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心理咨询工作心得体会

浅谈心理咨询工作的心得体会

罪犯心理矫治是指监狱运用心理学的原来和方法,通过对罪犯开展心理评估、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预测等一系列活动,帮助他们消除不良心理及其心理障碍,维护和恢复心理健康,增强生活的适应性,促进改造目标的实现。作为一名心理咨询师,就是为罪犯扭曲的心灵架设一条通往和谐多彩世界的平安桥梁。 案例:罪犯王某,男,39岁,初中文化,河南省遂平县人,农民,姊妹三个(一个妹妹、一个弟弟),20xx年1月因故意杀人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现余刑2年8个月。自我描述自己是家里的顶梁柱保护伞。弟弟和妹妹一直很听我的话,自己一直在关心、照顾他们两个,兄妹关系很好。20xx年8月开始近一个多月来因妹妹离婚造成心情烦躁,悔恨,失落,压抑,胸闷,打不起精神,干活没劲儿,入睡困难,易醒,食欲下降,不愿与人交往,很想发火。综合分析所搜集的临床资料,该求助者的症状为一般性心理问题。我们使用合理情绪疗法来改变改犯的不良情绪。该疗法的理论核心为ABC理论,即个体的情绪和行为不是由某一诱发事件本身所引起的,而是由经历了这一事件的个体对这一事件的解释和评价所引起的。A指诱发性事件;B指个体遇到诱发事件之后相应而产生的信念,即个体对这一事件的看法、解释和评价;C指个体的情绪及行为的结果。通常人们会认为人的情绪及行为反应是直接由诱发性事件A引起的,即A引起了C,但合理情绪疗法却认为,诱发性事件A只是引起情

绪及行为反应的间接原因;而B是人们对诱发性事件所持的信念、看法、解释,才是引起人的情绪及行为反应的更直接的原因。按照ABC理论分别记录相应的诱发事件(A)(妹妹离婚);事件发生后自己的情绪困扰和不适的行为(C)(心烦意乱、情绪低落);以及自己当时对事件的看法(B)(妹妹怎么会离婚等)。经过近三个月的治疗,即改变了改犯的不良情绪又确保了监区的安全稳定。本人就近几年工作谈一点认识。

一、充分认识心理咨询在改造罪犯中的作用

(1)、释放情绪,缓解冲突。罪犯投改以后,无论是家庭关系的变动,还是自身改造上的进步与失败以及其它监内事件的发生,都会引起罪犯情绪的变化,或激动、或抑郁。因此,罪犯心理咨询的首要任务就在于调节罪犯的情绪,教给罪犯心理调节的方法。对于求询罪犯乃至整个罪犯群体,应该通过广泛的心理卫生教育,使罪犯习得自我合理释放情绪的方法,以缓解内心的冲突。

(2)、改变认知,消除障碍。个案咨询的实践表明,罪犯的心理问题绝大多数属于消极心理(如嫉妒、敌对、自卑、焦虑等)的层次,很少有发展成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就消极心理本身而言,绝大多数都是由一些现实问题引起,通过罪犯自身的不正确认识而得以内化,最终通过一系列的不适应症状表现出来,如躯体上的不适感、情绪上的低糜消沉或亢奋、行为上的冲动或懒散等。因此,要消除罪犯的不良心理状态乃至是心理障碍,就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影响罪犯的认知、情绪和行为,调动罪犯自我改造的积极性,改变罪犯对事件的看法,

从而消除罪犯的消极心理、反社会心理、心理障碍等问题。

(3)、破除旧我,重塑新我。心理咨询的终极目标不仅在于解决来访者存在的心理问题,更重要的还在于教给来访者解决问题的方法,挖掘其潜能,最终达到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良好状态,罪犯心理咨询也不例外。作为在行为上、认知上、情感上乃至人格上存在缺陷的群体,心理咨询工作的目标不仅仅在于消除他们在监禁环境下产生的异常心理,更重要的还在于破除其旧有的行为模式、认知结构、情感趋向及人格结构,帮助他们重塑顺应社会需要的、积极向上的新我。因此,罪犯心理咨询工作要着眼于罪犯心理潜能的开发,帮助罪犯破除旧我,树立自信,以达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之目的。

