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清查工作总结

20xx年税源清查工作总结

个体税源是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发展困难、税收增量不足的形势下,加强个体税源管理尤为重要。但因个体税源点多面广、流动性强、行业繁杂、易漏难管,一直是税收管理的一大难点。3月,我局全面落实上级工作精神,税源清查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系统真实地掌握了全县个体税源现状及变化动态,摸清个体税源底

子,查找出了税源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制定加强税源管理的措施,推进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使税收征管质量和税负水平不断提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目前清查工作已圆满结束,现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税源清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清查成果

根据县局税源清查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会后我们迅速开展工作,鉴于税源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重的实际,查前对全县登记信息进行认真审查、认定、比对,并逐户分析。四个清查小组对城区16个区和16个乡镇的共2783户个体户进行了拉网式清查。截止3月底,共清理出漏管户730户,清查恢复征税142户,清查调增税款226户,机外循环户142户,共查补税款176497.00元(分组情况见附表)。 1

通过税源清查进一步澄清了全县税源底子,为加强税收征管奠定了基础。

(二)、清查的方法

具体工作中,一是加强领导与细致分工相结合。成立了税源清查领导小组,明确各自的职责,严格按照分工落实各项工作,加强配合、统一行动,形成合力。二是制定税源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进行“拉网式”清查,既核查税务登记内容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相符,还与#5@p使用情况、税款核定情况、纳税情况等相结合,逐户核对。三是落实责任。将清查工作进行细化量化,把职责落实到每一个清查单位,强化了工作落实。四是作好宣传。在清查工作中接受广大纳税人和被清查单位的咨询,努力做好解释工作,解决纳税人和被清查单位在税收政策方面遇到的疑难问题。五是与地税、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证件办理信息比对,分户、分行业清查登记信息,查漏补缺,及时处理清查出的问题,切实做好税源清查工作。

二、税源清查中发现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在个体税收总量、个体税收连年增长的比例、个体工商户登记户数、个体税负等方面一直居全市相对经济条件县前列,农村分局主要集贸市场、城区分局繁华街道基本实现了规范化管理,医药销售、石油销售、超市、家电、专卖店等行业已纳入正常管理轨道,这些都需要在今后 2

的工作中继续保持和发扬。但是存在的弊端也显而易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税源管理难以做到有的放矢。在定税管理、#5@p管理等方面,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额度标准,各分局难以准确掌握管理尺度,造成同等经营状况的纳税人税负不平衡;同时也容易导致税管员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

二是税源监控手段难以全面发挥作用。税务部门在税源管理上力度不大,管理方面力度弱化,对于已纳入税源管理的户数,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税源底数不清,造成漏征漏管。税管员的日常管理大多限于催报催缴和清理漏征漏管户,而信息采集、纳税评估、分析预警等监控手段往往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制约了税源管理精细化水平的提升。

三是征管力量难以满足实际管理需求。我局现有个体税管员较少,负责全县城区和16个乡镇近3000 余户个体类纳税人的管理工作。在“各自为政、单兵作战”式的管理模式下,税管员一旦缺位或缺乏责任心,很容易形成大大小小的管理“盲区”。

四是纳税服务难以完全到位。因忙于日常管理事务,税管员对做好纳税辅导、政策宣传等纳税服务工作就往往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五是关系税、人情税还普遍存在。从检查的情况看,有些人情税税负较低,有的是经营规模较大,定为达不到起征点户,有的根本就不#b@2不交税。

3

六是同行业、同路段之间的定税存在不公的现象。有个别乡镇街道,市场之间地理位臵相同,经营规模相近的工商户税负相差很大,有的规模不小的门店,不#b@2,不输机,不定税,按临时经营征收,两个月或者一季度甚至半年收一次税。

七是一证多店现象依然存在。同一个负责人经营多个门店,使用一个税务登记证,合并纳税。

八是部分单位,个别市场仍然使用行业组长。个别税管员长期使用行业组长,日常巡查巡管不到位,“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三、整改的方法和措施

一是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进税收管理精细化。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作用,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强化税源管理、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要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不断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坚持税源管理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制度、税源信息归档制度、建立执法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环和持续改进机制。

