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除险加固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XX县X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Ⅳ标

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XXXX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XX县X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Ⅳ标项目经理部

1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XX县XXX水库出险加固工程Ⅳ标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的社会影响,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经理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1.3.1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XX县XXX水库出险加固工程Ⅳ标项目经理部所属工程范围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3.2 结合本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按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主要包括:

(1)施工中土石塌方和结构坍塌质量安全事故;

(2)特种设备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

(3)施工围堰坍塌安全事故;

(4)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5)施工用电安全事故;

(6)其它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自然灾害(含洪水、地震等)食物中毒、社会安全等事件,依照国家 2

和地方相应应急预案执行。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质量与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危害作为首要任务。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领导的统一部署下,根据XX县XXX水库出险加固工程Ⅳ标可能发生的质量与安全事故进行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各部门负责相应的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3 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协调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发现、报告、处理、控制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1.4.4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正常情况下的工程项目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以及完善应急装备、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2. 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 应急指挥体系

XX县XXX水库出险加固工程Ⅳ标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施工单位分管领导以及质安部和项目经理部组成。

2.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2.1 指挥系统

指挥长:孟庆元

3

副指挥长:李宝山

(1)指挥长全权对全工地范围的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的领导、指挥;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工作,指挥长外出期间代理指挥。

(2)指挥长、副指挥长职责

1)负责指导和指挥事故应急抢救小组进行救援行动,对应急救援中出现的问题做出决策。

2)做好救援工作的协调和应急人员、车辆、物资的调配。

3)做好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救援机构的协调和沟通。

2.2.2 应急抢救小组

组长:孟庆元

副组长:李宝山

成员:蓝芳贡、郝红漫、王春生

(1) 职责

1)组织开展现场应急抢救,调集必要的抢救人员和物资。

2)配合当地行政职能部门和救援机构开展救援工作。

3)负责事故整顿、整改工作的领导和策划。

2.2.3 事故调查小组

组长:孟庆元

副组长:李宝山

成员:张建春、张延豫、张延乐、杜令俊、张东方

(1) 职责

1)配合当地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取证。

2)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情况。

4

3)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2.4 善后处理小组

组长:孟庆元

副组长:李宝山

成员:张延豫、张延乐、杜令俊、张东方

(1)职责

1)负责事故受害者的善后工作和其家属的安抚接待工作。

2)落实事故应急抢救车辆。

3)负责事故保险理赔工作。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工作准备

3.1.1建立和完善组织体系应急队伍,加强对可能会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部位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1.2加强对安全知识、应急救援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使施工人员增强安全保护意识,掌握现场急救知识,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技能。

3.1.3经理部对各车辆驾驶员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及油箱油料充足,随时待命出发。

3.1.4平时在施工现场按规定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备足常用的急救用品和药品。

3.2 预警预防行动

3.2.1 做好对工程所在地自然灾害状态(包括洪水、地震等)监测和预报,准确识别危险源和危险有害因素。

3.2.2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各个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 5

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2.3 对于可能导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后果的险情,立即报告监理、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向上级有关部门逐层汇报。

3.2.4 项目法人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接到可能导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程序

4.1.1 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立即起动应急预案,项目经理部各成员按职责认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 事故报告

4.2.1 事故报告程序

(1)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监理、项目法人通报事故发生情况,属于安全安全事故的,还应向事故所在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项目法人接到监理、施工单位事故情况后汇报后,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出指示。

4.2.2 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2)有关项目法人、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报告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6

(2)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1)有关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名称、资质等情况,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相关执业资格;

2)事故原因分析;

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4)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等。

4.2.3 相关记录

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明确专人对组织、协调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4.3 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

4.3.1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后,在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的人员应服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长的指挥,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汇报有关重要信息。

4.3.2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后,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立即组织必要的抢险救援,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3.3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并根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及事故类型及特征,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4.3.4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故状态,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4.3.5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 7

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为缩小事故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5. 应急结束

5.1 结束程序

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

5.2 善后处置

5.2.1 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有关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要督促、协调、检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5.2.2 项目法人及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妥善解决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

5.2.3 项目法人、事故发生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工作。

5.2.4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修复或处理发生事故的工程项目,尽快恢复工程的正常建设。

5.3 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整改。

5.3.1 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进行。事故调查组织的职责如下:

8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3.2 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事故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责任单位、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建议;

(8)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9)经验教训和有关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建议;

(10)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5.3.3 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事故应急处置的各级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的实际应急效能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和补充。

5.3.4 项目法人、事故发生单位及工程其它参建单位,应当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后续工程安全、保质保量 9

的完成建设。

6. 应急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 应急指挥机构部门及人员通讯方式应当报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备案,通讯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市水利局指挥部办公室,以便及时更新。

