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森林公安工作总结

20xx年森林公安工作总结

20xx年我州森林公安工作在州林业局、州公安局的领导下,在省局的大力支持下,以“争先创优”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不断加强我州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加大管理教育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全力维护我州林区治安秩序,有效地保护我州森林生态安全,为海西生态文明和平安林区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管理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0xx年,我们始终按照“政治建警”的要求,强化全体民警的政治修养,增强警察意识和公仆意识,自觉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按照海西州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州森林公安民警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主动参加“大学习大讨论”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学习实践,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认清了岗位责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规范执法的水平进一步提高,警民关系进一步和谐,以实际行动促进了我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省森林公安局关于开展民警业务大轮训活动的要求,加大民警业务

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20xx年我州在“大轮训”活动中成绩突出,海西州森林公安局副局长王金霞和格尔木市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周晓刚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受到了省森林公安局的表彰。全年参加专业与岗位培训19人,警衔晋升培训7人,知识更新培训21人。5月份州局派出4名干警对德令哈市、格尔木市、都兰县、乌兰县4个市、县进行检查督导,讲授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内容,并就《森林防火条例》、《森林法》适用相关内容进行讲解。

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定期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法规和“五条禁令”、“五项规定”, 强化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遵守各项纪律制度,增强全体民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断加强队伍制度管理,强化制度的执行,落实警务督察制度,确保制度化管理落到实处,特别是对节假日和“八小时以外”时间,加大督察力度。根据工作需要将全州森林公安的枪支弹药集中到地方公安机关专用枪械库存放,实行统一存放管理,并进行了调研检查,确保了枪支弹药的管理安全。全州民警未发生一起违规违纪的问题,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正规化水平。

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在前两年开展的“三基”建设的基础上,以统一开展“三项建设”为契机,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为目标,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

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基层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努力提升正规化建设水平。

结合日常下基层检查和案卷评查,对各分局执法办案进行不定期检查,主要查找公安业务建设中存在的不足,推广使用全国统一规范的《森林公安派出所基础业务台帐》,改变了过去的台帐不全、不规范和登记不完整的现象,森林公安的业务活动得以规范管理,进一步推动了基层公安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各地对林业行政案件进行认真自查,对案卷中查找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查缺补漏,规范办案程序,确保每个案件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

三、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 我州森林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的目标,积极开展公安专项行动,及时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了森林公安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

一是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根据《青海省森林公安机关关于进一步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全力做好林区社会稳定的通知》的安排,森林公安民警深入林场,走进林户,开展林区治安动态调查研究,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的静态和动态变化,包括采伐限额、木材流向等情况,充分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掌握山情、林情和社情民

意,针对不同地域、不同经济发展条件、不同森林资源状况等,了解林改前后广大林农的思想状况,及时发现治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主动靠前,做好解释工作,化解矛盾,调处纠纷,一些治安隐患得到了有效整治。森林公安机关坚持值班巡逻和备勤制度,强化林区治安防控,加强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维护林区治安和社会稳定。

二是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按照省森林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春季行动”等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1335人次,车辆431台次,破获森林行政案件4起,罚款0.6353万元,收缴非法所得林木66株,责令补种树木415株。破获野生动物刑事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缴获国家1级保护动物雪豹制品价值25万元,岩羊1只,小口径步枪3支,自制半自动步枪1支,子弹57发,小口径子弹188发,望远镜1架,移送起诉2起,批准逮捕8人。11月9日格尔木市森林公安分局,在格尔木市黄河路动物检疫站家属院内成功破获一起特大非法持枪猎捕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雪鸡27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海西州森林公安机关通过不懈努力和严厉打击,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为全州的林业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四、坚持打防结合,落实防火责任。

一是森林防火责任制全面落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和森林草原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进入森林防火期前后,各地召组织开了森林防火会议,下发有关文件,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并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要求,明确各级行政主要领导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各级防火指挥部指挥长为直接责任人。各市、县、行委和乡镇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从责任落实、宣传教育、预防措施、扑火预案、基础设施、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真正做到了事情有人做,责任有人负。同时实行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片包干责任制,对重点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市、县、行委进一步围绕预案加强演练,修订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明确部门和人员责任及处置程序,做到一旦启动预案,各级、各部门和专业队伍按照预案迅速进入指定位置,保证队伍和物资及时到达火场,确保快速反应。

