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转护士管理制度

轮转护士管理制度

(一)护理部根据护理工作情况制定毕业生轮转计划并督促科室实施。

(二)科室应按护理部指定的计划,定出具体落实措施,安排中级或高年资护师带教。

(三)轮转科室应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做好基础护理、专科理论、专科护理技术的培训,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以德施护的护理理念。

(四)护士长和带教人员要认真抓好培训工作,各阶段目标明确,严格考试、考核,按时保质完成轮转计划。

(五)轮转护士应熟练轮转计划及要求并严格遵守和落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六)轮转护士应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学习、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查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七)轮转护士应虚心请教,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护理查房及学术活动,尽快提高自己的专科护理水平。

(八)每一科室轮转结束时,本人进行总结,科室护士长或带教老师填写评语,并将考试考核成绩记入轮转鉴定表,轮转全部结束时,要全面进行总结,轮转鉴定表存入个人技术档案。

 

第二篇:临床专科护士的培养及管理制度

临床专科护士的培养及管理制度

为加强临床专科护士的培养,完善我院护理人才队伍体系,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医院改革与发展需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临床 专科护士的培养及管理制度。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加强护理队伍专业化建设,以提高护士在专科护理领域的专业技术水平,促进护理工作和临床诊疗技术的同步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有计划、分步骤地在急诊急救、手术室护理、母婴护理、中风病护理,肛肠科护理等专科或专病领域开展专科护士培训工作,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专长,能较好地解决实际专科护理问题并指导其他护士开展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护理事业,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临床护理骨干。同时,通过强化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探索建立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护理人才培养模式,形成较为完善的在职护士培养体系,促进我院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三、临床专科护士的培养

1. 参加临床专业护士培训者须具有执业护士证书,有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护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2.参加手术室临床专科护士培训者要求有3年以上手术室护理工作经验;参加急诊科临床专科护士培训者要求有2年以上的急诊科护理工作经验。

3. 热爱护理事业,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及为护理事业奉献精神,本人自愿并经科室选拔、推荐。

4. 送出参加专科护士培训者必须与医院签订《护士外出进修合约》,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的专科护士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科护士资格证书;对未完成培训学习以及回院后不能或不愿开展专科项目者,按合约处理。

四、临床专科护士的管理

1.所有临床专科护士,须取得相关临床专科护士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专科护士应主动、及时地掌握本专科领域护理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每年至少1次参加本专科省级及以上护理继续教育项目的学习,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

3.临床专科护士应注重加强科学研究,每3年至少在护理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科护理工作论文或综述1篇以上。

4.临床专科护士应加强对其他护理人员的专业指导,并对专科护理有关工作提出完善和改进建议。

5. 临床专科护士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专科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相关学科知识,掌握专科危重病人的救治原则与抢救技能,在突发事件及急重症病人救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6. 临床专科护士享受专科护士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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