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8隐患排查

  

             

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

(8)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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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发布                        20##-10-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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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XXXXX有限公司... 1

8.1  隐患排查... 4

8.1.1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4

8.1.2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6

8.2隐患治理与预防... 12

8.3隐患治理奖惩制度... 13

8.4相关记录... 13

8隐患排查

8.1  隐患排查

8.1.1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将事故发生消灭在萌芽中,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事故隐患的检查、整改所涉及的工作。

3.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最高负责人、安全环保部负责对事故隐患的辨识、检查、监控和应急处理工作,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台帐。

4.基本要求

1)排查

(1)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在综合检查和巡回检查中及时发现隐患。

(2)安全环保部组织的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3)车间主任对班组作业过程中的隐患排查负有直接责任

(4)操作人员必须每天不少于一次对岗位操作点及周边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就立即向班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报告。

2)治理

(1)一般事故隐患,由技术人员对隐患的整改治理立即给出措施。

(2)较重隐患,安全环保部、技术设备部指派人员、指定时间,在整改治理期间内整改完毕;可能影响到其他人员操作的,要停止作业,待确认隐患排除,在有关安全管理人员或场部负责人同意下,方可作业。

(3)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与公司负责人确定方法和防范措施、落实部门及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及经费和物资等,待整改治理达到原定目标时方可恢复开工。

(4)对于因设备或技术等原因自身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给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的资质的治理机构及专业人员根据治理方案及时整改治理。

3)隐患排查方法和关键部位

事故隐患重点存在于生产第一线,是容易引起火灾、爆炸、中毒、触电、坍塌、坠落、撞击、翻倒、飞来、落下等重大事故的作业、物质和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1)根据危险辨识查找隐患;

(2)根据本单位曾经发生过的事故案例,复查隐患;

(3)从未遂事故中辨别危险因素;

(4)历次安全检查中指出的事故隐患点

根据工艺与设备检查隐患点:防护装置、接地线、保险装置、电源线、连锁控制装置、粉尘矽尘防护措施、通风、易燃易爆物品贮存运输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和警示牌设置、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4)统计分析

每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如实的统计分析,并发布统计分析结果。

8.1.2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定义   

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方案所称安全尘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①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②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⑧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4.职责

(1)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厂性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厂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全厂性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2)车间领导负责生产车间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车间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车间成员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车间领导负责对生产车间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3)隐患排查专家组负责专家定隐患排查工作: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隐患排查专家组对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4)安全员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表。

(5)定期评审修改安全检查表。

(6)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5.工作要点

1)隐患自查

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生产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应亲自参加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2)专家定期排查隐患

企业成立的专家组,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其中外聘安全技术专家不少于1人,不具备条件成立专家组的企业,应外聘专家定期排查隐患。凡被安监部门列为化工安全生产监管“红色”和“橙色”的企业,专家排查每两月不少于1次,其他企业专家排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专家排查应采用表格式(检查表式另行印发),对照企业现状逐项如实记录,检查结束后向企业主要负责人通报检查情况,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安监部门备案。

3)重点部位“十必查”

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十必查”:

一是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企业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

二是工艺技术管理、仪表联锁管理、 “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三是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特种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四是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必查;

五是设备检修作业、厂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串)料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六是企业防雷、防汛、防台风、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必查;

七是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情况必查;

八是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与当地政府部门应急联动机制、  “清洁下水”防止环境污染措施情况必查;

九是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设立批准、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方案备案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审查程序执行情况必查;

十是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必查。

4)隐患排查情况定期报告

企业建立车间(部门)、企业、安监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的机制,即:班组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给车间:车间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上报厂级领导;企业每月25日前要向乡镇(街道)、市(区)、市安监部门报送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表,企业当月排查和整改的较大隐患,应以书面形式上报。企业发现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安监部门。

6.重大事故隐患管理

1)重大事故隐患申报

(1)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向当地县(市、区)安监局申报,由县(市、区)安监局公示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辖市安监局,由省辖市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3)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尘产经营单位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由省安监局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4)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①  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②  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⑧  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2)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

凡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等级,论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并制定事故隐患整改的技术措施和应急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

(1)企业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①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②评审意见。

③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余概预算情况等。

④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⑤竣工验收报告。

7.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1)公司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影响大的隐患。建立隐患排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在企业销售收入中按照不低于千分之二十比率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整改。在提取安全费用的同时,一并提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对新发现的隐患,要随时增加整改资余,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通过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消灭传统工艺和落后的采煤方法和生产设备,最后实现本质安全的工作目标。

(2)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对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管理隐患治理专项资余的使用登记工作。

8.2隐患治理与预防

    1、各部室、车间要及时将排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每月进行汇总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2、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及时进行治理。

    3、公司安全环保部、车间要及时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跟踪验证,保证安全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

    4、依据公司《危险源辨识与控制程序》的要求,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及时制定具体专项治理方案进行治理。

    5、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的,车间负责人、班组长、操作工有权停止作业,各责任部门必须停工整改,严禁违章和冒险作业。

    6、各车间要认真依据安全隐患治理与整治要求,做好各种专项安全方案的制定工作,并进一步加大对方案实施过程的有效监督力度。

8.3隐患治理奖惩制度

在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部门和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处罚的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问题严重的要在公司内部予以通报批评;对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项目部、部室在年终总结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8.4相关记录

1.巡回检查记录

2.例行检查记录

3.综合检查记录

4.专业检查记录

5.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6.事故隐患登记表

例行检查记录

日期:            编号:                  编码:

综合检查记录

日期:                  编号:                  编码:

巡回检查记录

日期:                编号:                  编码:

 

第二篇:安全生产标准化—8、隐患排查和治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8隐患排查和治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8隐患排查和治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8隐患排查和治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8隐患排查和治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8隐患排查和治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8隐患排查和治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8隐患排查和治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8隐患排查和治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8隐患排查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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