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阳光执法司法机制

构建阳光执法司法机制

——以弥勒市司法行政为视角

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党中央提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精神,政府也提出了“阳光政府”的推行,作为政府部门的司法局,包括下属派出机构司法所,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要及时贯彻阳光执法思想,做到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的行政基本原则。

我市政府提出“推进权力公开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为实现‘中国梦.红河路.美丽弥勒’提供有力保证”的号召,为了促进弥勒市司法行政的公开化,实现管理创新,提升工作效能,市司法局结合全市司法行政部门的具体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构建阳光执法司法机制的措施,通过从司法行政内部整顿,结合外部司法行政措施的方式,为建立和推进司法部门的阳光执法、实现“阳光弥勒”提供了一份强有力的保障。

一、加强局内作风建设,做到执法廉洁高效。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廉洁行政作风,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让“阳光”照射到广大群众,一个好的作风,是司法行政阳光执法的开端。针对廉洁行政问题,我市司法局制定了以整治“四风”为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查处一批问题”,全面整改全局干警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方案并完美实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市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1

主要督查了有无公款吃喝、有无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有无各科室处所工作人员参与玩麻将等任何形式的赌博等一系列关于影响廉政问题。同时将关于整改方案和措施、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让广大群众及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感受到行政公开化,公平公正的处理问题。阳光执法从加强局内作风建设抓起,打造好阳光执法司法机制的内部基础。

二、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强化领导能力。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有充分熟练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的能力,由此我市司法局制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此项意见要求我们局各部门、各司法所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际效果。通过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的学习,首先可以让领导干部认识到规范公共权力运行、服务保障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执政为民意识,确保公共权力依法行使、公开运行;其次能够让领导干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能力,能够有效的促进各个领导部门下工作的有序进行,带领 2

自己的下属做好自己本份工作。学法用法活动的实施,能够让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认识到作为行政部门应该尽到的职责,在遵守法律法规的执法行动下,能够有效的促进司法局的阳光执法。在司法局的带动下,我们镇上司法所也更积极投入到阳光执法的行动之中。

三、确定责任倒追查制度。构建阳光执法司法机制,需要增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有效的履行职责,才能提高司法行政水平,实现阳光司法行政,因此我市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弥勒市司法局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责任倒追查制度对象为司法行政全体干部职工,此项制度明确指出,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过错或过失的,由承办人承担全部责任,科室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承办人擅自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出现过错的,追究承办人的责任;经审核、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出现过错的,追究审核、批准人的责任;责任倒查追究结果列入干部人事管理档案,纳入年终个人考核内容之一,作为干部使用和提拔的重要依据。这样确定责任追查制度,能够让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及领导都能够各司其职,并且让上级做好对下级的领导工作,确保司法行政的依法行政,合理行政,达到阳光司法行政的目的。

构建我市司法局以及其所属司法所各部门阳光执法司法机制,不仅需要从各部门内部监察和管理出发,更为主要的是需要通过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来实现阳光执法,让群众感受到执法的 3

公开公正,感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阳光。因此我市司法局通过了一系列措施来和群众广泛接触,从而提升了在群众心目中的“阳光”位置。

一、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为了贯彻阳光行政思想,我市司法局通过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形成快速纠错机制。公开受理投诉,对群众的投诉、来信来访处理及时,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确保执法公开透明工作取得新突破。同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群众投诉;广泛接受管理部门、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反馈。再者,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我市司法局发布了《关于20xx年度律师陪同市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程安排的通知》,通过具体安排时间让领导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让群众能够有效的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扎实推进和完善市委、市政府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律师在信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全市社会稳定。

二、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向农村全覆盖工作。 阳光司法行政的本质是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温暖与公正公开,为了确实保证阳光司法行政,我市司法局下发《关于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向农村全覆盖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实施“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工程,探索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向村委会(社区)、向边远贫困地区、村寨和少数民族地区延伸,逐步实现基层法律 4