(4)、狱内心理咨询与矫治是科学认识罪犯心理的有效途径之一,利用心理咨询与矫治所具有的特殊优势,解决思想教育过程中所不容易解决的心理疾病和心理问题。罪犯入狱后,在刑罚作用下承受了一定的生理和心理上的痛苦,同时由于个性心理特征和心理承受力的不同,部分罪犯出现了各种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严重者甚至诱发精神疾病,干扰了正常的监管改造工作,甚至出现危及监管安全的事故。而监狱在罪犯心理门诊过程中反映出的罪犯种种心理问题,无疑是监狱科学、深层次了解罪犯心理的有效途径之一。如在罪犯中存在的不良情绪问题,对抗管教民警问题,歪曲认知问题,严重心理障碍等比较突出和集中的心理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注意,想方设法地去消除这些不利于监管改造和监管安全的问题。这主要是指:

首先,心理咨询与矫治充分地考虑了人的心理变化机制,运用了

心理学的科学原理和方法,增强了心理矫治的合理性、科学性和针对性。

其次,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所采用的平等、保密、友善、倾听、同情、中立等原则都体现了矫治者与被矫治者处于平等的地位,这就区别于思想教育中管教干警与罪犯所处的不平等地位,容易实现心理医生与罪犯心理的沟通,而了解罪犯的真实思想。

再次,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可根据罪犯的具体心理灵活采用不同的矫治方法,具有可操作性强、罪犯容易接受、矫治见效明显的特点。

(5)、狱内心理咨询与矫治为罪犯提供了渲泄不良情绪的场所和有效途径,对于改造一些由于情绪障碍、个性情偏激、不良习惯或心理品质差而导致犯罪的罪犯有决定意义。罪犯中最突出的心理问题是不良情绪问题,而这种不良情绪在监区、生产车间又往往得不到有效渲泄,不良情绪的长期干扰或压抑必然会导致心理障碍或心理危机,以致出现危及监管安全的行为。心理咨询与矫治这一形式为他们提供了正常发泄的场所。

(6)、狱内心理咨询与矫治发挥了其它改造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心理咨询与矫治侧重于对不良心理或心理障碍的矫治。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民警总是把对罪犯的心理矫治与对罪犯的个别教育等同起来。而实际上,存在严重心理障碍的罪犯几乎均经过管教民警反复的个别谈话教育,但“心病尚须心药医”,罪犯的心理问题通过个别教育往往难以消除,个别罪犯的心理症状甚至可能加重。狱内心理门诊通过运用心理学的专门技术,结合改造心理学的知识,与监区、分监区密切

配合,创造一个有利于罪犯矫治转化的氛围,使罪犯的对立情绪得到渲泄,抗拒、逆反心理得到转化,歪曲认知得到纠正,行为方式得到改变,进行心理矫治可以逐步提高罪犯的自我心理调节能力,培养罪犯坚定、顽强、乐观、开朗健全的性格,增强罪犯纠正不良习惯意志行动中的目的性、自觉性和克服困难的持久性,达到罪犯自我教育、自我改造目的。最终使罪犯现实地对待服刑环境、对待自我、对待民警,使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得以消除,维护了正常改造秩序,提高了改造质量,也维护了罪犯的身心健康。让其感受到刑罚的正义性和行刑的人道性,才能激发罪犯改变的内存动力。

二、当前心理咨询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一)罪犯积极性不高、参与面不广

一是认为心理咨询是看精神病;二是认为心理咨询浪费时间,劳动指标又不减少,耽误时间影响了自己完成指标,直接影响到自己的计分考核;三是认为心理咨询就是与心理医生谈谈话,与民警的个别教育没什么区别;四是认为自己的隐私和想法会泄露出去。上述这些模糊认识,直接压抑了罪犯参与心理咨询的积极性,导致主动要求心理咨询的罪犯廖廖无几的结果,个别罪犯甚至在出现心理危机中绝望地走向极端。

(二)管教民警对于心理咨询与矫治在提高监管改造工作质量上的作用的认识还须进一步提高

近几年来,尽管广大管教民警对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作用的认识有了提高,但由于管教任务繁重,自己对心理学知识的了解又不多,

