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的总结[2]

渠县白兔乡

关于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

的总结

县应急办:

为进一步做好全乡突发事件风险应急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全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渠府办函《关于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乡组织了相关人员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工作。现将排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确保排查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我乡成产了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乡长为副组长,乡安委会、综治办、警务室、司法所、水管站、卫生院、学校等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乡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协调、督促、检查及信息收集、材料上报等日常工作。各村(居)委、乡各部门、单位已根据本单位、本行业的隐患治理要求,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机构,明确了职责。

二、深入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20xx年4月15日,我乡召开了动员会,及时传达了渠府办函[2010]5号《关于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

的通知》精神,并要求与会者切实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和时限,大力营造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浓郁气氛。二是确定重点,明确职责,合力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根据排查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乡确定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是排查、评估和整改风险隐患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本区域风险隐患的日常排查整改工作。通过对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和严重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或不稳定因素等进行普查登记、分析评估,发现我乡存在有3宗风险隐患:一是场镇烟花爆竹经营点3处、液化气经营点1处。经营点处于场镇居民聚居处,且经营管理不规范,对场镇123户457人生命财产安全形成直接威胁。排查应急小组针对这一隐患,要求4处经营点进货渠道正规,货物仓储管理规范,对其中处于居民集中的2处经营点要求及时迁离他处。二是峰坪村三、五社存在山体滑坡隐患。针对该隐患,乡应急办健全和完善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了预警点2处,预警人员4名,信息预警网络进一步完善。三是场镇饮水安全问题。场镇自来水水质较差,对场镇用户身体健康有影响。为加强饮水安全管理,乡专门成立了水管站,配全相关水质处理设备和专人实施管理。

三、加强日常监管,夯实基础工作

为了便于获取风险隐患信息,我乡依靠群众,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健全风险隐患监测网络。在乡专门设立了二名信息员、各村(居)委设立一名信息联络员,并配备有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由乡给予一定数额的话费补助,以确保通信畅通。并对各村的信息联络员进行了培训,使他们不断丰富和获取风险信息的手段和方法,以提高监测的灵敏性和实效性,同时,我乡加强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登记,对已不构成风险隐患的及时核销;并根据各单位存在风险隐患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加大科普宣教力度,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强治理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我乡对近期可能存在和发生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明确责任,把风险隐患的治理整改和排查工作贯穿于排查的全过程,对可在短时期完成治理整改的,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治理排除的,制订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治理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责任人和期限等,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一旦事件发生,确保能够妥善处置、减少损失。

五、下步工作计划

按照县委、县政府排查监管突发事件安全隐患总体部署,针对存在的问题,把治理隐患、预防事故作为安全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

(一)继续积极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对少数思想认识不到位、隐患严重、专项行动进展迟缓的单位的检查监督指导,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各个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可能酿成事故的重大隐患。

(二)认真组织引导各村(居)委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乡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村、深入单位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发现问题,总结经验。

(四)充分发挥乡村信息员的作用,做到信息及时反馈。

(五)创新机制和方法,推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深化。广泛发动职工群众,搞好群查、群防、群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

(六)做好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信息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认真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及时向上级报送相关信息。

二0一0年四月十九日

 

第二篇:德府办〔20xx〕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

德府办?2008?1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突发事件风险隐患

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德城街道办事处,县府直属各单位:

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是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全面掌握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情况,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快速高效地处置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掌握风险隐患存在情况,推进风险隐患登记和现状评估,依据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和风险隐患台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监管,完善监 1

控体系,建立起协调配合、高效联动的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对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危险区域、危险源、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或不稳定因素等进行普查登记、分析评估、治理整改和统计汇总。

三、工作任务

县府办(县应急办)负责此次风险隐患集中排查组织协调工作;县有关单位负责指导、督查和规范分管行业或领域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工作,做好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监管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德城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改和监控工作;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是排查、评估和整改风险隐患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本区域风险隐患的日常排查整改工作。

各有关单位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分类规范、指导和督查排查工作(详见附表)。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7日)。 各镇(街道)、各单位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的实际,抓紧制订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实施方案;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要参照《德庆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结合实际,针对职责范围内可能引发突发事件 2

的风险隐患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制订风险隐患分级认定试行标准(原则上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和办法,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确保排查工作的科学性、周密性和可操作性。

(二)实施排查阶段(20xx年4月8日至20xx年4月28日)。

一是排查登记。各镇(街道)、各单位要采取资料分析、实地调查、勘察、走访、发动基层单位和群众报告和听取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全面登记风险隐患类型、形成原因、确定依据、责任主体以及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等基本情况;填写《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一建立档案。

二是分析评估。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及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危害、衍生危害,受其影响区域内其他风险隐患情况、多灾种耦合的可能性,需整改的内容、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应对该类风险隐患的应急预案、资源和应急能力储备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评估,确定风险隐患级别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是治理排除。各镇(街道)、各单位要把风险隐患的治理整改和排除工作贯穿于排查登记全过程,边查边改。治理整改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管理单位为第一责任人。 3

对可在短时期完成治理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治理排除的,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治理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期限等,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一旦事件发生,确保能够妥善处置、减少损失。对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较大的单位,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措施,防止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是统计汇总。各镇(街道)、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资料汇总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明确风险隐患集中的地区、行业、领域,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应利用大比例地图、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等绘制出直观可视的主要风险隐患分布图。各镇(街道)、有关单位于20xx年5月5日前将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情况统计分析结果和较大以上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档案及《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情况登记表》(包含电子文档)报送县府办326室(联系电话:7781911;传真:7781302;电子邮箱zhg326@126.com)。

(三)督查总结阶段(20xx年4月29日至20xx年5月20日)。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对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认真总结分析,研究改进意见,并提出下一步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动态跟踪管理和治理整治的具体计划,工作总结报告(包含电子文档)于20xx年5月15日前报送县府办326室。

县府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镇(街道)、各单位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工作进行督查,并把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 4

中排查情况汇总报县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作为预防突发事件的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经常研究和部署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整改工作;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组织精干人员专门负责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管理工作;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开展排查工作,排查不全面彻底,发现问题没有采取措施的要追究责任;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日常监管,夯实基层工作。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加强对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日常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监测网络;加大监测工作力度,不断丰富获取风险隐患信息的手段和方法,提高监测的灵敏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登记,对已不构成风险隐患的及时核销;要根据各单位存在风险隐患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加大科普宣教力度,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风险隐患检查、治理和跟踪管理的规范化和常规化;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通报制 5

度,并建立共享机制,使各级各类风险隐患数据资源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及时将影响范围跨行政区域的风险隐患信息通报相关镇政府(街道办)和县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涉及多领域的风险隐患信息抄送其他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

(四)加强治理整改,把落实治理整改贯穿整个排查工作过程,做到即时发现、及时整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近期可能存在和发生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当前重点做好交通、消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劳资纠纷、旅游观光、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汛期到来前,要重点做好防洪、防风、防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并在事件集中多发期前加强预防和应对工作,并及时登记上报。

附件:1、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任务分工表

2、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情况登记表

二OO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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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任务分工表

德府办20xx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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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府办20xx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情况登记表

德府办20xx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

2、可控程度原则上分为可控、基本可控、较难控制、可能失控四个等级;

3、主管责任部门负责建立风险隐患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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