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开展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

20xx年度开展效能风暴行动

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削权让利、放开促活,远谋近施、渐次推进,加强监督、严肃问责的原则,对全县20xx年度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安排如下:

一、重点工作

20xx年效能风暴行动主要任务是围绕“五个着力”,抓好18项重点工作:

(一)着力推进服务政府建设

1、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对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审核和论证,再取消、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在原公布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取消率须达到60%以上,办理时限在总项目原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再缩短30%以上,取消一批“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营造更加宽松、公平的市场和社会环境。(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协作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2、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运行模式,推动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并

联审批、集中联审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绿色通道”审批机制,积极开展网上审批工作,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代办服务,加大对行政审批行为的规范,防止“变相审批”等问题,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协作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3、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从项目名称、审批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方法、办结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全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优化服务质量评价设置,对不当审批行为进行纠错、预警;逐步建成对行政审批效能进行综合评估的实时全程监察体系。(牵头单位: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协作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4、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编制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于7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市、县两级政府及部门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从8月1日起同,有收费标准下限的按下限收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和自行设立收费项目的,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协作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5、加强诚信机关、诚信政府建设,针对岗位责任意识淡薄、服务和践诺能力不强,在招商引资中“先热后冷” - 2 -

等问题,重点整治不守承诺、不重信誉等不诚信行为。(牵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协作单位: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二)着力规范公共资源交易

6、10月底前完成采购预算、招标投标、专家评审、供应商管理等相关制度的完善工作;提出建立全县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可行性论证方案。(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协作单位: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7、严格执行并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招拍挂”制度,做好网站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县国土局;协作单位:县住建局、县监察局)

(三)着力优化政务环境

8、全面加强县乡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10月底前出台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标准、服务质量规范标准、行政审批项目规范标准、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标准。(牵头单位:政府办;协作单位:各乡镇)

9、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第26条有关规定,对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能进行全面梳理,优化职能配置,逐步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由一个内设机构统一受理、一项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牵头单位:县编办;协作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10、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办公方式,全面做好数字 - 3 -

化办公的推广运用,将党政自动化办公协同系统覆盖到会议通知、文档传递、信息发布等各个环节。7月份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办公室工作人员集中进行数字化办公培训。(牵头单位:政府办;协作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四)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1、各行政执法部门8月底前完成行政执法事项的清理,并向县政府法制部门报审,法制部门于10月底前完成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资质和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编制执法权力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对越权执法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从严查处。(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协作单位:县监察局、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12、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理顺内部职能关系,优化工作流程,科学设置程序,规定办结时间,杜绝久拖不办、办而不结的现象。(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协作单位: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1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和违纪违法问题。(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协作单位: 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

(五)着力提升工作效率

14、7月底前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位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 - 4 -

告示制、失职追究制等八项制度。(牵头单位:效能风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协作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15、认真贯彻《甘肃省节庆研讨会论坛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大幅度减少会议、文件、简报。(牵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协作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16、梳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和违反工作纪律、劳动纪律的行为,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牵头单位:县纪委;协作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17、6月底前出台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方案,7—11月开展评议活动;认真做好白银市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牵头单位:县纠风办;协作单位: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18、紧盯县委、县政府20xx年确定的10项重点工作、60个重点项目和10件惠民实事,强化措施,靠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全面完成。(牵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协作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二、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6月25日)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 - 5 -

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效能风暴行动。于6月25日前,将本单位效能风暴行动实施方案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6 日— 7月31日)

采取群众评议、问卷调查、专题座谈等方式,在乡镇和乡镇之间、部门和部门之间、部门内科室之间认真对照检查,互查互纠,深入查找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把问题找全、找准、找透。

(三)整改落实阶段(8月 1日—10月31日)

针对自查自纠、互查互纠和民主评议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工作机制、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方案于8月15日之前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 1日—12月15日)

全县效能风暴行动的总结验收工作采取单位自查和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 照《关于在全县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回头看”,对落实年度重点工作情况和整改任务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11月15日前,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效能风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 6 -

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单位提出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对活动走过场、考核结果居后三位的单位要限期补课,对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三、有关要求

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县领导小组牵头抓总,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政主要领导是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效能风暴行动负总责。各牵头单位和协作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效能风暴行动的开展。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重点任务和工作成效,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效能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认真提炼总结,大力宣传推广,为全县效能风暴行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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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改稿)[2]

嘉峪关市效能风暴行动20xx年度

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机关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的实施意见》、甘肃省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20xx年度开展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的精神和要求,对我市20xx年度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安排如下:

