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所20xx年工作总结(20xxTA)

托克逊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xx年度

工作总结

今年,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在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法监管保安全、规范行为总体目标,着力推进机构队伍正规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全程监管常态化、管理方式信息化,在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动物产品的安全,促进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动物检疫监管,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 我县认真贯彻执行了《动物防疫法》、新《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产地检疫规程、屠宰检疫规程等规范性文件。从行为规范和工作落实入手,严格检疫工作,即开展面、检疫率、无害化处理率、运载工具及器具消毒面、违法行为处理率达到100%,切实加强了检疫及检疫监督管理,使动物产品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共办理养殖场动物防疫合格证三个,定点屠宰场一个,屠宰点四个。

(一)深入推进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动物检疫申报制是改进动物检疫工作的一项重大思路调整,是推进动物检疫工作由被动接受向主动转变的重要制度。今年,共实施产地报检点七个。今年前三季度,共实施产地检疫数5.2万头只; (其中:牛0.8万,羊1.1万,生猪0.2万,禽类3.1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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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驻场检疫监督制,规范开展屠宰检疫。

今年,我所规范了检疫行为,严格到岗到位实施检疫。严把入场检查、待宰巡查、宰后检疫、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监管“四道关”,进一步强化了屠宰场业主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的责任,督促业主严格落实“快进快宰”制和入场动物严禁分销出场制,规范开展待宰圈舍、屠宰场地和用具清洗消毒,严防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检验费按物价文件最低标准收取,返还根据财政情况部分返还。今年前三季度,共实施屠宰检疫数量余13.2万头;(其中:牛0.86万头,羊1.5万只,生猪0.35万头,禽13.1万只)。

(三)强化专项整治,规范检疫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 按照《自治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办法》和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检疫证章标志专项整治,加强了对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共对七个基层乡镇兽医站、四个乡镇的屠宰场(点)、超市、大小型食品市场(店)、农贸市场,四个活畜交易市场等进行了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督,对动物产品检疫包装标志,禽类检疫合格专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和规范整顿。检疫证章标志实行计划订购、逐级发放和分级管理制度,落实专人、专账、专库管理制度,完善领用记录,实施可追溯管理。

二、强化流通监管,切实保障动物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强“瘦肉精”检测监管工作,确保群众的安全

根据农业部、自治区、地区相关文件的精神,为保障各族广大群众肉食品安全,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畜产品质 2

量安全工作,抓好“瘦肉精”宣传及检测工作,20xx年4月1日下午畜牧兽医局召开班子成员紧急会议,会议传达了政府召开的“瘦肉精”专题会议精神。会后我所紧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会议,传达了局会议精神,学习了相关文件,并成立了以所长张鹏云为组长,牙森为副组长,其它干部职工为成员的“瘦肉精”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托克逊县“瘦肉精”监督监管工作方案》。为确保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我所干部职工一方面加大“瘦肉精”宣传工作。

我县目前我县动物“瘦肉精”检测数量是20xx年4月

至10月我县动物“瘦肉精”检测数量是500(头,只);其中:猪检测数量250头;牛检测数量200头;羊检测数量50只;检测结果为阴性,未“瘦肉精”非法添加情况。

(二)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宣传工作。

为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监管,防控重大动物疫

病,认真落实调运动物检疫审批或备案管理制度。发放和张贴宣传单5000余份;《动物防疫法》各项法律法规,“瘦肉精”书发放和张贴公告等宣传方式,提高了公告在广大经营户中的认知度,有效推进了检疫审批或备案制度的实施,

强化了畜产品食品安全,动物调运等各项工作监管力度。

(三)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于20xx年2月22日成立一六五公路检查消毒站,加强

我县流动牲畜及外地区牲畜监督检查管理,防治疫病流入我县境内。我所负责监督检查及信息沟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监督执法,规范登记记录,加强信息沟通。抓好重大动物疫情的“查、堵、处”工作,对跨省调运的肉用、屠宰用动物等产品要详细查验审批手续,确保全县畜牧业健康和人 3

民生命财产安全。一六五检查站检查情况较好,未发现疫情,均无异常现象。

2月22日到为止检查消毒工作记录情况在如下:

