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全年年森林公安工作报告

森林公安分局

二〇一〇年全年工作总结

林业局:

20xx年, 森林公安分局在 委、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精神指导工作,以开展“大轮训”为载体,以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全面实现“五化”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林业生态建设大局, 1

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警民关系和谐化,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坚持打击与管理齐抓,林区稳定与队伍建设并重的原则,抓打击、促稳定、强基础,有力的推进了森林公安工作稳步向前发展,现将二〇一〇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多措并举,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20xx年,分局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森林公安工作的首位,以政治建警、素质强警、文化育警、从严治警为主线,不断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全面完成了“三定”工作,并以此为契机,积极完善了《单警考核制度》。为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分局还积极开展了“破案才是硬道理、执法办案是主业”大讨论活动、“全警大轮训活动”、“规范化执法建设”等活动,使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加强,队伍整体素质和正规化建设水平均有明显提高。

(一)加强“政治建警”,把握大局观念。面临新形势下的森林公安工作新局面,分局将政治学习作为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制定全年学习计划,促进民警自学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条款。二是积极组织全体民警学习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公报,孟建柱在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等时事政治,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思想观、价值观,自觉把握森林公安工作大局,做好本职工作。

(二)坚持“业务立警”,强化民警素质。20xx年,分 2

局先后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了“破案才是硬道理、执法办案是主业”大讨论活动、“全警大轮训活动”、“规范化执法”建设等活动。并按照活动的各项要求,及时进行动员部署会,组织讨论、座谈以及各派出所工作之间的相互交流等形式,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深入分析我 当前林业治安形势,仔细查摆影响执法办案的各种问题,摒弃落后、陈旧思想观念,树立正确执法理念。各派出所(室、队)按照活动要求认真研讨和撰写了论文10篇,充分激发了民警主动性和创造力,增强了民警责任感和归属感,从而使得队伍切实做到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法治观念进一步强化,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凝聚力进一步的增强。

(三)坚持“文化育警”,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培训,文化育警是提高民警素质,促进队伍正规化的有效途径,分局一直鼓励民警进行大专以上学历自学,并给予适当补助,现分局已取得本科学历有30人、专科学历有16人。全年,分局还组织开展法律及电脑知识培训活动2次、GPS培训1次,进行了4次考试,考试内容涉及常用法律法规、文字处理和表格处理软件、电脑绘制案件现场图,发送电子邮件、GPS使用等,使每位民警都能基本掌握公安文书写作、公文传递、执法办案程序等公安业务。今年,分局还外派民警参加各类培训学习10人次【其中:长春4人(次),深圳2人(次)、福建1人(次)、新疆1人(次),巴彦淖尔市2人 3

(次)】。

(四)坚持“从严治警”,做到常抓不懈。一是严格要求各派出所(室、队)执行《五条禁令》、《警车管理制度》和《内务条令》。二是规范了《值班备勤制度》的执行力度,积极兑现民警值班补贴,适当调整民警补休假。三是分局与各所、室负责人签订《队伍管理责任状》,不断加强队伍制度管理,强化制度的执行。四是落实不定期警务督察制度,确保制度化管理落到实处,特别是加强对节假日、重点时间段、“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和警用车辆清理整顿的督查力度。五是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分局分别开展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及警用车辆专项治理”和“查思想查执法查纪律查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活动中,分局积极组织民警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查摆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8条,进一步推动了队伍正规化发展。六是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为了杜绝腐败,做到防微杜渐,分局各派出所都向社会各界印发了警民联系卡,以便及时了解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有无违规行为,同时分局还严格执行案件回访制度,对案件流程严格把关,并记录到民警《个人执法档案》。

(五)坚持“科技强警”,加大基层基础装备建设。为巩固“三基”建设成果,促进保障标准化建设,提高基层战斗力,分局多方争取资金用于基础建设,其中一部分资金为 4

分局及派出所、队配置了电脑10台、笔记本5台、多功能打字复印机5台,电视机2台等;另一部分资金用于购置办公桌椅和硬化海流图派出所院落,全年共投入基础建设资金18.8万元,使派出所基础设施更上一个台阶,战斗力有了明显提高。分局在加强基础建设的同时,还鼓励民警多使用电脑和网络办公,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同时,分局还设立一个公用邮箱,使分局和派出所之间实现案件、文书、装备档案电子化管理,纸质和邮箱共同运行,全面提高了分局整体工作效率。

