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根据县联社《关于开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活动的通知》(农信联发〔2010〕75号)文件精神,我社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我社员工进行学习,同时开展一次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活动,现在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我社成立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自查小组: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情况: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基本情况:

㈠、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内控管理:

1、明确专人负责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实行复核制

度,防止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处理“一手清”。

2、账户管理系统二级操作员与三级操作员分开,各司其职。

3、执行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银行结算账户档案,并按规定由专人保管。

4、对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对未通过年检的账户按规定及时处理。

5、规定与存款人进行对账,执行记账与对账相分离制度。

6、印鉴卡的保管、使用、更换符合规定。

㈡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业务处理情况:

1、对存款人提交的申请书填写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

行审查。

2、与存款人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及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不存在未经人行核准,私自为存款人违规开立核准类账户(基本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情况。

4、不存在为存款人违规开立备案类账户的情况。

5、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按规定及时书

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6、销户时有按规定收回未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及印鉴卡等资料。

㈢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不允许自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业务。

2、一般存款账户没有办理现金支取。

3、专用存款账户按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和账户使用规定支取现金。

㈣账户实名制落实和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工作情况按规定对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涉及的相关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二、存在问题

1、对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但对未通过年检的账户按规定及时处理。

2、账户实名制落实和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工作情况按规定对银行结算账户

业务涉及的相关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但未对所有相关的业务相关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三、整改措施

1、尽快对未通过年检的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不能通过年检的账户按规定

及时处理。

2、按规定对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涉及的相关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对相

关的业务相关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四、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建议

经自查,我社基本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但自查开展的自查过程中,距《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我社人员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使命感不强、责任心不强等。今后,我社将继续围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各项工作。

东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黄村信用社

20xx年4月7日

 

第二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检查自查报告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

自查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瓜州县支行:

为不断加强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管理,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打击不法分子利用银行结算账户从事套取现金、逃债、逃税、洗钱等违法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支付结算业务,我社严格按照银发[2011]116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业务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对全辖营业网点办理的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方案及步骤

收到文件后,我社领导高度重视,并安排相关部门及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本次自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但我社仍做到自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网点进行了全面的自查。

(一)组织领导

我社成立了由联社理事长康建文任组长,联社副主任田学军任副组长,联社财务部许新建、李秀娟、张超、毛霞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财务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要求各社成立由社主任为组长,主办会计及其他人员为成员的自查小组,认真学习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文件规定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并在自查结束后上报自查报告。

(二)自查时间及范围

此次自查时间从8月2日起至8月20日止。自查范围为2011 1

年1月1日止20xx年7月31日经办的支付结算业务,重点是检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转帐、现金支取业务及反洗钱工作等。

(三)自查依据

我社要求各网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开展自查,做到自查有依可据,有法可依。

二、 检查内容及步骤

结合我社实际情况,联社财务部特统一设臵下发了涵盖自查文件所有内容的自查汇总表及明细表,方便各社自查汇总。

(一)人民币个人结算账户开立自查及办理情况

一是经自查,从年初止7月31日,我社未发现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点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累计10户以上的客户,全辖共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16770户,公民联网身份核查16770户,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16770户,全部都进行了身份核查。我社在日常工作中能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业务,能够认真核对存款人身份证件的姓名、号码及照片,并全部通过公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核实,留存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对冒用他人证件开户、虚假身份证件开户的均不予办理,要求客户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对于由代理人开户的,能严格审核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联系被代理人进行核实,留存电话号码及详细住址等重要信息,并按月或按季及时装订保管客户开户资料。

二是我社账户年检总量为582户。其中:基本存款账户379 个、一般存款账户19个、专用存款账户174个、临时存款账户10 个。 2

其中:20xx年新开立对公账户73户。经过自查,辖内基本户和核准类专户都具有人民银行核准的开户许可证,开户单位提供的开户资料和证明真实、齐全,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均在账户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了登记或向人民银行备案,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设臵正确,口令管理严密;开户都能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建立了客户身份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开户程序,审查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确认开户单位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能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客户账户资料及预留印鉴卡;按照“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根据客户要求办理资金收付业务。

1、对于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开户业务的,我社严格审查被授权人是否为授权单位工作人员,并使用联网核查系统对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进行核查,证件齐全的情况下予以办理,但有少部分账户存在开户无授权委托书的情况。

2、我社同一自然人为两个以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共有18户,经自查存款人身份真实,开户资料有效,并全部通过身份联网核查。经过甄别,其大额交易未发现有任何可疑交易,均属账户之间正常交易。

