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涉密博士后出站工作报告评阅答辩聘请专家审查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涉密博士后出站工作报告评阅、答辩聘请专家审查表

说明: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保密办,一份交学校档案馆

 

第二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出站与退站工作细则

附件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出站与退站工作细则

第一条 博士后自在人事处报到之月起满24个月即为出站时间,博士后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办理出站手续。

第二条 博士后完成出站报告后,需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cn )填写下述材料,并上传提交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流动站招收博士后需填写并下载以下表格: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流动站招收、项目博士后招收)1份;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1份;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1份;

(4)接收函(需加盖接收单位人事处或人力资源部公章、接收单位为部队需加盖师以上政治部公章)1份。

2、企业联合招收博士后需填写并下载以下表格: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工作站联合招收)1份;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1份;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1份;

(4)接收函(需加盖接收单位人事处或人力资源部公章、接收单位为部队需加盖师以上政治部公章)1份。

第三条 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网站

(rsc.)填写并下载以下表格: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出站鉴定意见表1份;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期满出站科研工作评审表(由所在院(系)组织评审,评委5人,签字)1份;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放《博士后证书》登记表1份;

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出站个人总结表1份;

第四条 在职博士后入站时,如由人事关系隶属单位签署不同意出站后自主择业的意见,出站后应回原单位报到。如出站前由人事关系隶属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了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则可由新单位开具接收函。

第五条 办理出站手续:

1、办理出站时需先至物业办理退房手续;

2、持出站所需纸质材料到人事处审核;

3、《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一式5份,2份交人事处,3份交流动站所在学院。

4、交验本人及配偶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原件(子女户口要和配偶户口同在一个户口本上);

5、持人事处审核材料到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理出站手续;

6、出站后留校的,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出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返回学校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

7、出站后去外单位工作的,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理出站手

续后,返回学校人事处办理离校手续;

8、出站后留校的,持人事处出具的介绍信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户籍处办理落户手续。

第六条 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时,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为可以双向选择工作的博士后开具分配工作介绍信,并为博士后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岁以下的未就业子女)开具迁落户口介绍信。博士后应出具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原件备查。

第七条 博士后出站的一切手续办理完毕后,应将本人离校通知单交至人事处,人事处将对博士后人事档案及在站期间的材料转到博士后出站后的单位。对出站评审合格的博士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颁发博士后证书。

第八条 办理退站的博士后,应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填写退站信息,并下载《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经人事处审核后,至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理退站手续。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签署同意退站意见后,执《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至人事处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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