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20xx年1—8月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通报

余杭区20xx年1—8月份村(社区)法律顾

问工作情况通报

在去年底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年初,区司法局对部分(社区)法律顾问进行了调整,并且对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实行百分制考核,下发了《余杭区20xx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办法》。年中,为了深入了解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扎实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各项工作,7月18日至7月22日,区司法局组织人员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检查。采用实地检查与各方面统计两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一月一坐班”、法制宣传讲座、服务村(社区)换届选举等工作进行了检查。 总的来看,检查情况总体较好,各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及时按要求履行了工作,为服务于新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延伸“法治余杭”工作触角,切实加强我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服务意识和态度进一步提高。大部分村(社区)法律顾问认真落实“一月一坐班”制度,每月到顾问村(社区)坐班,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部分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还多次到该村(社区)提供服务,围绕居民社区工作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并且积极对村(社区)各种组织和村(居)民进行法律培训。如:浙江振

业律师事务所开展的系列“送法下乡”便民服务活动,为广大基层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又如: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的吴莉琴律师与中泰乡双联村党总支部、临平〃东湖街道钱江社区党支部、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党总支部三个党组织携手在双联孟坞举行“携手献党礼,真情系双联”“一村一社区一机关”党支部主题活动。现场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同时还免费为双联村村委会起草法律文书两份。

二是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律顾问平时积极与司法所进行工作沟通互动和反馈,及时参与村(社区)解决重大疑难纠纷调处、村规民约的制定与修改、班子换届选举工等问题,受到了村(社区)干部的一致好评和赞扬。如:运河街道诸家坝社区的法律顾问韩琪律师通过调解成功的帮助该社区的居民周某收回了被租客霸占近一年的到期房屋,让当事人正确行使了自己房屋的所有权。又如:黄湖镇青山村的法律顾问,在得知该村发生的一起意外死亡纠纷极易转为群体性事件后,及时赶到该村参与调解,经过5次夜以继日的调解,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三是服务实绩和效果进一步提高。通过实地了解与村(社区)干部座谈的方式得知:村(社区)干部普遍认为,政府推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是一项真正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有效举措。律师通过进入村(社区)宣传法律,提

供咨询,参与调解,代理诉讼等专业法律服务,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力,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能够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1—8月份,全区法律顾问共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207 件,接受电话咨询2398人次,上门提供服务 1492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培训168 场,起草、审查法律文书143 件,成功调解案件137件,代理民事案件27件,代理刑事案件2件。发放宣传资料 15100余份,开展村务“法律体检”1208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法律顾问落实“一月一坐班”制度不到位。个别律师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半年来一次未到顾问村(社区)提供服务;个别律师为顾问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次数较少,没有达到一月一坐班的要求。根据统计一次未到顾问村(社区)提供服务的有:临平东湖街道的工农新村社区:朱苏;红旗社区、丁塘社区、胡桥社区:钟华强。经济开发区的结网社区、滩里社区、南横港社区:钟建伟;圣塘河社区:陈汶强。良渚街道的施家湾社区、万年桥社区、新桥社区、三和社区:郭安。五常街道的五常社区:吴琳。较少到顾问村(社区)提供服务的有:临平东湖街道的星火社区:袁根泉。经济开发区的龙安社区:钟建伟。鸬鸟镇的雅城村、仙佰坑村、秀山社区:胡建华。塘栖镇的西界河村、三文村:

刘晓;宏畔村:张自杰。五常街道的横板桥社区、荆丰社区、文一社区、沿山河社区:王江毅。

二是个别律师服务意识不到位。部分律师没有按照要求由本人提供法律服务,而是派律师助理代为提供服务,没有做到一一对应。

三是个别法律顾问造成不良影响。个别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中没有尽心尽职,或者态度推诿,村(社区)、镇政府要求撤换该法律顾问。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及时通报,做好整改。对部分开展工作不够认真的法律顾问进行了个别谈话,将该情况告知对应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并在半年度法律服务单位交流会上进行通报。同时,要求落实工作不到位的法律顾问提出整改意见,并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监管保证。

二是及时回访,查漏补缺。对列入整改的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回访,同时做好各镇乡月度、季度村(社区)法律顾问统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使工作不流于形式。

三是及时总结、宣传典型。对此次抽查活动中发现的典型人物、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在《余杭法治网》、《城乡导城》、余杭电视台《学法看法》栏目及余杭电台《小米看法》栏目等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第二篇:20xx年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及上级法律援助部门的指导下,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省政府提出的“为经济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其他法律援助事项”实事项目和市司法局提出的“八个强化”的要求,深化法律援助便民主题活动,最大限度地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促进十堰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一、 基本情况

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70件(其中刑事案件133件,民事案件736件,行政案件2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8367件。做到来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其中市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3件(民事47件、刑事35件、行政1件),接待来电来访2026件。

二、 主要做法

(一)周密部署,分解任务,强化责任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年初,十堰市司法局与各县、市、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作了具体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将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组织协调,围绕目标责任书,各地相继制订了《关于落实省政府“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并进一步与基层司法行政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为圆满完成法律援助为民办实 1

事项目,张湾区、茅箭区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政府“十件实事”,为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创新方式,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12348”法律咨询工作,落实好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重大突发性、群体性、易激化时间及时得到妥善解决,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制定了《“12348”法律咨询领导带班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实行周一至周五中心领导带班,周六、周日市司法局两名局领导带班,法定节日由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书记、副主任带班,实现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全年无空岗。