服务在农村地区的全覆盖,让更多的群众得到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以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民生需求,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来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在实施过程中,落实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公示牌,要求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中的每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将其照片、姓名、联系电话、服务范围(解答法律询问、代写法律事务文书、代理参加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应聘担任法律顾问、调解纠纷)等制作成蓝底白字的方形公示牌,并悬挂于自己所担任法律顾问村委会(社区)的公开场所。这项工程让农村广大群众感受到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在各个乡镇上的普遍存在,更加便利群众更好更快的解决问题。让群众在公开场合知晓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范围和职权,有效促进行政公开化的发展,能够让群众更好的寻求帮助,为自己寻求最佳的解决纠纷方案。

三、坚持司法行政的公开化与透明化。在市局上和镇司法所上,明确了司法行政执法公开透明的范围、内容、检查等内容,通过公开透明司法行政工作,细化司法行政依据、司法行政过程、司法行政结果等公开透明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保证有关部门和社会广范群众更好地行使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在各司法行政系统单位上,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姓名照片职务以及职责在公示栏上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公示栏上将司法行政工作和与群众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给予公示,让群众能够更加了解司法行政工作以及涉及自身切身 5

利益的相关法律法规。最后,在局和所上都对办案程序、办案流程、受案范围、相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概念等都给以公开,让群众能够通过概念流程以及受案范围来明确解决自己纠纷问题的途径。

我市司法行政部门促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透明化,深入推动权力阳光运行的落实到位,使各项权力的运行切实体现“和谐司法行政”的构建要求。推行政务,健全和完善执法业务公开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内部和外部监督,推进行政执法权力阳光运行,按照法定权限和规范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以廉洁高效的执法为保证,实现了监督与管理并举,让执法权力阳光化,有效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巡检司司法所 20xx年9月15日 6

 

第二篇:阳光司法

阳光司法”的破局之旅

20xx年01月08日 09:37福建日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

借力科技,让民意体验法意

我省法院借力科技提速司法公开,采取了多项举措——

庭审直播。去年4月,台江区法院第四法庭一场普通的民事案件庭审因为网络直播而不同寻常,这是我省首次举行庭审视频直播,直播时网络点击率达11925次。据悉,全省法院去年共对40个典型案件进行了庭审直播。

网上公开。福建法院网目前可为公众提供包括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基本信息、拍卖信息、裁判文书等司法信息。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已在网上公开约1.3万份法律文书。

科技法庭。全省81家法院总计建成91个科技法庭,引进多媒体证据电子显示系统,建立审判工作声像档案,实现远程开庭与提讯。

法院开放,让民意了解法意

去年9月,46名普通代表第一次受邀走进省法院。参观之后,一位代表说:“法官的苦累确实不为常人所知,这更需要全社会来关心、理解与支持法院工作。”

去年9月20日到30日,全省法院陆续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与工商联、机关企业、街道社区村(居)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观法院办公场所与审判设施,旁听案件庭审。据统计,全省共有5070名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了法院开放日活动。在去年10月开展的“司法公开宣传月”期间,全省法院共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503场,参与旁听庭审的各级人大代表达1704人次,政协委员1097人次,社会各界群众6071人次。

“法院开放日”作为我省法院工作的特色品牌继续推向深入,如厦门海沧区法院组织台商代表专场开放日活动,邀请辖区内台商代表和区台办领导参加。

信息发布,让民意监督法意

在莆田城厢区法院民一庭办公室,面对当事人张老汉,经办法官递过一杯热茶、一本《民法通则》。经过法官细细解释,张老汉笑了:“既然法律都这么规定了,我就不上诉了。”这是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实行判后答疑制度为诉讼当事人解除疑惑的一个缩影,其核心就是强

调司法裁判信息的全程全面公开。全面推行以来,“判后答疑”案件183件241次,服判率达91.72%。

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厦门市海沧区法院、龙海市法院去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去年6月,省法院下发了《关于司法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各级法院严格按照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大力加强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立案阶段,全面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与流程,向当事人释明诉讼风险,解答诉讼疑问,并及时将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当事人;审理阶段,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允许社会公众旁听,所有证据在法庭上公开,对庭审过程进行同步录音与录像;执行阶段,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将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重大执行信息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通过各类媒体公布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基本信息。

