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区委民政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要点

旅民发?2010?67号

旅顺口区民政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

20xx年工作要点

区委:

按照《中共旅顺口区委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将民政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概况

20xx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区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狠抓落实,着力改善民生,全面推进制度创新,为率先建成科学发展示范区发挥了重要基础作用。

(一)社会救助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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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扎实做好城乡低保工作,全面提高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水平。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794户5249人,从今年4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360元提高至380元,人均救助额由199元提高至223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至2600元,月人均救助额由136元提高至155元。预计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约1191万元。为621户居住暖气房的城市低保户减免取暖费75万元,为519户无采暖设施城市低保户发放采暖补贴20.76万元。

2、完善机制,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综合能力。一是开发扶贫。区级共投入资金20万元,确保年底前有25户低保家庭增收脱贫。二是扶贫助学。启动“扶贫助学月”活动,预计发放扶贫助学金近60万元。三是特困户建房。区级共投入资金20万元,为14户居住条件较差的低保户维修改造房屋。四是救灾救济。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214万余元。5月12日开展了以“防灾减灾进社区”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妥善处理了“1.2燃气爆炸事故”。五是帮村包户。完成第三次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户结对子工作。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连心”活动。六是救助超市。全年区、街两级共投入资金约40万元,确保各救助超市全年对救助对象的救助额度达到人均120元以上。七是临时救助。全区救济各类困难对象5713户(人)次,发放救济金349.92万元。

3、创新思路,全面加强民生保障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一体化工作,水师营街道已率先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既提高了农村低保户低保标准,又减轻了街道财政的压力。积极推进城市低保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各街 2

道实行了城乡低保集体审批制度和阳光监督机制。建立了临时救助长效机制,规范了审批制度,将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更加及时、快捷解决城乡居民临时性生活困难。

(二)老龄工作取得新进展

认真履行老龄(孤儿)工作职责,营造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90-99周岁老年人从今年起每月享受补贴100元,百岁老人生活补贴提高至每月380元,预计全年共发放各类生活补贴近100万元。我区集中供养五保老人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4800元提高到5800元。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行城乡一体的老年人乘车优惠政策。截至目前换发省制老年证和老年人优待证41000余个,为全区老年人建立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体系。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登峰街道高升社区、得胜街道长兴社区两所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光荣街道友谊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将于年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三)双拥优抚工作实现新突破

1、举全局之力做好第七轮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区“创建双拥模范城”动员大会,举办了庆祝建军83周年暨庆“八一”双拥总结表彰大会、军旅歌曲演唱会等一系列双拥共建活动。成功举行了“旅顺”舰命名仪式,有力推动了双拥共建工作的新发展。在大连市第七轮双拥模范城创建中期考核组的评比检查中,我区取得了优异成绩,得到了市检查组领导的表扬。

2、深化文化智力保障拥军。投入20万元在原来援建6 3

个学习型军营电子图书室的基础上,又援建2个高标准学习训练中心。以“爱心献功臣”为内容,实施了连续三年投入60万元的“鸿基园慈爱拥军”项目。投入20万元,为92538、65525等部队免费提供了树苗和菜苗。 投入80万元,走访慰问部队,为部队送去电脑、电视、打印机、摄像机、图书等慰问品。投入20万元,举办了迎新春军地领导座谈会。积极协调处理军地矛盾,全年共化解军地矛盾纠纷12起。在清明节,组织了纪念抗日民族英雄金伯阳烈士牺牲77周年活动。协调部队2000名官兵和一个军乐队参加了国际樱花节开幕式、欢乐中国行等文体活动。举行了“军嫂、复转军人就业洽谈会”,提供就业岗位1000余个。

3、优待水平进一步提高。投入资金40余万元,在重大节日期间走访慰问了重点优抚对象。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大病救助金14万元。投入3.5万元为3户重点优抚对象改造房屋。投入优抚保障资金300万元,使我区优抚对象优待标准在原来基础上提高15%。

4、积极拓宽退役士兵安置渠道。全年共办理160名冬季退役士兵的档案接收、报到落户和安置工作。将20xx年度冬季复员退役士兵部分纳入市退役士兵定向培训计划。发放待分配期间生活保障金26万元,发放自谋职业金160万元。

