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消防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消防

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xx年以来,按照公安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单位积极开展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有效提升了城乡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保持了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致灾因素明显增多,火灾防控难度相应增大,尤其是乡镇、街道一级缺乏消防专门力量,社区、村庄消防工作责任不落实、失控漏管等问题仍比较普遍,已成为影响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精神,建立健全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现就街道、乡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消防安全网格的划分和工作目标

(一)划分三级消防管理网格。充分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辖区为单元划 1

分“大网格”,以社区、行政村为单元划分“中网格”,以楼院、村组、单位场所组成的责任片区为单元划分“小网格”,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实现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工作目标。20xx年,全区所有街道和某某镇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20xx年,某某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20xx年,某某镇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力争到20xx年,全区所有街道、乡镇基本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

(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大网格管理责任。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要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辖区整体消防工作,督促、指导“中网格”、“小网格”开展消防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分析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问题。要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部门设立消防办公室,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街道、乡镇成立消防工作 2

专门机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要成立专门的消防机构。

(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中网格管理责任。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是“中网格”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依托警务室成立消防办公室,由社区、村“两委”负责人牵头,社区、村“两委”委员,巡防队、治保会负责人,以及社区(驻村)民警等为成员,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督导责任片区“小网格”工作落实,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社区、村“两委”委员应确定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

(三)居民楼院、村组、单位场所小网格管理责任。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建立由居民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员、巡防员、消防志愿者等为组成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四)社会单位、场所责任。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 3

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五)基层有关部门管理责任。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范畴,齐抓共管。综治办要发动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安监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民政所要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所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

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主要工作

(一)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每季度组织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每月组织“两委”成员、巡防队、治保会负责人、 4

社区(驻村)民警等,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每周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乡镇、街道要组织和发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全面排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二)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每季度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社区、行政村、居民楼院、单位、场所设臵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有条件的社区、行政村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

(三)壮大基层火灾防控力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要根据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 5

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提高防火检查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治安巡防队员在开展日常巡逻时要承担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能,保安队员要结合从事门卫、巡逻、守护等工作,对社区和单位开展防火巡查。要大力培育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身消防公益事业,大力倡导志愿消防服务,引导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培训、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等活动。

(四)加强消防装备设施建设保养。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装备器材建设,因地制宜配备小型多功能消防车、消防泵、电动巡逻车、电动消防自行车和灭火器、水枪、水带等装备器材,保障队伍战斗力;城市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设臵公共消防器材配臵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 乡镇村庄要编制、落实消防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抗御火灾能力。

(五)实施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对三级网格内的单位信息及火灾隐患排查处理、宣传培训情况等各类消防安全信息要及时采集更新、登记造册,特别是小场所、小单位等消防安全薄弱区域要澄清底数、摸清状况、建立台账,建立电子“户 6

籍化”档案。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

四、强化保障,确保消防网格管理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基层火灾防控的重要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要坚持典型引路,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积极培育树立工作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要拓宽经费保障途径,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区政府要下步将乡镇、街道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强化协同配合。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督促指导街道、乡镇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定期对网格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及警务室民警、社区(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要将网格内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纳入灭火救 7

援指挥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重要内容,推动基层综治办承担消防工作职能。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要严格工商行政审批,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对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消防前臵许可而未取得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范畴,作为平安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推动基层安监办开展消防工作。

(三)强化科技支撑。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建立统一的消防安全数字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精细化、信息化、动态化社会服务管理。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要积极推广简便、适用、有针对性的消防科研成果,掌握社会单位火灾隐患和消防设施等基本情况信息,定期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降低火灾风险。

(四)强化督导奖惩。各地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评、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和政务督察内容,定期检查考评,推动工作落实。综治、安全监管、民政、公安部门要将消防网格化管理纳入本部门日常督察检查内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区政府将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对工 8

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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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行政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

行政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

一、消防组织机构建设

1、村委会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二级网格。

2、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并以纸质文件形式上报镇政府。 村委会主任为本村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村委会的消防工作负总责。 消防工作小组成员包含村委会成员和村警务室人员。

配备兼职防火员,协助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工作。

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每月召开例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分析研判本辖区内火灾形势,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讨论研究需上报的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会议应有详细记录。

3、每年应与镇人民政府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4、建立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灭火救援演练制度、志愿消防队训练制度和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等消防安全制度。

5、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并在村委会主要入口、街道张贴。与辖区内的社会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6、村委会设置兼用消防工作室。

消防工作室应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将每年的消防工作文件、相关会议记录、检查记录、网格化管理基本信息台账,辖区社会单位、居住小区、村组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巡防巡查记录、隐患移交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火灾扑救记录,消防宣传培训资料,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等资料分类归档。

消防工作室应制作并悬挂消防设施分布图、消防工作网格图、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处置流程图、应急救援处置流程图。

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编制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简易消防规划。结合道路建设,逐步打通消防车通道;结合居民住宅建设,逐步落实建筑防火间距;结合饮水工程、自来水管网改造和水利灌溉工程等建设,逐步落实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2、加强本辖区内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加强水源建设。在自来水供水干线上设置消火栓。自来水管网无法到达的地区,要修建消防水池或者利用池塘等天然水源,消防水源应设置可供消防车停靠的消防车道和取水口。

3、设置不少于2处的公共消防器材存放点。

每个公共消防器材存放点配置的消防器材装备不应低于以下标准:3套消防战斗服、消防头盔、战斗靴;6个灭火器;3条水带;2支水枪;1把消防斧;3条救生绳;3盏应急照明灯具;2把消火栓扳手。

消防器材装备应由专人负责维护保养。每周应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保养,检查情况应详细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解决。

4、每半年对所有的消防管网和消火栓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建立消防设施档案,对损坏的消防设施进行修复,对擅自破坏、遮挡、埋压、圈占消火栓的单位和个人要责令立即改正,无法立即整改的上报镇人民政府处理。

5、每年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消防器材装备的更新、保养。

6、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水、停电、阶段通讯线路等有可能影响消防灭火救援的,应当事先通知消防队。

三、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1、每月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在重大民俗活动、重大节假日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应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2、对本辖区内的所有的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和出租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3、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应督促整改。对无法立即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应报西城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处置。

四、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1、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文明户等评比内容。

2、每年初应制定年度消防宣传计划。

3、每季度应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宣传,冬春季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和当地民俗活动期间,应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消防宣传活动应有详细记录和图片影像资料。

4、至少设置1个固定的消防宣传专栏、橱窗,每季度更新宣传内容,并在主要街道、道路旁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和宣传画。

5、积极利用阅览室、文化站、宣传板报和农村广播等宣传阵地,开展消防宣传。

6、加强对“老弱病残酒疯”等弱势人群的消防宣传教育;

7、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8、消防宣传内容应包含:消防法律法规、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家庭防火常识、应急逃生常识、初起火灾扑救常识等。

五、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建立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人数不少于10人,负责人应为村(村委会)

主任。

2、志愿消防队要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和办公场所,应以纸质文件形式予以明确组织机构和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有人员变动,应及时调整组织机构。

3、志愿消防队应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一旦有火灾等应急事件发生,成员能立即到位参与灭火救援。

4、志愿消防队应确保每月不少于一次业务训练,消防大队应提供业务指导。确保志愿消防队能够扑救初起火灾,具备应急处置火灾事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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