(六)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队伍正规化进程。 20xx年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第二年,也是关键年,分局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开展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加快了我 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步伐。一是建立执法服务队,提高基层执法质量。今年,分局成立了 森林公安执法服务队,队员由分局和各所业务骨干组成,执法服务队不定期深入一线派出所,开展执法服务,切实帮助基层民警解决执法难题。二是全面推进执法质量考评,健全考评流程。分局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要求,明确了岗位职责,实现了对派出所各项执法活动的全时段、全方位管理,并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和民警个人执法档案,提升了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规范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了正确实施林业行政 5

处罚,保障群众和民警的合法权益,分局重新细化了自由裁量权,制定了《 森林公安分局行使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既不超越法定的自由裁量幅度和范围,又能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规范民警个人执法行为。四是认真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及时整治执法突出问题10余条,提高了执法质量和民警执法素质。五是积极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关于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通知》(林公明发【2011】44号)文件精神要求,分局积极筹备相关申报材料,并及时上报。

(七)充分发挥党、团作用,丰富警营文化生活,强化民警养成性教育。今年,分局将团工作作为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专门拨出1万元用于开展团活动,为做好党支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分局团支部适时开展了“捐资助学活动”、“祭先烈、树新风、促和谐”活动,积极参与了 团委组织的“保护母亲河、清除白色垃圾”、“树新风、促和谐”演讲等活动,力求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团活动来陶冶民警情操,提高民警修养,带动民警积极向上,树立团队精神和荣誉感。全年,分局共做好人好事18起,其中较有影响的5起,为玉树灾区、博爱一日捐、舟曲灾区、 一中贫困学生李美云等捐款,总计11700余元。在立功创模方面,共荣获各类奖励次【其中荣获三等功人(次)、荣获 6

自治区嘉奖人(次)、 级政法先进个人人(次)、 级政法先进集体次。】

通过开展和参加一系列公益活动,不仅帮助了部分困难群众渡过难关,更是增加了警与民之间的和谐关系,体现了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精神,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森林公安知名度,树立了森林公安良好形象,也使民警凝聚力和荣誉感有了进一步增强,为青年民警努力践行警民关系和谐化作出表率。

二、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严打与巡查相结合,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

在执法工作中,分局始终以保护我 生态建设为己任,贯彻“以林为业、以警为荣”的精神,坚持日常查处与专项严打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及时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了森林公安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有效的保护了我 的森林资源安全。

(一)认真推行《内务条令》,落实民警责任区工作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人,要求民警深入辖区开展林区治安动态调查研究,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的静态和动态变化,包括采伐限额、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伐区分布、木材流向等情况,充分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掌握山情、林情和社情民意,针对不同地域、不同经济发展条件、不同森林资源状况等,了解林改前后广大林农的思想状况,及时发现治安方面存在 7

的问题和矛盾,主动靠前,做好解释工作,化解矛盾,调处纠纷,强化林区治安防控,加强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维护全 林区治安和社会稳定。

(二)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按照市森林公安局统一部署,并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分局相继开展了“雪原三号”、“春季行动”、“保护候鸟专项行动”等6次严打专项行动,经统计,20xx年11月-20xx年10月, 森林公安分局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487起(其中:滥伐林木案21起、毁林案件73起、违法出售运输携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4起、非法狩猎案件1起、保护区采石挖沙案件7起、擅自改变林地案件1起、无证运输木材案件1起、非法收购野生植物案件1起、违规放牧案件 起378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487起人(次),共收缴罚没款63.43万元,收缴野生动物皮张101张,野生动物8只,责令补植林木2478株,出动警力3449人(次),车辆1031台(次)。分局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共救助野生动物6只。(其中石羊2只、草原雕一只、猎隼1只。)

三、坚持防消结合,严抓防火措施,保护资源安全

今年我 天气干旱,大风天气较多,火险等级偏高,防火形势严峻。基于这种情况,分局及时制定防火方案,部署工作,落实责任,时刻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8