5、确保复员干部稳定。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庆期间重点优抚对象和军队部分退役人员稳定工作的通知》,对30名重点复员干部进行重新的核查登记,实现了“两个确保”即确保零进京上访和零越级上访。投入40余万元,为我区 4

21名军队部分退役人员落实了相关政策。

6、军休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按接收计划将136名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指标和退休金下达到6个街道。军工遗属生活补助标准由每月468元提高到494元。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干休所环境基础建设,为军休干休提供良好环境。

7、全面推进陵园改造。投资300万元实施的苏军烈士陵园整体维修改造工程已于今年9月底全面竣工,在接待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参观苏军烈士陵园活动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圆满完成任务,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赞扬。总投资额近600万元的八一烈士陵园整体维修改造工程已完工。

(四)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加强

1、提高社区建设。积极落实社区办公用房,光荣街道2000平方米社区办公用房已经装修完毕,近期投入使用。登峰街道元宝社区500平方米的用房得到落实。全年共为城乡社区落实用房3600平方米。召开了全区“互联社区”工作培训会议。提高已退无固定收入老委干部和城市农民的补贴待遇,解决了这部分人员的后顾之忧。

2、加强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圆满完成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选举中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广大选民更充分地行使了民主权利。换届选举阶段,我区的“三级政策发言人”制度经验被省、市推广。

3、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落实14个新建和扩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设施配套资金,全面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设施建设。对全区68个村委会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全部建立“一场九室”,达到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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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民族宗教工作稳步推进

落实宗教场所安全防范检查,实施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六薄一册”和“六项制度”。推进蟠龙寺建设进程,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好蟠龙山森林文化公园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旅顺登峰基督教礼拜堂已献堂。巩固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成果,完善长效机制,防止反弹。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区宗教场所为玉树灾区共捐款近4万元。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1、着力提高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我区现有民间组织单位23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6家。有各种类型的社区服务性民间组织包括备案组织37家。依据有关文件开展了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成立旅顺口区民间组织发展促进会的相关准备工作。

2、着力推进区划地名工作。围绕我区建设绿色经济区的目标,积极开展了域名更名工作,目前已完成民意调查工作。探索开展路名规划试点工作,已对长城街道赵家村的拟建道路开展了路名规划。实施门牌编号新方法,为城市管理和服务百姓提供便利。

3、着力推进殡葬改革。清明节期间,开展了“文明祭祀、平安清明”活动。落实旅顺殡仪馆、龙凤山墓园的选址及各涉农街道公益性公墓(散坟集中点)的规划,规范平迁坟手续,完善平迁坟工作程序。配合登峰、市场等相关部门的大项目开发工作,迁坟2200余盔,半岛集团项目迁坟工作已到收尾阶段。刘家沟居民动迁工作已全面启动。顺利完成 6

了龙凤山墓园2400余盔的集中安置任务,全面推进龙凤山墓园“事转企”改制工作,为7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办理了退休手续。

4、着力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严格婚姻登记管理,完善硬件设施,优化服务环境,到目前为止,共办理结婚登记1432对,离婚登记356对,补领结、离婚证及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等证明3139份,各项登记合格率达100%。

5、着力推进救助管理工作。围绕文明城创建,加大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09人(次)。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初步解决“三无”精神病人的看护及救助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对全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了排查。

(七)强化民政党建工作,提高科学发展水平

认真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民政工作核心职责,注重提升工作效能,注重转变工作作风,促进了民政党建工作的创新发展,为全区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1、抓学习促规范,党员干部工作能力有了新提升。以争创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为载体,着力打造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理论学习示范点两个学习平台,通过抓好“五个一”来规范全系统的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局党委成员积极参加局理论中心组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活动,同时,还主动参与分管工作的理论研究工作,截至目前,局理论中心组成员共参加课题研究6个,形成理论成果6篇。

