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保护母亲河——

关于开展“保护母亲河——

20xx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绿化委员会、林业厅(局):

20xx年是中国共 产 党成立90周年,也是国际森林年和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0周年。为宣传党的奋斗历程和丰功伟绩,激发广大青少年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引导青少年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积极投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共青团中央、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决定联合开展“保护母亲河——20xx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xx年4月—12月

二、主要内容

1.以红军长征途经的县为重点,建设保护母亲河——青年长征纪念林。红军长征途经的重要地点和党的历史上有重要意义地区的团组织和绿化委员会、林业部门,要根据当地生态环境建设需要,以县为单位,建设一片规模适中的青年长征纪念林。纪念林应纳入当地造林绿化任务统一规划建设,并设立纪念碑或牌匾等明显标志物,体现“保护母亲河——青年长征纪念林”字样。同时,组织青少年开展重走长征路活动,体验国情,感受变化,宣传环保。

共青团中央、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重点支持建设10处“全国保护母亲河——青年长征纪念林”(建设地点和建设要求见附件1、2),每处规划面积1000亩,以此引导各地开展植树造林工作。 - 1 -

2.围绕建党90周年,结合国际森林年和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30周年,广泛开展植树造林等活动。各地要利用当地革命遗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围绕当地生态环境建设实际,广泛开展义务植树、保护水源、生态体验等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深刻认识党的丰功伟绩和光荣传统,更加坚定地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4月22日为全国统一行动日。全国所有县级及县以上团组织和绿化委员会、林业部门要统一主题、同步联动,因地制宜开展植树造林等活动,形成声势。

三、组织领导

1.共青团中央、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共同成立全国“保护母亲河——20xx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3),由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和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领导担任组长,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行动实施过程中重要事项的研究决策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行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2.省、地、县三级团委和绿化委员会、林业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行动的组织实施。团组织主要负责活动策划、人员组织、媒体宣传等,绿化委员会、林业部门主要负责相关技术服务、业务指导、落实造林地块、提供树苗等物资,以及各活动现场宣传资料的汇集及使用。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保护母亲河——20xx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 - 2 -

是今年保护母亲河行动的重点工作内容,是服务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形成合力。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解阶段性工作目标,以点带面推动工作落实。要注意工作的普遍性和实效性,扩大植树造林规模,提高植树造林成活率。各地要在5月底前将有关工作方案和工作机构人员名单上报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加强宣传。要大力挖掘和树立植树造林、保护母亲河的优秀典型,纳入各级“母亲河奖”评选表彰范围。要总结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运用新闻媒体充分宣传,在广大青少年中营造纪念建党90周年、传承长征精神、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全国保护母亲河——青年长征纪念林”建设地所在省(区)要在4月16日前将全国统一行动日活动方案和纪念林建设方案上报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

3.建立机制。各级共青团、绿化委员会、林业部门要建立有效的沟通、督导机制,定期沟通情况,研究工作,确保行动顺利开展。要完善制度设计,把资源向基层倾斜,重点支持基层开展工作,同时吸引社会环保组织参与。要加强林木管护工作,建立起与林权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管理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省(区、市)植树造林情况进行动态通报,请各地及时上报相关工作情况。

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联系人:郭启华 王薛钢

联系电话:010-85212453

传 真:010-85212804

电子信箱:85212015@163.com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魏晓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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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84238511

传 真:010-84239231

电子信箱:bumenchu@126.com

附件:1.“全国保护母亲河——青年长征纪念林”建设地点

2.“全国保护母亲河——青年长征纪念林”建设要求

3. 全国“保护母亲河——20xx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共青团中央

全国绿化委员会 国家林业局

20xx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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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全国保护母亲河——青年长征纪念林”建设地点

河北省平山县

浙江省嘉兴市

江西省瑞金市

湖南省韶山市

四川省石棉县

贵州省遵义市

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陕西省延安市

甘肃省会宁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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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国保护母亲河——青年长征纪念林”建设要求

一、建设方案需包括的主要内容

1.建设地基本情况介绍(附现状图片);

2.建设规模及投资概算;

3.适生树种及造林密度;

4.相关保障措施。

二、青年长征纪念林碑要求

1.碑体图例

正面:

关于开展保护母亲河

关于开展保护母亲河

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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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碑体规格