我省法院还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主动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提供权威司法信息。去年省法院共召开8场新闻发布会;还专门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会和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法院工作座谈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去年12月,福建省12368司法信息公益服务系统向公众开放,人们足不出户,通过拨打电话就可以获取诉讼指南与咨询、案件审理执行情况等司法信息,从而更好地实现司法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这是我省法院着力在范围、制度、平台、方式等环节推动司法公开,探索“阳光司法”的一项举措。

省高院院长马新岚对记者说,全省法院不断拓宽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推进“阳光司法”,促使公开理念深入人心、公开范围延伸扩大、公开制度继续完善、公开平台全面拓展、公开方式不断创新,为社会大众搭建起“能知情、能参与、能表达、能监督”的广阔司法平台。

加强司法公开 推进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 2010-10-01 09:59:41

金秋十月,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大幕拉开。各地法院加强司法公开的先进经验将在这里生动展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所见所闻和切身感受将在这里鲜活叙说;一项项推进司法公开的改革文件将在这里权威解读;专家学者对司法公开的真知灼见将在这里精彩呈现。是社会文明的进步把司法公开推上只能扩大、不能收缩的必由之路,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将司法公开带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多次深刻指出:“实现司法公正必须推进司法公开。”

“推进司法公开,做到阳光司法,是今年人民法院工作的重点,是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措施。”近些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几个“五年改革纲要”中都把司法公开作为重要改革项目,并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司法公开的具体举措。从《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到《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司法公开从范围、内容、方式、措施上均有了质的飞跃;从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的改版、中国法院网的完善,到各地法院门户网站的建设,都使司法公开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促进了司法公正的实现,同时在新形势下也承载着更重要的历史使命。

阳光司法让民众更知情。司法的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属性之一。司法如何体现人民性,如何实现司法为民,司法公开是重要的衡量指标。司法公开的一

个著名口号是“人民想知道什么,我们就公开什么”。公开让法院敞开大门接纳民众,让民众零距离、无障碍地接近法院、亲近法院,有利于民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进而理解司法和支持司法。

阳光司法让程序更公正。法治国家无不追求程序正义,而程序正义是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司法活动如果不能保证程序正义,实体正义则失去了存在的形态,堵塞了前行的轨道。司法公开是民主政治的表现,也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通过司法公开,把司法活动的全部运行过程公布在当事人面前,把审判程序的每个关键、每个节点让当事人知晓,把所有暗箱操作的可能暴露在阳光下,这样的司法程序才能确保当事人平等享受司法的公正。

阳光司法让裁判更易接受。人民法院裁判案件的宗旨是判断是非、化解纠纷,促进全社会的公平正义。

通过审判过程的公开,避免法官与一方当事人单独接触,确保裁判者的中立性和裁判结果的正当性;通过一系列的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公开措施,不仅有效地降低了民众了解司法的成本,方便民众零距离触摸法治,也在法院形成一种“倒逼”机制,促使法官提升裁判文书的质量和庭审驾驭能力。在阳光下运行产生的裁判结果更能得到民众的认同,也更能让当事人接受。

阳光司法让法官更自律。在一人独处和众人聚集的不同场景下,个人对自己的要求会大相径庭。将司法活动放在阳光下,会让法官更加注意自己的行为、形象,更加注意社会对自己的评价,更加注意法律同行对自己的认可。他们会努力展现自己健全的人格、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精湛的法律能力,努力避免当事人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阳光司法可以让法官更加严于律己,让自己的行为更加光明坦荡。

阳光司法让队伍更廉洁。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生命,也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关键。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促进司法廉洁的措施已有不少,但最有效、最直接、最经济的还是司法公开。司法公开能够将司法活动的全貌展现在民众面前,让腐败无处藏身。

阳光司法本身不是最终目的,而只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和手段。人民群众对阳光司法的期待,最重要的是公正,最根本的是廉洁。阳光司法容不得半点尘埃和阴暗。敞开大门,荡涤尘埃,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司法阳光的温暖,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虽然只开展一个月,但是司法公开的努力永远不会终止。随着民主政治的进步,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期望会越来越高。而对于人民法院来说,人民群众想知道的,就是我们要公开的。

