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武汉珠宝展策划方案

目     录

前言…………………………………………………………………………………1

一、立项概要………………………………………………………………………1

(一)展会目的……………………………………………………………………1

(二)展会概况……………………………………………………………………1

(三)展品范围……………………………………………………………………2

(四)展会规模……………………………………………………………………2

二、可行性分析……………………………………………………………………2

(一)宏观环境分析………………………………………………………………2

(二)微观环境分析………………………………………………………………2

(三)分析总结……………………………………………………………………2

三、前期筹备工作…………………………………………………………………3

(一)展会进度计划………………………………………………………………3

(二)招展方案……………………………………………………………………3

(三)招商方案……………………………………………………………………4

(四)展会宣传计划………………………………………………………………4

四、现场活动方案…………………………………………………………………5

(一)展会配套活动………………………………………………………………5

(二)风险管理……………………………………………………………………6

五、经费预算………………………………………………………………………6

结语…………………………………………………………………………………7

谢辞…………………………………………………………………………………8


20##年首届武汉迎春珠宝展策划方案

前言

武汉有“三资”企业4880家,世界500强跨国公司有400余家在武汉投资。近年来武汉大力发展珠宝首饰产业,将武汉建设成为华中地区珠宝首饰交易中心和全国最大珠宝首饰拍卖市场。近年来武汉市场铂金、钻石消费的增长速度超过北京、广州。今年铂金、首饰年销量跻身全国大城市三甲之列。在行业权威主办部门的积极参与和社会各界同仁的关注下“2014第一届迎春武汉珠宝饰展览会”将在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此次展览会为加强国际珠宝文化交流与合作而召开。

一、立项概要

(一)展会目的

中国珠宝经济的繁荣,有了繁荣的珠宝经济体和需求,才会有珠宝展开幕的成功。举办本次珠宝展主要有三个目的:促进销售;行业交流;树立品牌。通过集中展示的机会,企业达到促进销售的目的。这是展览早期的基本功能,也是业者希望实现的初始目标。随着展览业的发展,展会功能不再单一,但“销售”一直都是重要主题之一。业者可以借助展会进行市场调研,相互了解,与同业者观摩、交流新技术,沟通专业信息和协商合作,探讨营销手法和品牌运作模式。有些企业具备了比较完善的市场网络,但是这些成熟企业,每年都会有选择性的参加国内几个最重要的展览。因为,树立品牌是他们的长期战略,而展会是实现远景目标的途径之一。

(二)展会概况

1.展会名称:20##年首届武汉迎春珠宝展

2.展会主题:传递情之美

3.展会地点:武汉国际会展中心

4.展会时间:20##年1月4日-1月6号

5.办展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国际家居装饰文化设计协会宝玉石分会

               湖北省珠宝玉石商会

承办单位 :武汉鄂府会信息有限公司

鸣谢单位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珠宝学院

               湖北省矿产品质检站黄金鉴定所

               中国地质大学珠宝检测中心

协办单位 :武汉新世界珠宝有限公司

               湖北金兰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顾特珠宝公司湖北公司

(三)展品范围

钻石及宝石: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半宝石、水晶、碧玺

珠宝首饰: 白金首饰、黄金首饰、铂金首饰、银饰、K金、钯金首饰、钻石首饰、宝石饰品、镶嵌饰品、仿真饰品、镀金饰品、珍珠饰品、翡翠玉石饰品等

珍珠及珊瑚:中国淡水珍珠、中国海水珍珠、日本珍珠、南洋珍珠、大溪地珍珠、马白珠、养殖珍珠、人造珍珠;红珊瑚、珊瑚珍品、珊瑚配饰

玉石类:翡翠、和田玉、寿山石、鸡血石、青田石、巴林石、黄龙玉、岫岩玉

设备及仪器:珠宝加工设备、首饰工具、检测设备、清洗设备、管理软件等

流行饰品:人造宝石、五金饰品、配件等

(四)展会规模

规模定位:7500平方米,200个国际标准展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宏观环境分析

1.政府及本行业鼎力支持

政府定位,分层运作,突出珠宝文化和地方民俗风情,长期坚持品牌节庆的运作思路,努力打造和提升地方节庆品牌形象

2.地区优势比较明显

武汉是湖北省省会,978万人口,我国中部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交通、通信枢纽和历史文化名城,中部唯一的副省级城市,华中地区最大都市及中心城市,长江中下游特大城市,。武汉近年来发展十分迅速,是中部城市崛起的领军城市,成为最接近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的“1.5线城市”。

3.高密度的产业集聚

武汉洪山区打造了一条珠宝街,从鲁巷广场延伸到南望山,全长3公里,面积约100公倾,有数百家珠宝首饰商店。武汉东湖高新区以及鲁磨路中段建立了珠宝批发零售商业区。国家级珠宝博览示范基地正式落户武汉黄浦科技园区,占地总面积16公倾。

(二)微观环境分析

1.展会劣势

本展会入市较晚,品牌知名度不高,同时缺乏同类型展会操作经验,需要参观、借鉴更多的展会。

2.展会威胁

珠宝类展会品牌较多,客户分流明显,各品牌有各自的消费群体,为抢摊市场带来难度。

(三)分析总结

珠宝展会每年都在各个城市举办:如20##年瑞士巴塞尔世界钟表珠宝展、20##年成都珠宝展、20##年9月深圳珠宝展、20##年6月沈阳珠宝展等。每一个展会都为举办方带来了巨大的利益。作为一个展示着时代必需品和潮流的展会,珠宝展拥有强大的生命力,和盈利能力。

三、展会前期筹备工作

(一)展会进度计划

1 展会进度计划表

(二)招展方案

1.收集目标参展商信息途径:

(1)珠宝行业企业名录

(2)珠宝商会和行业协会

(3)专业报刊(如:《中国宝石玉》、《中国宝石》《中国黄金报》)

(4)同类展会的会刊

(5)专业网站(如:爱兰珠宝、时尚前沿)