检查运载牲畜车辆138量,总消毒面积8280㎡,检查牛48,羊,1001只,猪 1691头,驴马1660匹、鸡 2252只,犬20条,牛羊马驴皮91294张,牛奶 63 吨,羊杂碎19374㎏,已加工羊脂肪40吨,羊肉1080㎏(返回原地),牛肉2020㎏(返回原地),鸡蛋12.1吨,返回车辆总共8辆。

(四)强化动物调运监管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动物调运监管“回头看”活动,查找漏洞,增添措施,确保监管落到实处。通过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调运前备案,提高备案率。严格查验检疫、消毒及有关备案材料,无备案手续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严禁入境。严格屠宰场、养殖场(户)、交易市场等关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县外调入非屠宰用动物隔离观察制,降低发病风险。前三季度,我县共开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数量是0.93万头只:(其中牛0.15万头,羊0.58万只,鸡0.18万只,其他0.02万匹消毒车辆共168辆。

(五)强化经营环节监管,规范市场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坚持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大对中心超市、阿尔曼超市、家乐福市场、伊合拉斯超市等大小型超市(店), 4

农贸市场市场以及宾馆、饭店、学校食堂等重点集体用肉单位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督检查频率。督促建立检疫信息台帐,实行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加强经营场所监管工作,确保做到经营动物产品的经营户心中有数。

为扎实做好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保障全县畜牧业安全生产,确保上市畜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我所与工商局、质量监督局、卫生局、经贸委、城建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的互相配合下,我所在对全县范围内食品流通环境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过程中,分别对屠宰场,农贸市场,超市、兽药店等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重要流通环节进行了详细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整体良好,没有发现过期、劣质、无检疫动物产品等异常情况。整治期间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60余人次,出动车辆75余台次。

(六)加强宣传工作 对广大养殖户严禁使用“瘦肉精” 吐鲁番地区畜牧兽医局转发的“关于印发张贴《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新牧发【2011】13号文件精神,20xx年3月28日托克逊县报订150张受《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瘦肉精”书》,20xx年4月2日“瘦肉精”书宣传单每个乡镇兽医站发了30张要贴到为每个村,同时贴到对全县的活畜市场,部分养殖大户,农贸市场,各屠宰场(点),部队大院,各兽药店,大小超市,托克逊县城各社区大门口,各级政府,饮食点和经营点。

三、做好GSP兽药管理工作

为保障畜牧业生产顺利进行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我所组 5

成兽药质量检查组,对全县辖区兽药店安全检查,签定承诺书并重新办理了兽药许可证,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规范兽药经营行为。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和兽药监管,定期和不定期对县内动物及动物产品饲养、加工、经营等场所和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对动物卫生违法案件和兽药违规案件进行查处,查处结案率达到100%。

根据地区要求,我所监督执法人员对每一个兽药店每一项条件进行严格的验收。兽药店大部分正在处于整理状态。为达到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下一步更加严格要求,为规范兽药经营质量而做出努力。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县范围内对兽药店一共进行了6次大规模的检查,本次工作中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30余人次,出动车辆6余台次。

四、强化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案

(一)严格日常监管程序。认真做到日常监管常态化、执法办案规范化、文书档案标准化、联防联动制度化的“四化”要求,以“严格检查、严厉处罚”为工作重心,努力实现监督零距离、管理零空档、案件零差错、执法零投诉的“四零”目标,确保监管无漏洞。

(二)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严格执法、人本执法、公正执法和责任执法的执法理念,做到主体合法、程序 6

合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严谨、文书制作规范。

(三)严处违法行为。加大查案办案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案必查、有查必处,震慑违法分子,规范动物卫生监督秩序。加强联防联动,完善联合办案机制,形成合力,从重从严查处大案要案,树立社会形象,提升行业地位。查处违法行为22起,有力的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

五、加强学习力度,提高监督队伍素质,树立行业形象 加强队伍管理。加强检疫监督队伍定人,定事、定点、定量、定时的“五定”管理,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提高检疫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健全人员档案,规范队伍管理。