湖南永州中院全面推进“阳光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www. 来源: 湖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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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中院以当前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工作,推进“阳光司法”,着力提升法院工作透明度。

建好司法公开阵地。在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中,永州中院制定了《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在永州法院网开设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专栏,《永州法院简报》、《学习落实活动专刊》、《永州法院情况反映》、《永州审判》等宣传平台也加大司法公开宣传工作力度。

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全市两级法院都开通了内外网站,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中院立案大厅设置了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由导诉员引导群众进行立案和信访,指引来访群众通过电子触摸屏查阅立案流程、审判流程、庭审程序和信访程序等诉讼须知资料,通过“一站式”服务,简化诉讼手续,让来访群众及时全面了解案件审理应公开的信息;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参加庭审,建立巡回办案制度,开展送法下乡和进校园活动,借助报纸、电视等媒体搞好宣传,为社会各界了解、查询法院各类信息提供便捷查询平台。

加强司法公开监督。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强化内部监管,加强外部监督。全体干警在办案、办公过程中,实行挂牌上岗,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开展暗访工作,纠查干警作风,改进司法作风;纪检监察室将选取部分案件进行回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同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对典型案件和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采取就地开庭,公开宣判等形式,扩大司法影响。

推进司法公开互动。推行与党委、人大、政府共同接访制度、院长定时接访和党组成员轮流接访制度,从信访环节入手,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及时发现问题,改进不足;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群众代表巡视、考察、参观、旁听案件,向全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委员赠送《法院简报》、《永州审判》等杂志,让他们对法院工作有更直观、更真实、更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印发宣传资料、发放警民联系卡,开展巡回审判调解和送法下乡等活动,制作专题片报道全市法院的重大举措、特色做法、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经典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展现全市两级法院的良好形象。

扬公开之帆 展阳光司法

-苏州虎丘区法院“八个推进”全力做好司法公开工作

www.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刘冬梅 邹政 更新时间:2010-12-16 10:54:53

近年来,苏州市虎丘区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等文件精神,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推进“阳光司法”,切实保护和尊重当事人权利,努力从司法领域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一、推进立案公开,保障诉讼权利

一是加强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除常规便民手册外,在立案大厅设置信息触摸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和法律法规。在苏州市法院系统率先推行随机分案机制,有效减少分案的人为因素。二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配备专职法官作为导诉人员,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和风险,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先后在辖区内设立四个基层服务站,将诉讼指导、法律释明、法律咨询“一站式”诉讼服务工作延伸至基层。

二、推进庭审公开,确保阳光审判

一是坚持庭审公告公开。在立案大厅内设立电子显示屏,在外安置宣传栏和公告牌,张贴各类案件审判信息公告,方便群众旁听。二是坚持审判过程公开。严格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创造条件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庭审中保障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权利,让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有证举在法庭”,努力提高当庭宣判率。三是坚持裁判结果公开。强调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强调说明案件事实的认定过程、适用法律的理由,解释运用自由裁量权的法理、逻辑规则及所考量的因素。

三、推进执行公开,强化分权制约

一是积极推进“加强执行工作管理,整顿执行工作作风”活动,对执行款收支管理、警车使用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法院执行局被命名为江苏省廉洁司法示范庭、苏州市公正司法示范点。二是实行案件执行全程公开制度,即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流程、主办法官、执行进度、执行期限、标的物处理、执行款兑现、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及原因、执行救助基金发放等全部公开。三是创新悬赏公告执行制度,动员社会力量破解执行难题。今年10月8日,通过在电视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的方法,促使一名“失踪”长达五年之久的被执行人自动“现身”并履行了义务,仅用五个工作日就迅速执结了一起执行难案。

四、推进听证公开,透明司法程序

一是全面实行公开听证制度,促进司法程序透明化。将公开听证制度全面引入再审立案、国家赔偿、申请强制清算、申请破产以及执行程序,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二是严格规范确立破产案件资产管理人和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等制度。率先在苏州市法院系统制定《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试行)》、《关于流拍财产变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机构或破产案件资产管理人,努力从制度上保障司法公正,堵塞管理漏洞,清除“操作空间”。

