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厅公路字〔2011〕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部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现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xx年12月底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部公路局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总体方案

为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以下简称管养年活动)取得实效,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定本活动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各项制度,坚持“以县为主、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管养、保障畅通”的原则,推动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确保“建即有养、养即到位”,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管养年活动,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逐步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做到“五个到位”,实现“四个提高”。“五个到位”即: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制订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四个提高”即:提高管养能力,提高路况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具体目标:构建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长期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1.健全县、乡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县、乡级人民政府设立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或有明确负责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职能部门,比例达到100%。

2.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覆盖率。各省(区、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县道达到100%,乡道不低于60%,村道不低于50%。全国平均经常性养护率在20xx年的基数上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

3.改善农村公路技术状况(MQI),优良路率稳步提高,次差路率大幅下降。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PQI)得到较大改善,全国路面平均中等路以上的比例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其中:各省(区、市)以《20xx年度全国公路养护统计年报》数据为基准,路面(PQI)中等路以上的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应逐步达到全国水平,且县道和乡道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村道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路面(PQI)已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路面(PQI)中等路以上的比例达到90%以上的,应保持稳定。

农村公路县道和乡道的路基、桥隧构造物、沿线设施等技术状况基本达到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村道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视各地实际提出要求。

4.提高农村公路绿化率(已绿化里程占可绿化里程的比例)。全国农村公路平均绿化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各省(区、市)以《20xx年度全国公路养护统计年报》数据为基准,绿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县道、乡道每年提

高2个百分点,村道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绿化率已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县道、乡道、村道单项绿化率指标达到90%以上的,应保持稳定。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范围:所有农村公路,即纳入公路统计范围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及所属的桥涵、隧道、沿线附属设施等。

(二)参加单位和人员: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从事农村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三)活动步骤:管养年活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评比三个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县为单位,调研摸底各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基本情况,梳理完善管理养护各项制度,在此基础上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管养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以县为单位的管理养护责任目标;全方位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大力宣传管养年活动的意义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管理养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管养年活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解目标,细化措施,强化巡查,确保管养年活动各项措施贯彻到位;逐年对管养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管理养护工作和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向社会公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状况。

总结评比阶段(20xx年7月至9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系统总结三年管养年活动的经验做法,评估活动实施成效,研究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长效机制;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并对管养年活动中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1.部负责对各地管养年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总结交流和推广各地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组织对管养年活动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2.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省份管养年活动实施方案,组建活动机构,明确承办单位和年度目标、责任,完善管理养护各项制度;组织指导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开展管养年活动,督促落实管理养护工作职责和措施,监督检查管理养护工作成效,总结推广管理养护经验,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3.地(市、州)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部、省制订的管养年活动方案,负责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落实措施,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管养年活动具体实施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考核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

4.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本县(市、区)落实方案并具体实施,指导乡镇做好管养年活动的相关工作,认真组织,狠抓落实,以管养年活动为契机,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认真落实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主体的职责,有条件的地方应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形成管理养护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管理。

1.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各地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办法,规范养护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管理等行为,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监督、考核。积极鼓励引导乡级财政、村“一事一议”及社会资金等投入农村公路养护,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

2.建立养护巡查制度。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按频率、按比例对农村公路养护情况进行巡查,省级巡查每年不少于1次,市级巡

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县级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级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对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

3.完善监督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建立以单位和个人为责任主体的考核体系,加强对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评,考评结果与责任主体的工作绩效、评先评优、奖罚体系挂钩。对养护及时、路况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养护不力、路况不佳的单位或个人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以效能推动管养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养护质量的提高。

4.推行管养信息化制度。以各地现有农村公路电子地图库和项目库为基础,逐步建立“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的管理养护电子档案,构筑简便宜行、覆盖全面的农村公路养护电子基础数据库。依据电子档案科学制定养护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及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信息化。

5.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省、市、县三级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管养年活动开展情况。按照不同任务阶段,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向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出指导意见和指令。每年6月底前和年底前分别向部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

(三)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活动实效。

1.认真落实农村公路管养资金。县级及以上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行使农村公路行政职能及从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所需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有条件的乡(镇)也应纳入地方政府财政。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切块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及需地方筹集的养护工程不足部分的资金,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本省、本地区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予以落实。