一、重点工作

20xx年效能风暴行动主要任务是围绕打好 “六个攻坚战”,抓好25项重点工作:

(一)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攻坚战

1、依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改办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调整情况,各部门对现行行政审批项目重新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8月底前报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从10月1日开始,变相设置审批事项和审批门槛的彻底废除,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审批级别的坚决下放。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协作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2、加强对保留审批事项的监管,优化和再造行政审批流程,真正做到减要件、减程序、减时间,办结时限在原时限的基础上缩短30%以上。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制度。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协作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3、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编制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于7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取。各部门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从8月1日起,有收费标准下限的按下限收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和自行设立收费项目的,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二)打好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攻坚战

4、10月中旬前完成各部门招投标中心的摸底工作,11月中旬提出整合资源、建立统一规范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初步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协作单位:市直各部门)

5、11月中旬前完成采购预算、招标投标、专家评审、供应商管理等相关制度的完善工作;提出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可行性论证方案。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协作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6、严格执行并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招拍挂”制度,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交易网上运行、电子监察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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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协作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

7、制定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具备条件的12月底前建成并运行本级招投标中心;不具备条件的12月底前完成规划方案。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协作单位:各有关部门)

(三)打好优化政务环境攻坚战

8.全面推进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9月底前出台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标准、服务质量规范标准、行政审批项目规范标准、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标准。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协作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9.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第26条有关规定,对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能进行全面梳理,优化职能配置,逐步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由一个内设机构统一受理、一项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

(牵头单位:市编办;协作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10.工商、运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健全完善相关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按照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 3

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服务中心办理”的要求,9月底前,由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实施方案,报市政府研究。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协作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11.9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软件招标工作;11月底前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协作单位:市监察局、各进驻部门单位)

12.11月底前实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与工商、运政、食品药品监管三个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同办公。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协作单位:市监察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13.6月底前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矛盾大调解中心、城乡户籍管理服务中心投入使用,运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等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协作单位:市监察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14.6月底前建成政务服务中心,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按要求全部进驻中心集中审批。凡进入中心办 4

理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要求相对人到部门办理。各进驻部门全部建立首席代表、全程代办等制度。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协作单位:市监察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四)打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攻坚战

15.各行政执法部门7月底前完成行政执法事项的清理,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审,市政府法制办于11月底前完成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资质和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编制执法权力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对越权执法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从严查处。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协作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16.根据省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和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工作方案及省级部门出台的量化标准,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拿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协作单位: 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17.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和违纪违法问题。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协作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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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打好提升工作效率攻坚战

18.7月底前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位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失职追究制等八项制度。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协作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19.认真贯彻《甘肃省节庆研讨会论坛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大幅度减少会议、文件、简报。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协作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20. 7月中旬前出台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方案,8—12月开展评议活动。

(牵头单位:市协调推进办、市政府纠风办;协作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21.紧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任务,强化措施,靠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重点工作、重大建设项目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协作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六)打好转变机关作风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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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集中开展“庸、懒、散、慢”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促进干部能力提升、办事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形成“守纪律、尽责任、办实事、讲效率”的良好风气。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协作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23、增强干部队伍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形成求真务实、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协作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24、提升服务意识,解决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态度差、对投资者涉及项目和发展方面的合理要求,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而不予解决或解决不力以及“吃拿卡要”、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协作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25、梳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和违反工作纪律、劳动纪律的行为,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协作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 7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前,各部门各单位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实施方案报市协调推进办公室。

(二)查找问题阶段。各部门各单位深入查找存在的庸懒散慢、中梗阻塞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整改方案7月15日前报市协调推进办公室。

(三)工作推进阶段。12月15日前,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落实今年重点任务和部门单位整改方案。市协调推进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实施专项督查。同时,从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企业人士中聘请一批效能监督员,对效能风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在掌握真凭实据的基础上,由市协调推进办公室向相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况对具体责任人进行处理。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开通效能风暴行动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畅通群众反映渠道,适时曝光一批庸懒散慢、中梗阻塞、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推动效能风暴行动的深入开展。

(四)工作评价阶段。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工作评价采取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xx年1月15日前,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对落实年度重点工作情况和整改任务情况进 8

行自我评价,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1月20日前报市协调推进办公室。

群众评议由市纪委和市政府纠风办组织实施,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对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全面开展民主评议,评价结果报市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纳入同级党委科学发展业绩考核评价体系。

三、有关要求

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牵头抓总、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政主要领导是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效能风暴行动负总责。各牵头单位和协作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协调推进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重点任务和工作成效,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效能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认真提炼总结,大力宣传推广,为全市效能风暴行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市协调推进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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