(一)加强领导,细化责任。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我 防火工作,将防火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程,三月份重新制定了《 20xx年森林草原防扑火预案》,以政府名义下发各苏木镇和国有场(圃),并且与各防火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防火责任状,形成“层层落实责任,细化防火措施”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值班调度。巡查是发现和控制火源的关键途径,所以分局在春节、清明节等重要时期,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和领导带班,并及时下发防火通知,整合警力,在重点时期对各辖区内重点防火区域进行严盯死守,严管火源,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落实防火措施,加大防火装备建设力度。今年,分局积极落实各项防火措施。一是积极开展防火工作检查,对发现问题的防火区域提出整改意见。二是在防火形势相对严峻的重点区域开设防火隔离带64公里。三是为项目区及重点火险区周边村户安装防火帽30个,将火源严格控制。四是加强防扑火装备建设力度。全年,共购买2号扑火工具1000把、防火储物架1组,用于提高基层防扑火力量。

(四)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强化群防意识。今年,分局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还注重宣传的形式和效果,在防火期,黄金时间播放电视滚动字幕和防火专题片,并且将4月的第一周和10月的第一周定为防火宣传周,将4月16日定为防火 9

宣传日,有效的提高了全民防火的意识,强化了防火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营造了人人讲防火,人人重视防火的良好氛围。

(五)责任追究落实到位。依照《 20xx年森林草原防扑火预案》和《防火责任状》,在乡镇、苏木建立以行政首长为责任人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了各乡镇、苏木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同时还把领导干部抓森林防火工作的能力、实绩,与其政绩考核、奖惩和职级升降直接挂钩,促进了森林防火工作措施的落实。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禁牧措施,做到早安排、早部署

在开展禁牧工作中,分局贯彻执行“自治区关于生态保护的五个要求”,按照围封禁牧工作目标,积极开展禁牧各项工作。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20xx年,围封禁牧办公室由原农牧业局调整到森林公安分局。调整后,分局与草原监理局按职责进行了分工,双方协调配合,进一步落实了责任,细化了措施。二是加强禁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思想认识。为了使宣传效果更明显,为禁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除深入村户发放宣传材料外,分局还累计粉刷禁牧标语40余条、栽立宣传牌匾 76块、发放宣传光盘35盘,使农牧民对围封禁牧工作有了更新的认识。三是做到了“早安排、早部署”,早安排是在进入秋冬季后,严格要求各派出所和护林员对羊群数目多、养殖户多的重点地区严格监督, 10

尤其是进入秋冬季后,对羊群倒场地区严格巡查,并进行禁牧知识宣传;早部署是在羊群倒场后到上市前这段时间及时调整警力,协调配合,针对重点地区加大巡查和查处力度,并适时开展禁牧严打专项行动,实行零报告制度,遏制牲畜毁林案件的高升势头,同时分局还派出禁牧督导小组对各地区禁牧工作进行检查。四是分局认真分析当前禁牧形势,注重提高禁牧案件质量。分局积极借鉴和学习其他地区好的禁牧工作方法,即做到依法办案,又维护了警民团结。

五、注重宣传措施,提高宣传质量,营造良好氛围

宣传工作是开展森林公安工作的重要部分,直接影响着森林公安工作的开展和林区治安的稳定。今年,分局除进行日常宣传外,通过联系各级新闻媒体、积极参加大型宣传活动、编写简报、新闻等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让广大群众更多的了解林业法律知识,特别是深入村户的宣传让广大农牧民朋友了解了森林公安工作。今年,分局先后参加大型公益活动6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播放新闻7条(其中:自治区播报1条、市级播报2条、 级播报4条),编写月报10期、简报32期(其中:自治区级采纳1条、市级采纳1条、 级采纳2条)、围封禁牧简报7期。

六、存在的问题

(一)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尤其是适应新形势下的森林公安工作存在资源保护能力不足、信息化应用技能水 11

平不高、办案能力不全面等问题,队伍建设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探索。

(二)规范化执法建设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宣传工作力度不够,稿件数量少、档次低、形式单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12

 