我所每周五下午进行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屠宰检疫操作规程,主要进行法律法规、学习执法办案提高全体检疫监督人员的办案力度、案券制作等方面。每次学习加进了《动物防疫法》、《检疫管理办法》、《票证规范化填写》等内容。学习后工作人员进行了讨论当周的工作情况。通过每次学习,提高了检疫监督人员的思想认识、法律观念和业务技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六、信息上报工作

认真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使上级主管部门能及时了解我站最新工作情况。目前为止共上报各项业务工作信息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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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逊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8

 

第二篇:五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xx年工作总结

五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0xx年工作情况及下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五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监管这条主线,立足本县实际,在县畜牧兽医局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不断加大监管工作力度,稳步有序地推进综合执法进程,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全县规模动物饲养场监管面达到了90%以上,检疫动物1027.2万头只,检疫动物产品3763.6万公斤。辖区内24家兽药经营单位完成了兽药GSP改造,并重新换发了《兽药经营许可证》。查处较大违法案件8起, 无害化处理动物产品660公斤,没收不合格兽药、假兽药以及违规经营兽药总价值2万多元。

一、20xx年工作情况

(一)检疫申报点建设

今年以来,我县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加快动物检疫报检点建设进程,推进检疫申报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由于乡镇畜牧兽医站整体基础较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规范基层检疫申报点难度较大。但检疫申报点的建设是是形势的需要,也是动物检疫这项行政许可的重要原则和要求。我县克服困难,在原试点的基础上,规范了洪凝、叩官、于里、许孟等四个乡镇的五处动物检疫申报点。县监督所根据农业部要求,统一设计了版面等有关公示标牌,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工作规范、统一文书档案。其他乡镇也根据县畜牧兽医局的安排和上级要求,加快动物检疫申报点的建设进度,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善申报点的建设。

(二)集中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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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瘦肉精”专项整治

“瘦肉精”事件以后,我县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了盐酸克伦特罗等“瘦肉精”制品的专项整治活动。各乡镇对辖区内的猪牛羊饲养场相继开展了拉网式的检查。县监督所根据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对各乡镇的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乡镇加强对动物养殖场的监管检测,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对乡镇检测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复查和处理。期间,全县共检查饲养场220处,采集尿样2100多份。在动物饲养场和饲料生产企业抽取饲料样品120份,屠宰环节采取进场检测和屠宰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检测制度化、正常化,建立健全了长效机制。同时,在实施产地检疫时将瘦肉精检测作为检疫出证条件,无检测结果的不检疫、不出证。期间,处理乡镇报告的相关事件两起,配合县电视台新闻频道、专题频道摄制有关我县“瘦肉精”整治情况的新闻和专题片,并进行了连续报道,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市民的安全消费意识。

2、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根据市畜牧兽医局[2011]14号文和国家、省市以及县政府的要求,开展了以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深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非法添加行为的源头治理,依法加强对国家公布的禁用兽药、兽药添加剂等制品的控制。制定了行动的具体方案,重点加强对兽药饲料的生产、经营、使用,以及动物饲养、销售、屠宰加工等环节的监管,有效地遏制和惩处非法使用饲料、兽药及其添加剂制品的行为,消除了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活动期间,没收国家禁用兽药及禁用添加剂3种7件。

3、餐厨废弃物饲养动物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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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餐厨废弃物、地沟油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我县相继开展了动物饲养场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的集中整治活动。有重点的在部分乡镇调查摸底,要求各乡镇动物卫生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无疫区管理办法》,严禁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废弃物直接饲喂畜禽。活动期间共检查生猪饲养场35处,其中,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的有4处,要求必须经高温处理,不得直接饲喂。辖区动物卫生监督人员要加大对其监控力度,发现直接饲喂的行为要立即予以查处。

4、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今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被列入农产品质量重点整治范围,自7月起,抽调一名同志参加了县农安办的长期工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县农安办的整治方案要求,一是开展了畜产品生产的综合治理,特别的加强源头监管,完善监管措施、健全监管档案。期间,共监管规模饲养场120处,制作监管记录480份。二是严格把好生猪定点屠宰场进出场关口,切实强化同步检疫制度,按要求做好“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检测工作,完善检测记录和检测档案,确保生猪产品安全。二是完成了在册兽药经营业户的兽药备案工作。根据县农安办的要求,对全县兽药经营业户经营的兽药进行网上备案。三是完成了创建材料的整理归档。县监督所在繁杂的检疫监督工作中,集中时间和人力,搜集整理相关材料,进行完善归类,健全档案,此项工作受到了县农安办的高度评价。