3、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73户,有4户未执行3个工作日生效制度。

4、开立注册验资账户4户,账户在注册验资期间均严格执行只收不付规定,没有资金汇缴人与出资人名称不一致情况,验资结束后不在使用的都按要求进行了销户处理。

5、银行自行撤销账户1户,该户为注册验资户,账户自开立后没有发生任何业务,在自查过程中已将其销户,没有出现过存款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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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单位账户年检情况。根据甘信联发[2011]133号《转发关于开展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年检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及时对20xx年度存量账户进了年检。基本户年检总量为379户,止8月20日基本户已年检357户,还有22户基本户(久悬11户)因各种原因未通过年检,此项工作现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7、账户的开立资料审核严密,资料完整,合规,无变造居民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开户证明文件骗取开户的单位,开户资料按照会计档案进行管理。因部分账户组织机构代码年检或因法人变更等,变更资料正在收集整理年检中。

(二)人民币结算账户转帐业务自查情况

对个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50万元以上大额划转业务我社建立了大额划转登记簿,大额交易严格按照反洗钱的相关规定逐笔进行了审批,并详细记录其交易对手、资金用途、资金流向等重要情况,各社指定专人每日对反洗钱系统的可疑交易及时进行补录及核实,并按月向人民银行上报银行业50万元以上大额转账交易明细表;凡是转账超过20万元以上必须由社主任和主办会计审批方能转出或汇出,并由主任及主办会计签批大额资金签批单。我社做到了支付资金层层把关,授权管理,责任明确。从年初止7月31日,排查个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共发生50万元以上大额划转807笔,金额131474万元,其中单位向个人转账超过5万元的926笔,金额23987万元,个人结算账户划转20万元以上875笔,24765万元,账务处理合规,用途明确,均符合相关规定。我社无账户资金集中转入,分散转入,跨区域交易等情况;无资金快进快出,过渡性质明显情况;无故意拆分交易,规避交易限额;未发现对外资金收付金额与单位经营规模、活动不符等情况。对有以上情况发生的,我单位坚决制止,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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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民币结算账户现金业务自查情况

我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对辖内所有经办的现金业务进行了详细的自查。

我社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支取业务,设立大额现金支取登记簿,且按要求登记账号、提现人姓名、提现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提现用途明确,并留存提现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当日传票附件,且全部进行公民身份联网核查;对于由代理人经办的,必须要求代理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被代理人身份证件,并留存代理人及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传票,并进行公民身份联网核查;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的现金支取业务,由相关责任授权人审核,客户提供身份证件要求同上,按月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银行业金融机构20万元以上大额现金收付交易逐笔明细表。有合理理由认为现金支取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我社及时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我社自动柜员机(ATM)取现,符合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2万元规定。从年初止检查日,我社共自查人民币结算账户现金支取5万元以上业务2865笔,金额29978万元,其中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收款人为个人的共50笔,留存身份证件50份,个人结算账户5万元以上留存身份证复印件2548份;现金支取20万元以上446笔,金额15377万元,提现人为个人的留存身份证复印件242份。 经自查,现金支取业务符合相关规定。

(四)支付系统管理情况

截止目前,我社有8个营业网点加入了大小额支付系统,还有12个营业网点申请已递交省联社财务部,将在近期全部开通大小额 5

支付系统,支付系统环境良好。在系统运行管理方面,没有违规操作现象,各网点支付系统均按要求设臵了操作员和业务主管岗位,对于跨行支付业务,操作员根据支付金额大小,以5万元为分界点,发起大小额实时支付贷记业务,所有贷记业务由业务主管通过综合业务系统授权发送,如果是5万以上的大额支付贷记业务,业务主管再通过人行大额前臵机进行授权发送,业务流程符合内控管理要求;操作员密码设臵规范,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密码进行了更换;按要求及时打印了支付系统自由格式报文、操作日志、查询查复登记簿等资料,并按年装订归档;根据人行和上级行信息报送要求,我社在季度末均能按时报送《非现金支付业务情况季报表》、《支付系统县域金融机构分布情况统计表》,并做到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通过对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的自查情况来看,我社支付结算业务办理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个别社经办人员对账户管理工作认识度不够,存在开户未要授权委托书及未执行3个工作日生效原则;由于人员变动,责任不清,部分账户资料保管还不够规范;部分存款人账户信息变更后,不及时通知开户银行变更,致使有部分账户没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检,还有22户(久悬)户基本户未年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资料的内容填写不太完整,漏填邮编、电话等;大额交易、可疑交易部分社有未按时补录现象。上述这些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账户年检工作,督促企业,通过协商尽快解决年检,其他问题我社都在自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整改,也修度了相关的制度政策,规范了支付业务的操作。 为进一步推动支付结算业务发展, 积极开拓支付结算渠道,不断提高支付结算水平,我社今后将加强对支付结算系统管理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理业务,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培训, 6

提高支付结算业务水平。积极开展支付结算培训工作,熟练掌握业务操作流程,细化业务处理流程,切实提高柜台业务办理效率;加强对支付结算业务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反洗钱的有关制度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防范支付风险,确保支付结算业务健康发展;

以上自查报告妥否,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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