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

常山县新昌小学文件

新小安〔2015〕08号

关于开展校园交通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教师:

根据县教育局安排和上级领导的要求,我校对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安全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11月18日,由安全办牵头,姜灵副校长带队检查学生接送车工作。学校已建立健全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值日教师到位及时,学生能按时有序的排队等候,在教师的带领下安全的坐上接送车。傍晚学生接送车能做到定车,定人,定时等,不存在超载现象。

新昌小学

20xx年11月18日

新昌小学安全办 20xx年11月20日印发

 

第二篇: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安全拉网式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校园安全拉网式大检查活动

的通知 2011-12-13 14:18:05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局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结合我市中小学冬季安全形势,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校园安全拉网式大检查活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大连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拉网式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内容要求,认真进行自检自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并做好迎检工作。

附:《大连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拉网式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大连市教育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大连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拉网式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学校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和生命财产安全,市教育局决定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安全进行拉网式检查,现制定检查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全市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加大校园防范火灾、预防拥挤踩踏、煤气中毒、食品卫生安全、乘车安全等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防范措施和责任的落实,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实施有效监督,排查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问题,确保校园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大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马瑞春

副组长:慕 青 张鹏越 杨跃权 鞠振伟 赵玉宝

宋吉发 马谢谦 吕秀英 梁振林

成 员:王长青 冯士广 姚 伟 邵正建 王学刚

崔冬光 王运河 王兴义 孙宝玉 曲建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体卫处,具体负责安排此项工作。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

1、学校是否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否有一名中层以上的干部担任安全工作联络员;

2、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学校门卫制度(询问、登记、发放来访证)的落实情况;

3、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

4、学校是否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安全教育

1、每学期第一周安全演练制度的落实情况;

2、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落实情况;

3、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文件和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4、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情况;

5、安全课程、教材、师资、课时落实情况;

6、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情况;

7、安全教育工作过程性材料留存情况(学校德育主任或学生科长、班主任安全工作过程性资料“痕迹”是否清晰)。

(三)校舍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

1、C级校舍是否得到加固,D级危房使用情况;

2、学生宿舍设置是否符合安监、消防等有关规定;

3、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有无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门窗和厕所;

5、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

(四)消防安全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辆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3、学生、教职工宿舍、校外学生公寓、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定;

4、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5、是否制定了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五)卫生安全

1、学生午餐由生产企业供餐的学校,是否组建由学校领导、管理人员、年级组长、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午餐管理委员会,是否落实了学生午餐监管的主体责任及相关工作情况;

2、开办食堂的学校是否有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是否建立索证、留样、消毒以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食堂设备、餐具、水源、食品是否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3、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学校是否对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定期进行消毒、开窗通风,以及合理安排学生户外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制度的有效落实情况。

4、学校是否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交通安全

1、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2、学校自有车辆接送学生服务的是否办理车辆运营手续,是否取得合法的运营资质及按规定是否建立了“校车安全管理台帐” ;

3、有校车的学校是否建立了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

4、学校是否使用包括各类违章车、带病车和无资质人员驾驶的车辆接送学生情况;

5、办学规模较大的学校,师生集中时间进出校门是否有专人维持交通秩序;

6、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七)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1、校园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

2、校门前50米范围内是否有设置早夜市的现象;

3、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有无网吧;

4、学校周边有无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音像摊点、娱乐场所、小卖部、饮食摊点等;

5、学校周边是否设有报警点,接警、出警是否及时;

6、学校周边定点巡逻制度落实情况;

7、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协调工作落实情况。

五、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以学校自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普查、市教育局将组成10个督查组以包片的方式进行实地随机督查。

六、时间安排

12月14日~12月22日为学校自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普查阶段。

12月22日~12月30日为市教育局各督查组督查阶段。 20xx年1月4日~1月9日为市教育局各督查组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总结阶段。

七、几点要求

1、各学校要按照本次安全检查确定的有关内容逐项做好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形成自检自查报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普查,并形成检查报告(纸质、电子文档同时于20xx年1月4日前报市教育局安体卫处)。

2、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全程参与本次安全普查工作,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作出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

3、市教育局局属学校督察组将对所有局属学校进行普查,市教育局区市县督察组对各区市县辖区学校督察应包括1所幼儿园(含民办)、1所小学、1所初中或1所寄宿制学校,重点抽查前期自查涉及到的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自查中问题比较多的单位及边远学校。(包片安排见附表)

4、市教育局各督查组检查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对各区市县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概况;各区市县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各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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