2.参展商邀请

1)登门拜访

不定期拜访武汉周边的企业和代理商,每月拜访2-3次。

2)电话招展

电话联系收集的目标参展商

3)同类展会招展

在20##年4月至12月中旬到全国各地同类展会上发放邀请函和宣传单。

4)邀请函发放

在20##年4月-12月中旬通过邮寄、传真、同类展会、短信、邮箱发放本次展会邀请函给目标参展商。

参展费用:

1.标准展位9平米(3m×3m),标准展位4000元/个;双开口5000元/个

2.光地: 36平米起租 450元/ m2

备注:3m×3m围板三面(双开口展位两面)、两盏射灯、220V/100W插座一个、展桌一张、展椅两把、企业名称楣板;光地不配备任何展具。

(三)招商计划

1.目标观众确定

本次展会的目标观众主要以:

(1)珠宝首饰经销商、代理商、批发商、连锁加盟及专卖店,

(2)婚庆影楼、礼仪庆典公司、宝玉石加工商、首饰设计师、

(3)宝石检验所、宝石专家、首饰贸易商会、私人首饰收藏家、

(4)珠宝首饰连锁机构、行业协会、拍卖行、博物馆、艺术馆媒体等,

2.建立目标观众数据库

展会的目标观众的范围比其目标参展商的范围要广,其涉及的行业也要多。 展会目标观众的信息通过以下渠道来收集:

(1)通过行业企业名录收集

(2)通过商会和行业协会收集

(3)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收集

(4)通过同类展会收集

(5)通过各地的电话黄页收集

(四)展会宣传推广

1.在湖北省及周边主要城市的主流报纸上刊登展会广告、发布新闻及专题文章。

2.在湖北省等地广播电视台定时投放展会广告。

3.与高端消费类杂志合作、对金领白领、银行及保险公司VIP会员,顶级会所会员、商务人士进行直邮或直投、确保观众群体质量。

4.印发6万份请柬、21万张门票深入高档社区、别墅区进行派送;同时通过各地协会等机构直接邮寄到国内各大经营商场、经销商、代理商等专业买家及专业人士手中。

5.设立路边广告牌、印制精美宣传海报、在各大商场珠宝首饰专柜设立《展前快讯》派送点,以吸引更多市民到场参观。

6.在专业珠宝网站上(如爱兰珠宝、时尚前沿)发表广告和资讯,吸引买家及收藏者到场参观。

7.专程到全国各地珠宝展览会(成都珠宝展、深圳珠宝展、香港珠宝展、上海珠宝展)进行推广活动,邀请买家到场参观。

8.通过相关行业协会和商会直接邀请会员亲临展览会。

四、现场活动方案

(一)展会配套活动

2 现场活动表

(二)风险管理:

1.会展现场的风险类型 :

(1)从是否可控的角度分类可分为自然威胁和人为威胁

(2)从风险的内容可分为物质损失风险、财务损失风险、法律责任风险、人员损失风险四类

2.会展风险管理 :

(1)对场地进行安全分析

(2)同当地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3)确定会展活动的利益相关者具有相应的风险意识

(4)制作安全小册子/标牌以及其他交流方式

(5)制定一个媒体管理计划

(6)预防“闹展”

3.重大紧急事件管理:

为应对在展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问题,我们与消防、公安、卫生等部分取得联系,以便在此类事件发生后的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

四、财务预算

3 收入与支出明细

结语

三年的大学生活就快走入尾声,我们的校园生活就要划上句号,心中是无尽的难舍与眷恋。从这里走出,对我的人生来说,将是踏上一个新的征程,要把所学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回首三年,取得了些许成绩,生活中有快乐也有艰辛。感谢老师四年来对我孜孜不倦的教诲。对我成长的关心和爱护。学友情深,情同兄妹。三年的风风雨雨,我们一同走过,充满着关爱,给我留下了值得珍藏的最美好的记忆。  在我的十几年求学历程里,离不开父母的鼓励和支持,是他们辛勤的劳作,无私的付出,为我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我才能顺利完成完成学业,感激他们一直以来对我的抚养与培育。

谢辞

本课题在选题及研究过程中得到祝老师的悉心指导。祝老师多次询问研究进程,并为我指点迷津,帮助我开拓研究思路,精心点拨、热忱鼓励。祝老师一丝不苟的作风,严谨求实的态度,踏踏实实的精神,不仅授我以文,而且教我做人,虽历时三载,却给以终生受益无穷之道。对祝老师的感激之情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感谢郑老师、胡老师、杨老师、金老师等对我的教育培养。他们细心指导我的学习与研究,在此,我要向诸位老师深深地鞠上一躬。感谢我的417室友三年来对我学习、生活的关心和帮助。最后,向我的父亲、母亲、姐姐、哥哥致谢,感谢他们对我的理解与支持。

 

第二篇:武汉实施方案

武汉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初稿)

武汉市人民政府

根据《科技部关于同意湖北省武汉市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的函》及《关于报送国家创新型城市(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初稿)有关事宜的通知》,现制订《武汉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如下:

一、试点基础

(一)发展现状

---区域创新体系日臻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武汉市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形成了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主的知识创新体系,由国家和省、市级技术开发中心构成的行业或企业技术开发体系,以孵化器和科技投融资体系为特色的创新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了以现代通信为主的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与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以及现代装备制造等为支柱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武汉·中国光谷”等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产业集群。 ---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通过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学科带头人计划、“初创企业培育工程”、“民企百星工程”,重点培养研发人才、研发团队和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启动实施了“3551人才计划”,设立了“人才特区”建设专项资金,用3年时间、每

年投入不少于1.5亿元,在光电子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清洁技术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等5大领域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才。

