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方案通知

巴马瑶族自治县

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文件

巴人口计生组发〔2008〕18号

关于印发《巴马县20##年继续深入开展

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巴马2008县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巴马县20##年继续深入开展

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中宣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2个有关部委和社会团体联合下发《关于20##年~20##年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国人口发[2005]79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结合巴马实际,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特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宣传主题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到20##年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的目标,以及“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主要任务,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巩固已有成果,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全社会坚持不懈地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大力普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独生子女教育等科学知识,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促进生育文明,促进人口素质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富裕巴马、文化巴马、生态巴马、平安巴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营造良好的人口舆论环境。

宣传主题: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优教、住院分娩、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社会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观念;传播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中老年期生殖健康知识;传授独生子女教育方法和知识;宣传婚前医学检查和预防性病、艾滋病知识;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与服务,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结合新农村生育文明建设和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文明社区等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在婚、育、性方面的道德规范,弘扬婚育新风尚,宣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组织开展“生育文明幸福家园”、“生育文明示范村、屯”、“生育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在社会上营造计划生育丈夫有责、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顺其自然、关爱女孩、尊敬老人、夫妻恩爱、善教子女、家庭和睦、邻里友善、勤劳致富的浓厚氛围。

二、工作任务

全县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工作任务有以下五项。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一)建设新型生育文化,促进生育文明。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文化巴马的进程中,加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和新农村生育文明建设,促进生育文明。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资源,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引导人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从根本上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生育文明。

(二)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入手,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女儿成才、女儿养老等典型事例,增强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努力消除社会性别不平等现象。促进落实有利于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社会经济政策、奖励扶助制度等,把思想引导与利益导向结合起来,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和社会性别平等。

(三)加强独生子女教育,提高人口素质。要针对独生子女的特点,紧紧抓住影响他们心理、生理、智力等成长和发展的重要环节,做好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道德意识和勤俭意识,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加强对独生子女教育的研究,指导家长掌握科学教育独生子女的方法。组织独生子女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活动,帮助他们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和县情,树立远大理想,在社会实践中锻炼成才,促进人口素质提高。

(四)普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根据不同人群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的普及工作。在青少年中,大力开展青春期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性道德观。在成年人中,要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中老年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提高群众的计划生育法律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五)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计划生育法律意识、道德意识,提倡婚检与住院分娩自觉抵御不良的生活方式,减少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防止性病、艾滋病的传播,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身心健康。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全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及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三、部门职责

党委宣传部门:负责协调自治县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推动全县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本部门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列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计划,作为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和评比的重要内容。

人口计生部门:协助党委宣传部门和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制定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咨询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推动全县性的婚育新风进万家主题活动。

教育部门:在学校开设人口及青春期、性保健讲座或课程,对学生进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教育。

民政部门:普及婚前教育,在发展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和社区服务工作中,优先照顾和扶持实行计划生育并符合条件的家庭,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内容。

文化部门:把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纳入构建文化巴马总体规划之中,做到年度文艺创作选题计划中安排有婚育新风题材的内容,组织创作、编排、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含有新型生育文化内容的文艺节目,组织文艺团体、文化馆(站)送生育文化下乡。

卫生部门:开展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宣传、咨询工作,做好预防出生缺陷、性病、艾滋病的宣传,提高生殖保健服务的能力。

广播电视部门:组织制作婚育新风题材的电视专题片、科普片、录音带等宣传品,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栏目,并组织对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重点宣传。

工会:积极推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发挥工会宣传教育、职工之家、文化阵地作用,宣传新型生育文化,在职工中普及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

共青团: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共青团组织的宣传教育工作之中,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优生优育。

妇联: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妇联宣传工作计划,结合基层妇女工作,组织妇女积极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使之与“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

计生协:组织协会会员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围绕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服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它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巴马的重要内容,放在突出位置,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领导责任,完善具体措施。要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项目运作管理,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涉及各行各业、各个方面,需要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都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发挥优势,各尽其责,各展所长,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领导(协调)小组要坚持和完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协调会议的制度,沟通情况,相互支持,推动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环境。在城乡主要街道、交通要道、集贸市场、广场等人口密集或人们经常活动的场所,设立规范并富有生育文化品味的标语、广告牌;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设立宣传橱窗;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置和建立电子灯箱、大型广告牌、生育文化一条街、生育文化广场等综合宣传设施和阵地。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声讯等大众传媒的优势,把握舆论导向,弘扬婚育新风,特别是报刊、广播、电视要开办专题栏目,做到集中宣传有高潮,经常宣传不断线。文化、广播影视部门要组织生育文化题材的文学、文艺、电影、电视作品创作和生产,努力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寓教于乐。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新型生育文化宣传活动,让群众在自娱自乐的过程中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巩固阵地,服务群众。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服务站(所)、计划生育中心户、协会会员之家、文化中心户和文化中心、乡村文化站(所),是开展基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充实内容,完善功能,发挥作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为群众做好面对面的咨询服务。计生协会会员和志愿者要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必要的服务。乡村文艺队要积极创作和演出人口和计划生育内容的作品和节目。要通过加强阵地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把转变群众婚育观念融入到基层计划生育各种服务工作之中,提高宣传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指导,务求实效。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和人口计生局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担负着指导、协调、组织的具体职责。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指导,不断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全县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集中研究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进展情况,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要坚持自上而下逐级落实,确保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收到实效。

(六)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整合资源、务实有效、生育文明”的工作思路,不断总结新经验,培育新典型,探索新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好地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促进生育文明的建设。

主题词:计划生育  婚育新风  通知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年3月18日印发 

                        (共印30份)

 

第二篇: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记录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参加人员:街、村宣记员、育龄群众 授课人:

内容:关爱女婴,宣传新型生育文化观念

大家都知道,旧的传宗接待观念是:认为不生男孩就断了后,只有男孩才能传续香火,光辉门庭,这都是由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的束缚,使农民未能从根本上摆脱小农经济的依赖。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认为生男生女顺其自然,乃人类得以正常繁衍、生存以及可持续发展天经地义之事,很少有人认为生男生女而采取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逐步健全,各种法律、法规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妇女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不

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国家还在《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和《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等法律的指导下,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要对一些重男轻女的思想还很 严重的人,进行执法教育。

《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了继承权男女平等,女儿有法定继承权,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夫妻之间也有相互遗产继承权,妇女享有男女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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