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1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矿井机电专业无直接责任死亡事故;

2、矿井机电专业无特大责任事故;

3、井下电气设备无失爆现象;

4、矿井有双回路电源供电;

5、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

6、检查资料齐全:

(1)有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记录。

(2)安全及技术管理资料归档管理,保持完整性、真实性。

第二条  检查及考核评分方法:

1、按照《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附表)进行逐项检查考核,满分100分。标准包括系统配置、变化管理、设备与指标、机电安全、基础管理、文明生产六大项。

2、采取集中检查与动态抽查相结合的方法,集中检查做到机电系统全覆盖,动态抽查出的问题纳入当期考核。

3、评分原则:

(1)被查矿井缺本标准中某项的,该项不扣分。

(2)小项扣分不受该小项分值限制,但不超出该大项分值。

第三条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矿井考核评分在90分及以上;

 二级:矿井考核评分在80分及以上;

三级:矿井考核评分在70分及以上。

第四条  季度内存在以下问题,每条扣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5分:

1、发生重伤或重大机电责任事故;

2、矿井机电专业存在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

3、未按上级要求完成推广应用项目;

4、矿井主要机电系统及设施未及时检修严重影响安全生产;

5、发生1次责任性停电停风造成瓦斯浓度超过0.8%;

6、机电单项工程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规程、措施现场不兑现;

7、机电管理人员(技术员以上)有严重不履职行为;

8、远程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场所仍有人值守的;

9、职工应知应会考试合格率(85分合格)低于100%。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第二篇: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 必备条件:

1.无重大机电直接责任事故。

2.矿井供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检查考核期间未发生两台(处)电气设备失爆。

4. 无国家或行业明令煤矿企业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

第二条 评定等级: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采用百分制评分。

一级:矿井考核评分在90分及以上,设备综合完好率93%及以上,待修率5%及以下,事故率1%及以下; 二级:矿井考核评分在80分及以上; 三级:矿井考核评分在70分及以上。

因机电责任事故死亡1人,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最高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按降级后得分输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死亡2人,取消评级资格。

第三条 考核评级办法(具体见附表):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及行业其他相关标准、规定,现场逐项考核,查阅有关技术资料、图纸、记录,口试或者笔试应知应会。

2.扣分原则:本项分数扣完为止,每一大项中有缺项时(影响安全的因素除外)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 本大项折合分数=[本大项标准分数/(本大项标准分数一缺项分数)]x本大项检查实得分数

说明:本标准中所提到的机电设备是指生产设备。大型固定设备是指主副井提升机,井上下2m及以上的绞车、主

压风机、主通风机、主排水泵(服务水平的泵房),2t/h及以上锅炉,主提升胶带输送机,35kV及以上的主变压器。

附表: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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