---科技投入快速增长。全市科技投入稳步增长,2001-20xx年期间,市本级财政投入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由20xx年的8000万增长到20xx年的3.6亿元,累计投入为15.1亿元。20xx年,财政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预算为4.1亿元,在政府科技投入的引导下,全社会R&D占GDP的比重从20xx年的2%增长到20xx年的2.35%,在国内副省级城市中处于领先水平。

---产业支撑实力较强。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武汉就是我国五大冶金基地、四大造船基地、五大纺织基地之一。高科技产业不断崛起,武汉光电子信息产业在全球产业分工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09年光纤产量居世界第一,激光加工设备占国内市场50%左右。目前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552家(按国家新标准认定有433家),国家级创新型企业8家,省级创新型企业48家;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由20xx年的428.61亿元增长到20xx年的2055亿元(增加值711亿元),年均递增21.64%。20xx年全市民营科技企业有6355家,技工贸总收入903亿元。

---试点示范取得成效。武汉是我国重要的改革试点城市。19xx年被中央批准为全国第一批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并先后成为国家863电动汽车产业化基地、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武汉)基地、全国技术标准试点城市、国家科技成果推广平台建设试点城市、全国第一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试点城市。20xx年武汉城

市圈获批“两型社会”建设试点,武汉成为全国科技保险试点的首批城市。20xx年武汉市获批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试点城市,东湖开发区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工作积累的丰富经验和取得的良好成效,以及改革试点城市被赋予的先行先试的政策创新权为创新型城市建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特色优势

---实力领先的创新资源。武汉科技资源丰富,科教实力居全国第三位。目前云集78所高校和544家科研机构(包括中央在汉、省属、市属独立科研机构102家,高校自然科学属科研机构199家,规模以上企业属科研机构243家),在校大学生108万人,从事科学活动人员7.1万人。拥有国家实验室1个(全国第一批共5个)、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5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个、中国工程院院士33人、中国科学院院士23人、科技企业孵化器56个、生产力促进中心28个、国家级科技产业化基地25个、国家级企业研发中心15家。拥有亚洲最大的病毒资源保藏库、我国首个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光电国家实验室是全国光电子领域唯一的国家实验室,诞生了我国第一根光纤、第一个光传输系统,制定了4项国际电联标准,结束了160年来国际电联无中国标准的历史。在煤电烟气脱硫、钢铁企业技术改造、大桥设计等领域保持世界一流的技术水平。

---健全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以政府科技投入为先导、官产金相结合共建共管的原则,依托“两台一会”共同为科技企业贷款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担保金额共计4.3亿元;积极开展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工作,09年高新企业科技保险总保险金额达到81亿元;09年政府投入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2亿元,设立了6支创业投资基金;设立了上市专项资金扶持科技企业上市融资。

---完善的科技创业服务体系。武汉是全国孵化器发祥地。以孵化器为核心,构筑了三级孵化、两个联盟、四个平台的科技创业服务体系,即“科技创业社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三级孵化,科技创业技术服务和天使基金两个联盟,市区共同担保平台、股权融资平台、制造资源共享平台、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四个平台,扶持科技型初创企业的快速健康成长。

---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在通讯、激光、微电子技术、生物工程和新型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研发能力处于全国领先地位;通过钢铁新材料、混合动力、燃料电池等新技术创新,大力推进了传统支柱产业的高新技术化。高新技术产业集群聚集发展,形成了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为核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区科技工业园等为重要载体,光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与高效节能、先进制造等产业竞相快速发展的态势。

---系统的民生科技创新。目前,武汉市已获批为国家“十城千辆”、“十城万盏”试点城市,“十城千辆”示范工程和“十城万

盏”示范工程成效显著。制定并实施了《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科技行动实施方案》,实施“85331两型社会”科技行动(8大“两型”产业链、5个“两型”示范基地、3大科技创新平台、30个产值过千万的“两型”产品和10个“两型”示范企业)。启动了医院特色专科建设专项,提升服务大众的医疗水平。

---领先的创新基地支撑。武汉获批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东湖高新区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种创新政策和改革措施的聚焦将把武汉的科技创新体系推向一个前所未有的快车道。特别是,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将大力培养和集聚创新人才、尤其是产业领军人才,着力研发和转化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做大做强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开展股权激励、科技金融改革,建设世界一流水平的新型研究机构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三)存在问题

武汉市创新型城市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不足,雄厚的科技资源不能很好地转化成为本地的产业竞争力,科教大市尚未发展为经济强市;二是科技企业众多,但龙头科技企业严重缺乏,大部分企业急需做大做强;三是部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产业尚未延伸成为产业链、做成特大产业集群,某些战略性产业发展不够;四是体制机制创新不足,不能形成推动自主创新的有效合力,科技人员就地创业的动力不足,人才外流现象严重;五是科技资源整合不够,高校和科研院所丰

富的科技人力资源未充分为企业所用,企业尚未成为创新投入主体;六是科技中介市场培育不足,科技创业的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的制度保障不够,企业的创新风险暂无有效的分摊和补偿措施。

二、工作思路与试点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以东湖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科技金融创新和新兴产业培育为特色,推行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相协调的“全面创新管理”,实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十大创新工程,强化组织、资金、政策、体制、资源和环境六大保障,在创新要素聚集、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环境优化、创新优势转化四个方面获得突破,提高武汉的城市整体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到“十二五”末,初步建立起与现代化城市发展相适应、符合两型社会要求、在中部区域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在全国具有自主创新示范效应和国际先进水平的区域创新体系,全力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培养和聚集优秀创新人才,完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创新科技金融体系,研发一批重大战略技术和自主创新产品,建设一批一流自主创新研发机构,发展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创新型企业,将武汉打造成为自主创新能力强、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创新环境和谐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努力把武汉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密集区、“两型社会”建设典范、中

部地区自主创新的引擎、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战略支点。

---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按照“国际一流、国内三甲”的标准建设一批自主创新研发机构。国家重点实验室达到20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25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25个。努力培养和聚集一批科技和产业领军人才;着力研发和转化一批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

