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行政管理专科-案例分析报告

行政案例分析报告

广州推出公务员首问首办制 服务不好可投诉

案例简要:

案例分析:

1、试分析案例中的做法对提高政府绩效、建设服务性政府有何意义?

广州推出公务员首问首办制和平时工作量化考核制度是提高政府绩效、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尝试和新的突破,其意义一是规范了公务员行为。也就是说,让公务员明确什么是自己该做的。案例中各单位根据市政府的要求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公务员行为管理规范具体实施办法,详细规定了什么公务员该为群众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二是畅通了便民渠道。首问首办制规定:市民们申请办事、咨询或者投诉时,与之接触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首办责任人,首问、首办责任人受理服务对象的咨询、投诉或所申办事项时不管是否是职责范围,都要耐心、热情、优质服务,这样可以有效杜绝推诿拖沓行为,进一步畅通了便民渠道,树立公务员的好形象。三是公务员绩效考核更加科学、公正、客观。广州市将公务员平时工作表现按照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的办法具体量化,并与个人年终考核分数按比例综合为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的业绩和表现评定将更科学、公正、客观。《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办法》公布后,各单位都拿出了自己的有效投诉具体认定办法,市民们可以依规对办事不公、态度蛮横的公务员进行投诉了,这种投诉直接影响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更加有效的促使公务员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2、结合案例试分析,如何提高政府部门的绩效?

本案例就如何提高政府绩效,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建立科学发展的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升政府管理水平,有效地增强政府部门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周到、满意的服务,做了有益的探索。根据本案例,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要制度化管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建立健全规范的制度才能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像广州推出的公务员首问首办制度、个人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采用量化打分综合形成个人年度考核机制,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二是要培育为政亲民的工作作风。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 1

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要真心诚意尊重群众。对待群众不能虚情假意,力戒心浮气躁、追名逐利,把精力用在踏踏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案例中,广州一些单位要求首问、首办责任人对所有来电、来信、来访(无论是否属于本岗位范围的事情)的人员,都必须热情礼貌,文明用语,耐心解答问询,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处理时间。这实际上就是培育为政亲民的工作作风。三是要接受群众监督。满足广大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让政府的工作阳光操作,高效运转。《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办法》公布后,市民们可以依规对办事不公、态度蛮横的公务员进行投诉。各单位都拿出了自己的具体的有效投诉认定办法。这对提高政府部门的绩效有巨大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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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电大专科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浅谈服务行政

摘要: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这就决定了行政管理的服务性质。21世纪,服务将是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选择。为公民服务,为国家服务,为社会大众服务,将是行政服务的主要对象;而效率与效益,将是行政服务的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判断行政服务的标准,则看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最终依据将是用“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 关键词:行政管理,服务,衡量尺度

21世纪,以服务为方向的中国政府职能选择将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政府将按照企业化的方式努力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并自觉把“效率”和“效益”作为自身服务水平的内在评判尺度,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外在的评判尺度。

一、服务:21世纪行政管理的职能设计

管理在本质上就是服务,服务理所当然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21世纪中国政府必然也应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理念,进行职能的再设计。

1、管理就是服务 :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本质

上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体产生分化,并逐步形成群众组织(包括国家),各组织内部及各组织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各组织成员为避免无谓的消耗,以最少成本换取最大利益,相互订立契约,把自身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共权力,由全体成员选举的少数代表掌握。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同时,各组织之间也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国家政府),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管理的实质,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从本质上讲,管理就是服务。

2、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政府是公民间契约的产物,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它日益脱离并凌驾于社会之上,但这种服务性质不可能改变,只不过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仍然是服务职能。政府作为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种,也是为社会需要而存在,为社会利益而存在。因而,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而不是相反。政府行政在理论上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制行政,而应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

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现代西方各国政府的职能再设计也正是出于这种选择。

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行政管理陷入信任危机,引起了国际性的公共管理改革,要求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和设计。西方各国通过多方面探索,最终选择了服务职能,实现了由过去重管理控制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开始注重公共服务、“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为中心”的转变。中国的行政管理,离不开国际公共行政发展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特殊性,更何况中国政府本身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最终实现政府职能的方向性选择,就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

3、转变观念:“小政府”与“大服务”服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取舍。但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面干预,强调行政管理。这首先是因为,我们的各级领导行政人员及公民本身还没有意识到政府就是服务机关,政府的职能就是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能”角色,不该管的也要管,结果什么都管不好。我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习惯于政府的全面干预和行政控制,不仅不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而且对政府过分依赖。公民更是“势单力薄”,一味指望政府能“为民作主”。一方面权力主体没意识到自己的权力,自然也不对政府提出

什么要求;另一方面,政府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忽视了权力主体的权力。现代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求政府树立新的行政理念,从制度和体制及运作机制上,使行政管理为公共利益服务。其次,还要求权力主体观念也要有所转变,要认识自己的权力,争取自己的权力,限制政府的权力,主动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最终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理想格局。

二、政府该为谁服务

既然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那么,政府到底该为谁服务呢?

1:为公民服务: 从政治角度理解:“契约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与政府、公民之间的政治契约的基础上的,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能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充当公民的忠实“奴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否则,公民有权收回委托之权能,选举出新的政府。众所周知,政府机关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社会财富,它们的运转和活动靠公民所交纳的赋税支持,公职人员靠纳税人来供养,公民是公职人员的“衣食父母”。政府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的意愿,为公民利益尽心工作,完全是应有之义,应有之举,而非政府单方面的“恩赐”。

经济学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理解模式。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管理过程就是基础设施、治安、政策、法律等公共产品的生产过程。而公民则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以

尽可能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服务争取消费者的支持。 按照这种理解,政府不仅要为公民服务,而且要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否则,就难以赢得公众的支持,从而失去存在的基础。各种理论虽然理解的角度不同,但它们都证明了这样一个观点:政府必须为公民服务。

2、为国家服务: 行政管理是国家发展的产物,它通过自身的管理活动来发挥、实现国家的职能,执行国家的意志。它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任何行政管理活动都服从于国家、服务于统治阶级。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为国家服务的,政府代表并为国家的利益开展活动。

任何国家都有安全的需要,从内外两个方面表现出来。 内部安全是统治阶级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防止政权丧失,保持国内稳定。政府为实现内部安全,维护统治,一方面要代表国家利用暴力工具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的意志、法律和政策,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另一方面则采取改善福利等措施协调和缓解与人民群众

之间的矛盾,保护内部的安全和稳定,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外部安全就是要保证主权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它国侵犯,维护国家的尊严。政府代表国家通过外交、战争等方式实现国家的这种安全需要。

在内外安全和稳定的政治环境下,统治阶级还要努力发展本国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事务,以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政府通过执行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为国家经济文化等发展服务。当然,政府代表国家与它国开展经济和科技等方面的竞争,进行综合国力的较量,也是政府为国家服务的应有之义。

3、为社会服务:政府职能除了为国家服务和具有强制性的一面之外,还具有为社会服务的非强制性的一面,这是由国家和社会关系决定的。专制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现了颠倒,国家日益凌驾于社会之上,对社会超常控制。现代民主社会,才真正体现了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按照社会的指意运作的内在涵义。国家与社会的这种关系“具体化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权组织与社会、国家机构与社会民众的关系。一句话,是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关系”,所以, 国家要为社会服务。政府则代表国家执行这种服务职能,这种服务具体表现为政府为市场服务,如“培育市场体系、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进行宏观调控、克服市场缺陷”等;

为企业服务,即“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为社会良性行为服务,如:环境保护、治理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法律和制度、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公民服务,如提供公共产品、保障公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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