2、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不 7

断增强。充分发挥局班子的表率作用,班子成员牢固树立了维护好班子核心权威的意识,大家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形成了民主和谐、通力合作、共谋发展大局的良好氛围。顺利完成了局属6个党总支(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进一步优化民政干部队伍,大胆提拔任用了一批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年轻干部,为推进民政事业新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3、加强廉政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今年,我局搬入了新的办公楼,我们以此为契机,深化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群众的满意率不断提高。通过观看廉政教育宣传片、上党课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贴心民政、温暖在民政服务活动和情暖滨城十大感动人物评选、精神文明建设精品工程评选等项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民政干部的整体素质。以连心活动、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促进政风行风的转变,进一步增强了民政干部甘于奉献、乐于奉献的意识。全系统干部职工牢记民政为民的工作宗旨,以高效率快节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树立了民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社会救助工作

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统筹科学发展,继续完成部分街道户籍制度改革条件下,城乡低保一体化工作。做好保障规模扩大后低保对象的认定工作和低保金的测算工作,探索农村低 8

保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城乡低保统筹后市、区、街道三级低保资金财政分摊和拨付保障工作。深入实施《大连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严格规范城乡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按照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根据居民价格消费指数变化,及时为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继续深化城市低保集体审批和听证审批制度,全力打造“阳光低保”。落实各项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救助超市、扶贫助学、医疗救助、开发扶贫、危房改造、帮村包户、救灾救济等民生救助机制,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二)深化老龄工作

继续做好省制老年证统一换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老年人的相关优惠待遇。深入开展“关爱老年人健康行动”,保障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大力推进全区社会福利社会化建设,加强社会养老福利机构软硬件建设工作,按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划要求,继续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积极筹建福利院二期工程,加速构建以区福利院和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为中心,其他福利机构为补充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提高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优化整合资源,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和养老机构社会化建设。

(三)深化双拥优抚工作

继续做好争创双拥模范城工作。组织好春节及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部队工作。落实“军嫂”进社区政策。继续抓好军地互办实事活动,促进军地团结和旅顺经济的发展。落实好 9

各项优抚政策,实施重点优抚对象安居工程。做好优待安置工作,保障军人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大自谋职业人员比例,积极拓宽安置渠道。继续做好复员退伍军人思想稳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提高军休干休服务管理水平,为军休干休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对维修改造后的烈士陵园的管护工作。

(四)深化基层政权建设

组织开展好第八届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落实和谐社区创建标准。在换届选举后,组织召开拉练会议,培训会议,总结经验,提高水平。认真开展村改居调研和试点工作,配合区委、区政府全面推进全域城市化目标。积极落实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出台《关于加强我区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理念和水平,逐步达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深化民族宗教工作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做好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工作。全面推进蟠龙寺建设进程。巩固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成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组织宗教界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抓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教职人员素质。

(六)深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加强民间组织管理。筹备成立区级民间组织发展促

进会。有重点地抓几个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抓点带面,提升层次,带动民间组织上台阶。规范监管,强化力度,积极探索抓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工作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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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区划地名工作。全面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完成国家地名数据库建库的基础性工作。继续开展地名规划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城乡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加强区划地名档案管理。切实做好界线管理工作,巩固勘界成果。

3、加强婚姻登记工作。继续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登记。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婚姻登记员队伍。继续妥善处理好紧急事件和历史遗留问题,避免矛盾的激化,杜绝上访现象发生。

4、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继续完善全区殡葬设施规划工作,尽早确定殡仪馆、龙凤山墓园的新址。根据大项目建设等实际情况需要,将大力支持水师营、三涧堡等街道的公益性公墓(散坟集中点)的建设工作,为大项目开发创造条件。按照散坟动迁程序,积极协助水师营、三涧堡、登峰街道等相关部门做好迁坟工作,计划迁坟3000盔。协助做好刘家沟动迁工作。推动龙凤山墓园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墓园文化品位。 5、加强救助管理工作。继续抓好救助服务工作,确保

求助人员安全返家。为适应社会发展,在现有基础上拟报请区政府投资建立旅顺口区“三无精神病人安置基地”。加强对职业乞讨人员的管理力度。推进救助管理社会化工作,形成救助管理的合力。