二是对漏征漏管户、机外循环户一律纳入登记管理台帐,纳入正常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巡管制度,对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要及时核定税款。确定出行业最底税负警戒线,对低于最底税负警戒线的纳税人要合理调高税负。 4

三是要切实加强城乡结合部、分局(所)所在地边缘乡镇、街道的清查,消除部分行业(如鸡蛋、香表等行业)管理盲点。

四是真对近年来部分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躲着藏着拖着不交税和公开不交税的“钉子户”的明显增多,在下步工作中对其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五是加强信息互动协作。加强国、地、技术监督信息互动协作。严格做好开业、变更、停复业、注销登记管理工作,通过税务登记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管,加强对非正常户的认定和处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掌控纳税人资料的同时,督促税收管理员根据户籍管理信息定期开展实地巡查,核实登记事项的真实性,查找漏征漏管户,及时发现和掌握纳税人的变动情况。对税务登记信息变更情况实施动态监控。

六是杜绝关系税、人情税。对同行业,同路段经营规模相同的纳税人,要一视同仁,该#b@2的#b@2,该输机的输机,该定税的定税,严格控制机外循环户,坚决取消一证多店户,达到公平税负。

七是增强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责任心,落实税收管理员巡查巡管制度,坚决取消行业组长。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严格降低未达起征点率。我县末达起征点率在市局一直排名靠后,3月份全市倒数第二,在全市局征管通报上受 5

到了的批评,县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为此县局要求自5月份起城区分局末达起征点率必须降到25%以下,乡镇分局(所)末达起征点率必须降到40%以下。且个体税负继续保持过去先进位次。

2、提高正常申报税收的比重。去年个体税收完成1219.07万元,其中代开税款318.97万元,占正常申报26.16%,今年一季度完成个体税收405.52万元,其中代开税款144.73万元。占正常申报的35.68%,代开比例逐年增加,在全市代开比例较高,在下步工作中应增加正常申报的比例,尽量降低代开比例。

3、个体工商业户探索简并征期。按照上级局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要求,规范乡镇街道和市场的个体税收的征收管理,探索个体工商业户简并征期征管模式,改过去的一月一征收为一季一征收。

4、进一步加强个体税负调整的监管和审批。目前在个体户管理上,税负调整的随意性比较大,例如个别纳税人其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也没有任何变动,税负突然会出现下调,甚至个别纳税人由负税户调整为达不到起征点户,这就存在随意性大和税负不公平的情况,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凡存在税负由高调底和由负税户调整为达不到起征点的各单位必须上报该纳税人税负变动的情况报告,由征管科对其进行核查后方可进行调整。

6

5、严格税源清查成果的输机。对本次税源清查出有问题的户数,各单位要在4月底以前按照清查底册将漏征漏管户、机外循环户#b@2输机,调高税负户、达不到起征点户及时核定税款,县局将在5月份按照机内情况进行通报。 7

 

第二篇:工作总结开展漏征漏管户清查工作总结

>>>教育资讯网

开展漏征漏管户清查工作总结

遵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漏征漏管户清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6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我局对全市地税系统清查漏征漏管户的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对所管纳税人进行了全面清查,共清理出漏征漏管户6070户,查补入库税款6675万元。加收滞纳金、罚款98.5万元。通过清查,树立了地税系统依法征税的新形象,提高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达到了加强税源管理、减少税收流失、堵塞征管漏洞的目的,为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的税收收入任务奠定了基础。现将此次清查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为切实作好清查漏征漏管户的工作,我局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领导作了详细汇报,成立了由市局办公室、征管处、稽查分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我局党组对清查工作提出:清查应与大力组织收入结合起来,实事求是、不搞形式、务求实效的要求。市局召开了由地税分局长参加的专项清理漏征漏管户工作会议,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一致认为:清查工作是依法治税,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减少税收流失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税收秩序的一次综合治理,对完成和超额完成**年组织收入任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会后,各地税分局均成立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局长任组长,各科(所)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各科(所)的职责与分工:税管科、稽查科负责组织推动;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宣传;各稽查所负责本所管辖区域内的清查工作;征收所负责为漏征漏管户补办税务登记和补缴税款工作;税务所负责个体经营者及各类集贸市场的清查工作。

