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免渡河林业局林地流失清理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关于免渡河林业局林地流失清理整治工作的

总结报告

呼伦贝尔市林业局:

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林业厅《关于深入开展“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呼林字【2015】130号)和《内蒙古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内林资函【2015】20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林地保护管理力度,严守森林、湿地、植被、物种4条生态红线,确保林地不减、性质不变、用途不改;按照“林地林用、红线管理、征占审批、违者必惩”的原则,使林地在法律保护下合理利用;为保护我局林地资源,有效遏制和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规范林地管理秩序;根据呼伦贝尔市林业局的统一部署,20xx年11月起在我局施业区范围内开展征占用林地流失清理整顿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保障与人员配置

为了加强对用林地的流失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确保流失清理整顿顺利实施林业局成立了由局长马洪武为组长,唐越鹏、朱延房为副组长,成员由谢宝贵、张德伟、刘国平、葛玉岩、王志国、于宪军、徐文堂、贾慧永、贾宝秋、吴国兴、王晶欣、冯国璋、屈庆银、张忠民、袁丛山、邢有明、盛源等组成免渡河林业局流失清理整治破坏与非法占用林 1

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的全面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联动的方式,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流失、清查、整顿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森保科科长谢宝贵(兼)和森林公安局局长张德伟(兼),工作人员由森保科、森林公安分局、资源科、各林场林政管护人员等10多名办公人员,办公室设在森保科。

各林场能够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主要领导为林地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林地管理直接责任人意识,依法加大对破坏林地湿地、生态建设成果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按照林业局的安排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林场清理整顿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林场职工会议,并就对涉及到应清查对象,签订了林地保护责任状。特别是与各“种植户”签订严禁乱开、扩开林地、拱地头、蚕食林地责任状,各“种植户”能够认清形势,积极响应上级要求。

为确保核查的准确性资源部门抽调技术骨干人员组成“技术组”负责专业技术方面的指导,职能部门和各林场抽调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人员参加流失清理整治工作,各组组成人员结合实际,有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不隐瞒不虚报。明确施业区清理整顿工作重点,全面进行清理整顿,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狠抓落实,取得实效。此次清查做到了人员、任务、职责全部到位,确保清查整顿工作顺 2

利进行。

二、在林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认识等方面

1、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积极宣传。

为搞好宣传,我局能够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微信、短信等各种多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及林地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努力提高全社会保护林地资源的法律意识,让人们自觉地知法守法,切实保护好林地,营造全社会支持重视林地保护的浓厚氛围。林业局将林地管理的政策汇编印制300余份,发放到征(占)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手中,印发宣传单1000份发放到种植户手中并将摘取主要内容在电视台连播一周。利用电视、网络等直观宣传手段,对毁林开垦、毁林开矿、采石、采砂等非法占用林地进行大力宣传。进而教育群众、震慑犯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没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对流失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此次清查整顿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社会基础。

2、强化指挥调度

林业局清理整顿破坏与侵占林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长康越鹏直接管理,确定了以打击毁林开垦、毁林开矿、采石、采砂等非法占用林地为工作重点,坚决杜绝种植户拱地头、扩地边、在所种植林地范围内建设永久性建筑物, 3

私自开沟排水、扒树皮、乱砍林木用天烧柴等违法侵占林地及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在林业局党委统一指挥调度下,森保科、森林公安、林场、检查站等执法单位进一步增强打击侵占林地资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组织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系统各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责范围,积极开展严打工作。同时,林业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领森保科、森林公安等相关人员对七大林场进行了突击检查。

3、提高认识,营造氛围,把握原则,严格执法。

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营造氛围。针对林业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轻林地,重耕地的错误思想,加大保护林地的宣传力度,增强保护林地意识,把保护林地的硬性要求变为职工干部的自觉行为,这次清查林地行动“严”字当头,对各类违法用地重拳出击,依法严肃处理,该补办手续的要限期补办手续,应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要按规定予以征收,不得自行减免或者变相减免。

4、充分认识开展征占用林地自查、清查的重大意义

各林场能够提高对依法加强林地管理的认识,把开展占用林地自查作为依法治林,促进林业跨越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通过自查、清查促进林地管理和林地利用水平的提高,为提高森林覆盖率,建设生态文明提供坚强保障。