根据县根据《五莲县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了农村动物产品安全整治工作。一是加强了对农村动物产品的安全监管,特别是要加大农村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对市 3

场上的动物产品进行严格的查证验证。严厉打击销售和贩运病死动物的行为,确保农村动物产品安全状况有一个好的改善。二是及时向活动的牵头单位卫生局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的进展,细化分解高危环节的监管职责,确保了农村动物食品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5、集中执法活动

根据市局的布置和要求,开展了春、秋两季畜牧业集中执法活动。活动期间,对全县24处兽药经营企业、2家饲料生产企业、32处饲料经营业户、110处动物饲养场以及5处种畜禽场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场和动物、动物产品交易市场进行了监督检查。制作各种检查记录350多份、下达整改文书52份,查获并处理不合格兽药279盒(包),不合格饲料及饲料添加剂2500公斤,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质量抽检兽药40批次、饲料12个批次。

(三)案件查处工作

今年以来,动物卫生监督所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认真对待、快速处理群众举报案件,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案件的执行力。查获了影响较大、案情复杂的高泽某肉鸡经纪人无证经营兽药案,莒县六和饲料厂在我县销售不合格饲料,户部王某贩运病死动物案,科绿饲料有限公司、青岛某饲料厂在我县销售外包装不符合要求饲料案。案件查处过程中,严格程序,规范办案,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有效地规范了我县的兽药经营和动物卫生监督秩序,震慑了违法行为,维护了依法治牧。

(四)检疫监督工作

一是扎实抓好产地检疫工作,提高动物出栏受检率。今年以来,县监督所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动物产地检疫行为,认真 4

贯彻落实新的《检疫管理办法》,实施检疫申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严惩逃避检疫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动物出栏的检疫率和检疫出证率。4月份以来,县监督所对12处乡镇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作任务目标落实、证照管理、动物饲养场监管等情况,根据各乡镇的工作实际和检疫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措施,加大力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推动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更好地开展。

二是加强对畜禽饲养场的监管,完善可追溯体系的建设。各乡镇认真落实动物饲养场监管责任制,不断强化对管辖范围内的饲养场的监管力度,监督动物养殖户完善规范养殖档案内容,杜绝禁用兽药、饲料等有害物质的添加和使用,掌控动物移动检疫状况,禁止购进未经检疫的动物,杜绝未经检疫的动物出栏。通过源头监管,完善可追溯链条,确保了动物食品的安全。

三是强化对动物屠宰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出场的动物产品安全合格。完善驻场检疫员派驻制度,确保人员到场,检疫到位。特别的通过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对抓好屠宰检疫监督工作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瘦肉精事件后,各乡镇高度重视,县监督深感责任重大,要求驻场检疫员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好入厂出厂关口,按要求认真做好同步检疫,确保出厂生猪产品安全。积极支持山东华慧食品有限公司、五莲绿野食品有限公司等两家动物屠宰加工企业产品入沪备案的条件审查、上报、网上信息报送以及动物防疫条件规范工作,确保其产品顺利入沪、入杭。帮助山东华慧食品有限公司完成了产品供应肯德基的认证,规范了其下属的五个肉鸡饲养场,办理发放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五)兽药、饲料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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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县全面完成了兽药GSP改造,申请兽药经营户均通过了省市的验收,取得了兽药GSP证书,我县把迅速把工作重点及时转移到了后续管理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全县通过兽药GSP认证的24家经营业户重新发放了《兽药经营许可证》。春季,配合执法活动的开展,对全县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进行了全面的质量抽检和监督检查。围绕县局对兽药管理的工作安排,开展了以规范兽药经营渠道,强化兽药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管理为重点的集中整治活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兽用生物制品管理的意见》,正对我县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和使用现状,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兽用生物制品管理的建议和措施。结合动物饲养场的监管,要求养殖环节规范养殖档案,落实兽药、饲料购进索证索票制度,不得使用禁用兽药饲料及其它不允许添加的化学制品,确保出栏动物的安全。协调上级饲料管理部门,完成了对美纳康饲料厂等两个饲料生产企业的年度备案,帮助企业进行设备改造、改进加工工序、做好质量控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饲料生产条件,提高了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9月起全面清理在职职工及其家属无证经营兽药的行为,限定一定时间内全部清理完毕。

