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政府机构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中国政府机构改革

我国政府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

(1)理论上的误导跳出怪圈乏据在理论上,我们始终认为我国的政府机构是按照马列主义的行政管理理论建立起来的。马克思根据"巴黎公社"的短暂实践,提出了"小政府,大社会"的理论,强调建立"议行合一"的组织形式,要建立"廉价政府"。列宁认为,政府机构"宁肯少些,但要好些"。实际上我们并没有按照马克思和列宁的行政理论去构建我们的政府机构,而是依据斯大林时期苏联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模式构建了我国的行政体制模式,建立了我国的政府机构。在行政学理论的研究上,不承认行政学是一门科学,没有自己的行政学理论和独立的行政学学科体系,没有努力去探行政管理的某些规律。当我们的体制出现了种种弊端,并且现实行政管理实践需要理论指导的时候,我们则简单地采用了"拿来主义",照搬马恩列斯的部分论断和西方行政学某些理论,严重地脱离中国国情,在指导实践上出现了许多问题。

(2)认识上的偏颇破解怪圈乏力在认识上从中央到地方人们都意识到机构改革的重要性,但是由于以往的改革反复进行了多次,都没有跳出"三个怪圈",即在人员数量上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在机构控制上陷入了"合并---分开---再合并---再分开"的怪圈;在管理权限上陷入了"上收---下放---再上收---再下放"的怪圈。因此,人们对机构改革已经麻木,漠不关心,甚至失去 1

信心,从而产生了种种错误的认识结果。诸如"先改先吃亏","谁改谁吃亏","机构改革难以走出怪圈","改了也白改","机构改革就是减人,只要人员精简了,机构改革就成功了",等等。

(3)实践上的盲目突破怪圈乏术理论上没有正确的指导,在实践上盲目急进。主要表现在:在职能转变上,走入了强行实施职能转变,从而导致"翻牌公司"的误区。"翻牌公司"是在改革过程中成立的行政性公司,就是把政府机关的牌子换成公司的牌子。实际上还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并以此获取利润的公司。它既有公司身份,又有公共行权,是典型的翻牌公司,它一成立就损害了企业的自主权,也为公共行政权力直接插手企业经营提供了制度上的合法性,其实质上是权力进入了市场,是计划经济微观管理的再现,是"改革"走回头路的表现。

促进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对策

(1)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有限责任政府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我国政府机构改革之所以有反复,与我国社会不发育有直接关系。社会由许多要素构成,各种要素都应有自主权和相应的责任,这样才能减轻政府的负担。由于我国社会不发育,社会组织少而且长期依附政府,缺乏管理能力,当政府将一部分管理职能向社会转移或权力下放时,在某种程度上,社会则显示出没有承载能力,无法填补由于政府机构改革而留下的管理社会的管理真空和权力真空。所以"一放就乱",政府不得不收回管理权力;则又会出现"一管就死"。于是,政府机构改革出现了机构"精简-增加-再精简-再增加"的现象。可见,培育具有管理能力的社会,需要一个过程。 2

(2)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我国政府机构改革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是政府机构改革的强劲推动力。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已充分认识到权力高度集中的弊端,进行了一系列加强地方政府自决权和自主权的改革。但是这种分权是在政府系统内部进行的分权,仍然没有打破全能政府模式。19xx年开始的政府机构改革才开始了以社会与市场为导向的改革。计划经济需要一个全能政府,需要一个什么都要管的政府,这就混淆了政府的统治职能和管理职能,只扮演统治角色而不扮演管理角色。它用统治方式、行政命令的方式管理一切社会事务,已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需要。政府的优势在于其以强制力为后盾,因为它的基础是权力。市场的基础是利润,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它的驱动力。政府的缺点是配置资源的有效性有限,而这恰恰是市场的优势所在。市场经济必须遵循市场规律,而不能用强制性的行政干预进行管理。因此,政府和市场各根据其优势而确定管什么,是政府与市场定位的关键,也是政府转变职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

机构改革一直是中国行政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中的重要课题,建国至今,中国政府历经多次机构改革。十七大党中央提出新时期中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方向--"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我国目前的机构改革仍然还存在很大的问题,政府改革应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努力。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