(七)推进民政系统党的建设

一是加强民政系统组织建设。做好党员思想教育和发展工作,加大对后备干部、优秀青年的培养力度。进一步完善 11

党员和党组织数据库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组织系统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工作的新突破。二是加强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推进理论武装工作上水平。创新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载体,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上水平。三是加强民政系统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树立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民政系统行风。

二О一О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民政 20xx年总结旅顺口区民政局办公室 20xx年11月8日印发 共印3份 12

 

第二篇:十堰市民政局20xx年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要点

十堰市民政局20xx年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要点

20xx年工作总结

一、科学发展理念廓清新思路

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深入开展了民政工作思路、机制创新大讨论,理清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政策性工作抓落实、业务性工作上台阶、日常性工作保运行、服务性工作促规范、重点性工作寻突破”的工作思路,坚持“城市低保抓提标、农村低保抓扩面、五保供养抓集中、医疗救助抓普及、应对新灾抓预案、优抚政策抓落实、基本建设抓进度、专项事务抓规范、双拥工作抓争创、队伍建设抓作风”,推进民政事业进入了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格局。

二、民生保障能力有了新增强

城市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城市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再次提高,资金已到位1.8314亿元。城区低保标准由220元/月提高到280元/月,各县市保障水平也普遍提高,全市保障人口已达40671户91623人,月人均补助143元。农村低保扩面富有成效。新增农村低保人口3万人以上,保障人口达7.6万户15.96人,占全市农业人口6.3%;农村低保资金已到位1.3994亿。人均补助标准由35元/元增加到47元/月。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政策,有效保障农村“三无”老人和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扎实推进福利院提档升级工作。新建、扩建乡镇中心福利院172所(其中100所达到省级合格标准,3所达到省级模范标准),实现集中供养14794人。全年到位农村五保供养资金4995万元。26292名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人均新增300元,集中和分散供养对象分别达到每年1800元和1300元。农村散居孤儿救助资金达到255万元,1700名分散供养的孤儿全面落实年1500元的待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更趋完善,各县市区分别出台了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和临时救助制度,全年落实医疗救助资金3625

万元。认真开展“两节”慰问活动,全市发放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2925.66万元,走访慰问城乡低保89580户209724人,发放慰问金1632.34万元。

三、救灾减灾效能得到新提升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制定了《十堰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害信息员制度》,成立了十堰市减灾委员会,加强了防灾减灾宣传,强化了自然灾害信息数据库建设。灾害救助能力逐步增强。落实春荒灾民生活救助资金930万元,解决需口粮救济人口31万多人。妥善应对新灾,救济灾民10万多人;倒房恢复重建卓有成效,需恢复重建7504间房屋全部完工。规范救灾物资仓储管理,救灾物资发放及时。在城区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试点,并在全市推广取得显著成效。四个社区被国家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占全省被表彰数的10%。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市政府将城区农村危房改造列为20xx年为民办好的十件好事之一,计划改造的1842户农村危房,已全部竣工。

四、优抚安置成效达到新水平

狠抓优抚对象政策落实。中央、省下拨我市抚恤补助资金10230万元,对3万多名重点优抚对象,全部按国家规定落实了抚恤补助待遇。继续做好伤残评定管理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政策落实工作。研究出台了《十堰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建立了优抚对象“一站式”服务系统,确定了定点医院,发放了医疗保障卡,解决了其后顾之忧。双拥工作扎实有效。认真做好经常性拥军优属工作,社会化拥军服务得到加强,各部门各行业年减免各种费用2300多万元。筹集资金614万元,为全市2763户特困优抚对象解决了“三难”问题。随军家属就业政策到位落实,举行了退伍军人、随军家属劳动就业专场招聘会,292人与用人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全面提升退役士兵安置和军供保障服务水平。出台了《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意见》;与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开展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驾驶培训》优惠补助办法。今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人,其中

退伍回农村***人,已开发使用***人;城镇退役士兵***人,已安置***人,占应安置人数的99%。其中:办理自谋职业***人,占应安置人数的82%,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费925.94万元。市县两级补贴培训费24.7万元,组织退役士兵技能驾驶培训***人。市本级接收并完成安置任务对象***人。着力加强军供站正规化建设,投资130万元进行维修改造。军休服务设施及和谐军休家园建设卓有成效,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积极稳妥推进军休干部住房改革,保证了军休干部队伍稳定。