6.1.2 正常情况下,应急指挥机构和主要人员应保持通信24小时正常畅通。

6.1.3 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正常通信设备不能工作时,应立即启动通信应急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启用备用应急通信设备,保证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畅通,为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1.4 通信与信息联络的保密工作、保密范围及相应通讯设备应符合指挥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工程现场抢险及物资装备保障

1)根据可能突发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性质、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项目法人组织工程有关施工单位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2)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时,应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工程所在地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装备和其它社会资源。

6.2.2 应急队伍保障

10

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队伍:

1)工程设施抢险队伍,由工程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队伍,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质量检测、安全监督检测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能评价与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应急对策和意见等。

3)应急管理队伍,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信息交换。

6.2.3 经费与物资保障

应急指挥部应当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资金和物资供给。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6.3.1 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预防、处置的技术研究和咨询依托有关专业机构。

6.3.2 水行政管理部门的应急指挥机构、项目法人及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事故应急处置的一般技术储备和保障。

6.4 宣传、培训和演练

6.4.1 公众信息交流

1)本应急预案及相关信息公布范围至本区域管辖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2)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公布至工程各施工小组及相关责任人,并尽可能延伸到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6.4.2 培训

1)应急指挥机构按要求进行统一组织培训。

11

2)培训对象包括有关领导和有关应急人员等,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

6.4.3 演练

1)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和总体工作安排,适时进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

2)演练结束后,各小组总结经验,完善和改进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6.5 监督检查

6.5.1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事权划分,由南宁市水利局对项目法人以及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急预案进行监督检查。

6.5.2项目法人应急指挥机构对工程施工单位实施应急预案进行督促检查。

7 附 件

7.1 内部联络通讯录(见附表1)

本预案常用物资和设备(见附件1)

7.2 外部联络

(1)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值班电话

(2)急救中心120、消防中心119、派出所110

12

附表1

内 部 联 络 通 讯 录

水库除险加固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

附件1 本预案常用物资和设备有:

(1)常用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等。

(2)抢险工具:铁锹、撬棍、气割工具、消防器材、小型全属切割机、电工常用工具等。

(3)应急器材:钢管、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应急灯、对讲机、电焊机、水泵、灭火器等。

(4)机械设备: QY32汽车吊一辆;CAT挖掘机320L一台。

(5)交通车辆:皮卡车、小轿车各一辆。

(6)其它物资:根据需要随时增补配备。

14

 

第二篇: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工作目的

为搞好本公司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本公司的生产、工作正常秩序,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质?2005?105号)等。

1.3 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本公司承建施工房屋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臵工作,包括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等施工领域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事故等。

1.4 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市房产建筑工程公司为本公司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应急预案,各部门、科室应当结合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以及本部门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综合应急预案、专业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

1.5 工作原则

本公司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臵要做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自救和社会救援结合的原则,做到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协同应对,使本公司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工作响应及时、规范有序、措施果断、运转高效、资源共享。

1

2 公司概况

2.1公司概况

公司现有从业人员51人,有办公室、财务科、技术科、施工科等4个部门,每年建设项目有数个,建安工程量数千万元。

2.2 危险分析

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 坍塌事故(房屋倒塌、拆除工程、基坑作业、模板安装拆除作业);倾覆事故(脚手架搭拆、塔吊装拆作业);物体打击事故;机械伤害;触电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高空坠落事故等。

通常发生安全事故类型有: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等。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3.2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成员构成

梧州房产建筑工程公司设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房建司指挥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总指挥)

副组长:(副总指挥)

成 员:

发生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指挥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同志按职务依序递补。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副主任:指挥小组办公室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领导下开展工作:

1.组织协调各工作组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改和补充意见;

4.组织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3.3 应急职能部门职责

指挥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由办公室牵头,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及时组织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疏散,做好事故现场警戒保卫、维持交通和治安秩序。

2.抢险救灾组:由施工科牵头,主要负责查明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制定抢险方案,负责组织各专业抢险队伍,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技术保障组:由技术科牵头,主要负责组织各类专家对事故救援进行专业技术指导,解决处理救援工作中的技术难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后勤保障组:由财务科牵头,负责各类物资、机械设备的供应、生活后勤保障、伤员运送和占用场地协调,对征用物资、机械设备在事故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善后工作组:由工会组织牵头,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4 预防预警

4.1 重大危险源监控

我公司对下属各部门上报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并设臵专门的管理人员,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各类信息的动态管理。督促各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以及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检测、检验,并做好记录。

4.2 预警行动

在公司例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中,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责令各相关部门立即排除,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期限等,整改期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中无 3

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施工队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防止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公司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4.3 信息报告与处臵

4.3.1 事故报告

1.施工单位事故报告要求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应首先按本公司制定的预案展开即时处臵和自救,并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本公司事故报告电话:.住建委事故报告电话: 。