2.严格执行农村公路管养规程。养护单位和人员要依照相关农村公路管养技

术规范、操作规程,认真实施小修保养和大中修工程。要重视日常养护工作,建立“常态化巡查、定期清扫维护、专案修复”的周期性作业制度,结合季节特点开展针对性养护,使农村公路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加强养护工程管理,规范养护工程计划编制与实施、设计、招投标、施工组织、质量控制和工程验收等环节的管理,细化养护工作目标和措施。完善养护作业模式,因地制宜地施行市场化养护、分段承包养护、委托承包养护、专业养护等多样化养护模式。

3.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力度。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路政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体系,充实路政管理力量,加强路政队伍建设,扩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覆盖率,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路政结案率稳步提升和超载超限车辆逐步减少。要引导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员、沿线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保护工作,鼓励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与乡规民约相结合、与养护生产相结合,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安全、完好、畅通。

4.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县道和乡道应设立养护责任公示牌,公布管理养护主管单位、承养公司名称或养护承包人姓名和养护质量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鼓励村道设立养护责任公示牌。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报道、书写标语等形式营造氛围,为深入推进管养年活动创造条件,树立全社会爱路护路的良好风气。

5.多层次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交流培训。各地要依托管养年活动,探索和总结管理养护经验,组织交流与推广,加大对基层单位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力度,通过组织培训班、发放技术指南、实地技术指导等方式,提高一线人员的技术素质和管理能力。农村公路管养人员在活动期间每年应参加不少于一次的技术或技能培训。要结合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实际,研究推广适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特点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以科技应用保证养护质量,提高效能。

6.积极开展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示范乡和文明路创建工作作为推进管养年活动的重要抓手,实现点上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示范乡和文明路标准,每个县级单位选取不少于2个乡(镇)作为农村公路管养示范乡,选取不少于县道总里程的10%、乡村道总里程的5%作为文明示范路予以推进。

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公益性事业,意义重大,涉及面广。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管养年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部门、人员的工作职责,抓重点、抓难点、抓薄弱点,确保管养年活动有力、有效、有序开展。要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国土、水利、扶贫开发、农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多部门合力推进的发展局面,管好养好农村公路,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第二篇:东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

东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提升农村公路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管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根据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67号)、省厅《山东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山东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交通四化管理为抓手,坚持高位突破、率先发展、持续发展的理念,遵循“以县为主、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管养、保障畅通”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转方式、调结构,实现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建即有养、养即到位”转变,促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方便农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继续稳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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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章制度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农村公路技术状况和区域网络结构明显改善,依法治路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路网整体服务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更加有力,路网协调管理能力、通行保障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努力实现交通运输部提出的“四个提高”、“五个到位”任务,逐步实现管理决策科学化、养护作业规范化、路网管理信息化、养护服务精细化、路政管理法治化的目标,确保养护管理工作总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安全便捷出行服务的需要。

(二)具体目标:通过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达到以下几个主要指标:

1.设立专门的县、乡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县乡人民政府设立农村公路管养机构比例达到100%,机构人员编制数量、专业人才配备、层次结构科学合理。

2.各县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县道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乡道经常性养护率不低于70%、村道不低于60%,且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

3. 县道文明示范路建成比例不低于80%,乡道不低于20%,适时开展村道文明示范路建设。

4.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按市级要求,足额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纳入本级公共财政投入预算,建成长期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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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养护资金渠道。

5.农村公路路基、桥隧构造物、沿线设施等技术状况达到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路面技术状况(PQI)得到较大改善,优良路率达到70%以上,且逐年稳步提高;路面(PQI)中等以上路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90%以上的,应保持稳定。

6.农村公路危桥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全面完成县、乡公路危桥改造任务,适时启动村道危桥改造工作。

7、农村公路安保设施不断完善,所有风险点全部制定并采取了具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在活动实施期间,全面完成我市县道、乡道的安保改造任务。

8.农村公路每年实施大、中修工程(含预防性养护)里程不少于总里程15%。

9.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公路数据库管理系统,基本建立区域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中心平台体系。

