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基层政法队伍建设难题的实践与思考

新时期我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几点尝试

当前,我县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政治上信得过、工作上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队伍,为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不容臵疑,政法队伍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人民群众对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部门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形象不佳以及法院部门存在的立案难、执行难、纠错难等问题反映强烈。为解决政法队伍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今年,我们以中央政法委决定的在全国政法系统部署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题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我县政法队伍建设进行了一些新的尝试和探索,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实行动态化管理,增强政法队伍的活力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班子建设是关键,建立长效机制是保证。不能搞“一朝君子一朝臣”,朝令夕改。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确保队伍建设健康、持续、科学发展。党委政法委作为党委的职能部门之一,承担着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主要职责,在协助党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政法队伍的建设方面,应该有所作为。由于体制弊端的存在,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在同一岗位长期担任副职,缺乏必要的交流;中层骨干在同一岗位一干就是八到十年,甚至更长;一些民警长期待在同一职位;可以说,权力长期被使用就会 1

凝固甚至硬化,变成势力,成为工作的障碍。针对这种状况,我们以县委的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对政法系统政治建设、干部任用、干部管理、执法监督、经费保障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5年以上的原则上在政法系统内部进行交流或调整分工,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跨行业调整交流,政法部门内部机构、基层派出机构的正副职在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有计划地轮岗交流,其他干部在同一岗位满10年的,有计划地轮岗,并将政法委机关干部纳入同级政法部门干部交流轮岗序列,对政法部门中层骨干的选拔逐步推行竞争上岗的方式,《意见》实施以来,效果初步显现。

二、大力实施精细化管理,激发干警工作潜能

从当前政法队伍的管理体制来看,政法干警是公务员,也即所谓的铁饭碗。虽然“逢进必考”,毕竟设臵的“门槛”不高,人员的综合素质,文化道德修养、法律水平参差不齐,同时商品社会经济多元化、文化多元化、价值多元化,给政法队伍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虽然不高但固定的工资收入、津补贴、劳保福利,并且都“打卡”,水旱无忧,给一些干警带来了一定的优越感。但由于受当前社会风气不正等大环境影响,政法部门岗位交流不畅、用人机制不优,赏罚不分明,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严重制约干警工作积极性发挥。消极心理在干警中滋长,并且蔓延,以致 2

少数干警有班不上,有警不接,有案不办,或者消极怠工,办人情案、办交易案,徇私枉法,索拿卡要;有的将工作当人身招牌或投资筹码,忙于炒股和第三产业,坐收渔利;有的干警将职责变成职杖,插手特种行业,矿山开采、土地开发等暴利行业,牟取非法利益。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对政法干警大力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干警执法档案,将工作任务实行量化,明确到岗到人,并且打破传统“和稀泥”的考评方式,将平时的工作表现、办案质量、工作实绩与绩效工资、年度考评、提拔使用挂钩,从而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与工作潜能,使工作局面得到迅速改观。

三、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办案效能和办案质量

目前,基层政法干警整体素质不高,严重制约了基层政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就我县而言,从学历情况来看,拥有硕士以上学历的3人,拥有本科学历的253人,仅占全县政法干警总数的43.8%,而其中通过函授、自考等方式取得的本科学历却有137人,占拥有本科学历人数的54.15%。学习法律专业的293人,占政法干警总数的50.77%;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59人,占总数的10.22%,而真正受过全日制本科法律专业教育以上的政法干警所占比例更少。可以看出,由于大部分政法干警未受过专业的法律教育,其法律信仰及维护 3

法律尊严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不强,表现在工作实际中则是部分干警漠视群众诉求,解决问题能力欠缺。

我认为,进一步加强政法干警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就要提升政法干警整体素质,激发干警积极性,就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制度。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对在职政法干警的培训制度,经常性的组织在职政法干警开展岗位大练兵或专题教育培训活动,鼓励政法干警利用业余时间进行高层次的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的知识层次。二是要注重对新录人员的教育管理,探讨建立新录人员培养教育模式,改进培养方式,尤其是针对那些具有最低服务年限的新录人员,可以通过与其他地区进行交叉任职或与高校进行委托培养的方式进行再教育、再学习。

四、从优待警,增强凝聚力量,提高职业的社会认同感 政法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归属感与团队认同感缺失是当前影响干警工作积极性的深层次原因。从调查中得知,目前基层政法干警中部分干警不以身为法官、检察官或人民警察为荣,尤其是部分老同志坦言:“相比以前,觉得现在身为干警非常丢人”,而大部分年轻的基层政法干警普通存在人心思走的心理。县法院近6年来,新录干警中已经考出或调出6名,工作时间均未达到3年;20xx年来,检察院也有4名业务骨干调出;县司法局近三年来共招考10名,现已调出或考出6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近年来媒体针对政法干 4

警的负面报道太多,人民群众对政法干警的满意度与好评率下降;另一方面,基层政法干警的经济与政治待遇差、工作任务重,职业优越感降低;同时,由于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人们的逐利心理与奉献观念“升降明显”,追求正义的理想信念日益减弱。

基于以上几个方面的考量,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增强政法队伍的凝聚力量,以更高的职业荣誉感与社会认同感带动政法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第一,进一步坚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政治观点和法学观点渗透和影响,满腔热情地投入政法工作。第二,加强对政法干警的正面宣传报道,坚持弘扬主旋律,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在政法队伍中树立争先进、知荣辱的良好氛围。第三,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切实解决政法干警在工作、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对基层一线政法干警特别是有突出贡献干警的待遇、生活待遇和工作条件的改善实行政策倾斜,优先考虑,同时,应在政法队伍中经常性地开展“办案能手”、“岗位标兵”等大评选活动,并将评选的结果作为干警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第四,结合“创先争优”等一些列活动,政法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全面规范政法干警职业行为;扎实推进政法职业形象建设;广泛开展各类政法文化活动;切实抓好政法文化阵地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的政法文化,增强凝聚力。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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