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出国访学申报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出国访学(进修)人员申请表

  学校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关于申请20xx年上半年出国访学资助的通知

关于申请20xx年上半年出国

访学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扩大对外学术交流,提升我校师资队伍学术水平,根据《太原科技大学关于资助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访学的暂行办法》(校字【2011】55号),现就20xx年上半年度选派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访学事宜通知如下:

1、选派人员持对方邀请信、语言测试成绩单(具体要求见附件1)填写《太原科技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国外访学申请表》(见附件2),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学院(部)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骨干教师培养等实际工作的需要,结合本单位教师进修计划安排,对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表现优良、业绩突出的人员向学校择优推荐,并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人事教育处师资科。

2、4月10日前,人事教育处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和研修计划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初步人选。

3、录取人员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并公示。

请各学院(部)积极组织申报。

二○一三年三月八日

附件1:

关于我校教师出国进修外语水平的要求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规定的有关外语条件,凡我校教师出国访学进修3个月以上者,均须达到下述外语条件要求: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半年(6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者。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英语(PETS5):笔试总分45分(含)以上,听力部分12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成绩有效期3年。

4.参加雅思(学术类)成绩达到5.5分者。成绩有效期3年。

5.40岁以上人员,近三年内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教育部或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指定并认可的正规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应培训课程,学习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三年有效)。

6.本规定中未提及的外语水平标准,参考《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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