不能简单区分思想问题还是心理问题,也不能简单区分生理疾病还是心理障碍。甚至少数民警对心理咨询与矫治的作用还存在错误的认识。一种是“无用论”,认为心理咨询卖卖嘴皮,能有什么效果。另一种是“担心论”,担心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过程中会暴露分监区或民警在执法中的不足,面子不好看。这些认识反映在工作中也就很少支持、鼓励罪犯参加心理咨询与矫治。

三、一点感想

1、心理咨询与矫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一个漫长过程,而且需要监区所有干警能够积极配合,以保证从根本上消除罪犯不良心理,引导他们的心理健康发展,因此,希望广大干警给予更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他们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使科学化、文明化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2、咨询师在对服刑人员这一特殊群体咨询时,他们对咨询师干警身份的防御性很强烈,在谈话时明显表现出有顾虑的态度,因此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是成功的第一步。另外由于服刑人员的文化水平、理解、思考、想象能力较差,因此在选择咨询技术的时候应该选择一些简单、容易理解、直观有效、短期的疗法,他们更容易接受。

总之,我们在心理咨询与矫治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监狱教育管理罪犯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因此为了提高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的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心理咨询与矫治在改造罪犯中的作用,我们必须积极研究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的广度和深度问题,创造深入开展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的工作氛围和条件,以便使罪犯心理矫治这一

科学手段更好地发挥其在教育改造罪犯中的效用

 

第二篇:浅谈中专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的基本要求

浅谈中专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的基本要求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的发展,教育事业的进步,特别是随着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轨,人们对学生的心理健康与人格发展的日益重视,学校心理咨询在校园之中发展迅速,中专生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引起教育各方面的关注重视、研究与探讨。

关键词:学校心理咨询 心理咨询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

世界卫生组织近年一再明确指出:“健康不仅仅是没有躯体疾病、不体弱,而是一种躯体、心理和社会功能均臻良好的状态。”因此,健康不仅仅是指生理、躯体方面的健康,还应包括心理方面的健康。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的发展,教育事业的进步,特别是随着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轨,中专生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引起教育各方面的关注重视、研究与探讨。

中专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主要表现为喜怒无常,情绪不稳,自我失控,心理承受力低,意志薄弱,缺乏自信,学习困难,考试焦虑,记忆力衰退,注意力不集中,思维贫乏,学习成绩不稳定,难于应付挫折,青春期闭锁心理,并在行为上出现骂人、打架、说谎、考试舞弊、厌学、逃学,严重的甚至出现自伤或伤人等现象。究其原因,是生物学因素、家庭因素、学校因素、社会因素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

因此,在中专学校中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就十分必要,同时也对学校心理咨询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心理咨询是指学校心理咨询师对学校来访者,通过心理商谈的程序和方法使其对自己和环境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改变其态度和行为,并对学习、生活、交往等有良好的适应。下面仅就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的要求做如下的论述:

一.受过训练的专业心理咨询人员

心理咨询是指咨询师就来访者发展方面的问题或适应方面的困难,在为其提供能够自如进行心理交流的气氛中,运用专门的心理学方法,通过疑义解惑、忠告建议等,以帮助、指导、启发来访者发现并利用其潜在的积极因素,处理和解决自己的问题和困难,使心理机能得以调整和提高的活动过程。因此心理咨询是一项重要而又复杂的工作。什么人能承担这种工作呢?是合格的心理咨询人员。他们必须具备以下的条件:

1、精湛的业务能力

心理咨询是一门专业,它有自己的理论、方法与技术。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必须经过专门的培养与训练,掌握心理咨询的专业理论,能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思想指导,有教育学、社会学以及基础医学方面的知识,积极参加心理咨询的实践活动,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工作。

2、高尚的职业道德

心理咨询是一项助人的工作,从事这项工作需要付出时间和精力,需要有对来询者的理解、同情、关怀及耐心。来询者一般是在心理不痛快的时候,遇到麻烦的时候才来找你,你对待来询者要一视同仁,不管他们的学习如何,是否有生理缺陷或某种不良行为,都不得歧视和嫌弃,需要耐心地倾听他们的诉说,分担他们的忧愁和烦恼,需要有一颗乐于助人的爱心。中专学校心理咨询面对的是在学校接受职业教育的青少年,他们一般都没有能力考上高中,生活、学习习惯都不太良好,但是他们的身心发展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因此,在中专学校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教师,要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心对待来询学生,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倾注自己的心血。