第二篇:黄山市森林公安机关20xx年

黄山市森林公安机关20xx年

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在市林业局、公安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学习,强化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森林公安工作,积极开展一系列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林区秩序稳定,在构建和谐黄山、生态黄山和黄山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我市森林公安一年来工作和明年工作计划总结汇报如下:

一、20xx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队伍管理,提高自身素质

根据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改进队伍纪律作风,提升我市森林公安形象,分局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认真分析队伍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加强队伍管理的措施。

(1)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民警政治觉悟。一是结合黄山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大讲堂活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宣讲团来我市演讲,组织森林公安民警认真学习,结合自身实际,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二是各地森林公安机关按照当地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一天一小时”学习活动,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制定了学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目标和学习内容,各实战单

位结合工作特点,从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组织民警深入学习,努力打造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森林公安队伍。

(2)组织开展查思想查执法查纪律查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市分局统一部署,各地通过召开“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动员会,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增强了“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开展的热情和信心,全体干警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到“四查”活动中去。认真组织学习了《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内务条令》、《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和《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学习,民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经过“四查”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看到了我市森林公安队伍在干警思想、执法、纪律、作风上的进步,进一步强化了民警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提高执法公信力,警民关系更加和谐。

(3)注重公安业务培训,提升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分期分批对237名民警进行培训,从贴近实战需要出发,有针对性地准备培训科目,开展军体队列、擒拿格斗、手枪射击等科目进行实战培训,讲授《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内容,并就《森林防火条例》、《森林法》、《刑事诉讼法》等适用相关内容进行讲解,提升森林公安民警执法水平和个人办案能力,使民警正确把握法律要求,准确运用制度规范,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结合市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组织森林派出所民警参加培训,省林业厅法规处专家前来授课,就森林法律法规制

度作了重点讲解,并结合基层林业单位执法过程中,尤其是林地征用、采伐限额、采伐证发放、木材运输证发放等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培训,从整体上提高了民警执法水平。

(4)强化队伍日常管理,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一是开展“两车”治理行动,加强警车管理。对全市警车分阶段、分步骤逐一摸底排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向有关区县下发《整改通知》,认真查纠整改警车和涉案车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了《黄山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管理制度》,加强了我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使用和管理工作,使我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省森林公安局先后6次来我市检查和指导警车治理工作,对我市警车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二是进一步明确森林公安机关民警着装要求,极大的改善了局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着装的现象。除非因工作需要,一律着警服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同时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备勤制度。其中部分区县制定了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暂行办法,从警容风纪、日常制度、案件查处、信访接待及办理、值班备勤和警务督查等各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加强了对森林公安机关驾驶员的管理。全市各级森林公安分局、内设科室、派出机构的驾驶员,凡不属于民警驾驶警用车辆的,一律施行聘用协警制,并落实好了聘用合同签订、颁发聘用证件、档案管理等工作。全面提升森林公安对外形象,提高了我市森林公安机关整体素质,提高了森林公安队伍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为现代林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加大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执法环境 当前森林公安机关装备建设进度比较缓慢,基层执法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不仅明显落后于地方公安,而且有些严重影响森林公安日常工作正常开展。针对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上存在的实际问题,积极争取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公安基本建设的投入。

(1)加强“硬件”建设。一是加强基层派出所建设。结合当前国家实施《中西部地区基层派出所、乡镇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规划》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设的要求,我市抓住机遇,实施基层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其中博村森林派出所、祁门县森林公安分局、屯溪森林派出所均已申请到项目资金,预计于20xx年初实施用房建设。二是加强装备建设,区县于20xx年共计为基层科所队新配置警用车辆5台,数码相机16部、新购置电脑38台。

(2)加强“软件”建设。我市森林公安机关以金盾工程建设为契机,高度重视情报信息系统建设,大力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在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大力支持下,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与地方公安机关加强联系,督促区县加快基层所队信息化应用等“软件”建设。目前我市8个森林公安分局,34个森林公安派出机构中,分局公安网接通率由年初的25%提升到87.5%,派出所公安网接通率由