同时,为充分发挥社会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接待和“12348”法律援助专线值班。竹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考虑受援人的需求,利用有限资源,试行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点援制”,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自主选择援助律师,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引向深入。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档案规范化管理,针对以往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档案式样各自设计,五花八门的现象,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发放了卷宗封面和封底,规定了相关装订要求,根据各地每年要完成的案件的数量下发使用。从对部分地方的档案管理情况看,归档内容和装订规范化程度较以前有了明显提高。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法律援助的经费使用与管理,我们转发了《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 2

组,及时掌握法律援助经费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同时市局领导小组将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年度考评。

(三)突出重点、广泛参与,强化宣传

1、开展春季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结合春节农民工返乡回城的高峰期,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在火车站、汽车站广场等人员流动场所向外出务工人员及来十堰打工人员发放法律援助申请指南、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手册,现场接待、解答农民工的提出的各类问题。

2、积极参与“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节日的法律宣传,向市民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扩大了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3、利用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精神风貌,树立法律援助队伍的良好形象。“三.八”妇女节前夕,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十堰电视台联合制作了专题片,展示了中心女干部职工“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的精神风貌。该专题片在3月8日当天十堰新闻频道黄金时段进行展播,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使老百姓更加直观、深入地了解了法律援助,了解了法律援助队伍。

4、参加十堰市第二十一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暨助残志愿者授旗仪式。活动中,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向广大残疾人朋友提供法律咨询,在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展台,向来往群众、残疾人朋友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解决法律咨询60余人次。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升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 3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部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给广大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投入35万元,将位于河北路32号原十堰市司法局办公楼一楼进行改造装修,同时配备必要便民服务设备及办公设施,建设成规范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实现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的临街化和无障碍化。

目前,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新的便民服务大厅已投放使用,改造后的服务大厅在门外设有LED显示屏,对当天的值班律师及法律援助的申请流程及事项等进行滚动播放;设有残疾人专用通道;内设有咨询接待处、咨询等待区、咨询室、个别谈话室、受理室、图书阅览处等,还配备电子触摸屏一体机、液晶电视机,整个大厅总面积约180平方米,设备更加先进,功能更加齐全,为广大市民了解法律援助知识,获得法律援助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五)认真履行法援职能 切实服务“三万”工作

根据十堰市委、市政府及市司法局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十堰市法律援助机构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与“三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三万”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送政策、访民情、办实事、促发展”活动主题,组织全体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农村,走访农户,了解民情,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使法律援助更好地服务“三农”。自3月6日全市启动“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以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组织,迅速行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逐步将“三万”活动引向深入、落到实处。三个月来,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5场次,发放各类法律援助宣传资料7000余份,为农民朋友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身影遍布各村各户,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三万”活动的顺利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4

1、送政策,积极开展法制宣传。通过向农民朋友宣讲政策、法规,解答法律咨询,将《法律援助联系卡》、《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手册》、《村民普法读本》等法律援助宣传资料送到每一位农户手中,让更多地农民了解法律知识、了解法律援助,不断扩大农村法律援助知晓率,提高农民朋友的维权意识。3月30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走访了丹江口市丁家营镇铜架山村每一户农户,将法律援助宣传资料送到农户手中。活动期间,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室、市防办、市科协、市统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蓄牧兽医局、太和医院、人民医院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送法律、送卫生、送科技活动”。

2、访民情,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村入户。通过与农户深入交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广大农民朋友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为我们做好下一阶段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同时,通过深入到农户家中,切实感受农村、农民现状,了解农民疾苦,促进我们改进工作方式,以更加饱满的热情为农民朋友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在“三万”活动中,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到田间地头,与农民朋友共同劳作,进一步拉进了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3、办实事,广泛开展法律援助。通过降低门槛,将法律援助向“三农”延伸,特别针对农村老年人、妇女、留守儿童、残疾人、五保户、低保家庭等困难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将法律帮困、法律扶贫、法律维权结合起来,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简化法律援助程序,集中办理一批涉农案件,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案件,事关农民群众利益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的坑农案件,移民搬迁补偿纠纷等案件,我们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通过与多部门联动,积极发挥各部门职 5

能作用,使案件尽早办结,竭尽全力帮助农民朋友解决实际困难。3月30日,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进村入户活动中,了解到丹江口市丁家营镇魏某的妻子外出打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车主与司机一直未将相关赔偿款支付到位,经多次索要无果,致使家庭困难重重。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专职律师积极与肇事车主联系,经过多次调解,最终与车主达成协议,一次性支付魏某死亡赔偿金等33.5万元,让一个破碎的家庭重新燃起希望。 4月4日,房县红塔乡法律援助站受理调解了一起农民工因工受伤赔偿纠纷,经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为农民工杨某讨回误工费、后期治疗费、生活补助费4000元,解决了受援人燃眉之急,避免了矛盾升级。4月28日凌晨三点,郧西县土门镇辽坡村一组村民余秀林,在河北省承德市一铁矿不幸病故。其家属焦急万分,一时不知所措。郧西县法律援助“三万”活动工作组得知此情况后,当即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前往事发地处理本案。援助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7天的努力,终于说服矿方代表,使死者家属获得了54万元的赔偿金。 4、解矛盾,认真开展纠纷大排查。以“三万”活动为契机,依托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农民朋友提供法律咨询、增长法律知识、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工作,及早发现问题、尽早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耐心细致,不怕麻烦,特别是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矛盾,要通过说服、心理疏导及道德约束等方法,促使矛盾双方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和解,这不仅简便灵活、不伤感情、成本低廉、效率高,还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为基层稳定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扎实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目标的顺利 6

完成,加大对本中心及各县(市、区)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审核,杜绝“假案件”现象的发生。

2、加大法律援助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对象、重点事项、重点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提高法律援助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继续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4、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工作的监督,适时组成专班对各地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法律援助经费专款专用。

5、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做好法律援助宣传月、九九重阳节、“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假日宣传活动,突出对新颁布的《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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