2.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的初步原因;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7)其他应当上报的情况。

事故信息的报送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瞒报、谎报和缓报。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3.2 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地工程建设施工项目部在事故发生后或接报后,迅速核实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公司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必要时,项目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公司各级部门按照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公司接报后立即向市住建委专 4

报,并及时将领导作出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相关部门和项目组,跟踪反馈落实事故有关情况。

4.3.3 信息沟通

公司相关部门在事故发生后或接报后,应通知当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级别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按照安全隐患与危险源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序以及事故造成伤亡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级。

一般(IV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的事故;

较重(III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的事故;

严重(II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的事故;

特别严重(I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的事故。

5.2分级响应

建设工程发生Ⅵ级事故起时,由指挥小组组长宣布启动本预案。指挥小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自有力量无法完成抢救任务时,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安、消防、卫生、电力、供水等部门请求支援。

如果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展,且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之时,应当逐级上级,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于安全事故危害已经减缓和消除,不会进一步扩散,应当逐级报告上级政府,相应降低或解除预警和响应级别。

5.3 指挥与控制

5

指挥小组组长担任现场应急总指挥,各工作组按各自责任分工跟进处理。现场应急处臵内容: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制定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应急救援队伍、机械、物质的调度;抢救受害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事故现场;建立现场工作区域;设立人员疏散区;清理事故现场。

5.4 应急结束

当建设工程发生事故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事故危害得以控制、次生事故已经消除、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时,按照“谁指挥、谁负责”的原则,由公司指挥小组组长决定应急结束。 6 信息发布

建设工程事故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由公司办公室向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及时汇报情况,再由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 后期处置

及时归还因救援而临时借用的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对造成损坏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归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做好伤(亡)者家属的安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伤(亡)者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理赔工伤。

8 应急保障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指挥小组所有成员的联系方式应保证能够随时联系,依托现有的有线、无线通信手段,以及安全事故信息网络系统,保证应急期间的信息及时、准确、可靠地传输和有效实施指挥。

8.2 应急队伍保障

强化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其他相关部门为辅助的应急队伍体系,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由在建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救援应急人力资源作为先期处臵队伍,由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工程设施抢险力量,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公司的应急救援队伍作为第二处臵队伍,视情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增援队伍;

6

(2)专家咨询力量:由公司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咨询力量,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初步相应对策和意见,再视情请求市住建委提供专家咨询力量。

(3)应急管理力量:由公司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上传下达上级有关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公司各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臵,并对公司内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类型,建立应急救援资源信息数据库,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救援设备应当具备类型、数量、性能、布局等方面的科学性的管理者及其联系方式的准确性,以保障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工作的顺利进行。

8.4 经费保障

公司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发生事故的施工队承担,施工队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公司协调解决。

8.5 医疗保障

各施工队必须为建筑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建筑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建筑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队应迅速联系医疗卫生机构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根据伤势情况,尽快转送伤员至相关医院开展专业救治。必要时,由指挥小组办公室联系医疗卫生部门组织有关救治力量支援。

9 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公司定期对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培训,提高处臵突发事故能力,力求做到快速出动、正确评估、有效处臵、及时报告,掌握组织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等应急救援技能方面等的综合素质。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列入公司内部培训内容,增强管理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知识和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能力。

9.2 演练

指挥小组办公室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制定应急救援的演练计划,保证一年至少进行一次预案演练。演练前应制订包括演练内容、地点、参加人 7

员、演练程序、使用设备等在内的详细演练方案。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并提出预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指挥小组办公室督促各施工项目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对施工队的应急学习进行指导和检查。

10 奖惩

对在应急救援、指挥、检测、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提供技术方案、技术支持,有突出贡献的,以及在事故调查工作中为事故办公室、鉴定做出重要作用的单位和个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司的有关奖惩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种设备事故和在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撤离职守的人员,由所在\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部门和人员,由所在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 附则

11.1 名词术语的说明

本预案中的建设工程新建、改建和拆除活动是指:

(1)新建: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也包括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迁移厂址的建设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厂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条件的建设项目。

(2)扩建: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以扩充的建设项目;包括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以及为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产场所或工程的建设活动;对于建筑工程,扩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高加层(需要重新建造基础的工程属于新建项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在原有基础上,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变使用目的等,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也是改建。 8

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加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属于改建项目。

11.2 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市市政局和市住建委备案。

11.3 维护和更新

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及其职能发生变化,每两年或在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后实施应急救援存在较大的缺陷时,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并评审。

11.4 制定和解释

本预案由建筑工程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11.5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2附录

附件一:

公司指挥小组成员联系电话

附件二:外缓施工抢险队伍名单

附件三:上级和各有关部门通讯联络电话

附件四:应急救援指令信息衔接流程图

附件五:应急救援机构设臵图

9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