二是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进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挂宣传横幅,上森林防火知识课等形式,深入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努力把遵纪守法、安全用火变成民众的自觉行为,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形成了浓厚的“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氛围。今年5月和9月,州森林防火办公室在

德令哈市奥运广场开展了“防灾减灾”和“森林法”知识宣传和现场咨询活动。通过展板和传单的形式,向市民宣传讲解了《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常识和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增强了他们的防灾减灾意识。

三是林区野外火源防控措施扎实。变季节性防火为常年防火,严格火源管理工作。针对今年气候干燥的实际,认真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转发相关文件并下基层督促检查,要求在林区内做好野外生产用火工作,教育林区农牧民群众,严格落实野外生产用火规章制度,逐级落实好森林防火责任制。

据统计:20xx年全州共发生森林火灾3起,为一般森林火灾。其中:过火面积1.73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36公顷。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警务保障不力。部分市、县装备陈旧,存在警车超期使用的现象,安全隐患严重。二是警力不足。部分市、县分局(派出所)人员配备与实际要求不相适应,警力不足造成了工作被动,影响了执法办案的效率。三是民警学习培训还不系统。表现为少数民警执法水平还不高、业务还不精通,反映出民警学习培训的力度还不够大,没有形成学习培训的经常化和制度化。

六、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我州森林公安工作将按照国家和省森林公安局的指示要求,把公安“三基”工程向纵深推进,大力开展“三项建设”,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森林防火工作,提高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的能力,真正发挥生态建设的重要参与者、生态安全的首要保护者和生态文明的积极创造者的作用,为建设现代林业和平安林业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主要是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森林公安法制建设。从强化依法办案的意识入手,切实落实大轮训工作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依法办案、依法行政,努力提高森林公安办案水平和质量。

二是积极开展好林业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有效监督制约机制,最大限度的杜绝和减少严重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是继续开展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着力推进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基础设施装备落后的状况,为办案提供必要的硬件保障。

四是加大林业普法宣传力度。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化解矛盾,消除隐患。

五是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加大防火执法力度,严格火源管理,查处火灾违法案件,使火灾隐患降到最低点。

六是继续抓好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依法行政、五五普法等工作。同时,积极完成省森林公安局和州林业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二篇:20xx上半年森林公安分局工作总结

森林公安分局20xx年度

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森林公安分局在省森林公安局的指导和市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上半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严格执法、积极打击各类涉林案件,有力震慑犯罪势头,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截止5月底出警946次,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31起,其中滥伐林木案114起,盗伐林木案5起,违法运输林木案10起,野生动物案件2起。林业刑事案件3起,其中滥伐林木2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1起。主要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民警管理教育,推进提高队伍规范化建设。

积极组织全市森林公安民警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主动参加“大学习大讨论”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学习实践,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认清了岗位责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规范执法的水平进一步提高,警民关系进一步和谐。

市森林公安分局分别与各县区森林公安机关、森林派出所、局民警签订了“五条禁令”责任状,要求做到牢记且能深刻领会,切实提高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规定,确保“五 1

条禁令”落到实处

结合日常下基层检查和案卷评查,对各分局执法办案进

行不定期检查,主要查找公安业务建设中存在的不足,推广使用全国统一规范的《森林公安派出所基础业务台帐》,改变了过去的台帐不全、不规范和登记不完整的现象,森林公安的业务活动得以规范管理,进一步推动了基层公安业务考核管理工作。组织各地对林业行政案件进行认真自查,对案卷中查找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查缺补漏,规范办案程序,确保每个案件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森林公安民警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专业技能普遍增强、发现和查处森林案件的整体能力明显提升、廉洁从警以及为林业改革发展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

二、开展20xx年度打击破坏森林资源 “春季攻势”专

项行动。

按照省局《安徽省森林公安局关于组织开展“春季攻势”的紧急通知》(林密发[2011]1号)统一部署,为切实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全力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大局平稳,市森林公安分局及时下发了开展“春季攻势” 的紧急通知,于2月10日至4月30日扎实有效的开展了这次专项行动。经过近三个月的行动,我市共查处林业刑事案件7起,行政案件80起,行政罚款11.734万元,清查木材交易市场60处,清查木材经营加工场所32处,林业行政处罚77人,清查国家重点保 2