二.咨询者与来询者之间建立坦率和信任的咨询关系

美国心理咨询专家拉斯所说的:“咨询者与来访者之间建立一种坦率、信任的关系,是咨询过程中最重要的事情……,是有效咨询的前提条件”。我们的学生一般不太信任老师和家长,因此学校心理咨询要取得良好效果的关键就在于咨询老师要信任和理解学生,同时遵循聆听、保密、疏导、交友性原则,尊重他们的人格和意愿,以此获得学生的信任,建立起一种信任关系。当然,在咨询过程中,来访者也要充分信任咨询师,因为咨询师必须详细地了解来访者的意图,产生心理障碍和情绪困扰的过程和原因,否则咨询师就无法提出正确的建议和可行的措施。只有建立了信任关系,咨询才能取得成功;只有在信任的基础上,双方的交流才能充分,最终才能达到心理转化的效果。

如果需要进行心理治疗,心理咨询老师更要有意识地和有心理困扰的同学建立起关心、尊重、了解和指导的关系,并依据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心理治疗方法,以减轻或消除学生的不适应的心理现象及行为,培养适应习惯,最终促进心理的健全发展。如果遇到对咨询人员的分析与治疗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也要耐心劝告,顺其自然,尊重来询者的意愿,不可强令执行。

三. 学校心理咨询要遵循的原则

就学校心理咨询而言,心理咨询的原则包括以下几条:

1.咨询保密原则

保密的原则可以理解为心理咨询中最为重要的原则,它既是咨询双方确立相互信任的咨询关系的前提,也是咨询活动顺利开展的基础。不少人对心理咨询有些担心,担心自己的隐私得不到保障。很多想寻求心理咨询帮助的人本身就有一种焦虑和疑惧的反应,害怕秘密被人洞察或公之于众,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也是完全不必要的。咨询师只对咨询过程和效果负责,决不会对来访者作道德评判或向外泄露。青少年具有闭锁性的心理倾向,一般不愿意向别人诉说内心的隐私,更不用说被认为是心理问题的事了。在很多情况下,来访者的心理问题可能会涉及到家庭成员、老师及同学,因而深怀顾虑。其实,心理咨询人员有着要遵循的严格的咨询规范和职业道德,替来访者保守秘密是咨询双方建立相互信任关系的基础,也是法律和道德伦理的基本要求。咨询者在初次会谈中就应向来访者讲清保密问题,对来访者的资料和隐私权保密并作出肯定性的承诺,借此消除来询者的戒备心理。但当来访者的状态或行为对咨询者或他人有危害性的时候,则可以打破保密性原则,通知有关机构或人员。

2.积极聆听原则

聆听与支持相结合原则是指在咨询中,咨询师应集中精力认真倾听学生的讲述,给学生充分、足够的时间和机会讲完要讲的话,并表现出足够的同情、理解与支持。很多学生心理问题是由于没有一个安全、可靠、聆听、理解、支持的对象而产生的,他们渴望能有一个安全、可靠、理解、支持的人能听听自己的内心痛苦、压力、烦恼等。因此,咨询师必须满腔热忱地为来访学生提供这样的环境,使他们把压抑在内心的不良情绪倾吐出来,从而缓解焦虑。

一般来说,认真倾听本身就会起到积极的安慰作用,学生通过讲述宣泄心中的不快和苦恼,使自己的精神压抑得以解脱。我们在讲述某件事情时都不希望有人打断,所以,咨询师在学生的讲述中,不要轻易插话,应该让学生把想说的话讲完。如果咨询师不耐心倾听,不断插话,急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往往会产生消极的结果。不仅教师不能全面、深入地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找出良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且还会加重学生的烦恼,使学生对教师产生不信任感。学生需要的不是说教,而是理解、同情与支持。当来访学生倾诉了大量痛苦的内心体验后,

