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决算报告

工程决算报告

二〇一三年二月七日

陕西秦龙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决算报告

主持方:陕西秦龙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点:兴平市交通运输局。 决算方甲:兴平市交通运输局;

决算方乙:宝鸡峡工程局兴平市界阜公路二期改建工程C标段项目经理部

事由:工程价款结算纠纷

兴平市界阜公路二期改建工程C标段由兴平市交通运输局投资,宝鸡峡工程局兴平市界阜公路二期改建工程C标段项目经理部承建。工程竣工后,宝鸡峡工程局兴平市界阜公路二期改建工程C标段项目经理部对合同内变更工程量及单价与兴平市交通运输局产生分歧,经双方协商决定由陕西秦龙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第三方介入,陕西秦龙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介入后,调阅了相关施工资料以及现场走访,随后对所完成的合同工程量进行了三方签字认证;对变更中无引用单价项目进行了分析,分析单价时采用2008版《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分析单价的项目有:

1、清表(包括清、运)11.85元/m?,折合30㎝厚的单价为:11.85/0.3=3.56/㎡。

2、清淤:15.2元/m?。

3、清运垃圾:按挖土方计价。

4、5%灰土处理软基52.92元/m?。 其余变更项目按清单单价计价。 变更项目以分析单价及清单单价进行计量,双方表示愿意接受。 决算结果以下:

对所完成的合同内工程量价款以人民币2255549.57元进行结算;对合同外变更量价款以人民币459173.15元进行结算。两项共合计人民币:2714723元 。大写:贰佰柒拾壹万肆仟柒佰贰拾叁元。 (详表见附件)

年 月 日

本报告一式三份(主持方一份、当事方甲一份、当事方乙一份)本协议签字后复印无效

 

第二篇:工程决算报告

项目名称:成品库及锅炉房工程

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名称:

成品库及锅炉房工程结算咨询报告书

项目编号:山衡泰咨字[2012]11003号

造价咨询单位名称: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   乙  级

资质专用章:

成果文件签发日期:    20##年6月20日

工程结算咨询报告摘要

咨询项目名称:成品库及锅炉房工程

委托单位: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

咨询单位: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孟光兵

项目负责人:吕文宣

报告编号:山衡泰咨字[2012]11003号

咨询作业日期:20##年4月10日至20##年6月10日

咨询结果:由莱芜钢铁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施工的成品库及锅炉房工程,结算原报金额 191.7 万元,审定金额207.8 万元,审减金额- 16.1万元。

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年6月20日

   工程结算咨询报告

山衡泰咨字[2012]11003号

委托方: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

咨询单位:山东衡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结算编报单位:莱芜钢铁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成品库及锅炉房工程,由莱芜钢铁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

承建并编制工程结算

二、咨询内容:

该工程结算造价真实性、合法性。

   三、咨询原则:

本咨询报告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

本报告中依据的资料由委托方提代,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委托方负责。结算编报单位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四、造价咨询依据:

1、《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3、委托方提供的有关签证资料及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工程现场勘察记录;

5、工程综合单价及有关的文件。

五、咨询方法: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依据掌握的资料,采用了详细审查法,按照工程资料、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对各分部分项工程量一一进行了核对,并重新计算工程量。

六、咨询程序:

1、根据事先制订的实施方案,首先熟悉施工合同内容,有关签证记录;

2、进行现场勘察和测量,核对工程量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了解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和现场状况;

3、根据计算规则进行工程量计算,对存在的差异找出原因,对原结算中多计的工程量进行纠正。

4、对初审结果进行校核、修正;

5、由三方进行合议会审,最后签字定案,出具报告。

七、咨询结果

由莱芜钢铁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编报的成品库及锅炉房工程,结算原报金额191.7万元,核定金额207.8万元,核减金额 -16.1万元。

项目主审:

项目复审:

20##年6月20日

工程造价核定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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