三、工作开展情况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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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协同配合,督促检查、落实到位、彰显严打效果 为确保流失清理整治破坏林地取得明显效果,保林地不减、性质不变、用途不改,各林场、林业执法人员早出晚归,对各个地块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全局农用林地保有量为45910亩,复查中对所管辖区内种植户是否存在毁林开垦和侵占蚕食林地行为,复查结果:三根河林场995亩,共计6块林地;伊列克得林场6675亩,共计13块林地;北大河林场1107.亩,共计6块林地;扎敦河林场3632亩,共计24块林地;银岭河林场11833亩,共计57块林地;红旗林场691亩,共计5块林地;河南林场20975亩,共计70块林地。基本与20xx年春季核查结果一致,突出彰显清查的效果。这在我局林业历史上在较短的时间对社会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一次专项行动。

3、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做好征占用林地自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为加强征占用林地自查的组织领导,林业局成立了征占用林地自查领导小组及相应组织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布署、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森保科、森林公安、资源科、森调队、生产科、天保办、产业办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按时完成自查工作中的各项任务。为此我局下发了关于《免渡河林业局开展清理整治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免林发【2014】9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林 5

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免林发【2015】22号文件)、《关于转发〈内蒙古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免林发【2015】53号文件)。

4、求真务实,认真查处各种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在开展占用林地自查清理整治工作中,进行了全面检查,明确了责任主体,不留死角。加大打击力度,做到边检查,边处理,边整改。

5、认真统计,及时汇总上报情况

各林场能够按照自查工作的时限要求,做好有关材料的统计上报工作,自查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向林业局征占用林地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四、我局此次流失清理整顿的重点目标及检查目的

1、查清全局施业区内目前林地征用占用情况。

2、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征用占用林地行为,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征占用林地案件,有效遏制乱占滥用林地现象,促进依法行政。

3、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维护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加大林地资源保护管理执法力度,切实做到科学、合理、集约利用林地资源,确保我局森林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使林地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轨道,促进林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协调 6

发展。

五、我局此次流失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具体办法及检查方法

根据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检查技术方案》开展检查。

具体方法如下。

(一)毁林开垦、开荒情况调查

1、实际开垦、开荒林地面积。实地核实地点和范围,使用GPS定位仪测量面积,重点查清未经审核毁林开垦、开荒林地违法违规占地面积。经审核的开垦、开荒的占用林地面积。依据使用林地小班现状图对用地界线内的占地面积进行全部进行实测。

2、毁林开垦、开荒的林地类型、面积、株数、蓄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已有资料和成果材料,参考相邻林相现状,实地检查树种、起源、郁闭度,了解原有林地经营目的,确认林地类型。重点查清毁林开垦、开荒的面积、损毁林木蓄积、损毁林木株数,认定毁林开垦的种植户和养植户,详细填写检查表。

3、违法违规毁林开垦、开荒林地的种植户和养植户。结合实地情况和座谈会、查阅资料、社会调查等掌握的情况,同时做好取证及询问笔录工作。认定违法违规占用林地的种植户和养植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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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占用征用林地项目调查

参照以上毁林开垦、开荒情况调查方法进行调查

六、我局按照呼伦贝尔市林业局的统一部署及检查步骤现进入清理查处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9月15日),集中查处阶段,林业局林地清理联合工作组深入实地核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征占用林地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行为,对违法行为及时立案调查,对于重大典型案件,通过新闻传媒公开曝光,对违法占用林地构成刑事案件的,森林公安局依法立案查处,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有效遏制破坏林地现象,使林地在法律保护下合理利用。

七、存在的问题

1、永丰农场(伊列克得林场村民集体种植)占用我局施业区伊列克得林场林地4500亩地,为70年代开垦,隶属于乌奴耳镇政府管理。

2、免渡河镇村民王广驷及黄修宪占免渡河林业局施业艺术馆的林地,于91年5月份开垦,面积为500亩,有开荒审批手续。由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行政公署81年9月1日批复。

3、乌奴耳草原管理站,将我局伊列克得林场施业区2700亩林地划拨给伊列克得村民草原有地,并发放草原用地证,草原管理站未供原始依据。

以上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多年来我局在林地管理上依 8

法行政、严格管理,对此问题进行过多次协调到今未解决,希望上级部门以此次开展清理整顿破坏与侵占林地专项行动工作为契机能够以与解决。

林地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认真贯彻执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土地管理法》在宣传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及全体职工、宣传征占用林地的政策、法律法规,使林地保护人人有责,使林地在法律保护下合理利用。

此报告

二0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抄送:纪委、政工部、工会、各科室、局长、书记

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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