5.8%提升到65.4%,尚未接通公安网的森林公安机关,真在积极组织协调,争取于春节前全部接通公安信息网。

(3)加大五级所整改。根据上级森林公安机关部署,我市对目前存在的三个五级所认真分析存在的主要原因,从警力配置、执法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了整改力度。目前三个五级所办公用房已经确定,五级所存在现象正逐步取消。

(三)坚持严打不放松,确保林区秩序和谐稳定

20xx年,我市根据国家林业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相继开展了“春季行动”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整治活动,通过深入宣传、严厉打击,取得了良好效果,林区秩序和谐稳定。

(1)组织开展各项行动,加大打击力度。一是“春季行动”成果显著。自4月1日至6月30日历时三个月的“春季行动”,市林业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讨论研究“春季行动”方案,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分局,分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下设案件查处组、督查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搞好部署安排。市林业局先后4次召开“春季行动”专项会议,5月20日还召开全市“春季行动”汇报调度会,听取各地“春季行动”开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了“春季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市“春季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区县林业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区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为主要责任人,做到了宣传到位,行动有力,战果显著。据统计,“春季行动”期间,我市共出动人员4866人次,其中森林公安民警3511人次;

在黄山电视台播发“春季行动”专题新闻10篇,在《黄山日报》开设“春季行动”专栏,共发稿10期,市林业局印发行动专刊10期。全市共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70多条,发放宣传材料15500余份,设置警示标志20多块,出动宣传车330余台次。依法受理各类森林案件543起,破获536起(立刑事案件21起,破案14起;立行政案件522起,查处522起);共处罚违法人员561人次;收缴林木、木材786.14立方米,罚款30.9万元,查扣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6株,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1.6万元。其中,歙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还被国家林业局评为“春季行动”先进单位。二是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按照省森林公安局统一部署,从9月1日至亚运会结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我市迅速组织落实:1、各地迅速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确保行动取得实效。2、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依法办案,坚决追究肇事者的责任,树立执法权威。3、以案释法,加大宣传力度,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4、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其中黟县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采用张贴标语、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深入田间地头等方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发放狩猎证工作,着重对狩猎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有关野生动物知识培训,做到法入人心,人人自觉守法,营造一个全社会都爱护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歙县森林公安分局出动民警68人次、出动警车10次,

先后对县城农贸市场及12家餐饮业业主进行宣传,同时向餐饮业主和农贸市场摊主及广大市民发放《保护野生动物的一封信》400份,进一步提高市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告别滥食野生动物的不文明行为。黄山区与地方工商部门联合开展了主题为“关爱野生动物、保护美好家园”的宣传教育活动。期间深入集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宣传,共出动宣传车辆50余车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宣传氛围浓厚,效果十分显著。据统计:此项行动我市共出动人员1105人次,森林公安923人次,出动车辆457台次,立行政案件4起,查处4起,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37处,清理野生动物经营加工经营场所112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69处,收缴野生动物130头(只)(其中野生鸟类29只,野生动物皮2张,野生动物制品2件),收缴猎具4件,违法所得3000余元,涉案价值6900余元。

(2)加强联动,增强林区防控能力。一是加强毗连地区的协作。为有效的加强边界地区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及时发挥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合力,确保边界林区资源安全和秩序稳定,我市黄山区与泾县森林公安召开警务联勤联动协作工作联席会议,就建立跨区域区县警务联勤联动协作机制开展深入地交流。两区县森林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当前毗邻地区林区治安形势及下一步工作重点、思路进行了相互通报,并就进一步加强警务联勤联动协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签订了《黄山区、泾县森林公安机关警务联勤联动协作协议》。在此之前我市各区县之间建立