咨询师应表示同情、理解与支持,对他们的各种误解和担心,要给予耐心的有说服力的解释,必要时给予心理上的支持,树立他们的信心,使他们能看到希望。

3.助人自助原则

助人自助原则有两层意思:首先,咨询师的咨询不是为来访学生出主意,想办法,而是帮助来访学生自己想清楚问题的所在,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的过程,因此,助人自助原则指通过心理咨询帮助来访学生增强自己帮助自己的能力,授之“渔”而不是授之“鱼”;其次,咨询师的咨询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增强自己帮助自己的能力,在咨询过程中也可以使自身的咨询技能和心理健康水平得到提高。

心理咨询的根本目的是促使来询者行为的变化。咨询者要通过咨询活动,使来询者从挫折中反省自我,总结经验教训,增强生活智慧,改进应付技能,提高做出决定的水平,改善人际关系,发展自身潜能,以更好地应付日后生活、学习中可能出现的种种不快经历。因此,咨询要有一定的目标。心理咨询的目标,既有长远的总体目标,也有根据来询者存在的心理问题提出的、近期的、具体的目标。对中专生进行心理咨询,总的目标是为了促进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通过对具体问题的咨询或辅导,以达到提高青少年心理素质,增进身心健康的目的。心理咨询的具体目标要依据来询者的具体问题和情况而定。例如:来询者的心理压力来自学习问题,则咨询的目标就应当定位于有关学习目的、动机、方法等方面的调整。

4.非指导性原则

非指导性原则是指咨询师对来访学生所咨询的问题不作直接的建议或指示,强调发挥来访者的主观能动性,咨询师则提供分析问题的思路,以 “参谋者”的角色来比喻咨询师是很恰当的,这就是心理咨询界所谓的“三不主义”:“不指示、不判断、不主动”。这一原则不仅能避免咨询师对学生的过激、偶发思想或行为承担不必要的责任,而且更有助于加强学生的自助能力的培养。作为学校心理咨询师,在咨询中,首先要放弃对学生的“权威”性影响,应该把自己作为学生信任、有共同语言的“参谋”、“益友”。所以,咨询师一定要注意不将自己对学生咨询问题的认识、情感、意向等强加给学生,尽量避免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予以直接的、正面的回答,力求保持中立立场。换言之,心理咨询师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变化应起辅助作用,而不是主导作用。只有这样,一方面可以保持师生的平等友谊地

位,产生最大的沟通效应;另一方面可以启迪了学生的思维,提高学生的识别能力,使其自己掌握解决问题的主动权。

5.非批评性原则

非批评性原则是心理咨询的重要咨询原则之一,同时也是一些咨询师容易忽略的。非批评性原则主要指对学生所暴露的思想、行为表现不给予任何批评和是非评价,而是鼓励学生去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己判断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表现。这里要特别强调:咨询师一定不要以“家长式”的口吻与学生交谈,切忌教训人,亦不以自己对事物的主观立场、态度影响学生的认知、情感和意向变化,而只是着力于加强与学生的情感沟通。无论来访学生说什么,咨询师都不要以道德的观念去评判事情的对与错,来访学生所做的一切都是有他的理由的,咨询师应当对来访学生抱着积极、关注的态度,不冷漠,不攻击,充分的尊重来访学生。

6.共情性原则

共情性原则是指咨询师设身处地体会到来访学生的某种情绪、情感体验,能够将自身投射到来访学生的心理活动中去,分享其对外界事物的心理反应,以达到认知、情感与意向上的统一。共情是心理咨询成功的核心,也是其成功的前提条件。共情有主动与被动两种情况。咨询师通常可以采用“澄清”、“说明”等手段进行主动沟通,也可以采取保持一定的沉默或重复的办法,被动地进行沟通。不管主动也好,被动也罢,共情都会使学生产生对咨询师的信任,消除其精神顾虑和负担,真正打开学生的心扉,使心理咨询顺利有效地完成。

7.时间限定的原则

心理咨询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咨询时间一般规定为每次50分钟左右(初次受理时,时间可以延长),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咨询时间或间隔。

8.“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

到心理咨询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这是确立咨访关系的先决条件。没有咨询愿望和要求的人,咨询者不应主动去找他(她)并为其心理咨询,只有自己感到心理不适,为此而烦恼并愿意找咨询人员诉说烦恼以寻求咨询者的心理援助的人,才能够获得问题的解决。而且,既然是自愿来,也可以自愿离去。