10.农村公路路域环境逐步改善,绿化率逐年提高;全市农村公路平均绿化率每年提升一个百分点,县道、乡道、村道单项绿化率指标达到95%以上的,应保持稳定。

11.农村公路路政案件查处率逐年提高,执法人员服装和基层站所标志标识统一规范,服务环境优化,建成一支素质高、业务强、纪律严、作风硬、反应快的路政执法队伍。

三、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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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养护年活动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养护优先、依法治路、体制创新、科技支撑”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立责任明晰的管理养护体制。

各县区要立足辖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实际,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逐步构建“层级清晰、事权明确、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管理养护体制。要继续巩固县、乡人民政府管养农村公路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分清事权,实行分级管理,理顺层次关系;要果断采取有力措施,督导乡镇政府规范履行管养农村公路的行政职能,尽快成立专门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合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足额安排办公经费,实现农村公路管养的规范化、常态化;要进一步研究政策变化,认清农村公路改革发展前进方向,摸清路网管理工作特性,把贯彻《农村公路管理条例》作为引领农村公路体制规范化的有力抓手,不断推进管理体制创新,最终形成县、乡、村三级责任主体职责明确、机构健全、养护资金足额到位且专款专用的良好体制。

(二)建立运转流畅的管理养护运行机制。

各县区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形成长效化支撑,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环节控制,推行精细化管理。各县区要针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特点,加强养护工程计划、设计、招投标、施工、质量、验收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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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的过程控制管理,细化养护工作目标和措施,建立责任明确、目标清晰的养护制度;二是创新管养模式,打造专业化养护队伍。县、乡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和养护质量要求,根据列养路段的交通量、路面类型、地形特点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市场化养护、以路养路、分段承包、委托承包、专业养护等多样化养护作业模式,组建合理规模的日常养护员队伍,逐步提升县、乡、村道的列养率,实现农村公路的有效管养;三是加强预防性养护,树立全寿命周期养护成本理念。活动期间,我市将根据省厅出台的预防性养护指导政策、技术标准和养护办法,相应出台东营市开展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的实施意见,并根据省厅具体要求,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预防性养护,各县区要做好配套;四是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投入。各县区要在保证公路日常养护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公路养护工程资金投入,及时组织实施公路大、中修工程,确保每年安排的大中修工程里程不少于总里程的15%,持续改善农村公路设施的整体技术状况;五是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参谋助手、辅助决策作用。大力推进公路养护信息化建设,完善公路数据库,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全面推广路况快速检测、分析、决策支持成套技术,促进路面、桥梁等养护管理系统的普及与集成应用,实现各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道路信息实时共享,服务农村公路科学决策;六是积极培育农村公路养护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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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各县区要积极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村公路养护市场,有效利用经济手段,发挥市场优势,组建农村公路应急养护中心及专业化应急抢险保通队伍;七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农村公路养护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三)建立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

各县区要以市局出台的《东营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为指导,加快制定符合地区实际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或实施意见,以县区政府名义下发执行,并作为县区农村公路管养制度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加以贯彻。同时,要加快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公路养护市场监管、技术评定、桥梁监测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积极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制订或修订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养护定额和标准规范,规范路况检测、养护施工作业流程,基本形成由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化管理标准及技术指南构成,相对完善的法规和制度体系。应重点建立以下制度:

1、推行管养信息化制度。以现有农村公路电子地图库为基础,建立“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的管理养护电子基础数据库,形成较为完善全面的农村公路养护电子档案。依据电子档案和道路、桥梁巡查结果科学制定养护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及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信息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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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特点,研究制定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办法,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规范养护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管理等行为;积极鼓励引导乡财、村财及社会资金等投入农村公路养护,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

3、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各县区要依托市、县出台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建设,建立以单位或个人为责任主体的考核体系,重点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三落实”是否到位,体制机制是否健全、管养成效是否显著、档案资料是否完善、信息上报是否及时等方面,强化对下级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考核和指导,有关考评结果要与责任主体的工作绩效、评先评优、奖罚体系挂钩,对养护及时、通行状况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养护不力、路况不佳的单位或个人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以效能推动管养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养护质量的提高。

4、建立养护巡查制度。建立市、县、乡三级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按频率、按比例对农村公路养护情况进行巡查,市级巡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县级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级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巡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对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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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实行责任倒查,落实责任追究,并予以通报。