相对应的联防机制,黄山区跨市区联防对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加强与其它省市的协作树立榜样,对更好的发挥森林公安机关联动机制起到带头作用。二是加大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力度。近年来,由于农村一些地方青壮劳力外出打工,留守家中的老弱人群对山林管护能力减弱,加之木材价格持续上涨,至使部份地方滥砍乱伐林木现象有所抬头。我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加强信息收集,及时组织警力查处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案件,有效遏制滥砍乱伐林木歪风。三是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清理。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与林业站一同对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厂(点)木材进出库情况和库存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加强了对林区加工厂的年度审核和管理。四是加强木材流通环节管理。各森林派出所严格执行24小时民警值班和备勤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出警。对辖区出现的非法运输和过境木材加大打击力度,保证了林区治安秩序的和谐稳定。五是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对非法采挖和贩卖国家级野生动植物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据统计:20xx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3806人次,出动车辆5327台次,受理各类案件617起,查处596起,查处率:96.5 %。其中,立森林刑事案案件28起(3起森林火灾案件),侦破27起,抓获32 人;立林政案件589起(盗伐林木案件29起,滥伐林木案件158起,森林火灾案件14起),查处行政案件569起,处罚806人次,依法收缴林木树木、木材2162.7立方米,收缴幼树竹子1.1

万余株、野生植物28株、野生动物159头(只),林业行政罚款82.6万余元,共计为国家挽回损失144.75万余元。

(四)深入开展执法检查,队伍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在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始终把林业行政处罚、涉法涉诉评查、大轮训等工作放在日常工作当中,以质量要素质,以规范促服务,来提升我市森林公安的队伍建设、法制建设,在维护林区秩序稳定上做出了积极的成效。

(1)组织开展林业执法案件评查。为认真做好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的准备工作,我局及时制定了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考评范围和内容、考评方法和依据、考评人员和考评要求,并抽调四名业务很强的法制人员组成“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小组”,根据《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和国家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的要求,于20xx年10月20日至26日,对各区县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基础台帐、涉林刑事案卷、行政处罚案件等项目进行了严格抽查,确保考评工作落到实处。其主要成效:一是执法基础台帐的制作各区县都能及时按要求填写,各种表格内容填写较齐全,其中祁门县森林公安机关在这方面做得比较突出,能够及时移送不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的案件;二是全市森林公安机关都能及时受理各类涉林刑事案件,能够及时依法立案、侦查、起诉,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履行职责;三是全市承办的林业行政案件都能严格按照《行

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的要求依法行使职权,立案手续齐全,依法调查、取证,按照规定扣押财物或处理被扣财物,依法行政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程序,严格办理行政案件的审批制度和罚缴分离制度,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的基本要求。今年来我市未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和以罚代刑等情况。整个执法质量较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提高,各办案主体单位都能够对省局近年来开展的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从中总结经验教训。程序意识、实体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自觉守法、严格执法、正确用法正成为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通过考评民警端正了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使为民执法、便民执法、亲民执法、文明执法成为今后法制发展的主力方向。进一步强化了民警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效率意识、执行意识、法纪意识和文明意识,提升了我市森林公安快速反应、团结协作、执法规范的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2)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根据省森林公安局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方案要求,我市集中清理从20xx年至20xx年间市森林公安分局办理的涉访案件。据统计:共有9起转交来的信访案件,其中省林业厅交办2起,市信访局交办3起,市林业局交办4起。信访案件当中,多数是涉林案件,盗伐滥伐等情况比较多。目前 9起信访案件市级森林公安机关已经办结完毕,同一案件结案或是答复后未曾

出现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等现象。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未曾发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同时市局组织人员对各区县评查的涉法涉诉案件进行复查,对工作不负责或信访案件久拖不结的情况,责令整改。同时从评查中筛选一批典型案件进行点评,教育广大执法民警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大局意识。

(3)开展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活动。一是自活动起始,坚持以基层所队和执法岗位为重点,集中开展执法安全隐患和苗头问题大排查。全市8个分局,34个派出机关(实际开展工作的33个派出机关),通过全面排查,分局与林业主管部门合署办公,属管理机构,未曾出现隐患。33个派出机关,其中一级所二级所住房配备等情况基本齐全。其它三级所(其中含无独立用房所和四级所)存在诸多的隐患点,二楼以上“三室”(侯问室、询问室、讯问室)的监控设施、报警装置、录像设备数量及资金投入不足,我局已督促和指导存在隐患的派出所,加强建设力度,落实对隐患点的整改。截止目前,各区县派出机构在经费紧张情况下,加大了投入,三分之二的派出所设置了一间独立的询问室。二是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组织全市森林公安干警学习刘金国副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局转发《全国森林公安机关集中整治执法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工作方案》,认真剖析近年来地方公安机关和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吸取深刻教训,提高了我市森林公安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