二、 积极行动 , 抓好落实

(一)6月x日至30日为纳税人自查自纠阶段。我局利用新闻媒介,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敦促纳税人进行自查自纠。我局与市国税局于6月x日联合在《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电视台、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发布了《关于开展漏征漏管户清查工作的通告》,制定了实施方案,印发了宣传提纲,公布了举报电话。各地方税务分局按市局要求,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与所在区县有线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发布清查通告。各征管改革单位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的“税法公告栏”、“电子大屏幕”、“多媒体触摸屏”等,将《通告》张贴或录放,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各界对偷逃税者进行举报。通过宣传让纳税人了解此次清查的目的和意义,明确清查的范围和重点,公布对漏征漏管户的处理依据和政策界限,形成了较大的舆论声势。据统计全市地税系统共发放自查表7.4万份,其中自查申报个人所得税741万元,受理举报案件253件,查结163件,查补税款498万元。

(二)6月初,市局连续下发两个通知,要求各地方税务分局全面清查、清理漏征漏管户。各地税分局及时将本单位的贯彻意见和具体措施向当地政府汇报,取得了地方政府的支持,在区县政府的协调下,与有关部门建立了联系,与工商局核对业户的营业执照;与技术监督局核对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与国税局核对税务登记户数;与民政局、教育局核对民政、福利企业和校办企业户数。为第二阶段能够有的放矢的进行大规模重点实地清查作好了准备。

(三)为强化稽查人员的稽查技能和依法治税的水平,市局分五期组织地税系统干部参加“两帐”培训班,并及时开办了“税务稽查培训提高班”,聘请天津市财经学院教授和市局业务处室领导讲课,相继开设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税收政策、税务稽查实践等课程。税务稽查现岗人员参训率达100%,征管人员参训率达50%,从而全面提高了稽查、征管干部的综合

执法素质和技能,为推进重点清查工作培训了一支骨干力量。

三、 确定重点, 务求实效

(一)为切实作好重点清查工作,我局在第二阶段初期及时召开了全市第六次地税分局长联席会议。市局领导同志对清理漏征漏管户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在随后召开的财政、地税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清理漏征漏管户,严格依法治税,严禁越权减免税,严厉打击偷税、漏税、骗税、逃税行为;清理收缴欠税,今年形成的新欠要全部收缴入库,以往的陈欠要清理入库,保证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我局在认真落实总局《通知》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重点清查对象和行业:一是清理股份制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年度派发股息、红利时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二是清理福利、校办企业税收;三是清理客运出租经营单位中个人承包、承租车辆税收;四是清理报社、有线电视台税收;五是清理房地产企业税收;六是清理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和重点行业人员个人所得税;七是清理只办营业执照不办税务登记户;八是清理到国税局登记不到地税局登记户;九是清理减免税;十是清理欠税。

(二)在第二阶段清查工作中,我局加强了稽查力量。我们采取措施扩充税务稽查机构,充实稽查专业力量,选调部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能胜任繁重检查工作的同志充实到稽查岗位,形成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以适应当前的重点清查工作的需要。全市地税系统共组织有专业稽查人员993人,达到一线征管人员的55%以上。由于人员配备合理,力量充实,形成了对清查漏征漏管户工作的有力保证。

(三)我局在重点清查阶段,做到了“四结合”。一是,将清查工作与落实增收措施、组织收入相结合。通过清查,减少税收流失,促进税收任务的完成。二是,与清理欠税相结合。通过清查,逐步扭转欠税数额有增无减的状况,保证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三是,与全面建立代扣代缴关系相结合。为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市局要求各分局所管辖的企业单位普遍建立代扣代缴关系,认真履行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有效地加强税收的源泉管理,减少漏征漏管户。同时也有利于抽出骨干力量,加强重点税源的管理。为此我局印制了新版《委托代征税款证书》、《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四是,与日常稽查、专项稽查相结合。下发了《关于对部分重点行业实施税务专项稽查的通知》,建立由量化指标、效率指标、质量指标、效果指标等组成的考核稽查工作的指标体系。规范了稽查工作选案、稽查、复议、执行四个环节的工作规程。