---自主创新示范区示范效果突出。大力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全面提高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成为特色鲜明、实力雄厚、国际领先、世界一流的科学发展试验区、先进产业聚集区、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成为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典范。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基本确立。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和知名品牌。企业R&D投入占全社会R&D总投入的65%以上;企业科研机构占全市科研机构的70%以上;企业产生的科技成果占全市科技成果的70%以上;企业科技人才占全市科技人才的70%以上。

---重点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发展壮大光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节能环保等一批具有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特征的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到“十二五”末,光电子信息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3000亿元,生物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工业总

产值分别达到1000亿元,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总产值分别达到600亿元、500亿元。形成10个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创新型示范企业、100个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创新型成长企业,建成国家级产业化基地30个,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超过6800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5%。

---公共科技服务平台逐步完善。建成辐射全国的创新孵化基地、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中心和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达80个,各类生产力促进中心达到30个,规范科技中介组织管理,形成一套促进科技中介发展的政策体系,建成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

---科技金融体系初步成熟。科技金融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建立起有利于风险投资机构、科技担保机构和科技保险发展的激励机制,进行科技银行、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系统、集合债券、科技保险等试点工作,科技投融资体系初步成熟。建立起创业投资引导、融资租赁、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

---自主创新环境明显优化。初步形成政府机构运转高效、政策服务到位的创新体制环境。全社会R&D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2.5%以上,财政科技拨款高出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率。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率提高到60%以上,对外科技依存度降到30%以下。股权激励成效显著,创新文化健康发展,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科技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优

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全面实施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三、试点内容和重点任务

武汉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其试点内容和重点任务可落实为以下十大创新工程。

(一)实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程

充分发挥东湖开发区的创新支撑力和示范影响力,大力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重点开展八个方面的改革创新试点:

---开展股权激励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试点。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股权和分红权激励试点,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奖励、分红权等多种形式奖励。支持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参与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院所的改制和重组,探索在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开展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的试点。支持东湖高新区内民营企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激励。

---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推进东湖高新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试点。建立企业上市协调机制,并给予奖励。建立创业投资引导、融资租赁、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扩大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增加科技

保险险种,扩大保险覆盖面和补贴面,发展科技再保险。促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的有机衔接。

---开展依托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承担科技重大专项试点。着力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延伸产业链,组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承担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及工艺、核心光电子器件、高端专用芯片及基础软件、新光源、新能源、重大新药创制等一批国家重大专项。对于武汉市重大科技专项,原则上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主担。围绕五大产业,新建一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世界一流水平的新型研究机构,在一批关键技术开发上实现突破,取得一批有国际影响的成果,并快速实现产业化。

---开展政府采购试点。以首购、订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试验和示范项目、推广应用等政府采购方式,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以政府采购带动企业采购,引导社会采购。实施光纤到户、三网融合、节能建筑、半导体照明、新能源汽车等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

---开展促进创新创业和企业做大做强的税收政策试点。开发区内从事信息产业、生物医药、生物育种、新能源、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且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等。

---用足科研资源,开展“市院共建”、“市校共建”试点。市政府与武大、华科大、中科院武汉分院等中央在汉科研单位通过“市院共建”、“市校共建”模式,在水环境治理、绿色农业、光电信息、节能环保、新生疾病预防与控制等优势领域及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重点建设地球空间信息技术国家实验室、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新能源和新材料研究中心、物流网研究院、武汉新能源研究院、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生物医药研究中心、武汉工业技术研究院、武汉生态城市研究院,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提升武汉市在国家科技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

---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试点。深入实施“人才特区”战略,建设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凝集一批战略科学家、一批高端创新创业人才、一批产业领军人才。对列入国家“千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高端人才,市区财政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支持。持续开展“3551”人才引进计划。

---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试点。建服务型、效能型管委会,自行设置如为产业发展、人才引进、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建设等服务的内设机构;建立区内企业对政府管理与服务的民主测评、考核与建议制度。

(二)实施高校科研院所体制机制创新工程

激活创新源头,通过改革体制、创新机制,鼓励和支持在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全面参与国家创新型城市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在科研经费投入、科研成果转化、科技项目融资

等方面,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发挥武汉地区两院院士、学科带着人资源优势,鼓励支持院士、学科带头人带头转化科技成果。

---选择3-5所高校院所,进行研发人员绩效评价制度的改革试点。逐步引导高校和研发机构在现有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科技成果评审体系中,增加专利、技术转让、成果产业化等职称评定要素的份量,或设立推广型技术职称系列,以激活研发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选择4-6所高校院所办企业,开展分红激励和股权奖励试点。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创办的科技企业向企业法人、科技人员或民间资本整体或大部分转让资产或股权,使高校和科研院所在自办科技企业中的股权比例逐步减退到30%以下。校办或院办科技企业用于股权奖励的总额不得超过近3年税后利润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的40%,并在3到5年内统筹安排使用,与约定的业绩考核目标等条件挂钩。校办或院办科技企业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实施分红激励,自获利年度起,在3至5年内,每年从企业净收益中,提取不低于5%但不高于10%用于激励;校办或院办科技企业对有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实施分红激励,自自主创新的技术或产品开始盈利起,在3至5年内,每年从当年该技术或者产品净收益中,提取不低于5%但不高于30%用于激励。

---选择5-8所高校院所,开展高校院所科研成果就地转化试

点,实施“4个70%”。鼓励职务成果转化,以技术转让方式将职务科技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的,可从技术转让所得的净收入中提取70%的比例用于一次性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采用股份形式实施转化的,可将成果形成股权的70%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允许用非政府科技计划项目节余经费出资入股或增资入股,其所获股权的70%奖给课题组成员;所承担政府科研项目所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在1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在不变更职务成果权属的前提下,成果完成人可创办企业自行转化或以技术入股在汉进行产业化转化,并可享有该成果在企业中股权的70%。

