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协警公告

成都市龙泉驿区关于公开招聘协警人员的公告

为全力服务新“三最”龙泉和天府新区龙泉起步区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治安管控,更加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龙泉驿区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招聘一批协警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协警人员150名,其中男协警人员135名、女协警人员15名。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 产 党,热爱祖国,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成都市常住户口(含龙泉籍生源),龙泉籍户口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及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可放宽学历到中专或高中);

(四)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xx年8月7日以前,19xx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未婚男女青年。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板脚),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协警岗位的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0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 1

身高1.60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经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经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原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8、其它不宜从事协警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8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龙泉二中(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办北泉路178号)。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报名者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并填写《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开招聘协警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身高测量及资格初审。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 2

查实,取消招聘资格,一切责任应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综合知识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综合知识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能力(包括基本法律常识、公文写作、计算机应用常识)。笔试于20xx年8月24日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室以20xx年8月22日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www.)、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公布;

2、笔试成绩结果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xx年8月31日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www.)、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室以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www.)、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通知为准。

2、在参加了笔试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2︰1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参加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聘用。

3、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面试手续。未按 3

指定时间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在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www.)、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公布面试成绩及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男子(1000米跑和立定跳远)、女子(800米跑和仰卧起坐),两项达标者为合格(具体标准见附件)。

2、体能测试于20xx年9月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体能测试成绩于20xx年9月14日在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www.)、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公布。

五、体检

(一)体能测试结束后,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于20xx年9月18日进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地点以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www.)、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通知为准。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论在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www.)、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上公布,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4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统一组织政审工作。经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政审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与举报,期限为7天。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作为聘用人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将在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www.)、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进行。

八、培训

经公示合格者,通知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向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报到,并参加上岗前培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自动弃权或培训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九、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经培训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按程序可继续聘用;不继续聘用人员即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二)应聘者一旦被聘用,由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龙泉驿区协警人员管理办法》负责日常管理培训、统一指挥调度和使用。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

十、待遇

协警人员月收入按基本工资1200元+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励的方式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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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本次招聘协警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成都市龙泉驿区监察局、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监察室将全程监督这次公开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

成都市龙泉驿区监察局 (028)84852989

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监察室 (028)84882816

十二、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咨询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政治处,电话:

84882801。

附件:

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开招聘协警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二0一二年八月六日

6 028)(

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开招聘协警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招聘协警公告

(一)男子组

(二)女子组

招聘协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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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海口市招聘交通协警公告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开招聘交通协警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海口市人

民政府同意,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200名交通协警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交通协警员200名。其中,男性170名,女性3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海南省户籍(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在本省服役的退伍军人不受户籍条件限制);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以上学历;

(三)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四)年龄18周岁(含)以上,男性28周岁(含)以下,女性25周岁(含)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xx年5月31日;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心脏病、高血压、肾病、传染性肝炎等不适宜体力强度较大工作的疾病,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1.0(含)以上,男性身高

1.68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含)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

2、有吸毒行为;

3、曾被开除公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交通协警员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xx年6月12日至6月14日

上午08:00—12:00;下午 15:00—18:00。

2、报名地点:海口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原海口市委办公楼一楼),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8号。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名表(贴照片),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5张,部队退伍军人还需提交退伍证。

《20xx年海口市公安局交通协警员招聘报名表》(可从海口交警网站www.下载填写)。

20xx年6月20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海口交警网站www.公布。

(二)笔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1、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于6月20日在海口交警网站

www.公布。

3、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1、报考人员每人面试时间5分钟;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并按照招聘名额1:1.2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分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参加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于20xx年6月28日,

在海口交警网站www.公布。

(四)体检

1、由招聘办组织体检对象到省或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

3、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于20xx年7月4日在海口交警网站www.公布。

(五)公示

招聘办根据考试、体检、审查的结果,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xx年7月9日在海口交警网站www.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六)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签订劳动合同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

前培训和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交通协警员的工资待遇以及各类保险全部纳入市财政

预算给予保障。

(一)被聘用的交通协警员实行合同制,月工资2000

元(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基本工资1300元,绩效考核工资700元。试用期内不享受绩效工资。

(二)交通协警员绩效考核工资按照《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和《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协警员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发放。

(三)交通协警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岗位保护等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31366827、31366111

联系人:周警官、陈警官、王警官

监督电话:31366005

附: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xx年招聘交通协警员

报名表》(点击下载)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O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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