │

│ ├──────┼──────┼──────┼──────┼────┼────┤

│ │ 70-89分 │ │ │ │ B级 │ │

│ ├──────┼──────┼──────┼──────┼────┼────┤

│ │ 60-69分 │ │ │ │ C级 │ │

│ ├──────┼──────┼──────┼──────┼────┼────┤

│ │ 60分以下 │ │ │ │ 差 │ │

└────┴──────┴──────┴──────┴──────┴────┴────┘

注:综合评定是指在三次评分的平均得分基础上综合了行政处罚、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发生等情况。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附件2:

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

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联系方式

主 任:徐海炎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副处长)

副主任:周艳琴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助理)

成 员:王 频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场所卫生监督科副科长)

莫伟文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场所卫生监督科科员)

郑朝军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场所卫生监督科科员)

办公地址:常熟路280号6号楼208室(200031) 联系电话:64377020×6210、64335941 电子信箱:cs@ 传真:6433594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