(四)我市各地方税务分局在重点清查阶段,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取得了预期效果。南开分局进行区域“拉网式”清查,将南开区所属的20个区街,按照集中便利的原则划分给5个稽查所,每个稽查所将区街落实到稽查组,要求每个稽查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作到了解基本情况,掌握准确地点,实行逐街、逐户的清查,发现漏征漏管户93户,查补税款36万元,滞罚收入5.7万元,达到了摸清税源底数,防止跑、冒、滴、漏的目的。和平分局积极清理股份制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年度派发股息、红利时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经对渤海化工联合进出口公司等单位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清查共补征个人所得税及滞罚款92.3万元。

四、 深化改革 ,依法治税

(一)加强征管基础工作,建立和规范纳税人征管档案。统一规范税务登记的表、正、单、书,为**年开通地税系统广域网征管信息数据库提供税务登记基础资料。全市21个征管改革

单位,结合计算机软件升级工作,发放了《纳税人基本信息采集表》14万份,重新建立了纳税人征管档案,

(二)提高办税服务厅的服务水平。清查工作中,有大量的漏征漏管户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税、罚款手续,有个别纳税人发泄不满,但大厅服务人员能够坚持作到以法服人,以理服人,文明服务,公开办税。

(三)加快计算机网络软件升级工作。全面修改、补充征管、稽查业务软件,使其不断完善,逐步适应税收征管、稽查工作需要。

五、 总结经验 ,努力进取

(一)我局在这次清查工作中,发现了一些造成漏征漏管的原因,现归纳如下:第一,对新开办企业的税务登记内容审核不够深入。在日常征管工作中,由于负责税务登记工作的人员较少,在新开办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时,对其税务登记内容仅限于书面、文字上的审核,而对其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生产经营项目、生产规模、电话、经营地址等不能深入调查核实,导致漏征户的出现。第二,部分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带有侥幸心理,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逃避纳税义务,造成漏征漏管户。第三,地方税务机关与国税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技术监督机关等企业登记部门缺少严密、科学的监控手段,以及必要的沟通和联系。企业登记机构各自为战,相互间不能及时传递企业登记情况,致使一些纳税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不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为取得增值税专用#5@p,只到国税机关办理登记,不到地税部门办理登记。

(二)为切实加强日常征收管理工作,减少税收流失,防止出现漏征漏管户,作到“应收尽收”,我局制定了税源监控措施:第一,建立和完善区域稽查制度。对纳税人实施区域稽查管理制度,即对纳税人按座落的行政区域实施全方位监控和动态跟踪管理。有利于掌握税源底数,有利于各级政府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运用税收经济杠杆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有利于提高纳税申报率,有利于防止漏征漏管户。第二,建立委托代征制度,完善代收、代扣制度。从根本上切实有效地加强税收的源泉控管,减少漏征漏管户。我局制订了委托代征税款制度,委托公用局客运管理处代征客运出租的税收;委托公路运输管理所代征公路货运个体户的税收;委托房屋建筑部门代征外地进津建筑施工队的税收;全面实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制度。第三,建立信息传递制度,使清查工作经常化。对纳税人的管理是一项细致而复杂的系统工作,不能仅靠税务机关来完成,应由工商、公安、技术监督等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实现对纳税人多渠道全方位的监控。为此,要求各地方税务分局分别与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技术监督局、国家税务局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相互传递企业登记信息。通过三方携手配合,及时掌握企业登记的信息,提高税务登记#b@2率,降

低税收成本,有效的防止出现漏征漏管户。

(三)开展漏征漏管户的清查工作,发现和弥补了我们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制定了合理有效的措施,减少了税收流失,为确保我局全年工商税收收入完成56亿元,力争完成57亿元奠定了基础。我们决心以清查漏征漏管户为契机,学习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作法,努力进取,全力抓好后几个月的工作,为实现全国确保增收800亿,力争超过1000亿元和我市经济增长9%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