9. 重大决定延期的原则

心理咨询期间,由于来访者情绪过于不稳和动摇,原则上应规劝其不要轻易作出诸如退学、转学等重大决定。在咨询结束后,来访者的情绪得以安定、心境得以整理之后作出的决定,往往不容易后悔或反悔的比率较小。就此应在咨询开始时予以告知。

10.伦理原则

心理咨询的开展必须一定的伦理规范为约束力。主要表现为对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咨询人员、团体的伦理要求。

四.心理咨询的方法

心理咨询的具体方法有很多,根据其主要的理论模式,大致可分为精神分析疗法、行为主义疗法、认知疗法、系统脱敏疗法、森田疗法等,在此本文就不再展开叙述。作为咨询人员,应熟练掌握其中的几个具体咨询方法,才能得心应手地面对不同的心理问题,帮助来询者摆脱心理困惑。

五.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建设

学校心理咨询室是为学生提供心理服务的固定场所,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渠道,也是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中的一项重要指标。

1.心理咨询室功能

学校心理咨询室面向全校学生、教师和家长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心理咨询、指导和服务,具有以下服务功能:

①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开展小团体心理训练;指导学生自助,促进学生良好心理素质和健康人格的形成;为有特殊需要或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建立心理档案。

②针对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积极开展学生成长关键期和关键点的指导工作,如入学适应性调节、考前减压、专业选择咨询和升学指导等活动,帮助学生充分认识自己的个性能力特点,以利学生做出合适的选择。

③接待有心理辅导需求的学生,对有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困扰;发现和鉴别出具有较为严重和严重心理问题的来访者,向家长或监护人提出建议,将其转介到有关专业心理咨询和治疗机构。

④开展对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校教职员工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简单操作技能的培训,帮助教职员工掌握心理保健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方法。

⑤向家长提供有关亲子关系和家庭教育的咨询,指导家长正确认识孩子的心理特点、成长规律和教育策略。

2.建设要求

①名称的选择:应选择亲切、生动、贴近学生心理,能够易于接受的名称,如心语室、知心屋、谈心室、聊天室、心情吧等。

②地点的选择:本着安静和方便的原则,尽量设在远离教学区和办公区的地方,便于形成一种安全、温馨的氛围,有助于学生心态的调试。

③设备的配置: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影碟机、投影机、摄像机、收录机、小型情绪调节器械、心理图书资料、常用心理测量工具和统计软件、资料柜、舒适而且温馨的坐椅(沙发)、茶几、办公桌、钟表、饮水器具、面巾纸等。 ④环境的布置:整个房间的布置以简洁、温馨、舒适、安全,符合不同学段学生特点为原则,房间达到一定的隔音标准。可以在墙上挂有“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心理健康标准”和温馨话语等。

3.人员

学校心理咨询室应至少有1名受过系统培训的专职或兼职心理教师,咨询室人员还可以包括具有一定心理学知识和技能的班主任和团队干部以及热心于此项工作的其他教师、校外人员和学生志愿者。

4.使用要求

①咨询室应定期开放,每周不少于10小时,开放时间应符合求助者的需求,在开放时间内必须有咨询人员值班。

②学校心理咨询室可以根据咨询室设置情况和求助者的需求,提供多种形式的咨询服务。如:现场咨询、通信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

③全心全意为求助者服务,尊重并积极关注每一位来访者。未经本人或监护人的允许,不得擅自向其他人透露求助者的各种隐私,心理测量结果和咨询记录等;与来访者保持适当的人际距离。

④不掌握心理测量有关知识和方法的咨询人员不得对求助者进行心理测量。不得使用盗版、信度和效度差、不符合学生特点的量表。不经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不能强迫学生进行各类心理测量。

⑤在咨询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求助者情绪,如遇特殊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校领导和有关方面人员汇报。

综上所述,中专学生正处在由普通教育向职业教育转变,发展方向由升学为主向就业为主转变以及将直接面对社会和职业的选择,他们在自我意识、人际交往、求职择业以及成长、学习和生活等方面难免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这就需要学校针对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使学生除了愉快地度过三年中专生涯,还能以健康、积极地心态进入社会,成为一个合格、文明的公民。

参考文献:

1. 黄德永, 心理咨询的基本要求

2. 赵兴碧, 职业教育学,云南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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