---建立一批新型研究机构。鼓励民间人士创办科技类非企业研究开发机构:成立武汉市创新服务联盟和武汉市创业服务联盟,为武汉市的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扶植2-5个具有行业领导力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2个左右的虚拟研发中心(武汉市软件产业虚拟研发中心、武汉市创意产业虚拟研发中心);扶植2-3家员工200人以上的民办研究机构;发展2-3个以行业协会为依托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

---创造有利于科研人员创业的政策环境。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以各种形式在汉创办科技企业,可保留原单位身份3年,并可继续使用原单位的科研实验条件。市属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离岗留职创办科技企业的,离岗期间的原单位应继续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和医疗三项保险费,

同时允许他们3年内回原单位竞争上岗,并享有与连续工作人员同等的福利待遇。

---规范和鼓励科技中介机构设立。建设一批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科技中介机构,切实解决成果转化中间环节薄弱问题。政府通过规范管理、营造政策环境双管齐下,重点支持一批具有公益性、带动性、前瞻性的科技中介机构,引导一批示范型科技中介机构,积极探索市场化的持续发展机制,通过为社会提供科技服务得到持续的生存发展能力。

(三)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

围绕武汉市的钢铁、汽车、光电子一体化等支柱产业领域和十五个新兴产业领域,以制度建设为根本,经过6年时间,重点培育10个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创新型示范企业、100个销售收入过10亿的创新型成长企业。在创新型企业中重点探索企业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长期激励分配机制,并大力引导创新型企业创新管理制度、增强科技投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在若干关键领域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居国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和重大战略技术产品,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出台《武汉市创新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在创新型示范企业和创新型成长企业中实施企业股权(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团队)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奖励

等多种形式的奖励,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激发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开展自主创新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支持创新型企业建立自主创新平台。支持创新型企业以多种形式与国际一流研究机构合作共建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对企业自主创新平台,批准设立后,探索事前立项备案制度和事后考核补贴制度。凡被科技部、国家教育部、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国家级研发平台,从市财政科技经费中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支持。

---支持企业建立完善的创新活动管理制度。在高新认定、考核评比等过程中,推动企业规范内部研发活动记录、制订研发投入规定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完善研发投入核算体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研发活动、研发机构的优惠政策。建立人才引进与培养制度、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与奖励制度。建立持续的科技投入、科技创新活动制度。支持2个左右的创新型企业建立创新知识管理系统,以促进企业创新中的知识学习,并为其他企业提供示范。定期举办创新方法(TRIZ)培训班,选择2个企业作为创新方法普及与应用试点,为企业培养创新人才。

---支持创新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建立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投入体系。在承担市级重大专项的基础上,重点支持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居国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重大战略技术产品

和知名品牌。对获得国家重大专项支持的项目,省市财政予以专项资金配套,对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150万元的支持。

---指导和促进企业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专利经营体系和正版产品流通示范体系,建立实时高效的知识产权侵权预警和风险防范机制。支持企业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综合能力。设立知识产权资助资金,鼓励企业积极申请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和登记版权、集成电路布局设计专有权,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建立激励企业有效运用知识产权的政策体系,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贸易,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加大企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与文化建设力度,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完善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体系,引导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开展标准创新试点工作。支持专利技术的标准化,建立标准联盟。支持企业形成专利池,支持产业技术联盟构建专利群。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制订工作,努力掌握制订技术标准的话语权。鼓励企业将拥有的核心专利技术纳入标准,增强市场竞争力。市财政对成功实现专利技术标准化的企业予以奖励或补贴。

(四)实施原始创新、关键技术创新、一流自主创新研发机构的“三个一百”工程

在十五个新兴产业领域,按照“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依托在汉高校院所,力争尽快在具备优势的基础研究学科前沿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在具备研究基础的关键技术领域取得一批突破性重大技术成果,并以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科技创新服务为重点,突出“国内顶尖、世界一流”这一建设重点和特色,充分发挥我市丰富科技资源的优势,探索世界一流自主创新研发机构建设的多种模式。

---组织好100项原始创新技术的攻关。在测绘与地球物理、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重点实施优质高产香型中稻品种选育、棉花基因图谱等100项原创技术攻关课题。

---组织好100项关键技术的攻关。在新动力汽车、半导体、环保装备、新一代移动通信、激光等产业领域,组织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二氧化碳捕集、储存与应用技术等100项关键技术攻关。

---建成100所世界一流自主创新研发机构。将武汉市现有的国内顶尖的自主创新研发机构率先建成世界一流自主创新研发机构,同时,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每年再新建3家左右的达到国内顶尖、世界一流水平的自主创新研发机构,引进若干家国际科研机构,实现在武汉建成100所世界一流自主创新研发机构的战略目标,基本形成世界级自主创新研发机构体系。

(五)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

围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节能环保、新能源、新一代移动通信、生物产业、激光产业、新动力汽车、软件及服务外包、动漫产业、地球空间信息产业、数控机床、新材料、现代物流、金融产业等十五个新兴产业及物联网、风能、高速铁路等具体产业领域,组织一批关键性技术攻关,建设一批行业性技术平台,努力实现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发现和培育一批新的创新点,推动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壮大一批科技企业与新兴产业。

---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十五个新兴产业领域,分别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市有关职能部门和重点企业、重点科研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在规划、用地、资金、市场、有关特许等方面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按照国家有关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及本市工业基础、工业布局,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推动优势行业与企业的协作配套,推动优势资源整合重组,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

---加大财税等政策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用活用足国家关于新能源产业、生物产业、集成电路产业等的发展政策。制定关于十五个新兴产业的实施方案、指导意见以及规划,研究有关土地、税收、财政补贴、人才引进等产业发展政策。加大土地供应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支持有关新兴产业园区和基地的规划和建设。加大政府采购对新兴产业领域的创新产品的首购、优购及预购支持。制订有关限制和淘汰老技术、旧产品的政策以及对补贴