5、建立日常养护精细化管理制度。各县区要结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特点,制定“常态化巡查、定期清扫维护、专项方案修复”的周期性作业制度,定期开展针对性养护措施,实行春季修补、夏季防毁、秋季恢复、冬季调查,开展不定期巡查,确保农村公路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6、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区要按照《东营市农村公路信息报送规范化管理制度》有关要求,扩展信息采集网络、规范信息报送流程,设立专职信息联络员,做好与省、市信息报送工作的对接,不断健全县、乡级信息报送机制;要及时掌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际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和存在困难,突出抓好管理养护年活动和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活动开展,及时、准确地向上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向下传达上级精神和重要指示。要积极利用科技信息手段,不断拓展信息采集渠道,规范信息报送格式、程序,严格落实时限要求,以强有力的信息为支撑,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

(四)培养精明强干的管理养护队伍。

各县区要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科研项目,积极开展职工教育与培训,重点加快农村公路养护、日常管理、路况信息采集与报送等紧缺技能型人才培养;要以活动开展为契机,探索和总结管理养护经验,组织交流与推广,充分发挥交通行业技术和人才优势,加大对乡镇基层站所的技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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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通过组织培训班、发放技术指南、实地技术指导等方式,不断提高一线人员的技术素质和管理能力。活动期间,各县区要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抓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人员的学习培训,要按照农村公路管养人员每年不少于1次(12课时)的技术或技能培训标准,统一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抓好贯彻落实,努力造就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责任意识强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队伍。

(五)形成长期稳定的资金筹措渠道。

进一步加大协调沟通力度,积极争取上级及有关部门支持,从制度上建立长期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渠道。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区域实际,联合财政部门共同出台符合地方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使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的主流制度化,保障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资金需要;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安全使用制度,保证切块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市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按照市级补贴县道10000元/公里、乡道50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县级同时配套县道5000元/公里、乡道20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的最低标准合力进行保障,县区并可根据财力状况,以奖代补的采取额外补助,进一步支持农村公路管养工作。

(六)健全完善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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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交通运输局下辖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逐步建立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责任和措施,以长期重点抓好桥梁、涵洞等固定风险点,突出抓好施工现场、病害路段等流动风险点为抓手,建立健全完善的责任落实机制、信息发布机制、应急反应机制、联合防控机制,加强养护、巡查、检测和隐患排查等工作,及时采取现场监管和交通管制等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水平,努力构建畅通、安全、舒适、高效的农村公路网络。

(七)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体系和抗灾反应机制。

结合区域公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平台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农村公路网运行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交通预案体系,制定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专项处置预案和针对重大桥梁、隧道等现场预案,着力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应急运行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和信息发布等应急运行机制。加强公路应急管理的多部门、跨区域协作,推动跨部门、跨区域沟通与交流,建立预警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

(八)建立规范运作的路政管理和治超联动机制。

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10 -

和《路政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路政管理,突出抓好七个方面工作,建立起“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路政管理体系。一要不断提升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覆盖率,有针对性地开展路政管理文明创建活动,强化路域环境治理,促进公路与周边环境的和谐与适应;二要加大公路保护与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的爱路护路意识;三要逐步提高路政管理设施与装备水平,创新路政管理手段,加快路政管理信息化进程,切实提高路政管理决策科学化水平;四要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建立执法考核监督机制,推进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推进路政结案率稳步提升;五要积极发动沿线群众参与农村公路保护工作,鼓励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与乡规民约相结合、与养护生产相结合,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六要建立和完善治超长效机制,继续坚持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并重,继续开展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农村公路行为;七要深化落实治超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力度,综合利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治超成果,保证超限运输车辆数量呈逐年减少趋势。

(九)鼓励积极推进绿色养护和技术创新。

要树立农村公路循环发展理念,研究推广符合资源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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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节能减排的绿色养护技术,加强养护新技术研发应用,大力开展养护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研究和应用,通过开发、引进和消化吸收先进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方法,逐步提高科技进步对公路养护发展的推动作用。充分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结合现有的路面、桥梁管理评价信息平台,科学分析公路及桥梁技术状况,科学制定预防性养护计划,为实现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实施范围

(一)活动范围:全市所有农村公路,即纳入公路统计范围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及所属的桥涵、沿线附属设施等。

