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1.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2.向社会公开医院资质信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行业作风建设、大型医用设备设置许可等情况,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3.建立医院发言人制度,设立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并可根据公开事项的内涵不同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4.向医院职工公开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医院运营管理情况、人事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5.每年年初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落实院务公开中对职工公开的内容,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民主权利。

6.二级(县级)以上医院应当设有“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及运行程序与体制,制订的医院院务公开目录至少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基本要求。

 

第二篇:卫生院院务公开制度

卫生院院务公开制度

为强化医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医院的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医院改革,贯彻实践“三个代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务公开制度。

1、重要意义

推行院务公开是加强医院民主管理、促进医院健康发展、增强职工的责任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推动医院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广大职工办好医院的有效途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

2、院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和范围

⑴、医院重大决策和改革方案,包括发展规划、计划、经济目标等。

⑵、医院经营情况,包括业务收入、成本变动、经济效益和资产负债等情况。

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包括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福利待遇以及职工医疗费使用情况等。

⑷、职工关心的其它有关问题 。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包括工资收入、奖金等)及民主评议干部情况 ,部选拔任用及考核情况 , 药械采购计划、招投标、制度及计划执行情况,劳动用工情况,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⑸、其他需要公开的。

3、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⑴、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

⑵、召开会议,主要通过院务会、院长办公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研究和通报院内重大事项。

⑶、设立院务公开栏,张贴有关资料或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 ⑷、设立举报箱、意见箱、举报电话。

4、 院务公开的监督

建立由工会、职工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的职责是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监督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程序是否合法,职工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认真解决和答复。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定期对院务公开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医院院务公开各有关责任人对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应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或说明,对其中需要整改的事项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接受职工监督。医院职工和职工代表对公开的有关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依法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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