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的政策,迅速提高新兴产业的新技术、新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强化计划的引导作用,对获得国家科技及产业计划支持的项目,地方财政予以优先配套支持。凡投资新兴产业当年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市、区各按投资额的1%给予补贴。

---加大对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加大对新兴产业项目和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业务流程,加大对基本面较好、信用记录优良、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直通车”待遇提供信贷支持。积极组织新兴产业企业开展上市辅导及相关准备工作,重点推介到创业板市场融资,优先推介到东湖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对企业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在本地投资新兴产业的,按融资额的1‰奖励企业主要负责人,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政策性银行为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新兴产业企业设立专门账户,实行项目专项管理、单独核算。优先为新兴产业的创新产品出口提供出口信用保险。

---加大对产学研技术联盟的支持力度。鼓励聚集各新兴产业相关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设备、人才、技术等资源优势,建立专业性技术服务平台,实现关键共性技术共同开发、共同享用。鼓励创新合作模式:将武钢、东风公司建立的双边战略联盟进行平台整合,分别以武钢为中心建立武汉钢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武汉汽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2-5个专利联盟、2个左右的标准联盟、20-30个技术联盟。鼓励同一产业的企业以

协会、研究会、促进会等方式,建立信息、市场、国际合作等平台。

---优化新兴产业发展环境。建立新兴产业评估指标体系,准确把握行业运行规律,研究行业发展方向,及时发布产业信息与预警,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建立产业技术预见机制并实行产业技术路线图计划,每年选择2个行业发布技术预见报告并编制产业技术路线图,以引导企业的技术创新方向。对新兴产业紧缺急需的各类高级人才享受我市有关人才引进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居住、户口、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就医、简化入境手续等方面给予便利。建立新兴产业高端人才激励制度,对为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给予表彰奖励。

(六)实施科技金融创新工程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财政扶持、风险自担、多方共建、多方共赢”的原则,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创新多种金融产品,开展信用贷款试点、中小科技企业担保融资试点,推进上市融资工作,鼓励设立风险投资机构,深化科技保险试点,努力推进科技与金融的有机融合,力争成为国家科技金融试点城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

---推动上市融资工作。推动“新三板”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施。积极培育和发展证券服务业。对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进行补贴以及对保荐券商、主办券商的奖励。凡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与保荐机构签订改制协议或者保荐协议的后

备企业,可获得20万元补贴;上报材料并通过省证监局辅导验收后可以获得30万元补贴;上市申报材料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后备企业,可以获得50万元补贴;对境外上市的后备企业可以获得100万元奖励。保荐券商保荐的科技企业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后,可以获得每家20万元奖励。主办券商推荐的科技企业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挂牌报价文件备案确认函》后,可以获得每家20万元奖励。

---鼓励各类基金投资公司设立。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在武汉市注册设立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500万元。构造多元化的风险投资结构,大力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及高科技企业参与风险投资,放宽对保险基金、信托投资机构、养老基金、捐赠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介入风险资本运营的限制,多方面动员民间闲置资金。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风险投资机构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体系。大力培育风险投资服务公司、风险投资咨询顾问公司等科技中介机构,为投资者、风险投资机构和风险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决策咨询和代理谈判等服务。

---开展创新型企业信用贷款试点。鼓励公司法理完善、风险控制良好的银行参与创新型企业信用贷款试点。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专门的分支机构、一定授信的委贷机构,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凡经市科技部门认定的创新型企业可以获得试点银行一定额度的信用贷款,无需抵押和担保,其贷款利率可以根据银行实际和企业实际浮动,但上浮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40%。对按期还本付息

企业的贷款利息及信用评级费用给予一定的补贴,对试点银行根据利率上浮幅度和年发放贷款总量给予一定的奖励。

---开展中小科技企业担保融资试点。采取市区共建、社会参与模式,积极扶持中小科技企业担保融资。对入驻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业社区、科技园区的中小科技企业的担保费全额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各区财政设立相应专项资金,用于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利息予以补贴,并制定政策对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而形成的不良资产按一定比例进行风险补偿。在中小科技企业中,开展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为质押对象的知识产权质押为反担保品种,并逐步取消反担保质押,试行信用担保。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良性运行的财政补偿机制。

---深化科技保险试点。积极开拓保险品种,探索信用保险。对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信用保险试点,在对买方进行资信调查和信用评估的基础上,审定信用限额。对市级创新型企业开展国内贸易应收账款信用保险服务试点,在信用限额内,对被保险方因买方的信用风险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保费、保险机构的资信调查费、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补贴。

---开展政府采购试点。凡属本市自主创新的产品,政府采购优先支持。全市要积极开展示范应用,支持本市企业原始创新产品进行市场开拓。凡使用省、市、区财政性资金全额投资或部分投资的项目都要将自主创新产品列入政府采购范围和工程招投标

范围。发挥政府采购的功能效应,以采购换技术、引项目。积极争取将本市的自主创新产品更多地纳入《国家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

(七)实施科技创业工程

以“全民创业、科技创新”为主题,以武汉地区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为源头,以培育科技创业载体为抓手,以鼓励和促进科技人员、大学生创业为着力点,着力推进创业人才培育体系、科技创业孵化体系、科技创业服务体系三大体系建设,把武汉建设成为集聚创业人才、创业资源、创业服务的科技企业孵化城。

---大力推进创业人才培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武汉大学生科技创业挑战赛”作为科技部批准的全国大学生创业比赛的十个赛区之一的品牌示范影响力,通过大学生科技创业挑战赛优秀项目作品展览、大学生科技创业活动周、大学生科技创业培训和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社会融资对接会、大学生创业成功经验交流会、大学生科技创业社区等多种形式,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业;建立科技创业导师遴选、创业辅导的长效机制,以武汉市高校、研发机构优秀的科技人才为基础,凝聚跨专业、跨地域的人才智力资源,组建一支创业导师团队,以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灵活方式,提供针对性的创业辅导,悉心培育成长型中小科技企业和创业企业家;通过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让净收入中一定比例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和转化人员、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用于科技