五、基层政权建设呈现新面貌

大力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正式启动,全市第一家农村社区——张湾区柏林农村社区于11月26日揭牌成立。分层分类集中轮训全市2200名村委会成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百村达标”示范创建活动和“难点村”治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城市社区建设扎实推进,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市政府将城区社区“一门式”服务大厅建设纳入20xx年“十件实事”,全年累计投入资金640万元,启动了城区12个社区服务站和33个便民服务大厅项目,目前已基本建成。以“三城联创”为契机,参与“百名干部进社区”调研活动,形成了一批专题调研报告。社区创建活动成绩斐然,茅箭区和张湾区二堰铺社区分获“全国创建和谐社区示范先进单位”。

六、专项事务管理凸显新亮点

依法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全年新成立社会团体2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9个,登记合格率达100%,清理整顿全市性行业协会党政领导干部兼职5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文明窗口创建工作卓有成效,市民政局、竹山县民政局、竹溪县民政局分别被评为“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文明窗口单位”。以第三批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载体,着力推进新时期组织工作的创新发展。市供应商商会党支部被省厅推荐为“全国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单位”、市香格里拉幼儿园被省厅推荐为“20xx年度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扎实抓好区划地名工作。完成了1250公里省、县、区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分别与陕西省的商洛市、安康市签订睦邻友好公约。积极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完成了全市90%的乡镇地名设标工作,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的50%乡镇设标任务。及时做好行政区划变更申报,完成了郧县设立谭家湾镇实地考察及竹山县田家坝镇更名,房县白鹤乡、桥上乡乡改镇的审核上报工作。深入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6710对,离婚登记3232对,补办898对、补领2082对,出具婚姻证明数2724件。

七、福利事业发展实现新突破

扎实推进殡葬改革,火化区平均火化率达93%。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260人次。认真规范做好社会福利企业认定和年检工作,会同国税地税部门,进行年度资格检查认定,全市各福利企业残疾人职工“五金”、工资和食宿交通都落实到位。开展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 办理收养登记75例,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持续推动全市慈善事业的发展。召开全市慈善大会暨慈善总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创造性地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资金达139万元。办好省慈善总会资助“慈善阳光班”4个,市慈善总会本土“阳光班”1个,资助特优特困学生600余名。

八、基本项目建设打开新局面

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市有3个项目被国家纳入扶持项目,落实国家扶持和省配套扶持资金1305万元,8个项目纳入省扶持项目,落实省扶持资金1496万元,14个福利机构建设项目落实了政府审批、发改委立项、规划局建设规划和国土部门用地许可,新划拔土地194亩,地方政府配套扶持资金1900万元,相关部门落实优惠减免相关经费1240万元,国家和省落实扶持经费2801万元,民政部门落实自筹经费6400万元,已建成区级福利院1所,已开工建设6所。特别是20xx年我们征地110亩,计划建设包括15个子项目的“十堰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场地平整工程已于12月26日正式开工建设。市委市政府

支持民政工作力度空前加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调研民政工作,市政府下发《专题会议纪要》,对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等给予大力支持。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签订了“共建区域性中心城市创新发展型民政事业”协议,重点推进民政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共同打造具有区域性中心城市综合服务能力的民政保障体系。民政资金筹集渠道加速拓展。20xx年,国家、省、市落实各项民政资金总量达5.4825亿元,全年有望突破6.42亿元,同比增长30%。加大力度推进福利彩票发行,实现福彩销售额1.567亿元,同比增长7%。

九、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新成果

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来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机制方式创新,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发挥社会“稳压器”和“减压阀”的作用,成立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涉军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强化考评。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846人次,按政策解决临时救济200人次。处理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信访件16件次,转办给各县市区信访件49件次;及时妥善处理了110多名退伍军人来访事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未出现因工作缺位而造成的越级上访和重访问题。2008-20xx年度,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文明单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信访工作优胜单位”。