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经营市场11处。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不仅积累了经验,同时深刻地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为探索保护森林资源长效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开展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活动。20xx年4月4日-4月10日是我省第三十个“爱鸟周”。结合当前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总体目标的要求,进一步宣传保护鸟类资源的重要性。大力倡导不食野生动物,引导公众树立健康、科学的饮食观念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以“科学爱鸟护鸟,弘扬生态文明”为主题,于20xx年3月28日至4月10日,开展“爱鸟周”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与团市委联合举办了“爱鸟护鸟进校园”启动仪式和征文比赛活动。为加强鸟类生态环境的管理和保护的宣传,市森林公安分局联合区派出所对花鸟市场、餐饮店等重点场所进行督察和宣传,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树立群众保护鸟禽等野生动物资源意识,并在重要场所设置宣传牌和警示牌。

四、召开全市森林公安工作会议。

5月份筹备召开了全市森林公安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传

达了全省森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了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余欣荣同志的重要批示和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长、省林业厅、省公安厅领导的重要讲话。结合会议精神和要求制定我市森林公安十二五发展规划、布置20xx年工作任务。 3

进一步强调了森林公安队伍要牢固树立“执法办案是主业,破案才是硬道理”的思想,提高办案效率,用办案质量衡量树立公安执法水平,体现森林公安的良好精神面貌。

五、开展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分局组成等级评定考核小组,根据基层派出所的申报,对全市派出所进行了等级评定。等级评定严格按照《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的标准要求,认真评选,严格把关,全市四个森林公安派出所均为四级派出所。通过规范开展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使全市森林公安派出所整体工作上了一个台阶。

六、积极做好迎接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参照《关于对组织开展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解答》文件精神,为确保20xx年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分局认真落实上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通知精神,订购《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确保我市森林公安干警人手一册,并组织全市森林公安干警对考试大纲要求,积极做好复习迎考工作。要求大家端正考试态度,杜绝侥幸心理,合理安排工作与学习,坚持以自学为主,以学习促执法质量的提高。

七、开展森林公安机关“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

按照省森林公安局统一部署,并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了市森林公安机关“大走访”开门评警”领导小组,制定了我市森林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实施方案,各 4

县区森林公安派出所也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和干警深入基层群众、林农、木材经营加工户、野生动物经营户、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上访(信访)户当中,开展开展送温暖、服务群众活动15次,发放征求意见稿600多份。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森林公安工作,密切了警民关系,推动了我市林区社会治安秩序。

八、落实森林公安执法权限工作。

按照《关于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森林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林公?2011?21号),市分局组织全市森林公安干警认真学习就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权限的明确规定。为更好的掌握对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权限落实后所面临的问题,市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落实森林公安执法权限专项调研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执法权限,6月1日起,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办理、操作全面开始运行。

九、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为加强森林公安基础建设工作,提高一线民警防护能力和战斗力,最大限度的保障当前社会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市、县区森林公安率先完成金盾网的全部接入,市县区森林公安机关的警用车辆、办公设不断配备完善,执法办案环境 5

得到有效改善,有力的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根据国家林业局下达的中西部地区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用于建设基层派出所用房,我市森林公安机关、派出所认真研究,向所在地区发改委申报了办公、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市局业务用房建设也纳入十二五规划。

十、森林防火工作。按照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林业厅的安排,认真组织收听收看了“全国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听取了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志和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同志的报告,并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下发了《关于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会后按照要求及时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上报省厅。开展了森林防火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有效排除了辖区安全隐患,使防火长效机制得到贯彻落实;对今年我市午收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早动员、早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午收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就如何做好午收期间的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及早进行了布置。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保持通讯畅通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重点加强对绿色长廊新栽植幼树的监管,部署森林公安民警深入田间、地块、重点林带加大巡查惩处力度。

十、下半年工作重点:

1、森林公安民警执法细则学习、执法办案能力培训。

2、执法基础资格考试。

3、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专项行动。

4、药材药品市场野生动植物药材制品经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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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大林业刑事、行政、治安案件的查处力度。

6、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7、、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

8、林区治安形势分析。

9、县区森林公安机关量化考核。

、森林公安宣传、信息化建设。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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