创业投资、科技人员利用科技成果创办企业的股权激励等,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利用科技成果开展科技创业。

---全面深化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武汉作为全国孵化器发祥地、并且始终处于领先水平的基础优势和建设经验,拓展孵化体系功能,全面提升“科技创业社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三级孵化体系的创业孵化能力,力争在争取国家级“加速器”上取得突破;按照“以三级孵化体系为载体,市区联动、共建共享”的模式,大力建设科技担保平台、股权融资平台、制造资源共享平台、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技术供需对接五个创业孵化服务平台;通过官产金共建共管的模式,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做大做强科技创业技术服务和天使基金等创业孵化投资联盟,全面提升武汉市创业孵化的投融资支撑能力。

---积极探索全民科技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聚焦政策、聚焦项目、聚焦服务的原则,以政府的全民创业科技行动专项投入为引导,实施由“科技攻关”、“大学生创业计划”、“初创科技企业培育工程”、“科技创业种子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民企百星工程”、“上市辅导培育计划”等七类科技计划为支撑的科技创业企业“成长路线图”;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与支持作用,以资源优化和共享为主线,采取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在政府科技公共平台中引入科技中介服务功能等手段,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发展规律,支持一批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科技创业中介机构和科技创业中介协会的成长壮大,架起科技成果与

科技创业者之间的联系桥梁。

(八)实施创新型领军人才聚集工程

以十五个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为重点,加强政府的支持培养力度、建设优越的人才发展环境,大力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培育行动、优秀产业人才培养行动、产业创新团队培养和产学研人才交流行动等四大行动,大力培养和集聚科技领军人才、产业科技人才和优秀企业家人才,并促进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

---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培育与引进行动。整合科技、人事等部门的资源,加大学科带头人计划的实施力度,培育一批在国际、国内同类科技和产业技术领域处于前沿水平的领军型创新人才;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产业基地,积极支持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产业基地申报国家和地方重大研究项目,支持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产业基地改善博士后人员科研和生活条件、落实博士后人员家属的上学、户口等政策,培育高层次的科技人才。实施战略性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计划,对武汉市急需的处于国际科技前沿的战略科学家、技术专家等世界顶尖人才以及“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人才,针对每个人的具体情况采取“一人一策”、特事特办,力争引进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战略科学家。创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报酬分配、户籍管理、研究条件等政策,支持科技企业开展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试点;总结和推广“3551人才计划”的实施经验,以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建设工程和重点基地

建设吸引高层次留学人才,搭建网上在线交流、洽谈等双向互动平台,为海外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和创业服务,打造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实施优秀产业人才培养行动。积极组织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员分批赴国外和国内发达地区集中培训、考察,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级产业人才;选择部分企业实施首席工程师制度,在这些企业中按学科领域选拔若干首席工程师,并实行年薪制或特殊津贴制;积极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大力开展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继续教育;积极探索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途径,对职工个人合法拥有的、企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可以依法吸收为股权(股份)投资、并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激励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积极性;深入实施“初创企业培育工程”、“民企百星工程”, 以推动产业、行业共同发展为目标,建立起民营企业家互相促进、共同成长的和谐环境。

---实施产业创新团队培养行动。依托“双百计划”、“创新岗位”计划,每年在我市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项目中设立10个左右的创新岗位;至“十二五”期末,共选聘50名左右“创新团队带头人”,建设50个左右“重点产业创新团队”,带动培养300名“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努力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卓越、引领作用突出、团队效应显著、科研成果丰富的创新团队和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设立期内,按创新团队带头人每人每年10-15万元、创

新团队核心成员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岗位津贴补助。

---实施产学研人才交流行动。推行自主创新岗位制度,在企业设立一批自主创新岗位,吸引优秀人才领军承担企业自主创新项目;对自主创新岗位聘用的领军人才,由同级财政给予专项补贴,并在住房、就医及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优惠。开展企业访问学者试点,即支持高校教师以访问学者身份到企业进行咨询与合作研究。选择部分高校开展青年教师岗位实践试点,即规定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必须有半年时间在企业工作的经验。

(九)实施创新型城区建设工程

积极探索现代创新型城区建设的途径,选取2-3个特色城区作为试点城区,其中中心城区1-2个,远城区1个,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并在全市全面推广实施,努力实现“创新驱动、一区一特”的创新格局。

---创新型城区政策创新试点。积极探索并建立有利于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性政策和灵活机制,包括在校区联动、研究机构与企业互动机制、大小型企业帮扶机制、科技产业孵育机制、成果推广与应用体系、区级财税支持等方面先行先试。

---在中心城区建设以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服务业为特色的创新型城区。大力推进技术市场管理机制创新,支持建立常设技术市场、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和信息市场,加强技术合同认定和登记管理工作,鼓励面向企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进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和

机制创新,按照拨款资助、有偿资助、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的转移、扩散和产业化;规范技术转移机构的管理,支持技术转移活动的开展,实行技术转移项目认定制度;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工商管理、土地流转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营造技术转移政策法律环境。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工业设计、信息化工业服务等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

---在远城区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产品加工为特色的创新型城区。培育农业科技创新主体,逐步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成为研发、推广、服务的主体;创新农村科技服务模式,启动实施科技富民专项计划,发展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机构;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与现代农业科技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开发计划、健康科技计划、粮食和食品安全科技计划、绿色生态和环境保护科技计划、循环经济科技计划等。