(六)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工作

今年以来,根据市局部署加强了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发证工作,对动物产品加企业和申请发证的50多处动物饲养场进行了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要求动物产品加工企业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产品进出货台账,完善制度。要求动物饲养场要严格按照规定,健全制度,完善养殖档案,规范消毒设施设备,特别的健全动物出栏的报检制度,确保100%申报检疫。

(七)检疫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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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改革后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一方面从抓队伍强素质入手,全面提高动物检疫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约束机制,用制度去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加强队伍的培训工作。春季,组织动物检疫执法人员,全员参加了市所的集中培训,为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二是面对当前行政执法面临的新任务和新形势的要求,县监督所有重点地进行培训,重点抓了检疫员组织纪律建设,规范检疫监督行为。严格完善内部管理的约束机制,健全内部稽查机制,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整肃队伍纪律,树立执法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同时,在县监督所网站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社会公信力。三是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县监督所与乡镇站和检疫员层层签订了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和责任状,量化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健全错事追究制度并保证落到实处,实行奖罚分明,权责挂钩。四是强化规范执法。严格动物卫生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确保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认真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发生。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突出抓好产地检疫。由于养殖效益降低,出现逃避检疫的违法行为可能会抬头,为此,一方面加大对动物养殖企业的监控,严厉打击逃避、拒绝检疫等不法行为。提高对养殖业户的监管力度,增加监管的频率,掌握养殖状态,获得一手养殖信息。生猪的产地检疫要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特别的生猪规模养猪场的 7

检疫,要抓深抓细。另一方面要严格检疫程序,确保人员到场检疫到位。四是要加快检疫申报点的建设。继续规范检疫申报,进一步完善制度,力争检疫申报点能够覆盖全县。

(二)进一步强化兽药的监督管理。一是严查无证经营行为,进一步落实县局关于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管理的意见,加大对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管理力度,重点加强对肉鸡中间商的管理,坚决查处和取缔非法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不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的游动兽药经营行为的管理,建立健全举报制度,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积极争取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在兽药经营管理上的协调与配合,使我县的兽药管理有一个新的突破。二是抓好兽药GSP的后续工作,监督兽药经营业户继续兽药GSP认证要求,不断完善和提高,在20xx年秋季专项执法活动的基础上,有重点有步骤地对个别兽药经营业户实施整顿,对责令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要吊销其《兽药经营许可证》。三是要加大兽药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督促畜禽养殖户建立健全养殖档案,落实索票索证制度。四是采取措施打击地下兽药经营行为,把无证地下兽药经营行为作为20xx年兽药管理中重点打击的对象。通过各种途径找准案件的突破口,鼓励养殖业户积极举报,使违法经营行为失去市场。

(三)继续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一方面要提高乡镇执法人员案件处理水平,把案件查处的前期工作中心下移,锻炼和培养基层动物卫生执法人员的案件查处能力。另一方面要强化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

(四)落实动物诊疗许可证制度。20xx年我县将依据上级有 8

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兽医诊疗的管理力度,规范兽医诊疗人员的从业行为和执业兽医师制度,严格许可事项,提高兽医诊疗门槛。确保兽医诊疗行为的合法化。

(五)检疫费的收缴关系到动物卫生监督的正常运转。当前,国家已明确降低了检疫费的收取标准,20xx年检疫费的收取困难将加大。在养殖业发展整体趋稳的情况下,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要深挖潜力,广开费源,做到应收尽收,争取新的突破。县监督所要把好收费政策脉搏,严格收费标准,该收的要收上来,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要把检疫收费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强对乡镇收费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收费政策的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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