十、民政自身建设焕发新气象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效显著。十堰市民政局行评工作荣获省市联动参评单位第一名,各县市区民政局也全部荣获本级第一名,被省厅授予突出贡献奖。创造性推行绩效考核工作。以民政局列入市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试点单位的契机,制定了《十堰民政系统20xx年度目标责任量化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建立了更加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创造力、凝聚力和公信力。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强化。着力构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互商、运行互动”的民政体

制机制,民政系统运行效率和民生服务水平大大提高。信息宣传成果丰硕,全年发表调研报告和信息1200多篇(条)。

20xx年工作要点

一、以更大的力度提升民生救助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构筑以城乡低保为基础,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等专项救助为辅助,慈善救助、社会帮扶为补充的覆盖全部城乡居民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一是提高低保保障水平。城乡低保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总体要求,落实分类救助,强化动态管理,优化申办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并逐步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二是抢抓全省在29个贫困县新增农村低保30万人的机遇,力争实现新增农村低保8万人,达到全市农业人口总数的9%,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三是抓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落实,健全五保供养经费保障机制。巩固“福星工程”成果,认真实施“霞光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农村福利院建设和维修改造力度,使五保对象在自愿条件下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四是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救助标准和救助办法,逐步扩大救助覆盖面,力争全年救助资金达到2000万元,救助人数达到7000人以上。五是进一步建立高效、规范的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规程,严格救灾款(物)发放、使用管理,进一步完善《灾害信息员制度》,及时妥善安排好灾区困难群众生活。积极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六是按照“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慈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设立慈善救助基金,扩大慈善救助范围,继续抓好慈善项目品牌建设,办好“慈善超市”、“慈善阳光班”。

二、以更多的举措构建和谐社区,切实推动基层民主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达标创建和“难点村”治理整顿工作,完成10个“难点村”治理任务。二是稳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工作,大力推进农村社区示范点建设。三是争取出台“十堰市全市和谐社区创建办法”,推动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加大社区建设工作经费投入,重点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机制建设,基本实现城区每个社区有1个便民服务大厅。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三城联创”工作。

三、以更优的服务支持国防,巩固发展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好局面

一是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 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军民共建活动。二是深入落实《湖北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试行办法》,推进制度建设,重点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参保、大病保险等问题。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城区义务兵优待奖励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三是完成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完善教育培训和服务体系,扶持退役士兵通过市场实现就业,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开发使用率达到80%以上。妥善做好军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好“两个待遇”。

四、以更好的思路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快提升为老服务能力

以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为目标,以老年人福利服务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兴办养老机构的扶持优惠政策,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体系建设。一是抓好福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争“十堰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年内基本竣工、“十堰市殡葬服务中心”年内开工建设完成主体工程。抓紧开工建设各地已审批的10个民政福利服务建设项目。二是加快社会化养老机构建设,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优惠政策,争取出台《十堰市社会化养老政府补贴办法》;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抓好试点,开展“四定”(定人、定时、定对象、定内容)服务。三是多渠道增加福利事业资金投入,努力寻求资金增量。力争国家、省级投入各项民政资金总量在上

年基础上有较大增长;继续做好福彩销售工作;引入社会慈善和公益资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建设,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筹集民政事业发展经费的新机制。

五、以更高的标准依法行政,大力推进社会管理服务提档升级

一是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突出抓好社会组织中党建“活力工程”示范点等工作。二是认真做好鄂豫线、十襄线及县(市、区)行政区划界线联检工作,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完成全市乡镇道路设标。加快区划地名信息化建设步伐,年内“十堰市地名网”开通运行。三是抓好婚姻登记规范化创建工作,各县、市集中婚姻登记处和部分乡镇分散婚姻登记处全部达到民政部规定标准。四是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做好收养登记的调查、评估和事实收养的源头防范,保障收养当事人合法权益。五是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加大管理力度,稳步提升火化率。加强对非法公墓的清理整治,推进农村土葬区公益性墓地规范性建设,维护公墓经营市场秩序。

六、以更严的要求锤炼队伍,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自身建设

一是推进“活力工程”建设。二是推进绩效管理。三是推进廉政建设。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化政务公开。五是加强计划财务、建议提案办理、信访接待、工青妇及纪检监察等工作,统筹兼顾,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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