(十)实施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科技创新工程

围绕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发展目标,突出“重点、特色、示范、共建”,探索两型科技领域、整合两型科技资源、加强产学研合作,在武汉城市圈内大力开展两型技术的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研究两型科技共建机制、建设两型科技产业链、打造两型示范基地、构建两型科技创新平台、创建国家级两型科技品牌,发挥科技在“两型社会”及“中部创新圈”建设中强有力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共享城市圈科技资源。发挥武汉市作为创新型试点城市和东湖开发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新源头作用,吸收武汉城市圈范围内的创新型科技成果,建立武汉城市圈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大力推进城市圈科技信息共享平台、专业技术共享平台、科技投融资共享平台等三个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为建设“中部创新圈”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一是建设城市圈科技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建立科技基础资源在城市圈内“共知共建共享”制度,在继续完善省市共建“科技图书文献”、“大型仪器设备”、“软件开发测试”三大平台的基础上,重点推进“计算机辅助设计”、“科技创业与制造”、“科技供需对接”、“农业科技信息共享”等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向城市圈延伸服务;二是建设城市圈专业技术共享平台,根据城市圈不同地域中产业的特点,建设跨城市的专业技术共享平台,武汉市重点建设光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机电一体化和现代农业等高新技术领域的专业技术平台,黄石、鄂州、仙桃和潜江重点建设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医药和纺织服装等领域的专业技术共享平台,孝感、黄冈、咸宁和天门重点在汽车零配件、盐磷精细化工、农副产品加工和高科技农业等领域建设科技共享平台;三是建设城市圈科技投融资共享平台,以武汉市科技投融资体系为基础,积极吸引和整合城市圈的科技投融资资源,建设政府引导、官产金共投共管的城市圈科技投融资共享平台,共同建设城市圈创业引导资金,支持和引导城市圈企业创业,在总结武汉市经验的基础上,在城市圈全面推行科技

担保、科技保险试点,积极支持和引导武汉市风险投资公司投资城市圈的创新创业。

---共建城市圈创新示范基地。从钢铁、汽车、光电子一体化等支柱产业领域和武汉市十五个新兴产业领域,整合各方优势,创新合作模式,联手共建2-3个孵化器和科技园等创新基地,成为财政政策、税收优惠、产权激励等创新要素的聚合示范基地。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帮助示范基地内企业与武汉市优势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科技合作关系,企业与院所共同承担科技项目,共建研发中心、产业基地、实习点等,将先进科技成果在武汉城市圈内快速转化;二是借助武汉市的平台,将资金和资本运作模式引入示范基地,解决城市圈内中小城市普遍存在的企业自主投入不足、社会融资渠道不广、政府资金独木难支问题;三是借鉴东湖高新区成功经验,在示范基地内推广相应金融、法律政策和政府工作制度,提高政府效能、激发企业活力。

---共同推动85331“两型社会”科技行动在城市圈内实施。在武汉城市圈内重点培育建设8大“两型”产业链,即太阳能产业链、电动汽车与燃料电池产业链、LED与光伏构件产业链、RFID(射频识别)产业链、燃煤烟气污染控制技术及成套设备产业链、农村新能源产业链、水污染治理与水设备产业链、建筑节能产业链;重点建设5个具有全国影响的“两型”科技示范基地;重点建设3大科技创新平台,即专业化技术服务、科技供需对接、科技投融资三大平台;重点培育30个年销售额过千万、在两型社会

建设中示范作用显著、技术水平领先的“两型”产品,力争推出一批全国乃至世界“首台”、“首套”产品;重点培育10个年产值过十亿的“两型”科技示范企业。

四、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任副组长,科技、发改、经信、财政、人社、知识产权、统计、工商、质监、国税、地税、东湖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下设创新型城市建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市委副秘书长和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市科技局作为秘书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相应成立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此项工作。

---政策保障。结合国家和省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有关科技和自主创新的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制订出台《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决定》、《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推进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决定》、《武汉市建设创新型企业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修改完善《武汉市科技进步条例》等地方性科技政策法规条例。配套出台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的财政税收、产业技术、政府采购、人才引进、扩大国际科学合作与交流等优惠政策,完善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

---投入保障。“十二五”期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累计达到 1000亿元,市、区两级政府对科技的投入达到 100 亿元,市级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投入占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不低于3.5%。推动银企合作,积极培育和发展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建设中部地区知识产权交易中心,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融资,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支撑、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

---体制保障。建立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相结合的科技管理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改革科研计划管理体制,实行无偿使用、有偿使用、投资入股、事前备案事后补贴等多种投入方式。加强引导、整合创新资源,形成中央在汉院校所与武汉市的创新战略联盟。

---资源保障。探索建设“中部创新圈”,发挥武汉作为中部地区特大中心城市的作用,主导建立中部地区城市科技合作机制,促进区域内创新要素的合理流动。打破管理权限,整合利用武汉市优势资源,包括中央在汉科研院所、国有高新技术企业、部属院校拥有的科研优势、研发设备优势,以及工业园区的产业基础;综合调度武汉城市圈内优势资源,如矿产、能源、土地,统筹推进创新型城市发展。

---环境保障。进一步改善创新创业环境,大力吸引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机构、个人设立创业投资主体。降低创业、创新成本,通过风险投资、

科技保险、政府补贴、协会支持等多种途径保护创新失败。多渠道探索创新人才的培养、激励、集聚机制,营造优良的创新创业环境。大力培育创新文化,倡导敢于冒险、勇于创新、宽容失败、开放包容的创新文化,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鼓励,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实施全民学习计划,建设学习型社会。

五、进度安排

2010-20xx年为启动建设期:成立组织机构;确定实施方案并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将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与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后,各部门、各区依方案按照“资金化、项目化、措施化”的要求,制定6年工作进度计划;进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有关宣传工作;制定并颁布相关政策;研究创新型城市建设中各区、各部门考核体系并发布。

2012-20xx年为重点建设期:完成高校院所及校办院办企业的改革工作,完成创新型企业遴选及有关促进政策的制订工作。基本完成创新型城区建设工作,完成城市圈科技信息、专业技术、科技投融资共享平台建设;完成中介服务市场规范化建设;完成科技金融创新的有关试点工作;完成《武汉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修订等等。其中20xx年对创新型城市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及时总结并排查问题。

20xx年为总结验收期:各项工作深度推进,对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全面总结与表彰有关单位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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