五、推进文书公开,增强司法公信

一是坚持从提高文书质量入手,开展裁判文书评比评查活动。通过评比评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追责,确保裁判文书做到说理公开、裁判公正。二是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裁判文书。为进一步深化“三审合一”工作,率先在江苏省试点法院中联合区检察院、公安局共同出台《关于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中刑事司法保护若干问题的意见》,积极推行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和部分涉外民商事裁判文书上网发布。通过公布法律文书,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六、推进审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一是及时公开制度纪律,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向社会宣传法院加强审判管理、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审判绩效考评、纪检监察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让群众了解法院和法官在确保公正司法做出的积极努力。二是严格落实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督查、错案追究和岗位目标考核等制度,实现对审判质效的动态监控。虎丘法院主要审判质效指标连续多年保持在苏州市法院系统第一方阵,其中改判发回率、信访案件化解率等指标位列第

一。三是严格考核制度,强化监督机制。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活动组织不力、流于形式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并与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

七、推进司法宣传,树立良好形象

一是搭建门户网站平台。更新法院门户网站,重新设置了以司法公开为主旨的系统,包括“法律咨询”、“网上立案”、“诉调对接”、“判后释明”、“信访预约”、“纪检监督”以及各种公告等板块,方便群众查询。二是搭建媒体宣传平台。切实强化与各级各类媒体的良性互动,,适时召开媒体座谈会,共同问计司法宣传工作,合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搭建科技法庭平台。依托科技法庭,对庭审过程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工作,对重大案件的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通过网站将庭审过程进行公开。

八、推进民主司法,主动接受监督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零距离接触,倾听他们对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意见并认真落实改进。二是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聘请14名廉政监督员,进一步加强对法院机关作风、廉政纪律等方面的社会监督。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走近法官,拉近距离,消除群众对法院的神秘感、陌生感。今年以来,虎丘法院举办涉及交通安全、人身损害等公益示范庭审5次,共组织大中小学生和居民代表近2万人次旁听,让法院成为了普法教育的课堂。三是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今年以来,虎丘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714,进一步扩大了司法民主,彰显了司法公开。虎丘法院今年被江苏省高院评为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

“六个一”活动促阳光司法

新市区法院在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中,以“司法公开服务大局,促进和谐一心为民”为目标,以形式多样,贴近法院工作实际的“六个一”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公开审判的宪法原则,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本宣传册”,以新市区法院近三年来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各部门职能、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费用标准、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和执行风险提示、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以及廉政监督等有关内容为主制定宣传册,在立案服务大厅、各审判庭、执行局明显位置摆放,并通过楼宇电视、电子大屏滚动播放电子版本,使来院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更加生动、直观、详细地了解法院的审务、政务信息,便于落实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权。

“一场座谈会,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工作,选取案件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集中评议法院工作,听取改进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代表、委员全面、深入了解法院工作,进而更好地行使监督权,确保司法公开不走形式。

“一场交流会”,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召开司法宣传交流会,通过新闻报道、电视采访、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推进我院司法公开的各项措施、典型案件及优秀法官,扩大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一个开放日”,通过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来院,向社会各界全面介绍法院历史、发展及成就,参观立案大厅、法庭、办公场所、法院信息建设等情况,使他们切身感受法院浓厚的司法审判氛围,增强对法院的理解和支持。

“一次法制巡讲”,为提高司法公开宣传针对性,活动期间安排1-2次法制巡讲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企业、行政机关等部门,结合各部门实际,开展法制巡讲。

“一次以案讲法”选取相邻权、赡养费等事关老百姓生活的典型案件,深入实地开庭审理,以案讲法,听取群众评议,提高公众法制意识,改进法院工作。

为使措施落到实处,活动取得实效,新市区法院已将“六个一”具体措施落实到庭室,充分利用法院网站、电子大屏、楼宇电视、工作简报等平台,建立宣传专栏,登载司法公开的好做法、好措施、典型案例及优秀裁判文书等内容;建立新闻发布制度,与新闻媒体加强合作,不定期发布法院重大活动、创新举措、重大案件审理等情况,全面展示新市区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形象。(葛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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