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工作协议书

中国农科院博士后工作协议书

甲方:中国农业科学院

甲方授权单位:

乙方(申请人):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乙方申请到甲方 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合作导师

为 ,甲方经考核同意接收。为了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力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之有效期限,为乙方在甲方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期限。该期限一般为来院报到日期当月算起满24个月,即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若乙方申请提前或延期出站,则本协议的有效期以甲方批准乙方的提前或延期出站日期为准。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根据《中国农科院博士后管理工作细则》对乙方进行管理。

2、甲方合作导师在乙方进站前,明确乙方在站期间科研课题的主要内容及预期目标,并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包括科研经费、仪器设备、科研工作助手等。保证乙方在进站后可立即开始工作。

课题主要内容:

预期目标:

3、甲方授权单位应在乙方进站后3个月内安排乙方进行开题报告,并会同乙方合

作导师签订《博士后科研协议书》

4、依照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或住房补贴)、

医疗等待遇。

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岗位工资 元;薪级工资 元;绩效工资

按 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的津贴及补贴共计 1

元。发放时间从正式进站工作时起。(乙方为在职人员,甲方自乙方递交工资转移介绍信或工资停发证明之次月起为乙方发放工资)。

按国家规定在流动站未能有条件提供博士后公寓住房的情况下,每月补助住房补贴 元。

医疗享受甲方授权单位在职人员的公费医疗待遇: 其他福利待遇:

5、为乙方在接收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随其流动,协助其按有关规定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6、在乙方进站一年时间左右安排中期考核,工作期满出站前两个月内安排出站科研评审等工作。《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作为甲方对乙方出站考核的标准。

7、在离站前,为符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乙方进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三、乙方的义务

8、努力钻研业务,按签订的《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开展工作,完成科研任务。因特殊原因需改变研究计划者,需征得合作导师同意。在站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是甲方授权单位。

9、遵纪守法,遵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履行应尽的义务。必须服从所在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活动。党、团员应参加党、团的组织生活。依照规定参加年度考核。

10、进站三个月内应进行科研课题的开题工作,进一步明确在站期间科研工作的主要内容、预期目标等,签订《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

11、乙方应积极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12、爱护甲方的财产,承担保护甲方知识产权的义务。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以及保守秘密的义务。

13、乙方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办理出站手续,对于无故拖延不及时办理出站手续者,若超过规定时间三个月,则按自动退站处理。

14、若乙方来甲方工作前有工作单位,乙方来甲方报到之日起3个月内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移至甲方,否则由此带来的影响由乙方负责。

15、若乙方原单位不再为乙方发放工资,则乙方须及时为甲方出具工资转移介绍信或工资停发证明。

四、其他事宜约定

2

16、对研究成果突出、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由甲方授权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参照甲方授权单位在职人员奖励办法执行),对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予以劝退和解约。

17、乙方在站期间一般不得申请出国(包括港澳台),确因工作需要需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从事与乙方博士后期间研究工作有关的短期学术研究,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18、乙方工作期满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已同有关用人单位签订协议者,按协议就业)

19、乙方在站期间,因个人原因不适宜继续做博士后研究工作,或申请不继续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根据合作导师要求或本人申请并经所在研究所同意,可申请退站。在站期间所发放的工资、奖金及福利等,由研究所决定是否予以赔偿。

五、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20、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应的内容。

21、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22、乙方若申请退站,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六、违约责任

23、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或未办离院手续擅自离开甲方,按自动退站处理。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到甲方正式办理入站手续时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授权单位、乙方、合作导师各执一份,另一份报中国农科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

甲方授权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 乙方(申请人):

代表(合作导师签字):

授权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

 

第二篇:9.企业博士后协议书

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

甲方:清华大学 博士后流动站

乙方:

丙方: 博士

甲乙双方对丙方进行考核后并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博士后工作站批准,决定联合招收丙方为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丙方在站工作时间从 年 月至 年 月。

二、 研究课题为:

预期目标为:

三、 乙方负责为丙方办理进站、出站手续,负责丙方在站期间个人档案的存档工作,为

丙方提供其在站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用及福利费等(根据当地水平),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丙方的落户、配偶安置及子女入学入托。

四、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丙方主要从事乙方的研究课题,因此主要在乙方开展工作。丙方

在乙方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提供丙方从事研究工作所需的条件,丙方应遵守甲乙双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五、 丙方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由甲乙双方联合指导和考核。甲方由 教授

负责,乙方由 负责。丙方进站后由甲乙丙三方商定研究计划。丙方有责任按照研究计划开展工作和接受考核。若需中途变更研究计划,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合作导师有义务对丙方的研究工作给予指导。

六、 丙方在站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 万元/年的管理和合作导师指导费用,并在博

士后办毕进站手续后的当月内一次性拨至甲方(清华大学帐号:020000 45090 - 第 1 页 共 2 页

89131550,汇入银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收款单位全称:清华大学,款用途:博士后XXX,汇入地点:北京市,请同时将电汇凭证传真给清华大学博管办,并注明汇款的收据寄回所需的详细地址、邮编及负责人,FAX:62788178)。如丙方需短期在甲方工作,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需费用,由乙方另行提供,不含在管理费用内。因任务需要,甲方人员到乙方工作,其差旅费、食宿费均由乙方提供。

七、 丙方的课题研究经费由乙方提供,研究的内容、预期目标、所需经费和管理办法等

由乙丙双方另签协议。

八、 丙方在站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由三方署名,学术论文注明双方单位。博士后的研究

成果按博管发〖1997〗5号文件的第二十五条规定办理:“企业博士后研究工作一般由试点企业提出研究项目、提供项目经费和日常经费,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在试点企业完成研究工作,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归试点企业。试点企业和设立流动站单位如共同合作完成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或设立流动站单位有阶段性成果转让,则双方应预先明确企业博士后研究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

九、 丙方已完成研究计划需提前出站,或因课题进度等原因需延期出站,应由甲乙双方

协商决定。

十、 丙方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半年以上,应终止研究工作。对于个人表现不适宜继

续做博士后工作的,甲乙双方有权劝其退站。

十一、丙方在站期间不能申请到国外做博士后或进修。如因研究工作需要,可由乙方根据

实际情况安排其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交流。

十二、丙方完成研究计划,符合晋升任职资格条件的,离站前可申请高级技术职务资格。

经乙方、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审核同意后,按照企业所在城市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

十三、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其余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设站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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