民的思想意识,广大民警的人权、法治观念和执法水平大大提高,有效的提高了我市森林公安机关的良好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我市森林公安机关长期以来始终坚持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目前为止,我市森林公安机关未曾出现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

(五)强化森林防火,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我市森林火灾发案率、受害率处于较低水平。作为森林公安机关,在承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同时,努力抓好预防森林火灾和火灾查处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更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是强化了森林防火宣传。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了服务林区的主导作用,在林业主管部门领导下在全市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月活动,先后两次与驻皖武警森林部队100多名官兵,分三路深入全市各地基层、社区和乡村,开展以“八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280余台次,警力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

1.2万余册。通过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有效提升了林区群众野外用火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普遍提高。

二是强化了森林防火“三查”。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加强了对辖区森林防火巡查、检查、监督,加大了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的巡查和重点人员监管力度,并对辖区的“六类”人

员和部分流动人口加强管控,建立相应的档案,森林防火“三查”制度全面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了森林火案查处。我市森林公安机关从重从快着手,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和各类违规用火违法案件。今年,我市共处理森林火灾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1人;纠正和查处违规用火案件共31起,其他行政处罚26人次。通过个案查处,有效维护了案发地区的野外用火管理秩序,起到了处理一起、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市森林公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建设现代林业、生态林业、环保型社会的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一是队伍虽已过渡为政法专项编制,但经费保障问题仍未从根本上解决,现代化、高科技的警务活动需要的大投入仅仅依靠林业部门已经无法满足,只有将经费供给纳入财政预算,才能保证森林公安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队伍的教育培训跟不上,省市一级组织的各类森林公安业务培训极少,民警的业务能力只能通过总结经验提高,不能在理论上得到质的升华。三是打击力度仍显不够,大部分涉林案件因其社会危害性较小,人们对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往往更多的是同情,尤其是一些涉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受到追究的刑罚不重,难以收到很好的震慑和打击效果。四是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仍需加强,至今我市森林公安机关仍有派出所独

立用房、警务外观标识依然还有未完成现象。五是制度执行力亟需进一步加大,少数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与公安工作的性质和要求有一定差距。六是民警工作热情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民警对工作缺乏激情,积极性、主动性不强等。

三、20xx年工作谋划

20xx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将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林业、公安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围绕“打击林业犯罪、维护和谐稳定”的总目标,认真履行法定职能,全力加强治安防控,为现代林业经济建设发展发挥森林公安应有的作用。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继续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森林公安民警爱岗敬业和乐于奉献精神;全面落实“三个必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实战训练;坚持从严治警,严格执行警纪警规,狠抓“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加强民警养成教育;加强森林公安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提高森林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森林公安执法能力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林业部门的执法权威和地位。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将在下一时期工作中努力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严禁干扰森林公安依法办案,提高执法质量。继续推进警务公开,加强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提高执法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提高森林公安应急处置能力。

(三)争取多方支持,加速推进警务保障建设。一是加强经费保障。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将森林公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基建经费纳入地方建设规划和财政预算,实现全额保障。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继续按照当前国家实施《中西部地区基层派出所、乡镇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规划》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方针政策,继续向主管部门和上级机关争取支持申报基层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来改善我市基层无房所和办公用房不足等现状。三是加大信息化建设。以国家实施金盾工程建设为契机,高度重视情报信息系统建设,大力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基层金盾网接通正在稳步推进,下一步大力推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办公和执法效率,提升作战能力。

(四)继续保持林区严打整治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林区稳定。在加强林区治安防范工作基础上,以执法办案为抓手,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重点强化区域性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涉林纠纷调处力度,切实维护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有效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五)进一步落实科学管理,提升森林火灾防控水平。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领导下,积极做好防火办

日常工作,同时采取防火宣传、检查、巡查和隐患排查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野外火源,强化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管,努力消除各种森林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要加大违规野外用火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林区野外用火行为,严肃依法追究火灾肇事者责任,对不稳定地区适时组织开展违规用火专项治理。

(六)继续做好林业、公安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部署的其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推进林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构建和谐黄山、生态黄山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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