(二)参加单位和人员: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从事农村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及人员。

五、实施步骤

管理养护年活动期限三年,开展时间为20xx年11月至20xx年9月,大体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评比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1、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立东营市农村公路管

理养护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李兆君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许维智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局法规科、规划科、公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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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运输管理科、质监站有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路处,负责制定印发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调度全市管理养护年活动开展。

2、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及其所属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根据

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组建由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区域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区域内管理养护年活动开展,分别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在11月20日前报市管理养护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组织召开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启动和部署

工作会议,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通过采取互联网、简报、专栏、组织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大力宣传管理养护年活动的意义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管理养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各级各单位分别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并做好宣传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按照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目标,细化具体措施,强化监督考核,确保管理养护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定期分析总结管理养护年活动开展情况,并对管理养护工作和目标落实情况实施考核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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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把活动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进行归纳和提升,使之形成制度,同时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各县交通运输局应当每半年向市管理养护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

(三)总结评比阶段(20xx年6月至9月)

各级各单位全面系统地总结三年管理养护年活动的经

验做法,评估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成效,研究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长效机制。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并对管理养护年活动中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市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现场经验交流会议,表彰管理养护年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管理养护单位和人员,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六、有关要求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是提升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

护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巩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实现农村公路发展方式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级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畅通主导、安全至上、服务为本、创新引领”的指导方针,科学安排,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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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区要抓紧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人员和岗位职责,围绕当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确定工作细化目标和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有力、有效、有序开展。参加活动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方向引导,抓好活动开展。各级活动组织实施机构要强化人力配置,配备足够专业人员和必要工作条件,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同时将管理养护年活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通过会议培训、专家讲座等方式,将“建即有养、养即到位”的观念灌输到交通运输干部队伍和从业人员思想中,为活动开展奠定良好基础;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管理养护工作重要性,赢得社会公众理解与支持,培养人民群众的管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认真接受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建立群众诉求快速调查和解决机制,设立公开的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全部列养路段均要设立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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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路管理养护主管单位、承养公司名称或承包人姓名和养护质量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三)科学组织调研,合理确定任务目标。各级各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任务目标,明确努力方向,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及时推广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各级活动领导机构要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组织指导,定期汇总情况,及时调度指挥,注意沟通协调,搞好各阶段工作衔接。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分阶段、分项目对工作开展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加强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重点加快制度建设步伐,加强重要工作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间配套衔接,增强制度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确保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四)认真落实管养资金,严格执行技术规程。资金问题一直是农村公路管养事业发展的瓶颈,各县区要借力活动开展,加大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多措并举筹资金,建立稳定资金来源渠道,支持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要尊重客观规律,按规矩办事,严格执行技术规程,认真实施大中修、小修保养等工程,提升公路质量水平,延长道路使用寿命,提高公路建设资金的综合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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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实现典型引路。各县区要积极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示范乡和文明路创建工作作为推进管理养护年活动的重要抓手,实现点上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提高。近期,市局将制发《东营市农村公路管养文明示范乡(镇)评选标准》,每个县区要根据《标准》要求,选出不少于2个乡(镇)作为农村公路管养示范乡,并选取不少于县道总里程20%、乡村道总里程10%作为文明示范路,以先进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后进乡镇纠观念、找不足、抓提升。同时,已确立为全省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的要结合示范县活动要求一并推进。市局将定期对各县区管理养护年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总结交流成果,推广成功经验。

(六)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公益性事业,意义重大,涉及面广。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在政策、资金、机构设置等方面的支持,同时加强与发改、财政、公安、国土、水利、扶贫开发、农业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多部门合力推进的发展局面,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七)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区要参照国家和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大检查的做法,建立以单位和个人为责任主体的考核体系,科学选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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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指标,分解目标,细化责任,通过健全完善的考核奖惩机制,形成管理养护工作的硬性约束和良性循环。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监督检查,积极跟踪活动进展,掌握管理养护责任、机构和资金等落实情况,不打折扣的完成活动期间确定的各项关键性指标。市局下一步将制定有关奖励督促政策,对活动开展成效显著的县区和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开展不力、管养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大的,将采取缩减补助投资、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记录等惩罚措施予以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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