(1)字体:“全国保护母亲河”为宋体,“青年长征纪念林”为魏碑,文字大小、颜色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2)碑体材料要永久坚固;碑体式样要美观大方,并与当地规划的建设环境、景观相协调。

(3)立碑位置:便于人们观瞻处,以发挥应有的宣传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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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全国“保护母亲河——20xx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汪鸿雁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张永利 全国绿化委员会委员、国家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郭祥玉 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部长

王祝雄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秘书长、国家林

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司长

程 红 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主任

陈 宗 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副部长 向可文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副秘书长

办公室主 任:郭祥玉(兼) 王祝雄(兼)

副主任:陈 宗(兼) 向可文(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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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深入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广泛开展争创“绿色文明号”、争当

关于深入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开展 “绿色文明号”、 优秀“环保志愿

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杭团联[2010]36号)

各区、县(市)团委、环保(分)局,各局(公司)、大专院校及直属团(工)委,各志愿服务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组织引领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杭州打造“六位一体”的低碳城市的生动实践,动员全市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我市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团市委、市环保局、市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决定开展20xx年“绿色文明号”、优秀“环保志愿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本次评选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城市为契机,以青少年低碳行动为抓手,引领青少年宣传低碳理念,践行低碳实践,创树低碳典型,通过深入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广泛开展“绿色文明号”、优秀“环保志愿者”评选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倡导低碳文明新风,为我市建设低碳经济、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生活、低碳环境、低碳社会“六位一体”的低碳城市作贡献。

二、活动口号

低碳减排、绿色生活

小事做起来、保护母亲河

三、评选步骤

1

1、自查自评(20xx年8月至9月中旬)。各创建集体或个人根据按照杭团联?2004?6号、杭团字?2004?15号考核标准(见附件5、6、7)进行自查,并填写《杭州市“绿色文明号”申报表》(见附件1)、《杭州市优秀“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申报表》(见附件2)、《杭州市优秀环保志愿者推荐表》(见附件3)、《杭州市青少年低碳体验点申报表》(见附件4)。

2、检查考核(9月中旬至9月底)。各单位要在自查的基础上通过集中汇报与抽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重点对各申报的先进集体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总结工作。

3、择优推荐(9月底至10月中旬)。自20xx年以来,团市委、市环保局和市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已命名表彰了四批市级“绿色文明号”、“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和优秀“环保志愿者”。20xx年团市委将择优命名若干市级“绿色文明号”、市级“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市级优秀“环保志愿者”、市级“低碳体验点”,并向团省委推荐若干省级“保护母亲河号”、省级“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各地各行业各服务组织要择优向团市委推荐。

4、表彰命名(11月底)。请各单位在11月前完成各项申报和推荐工作,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团市委将和市环保局、市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审核评定产生各类环保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发文进行命名表彰。

四、工作要求

2

1、统一认识。积极实施本次评选活动,动员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各界参与杭城低碳建设,是今后共青团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各地要统一认识,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联合部署。各地共青团和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在评选过程中,既要注重活动的长期持续发展,又要有阶段性的高潮迭起;既要使各项具体活动轰轰烈烈,又要切实有助于青少年“低碳减排、绿色生活”意识的形成和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

3、积极推荐。原则上各单位上报市“绿色文明号”、市优秀“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市优秀环保志愿者、市青少年低碳体验点、市级“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名额为2-3个;并在去年基础上积极申报省级“保护母亲河号”及省级“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候选单位若干(提供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即可)。

4、准时申报。请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将各类报表(见附件1、2、3、4)于20xx年11月10日前报团市委区县部,所有事迹材料的活动时间在20xx年11月至20xx年11月期间。

如有未明事宜,请与杭州团市委区县部联系,联系人:俞斌,联系地址:平海路61号,邮编:310006,联系电话(传真):87027698(F),E-mail:tswqxb@163.com。

附件:1、杭州市“绿色文明号”申报表

2、杭州市优秀“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申报表

3

3、杭州市优秀环保志愿者推荐表

4、杭州市青少年低碳体验点申报表

5、省级“保护母亲河号”考核标准(试行)

6、省、市级“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考核标准(试行)

7、杭州市“绿色文明号”考核标准(试行)

8、杭州市青少年低碳体验点申报条件

共青团杭州市委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杭州市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

20xx年8月16日

4

附件1:

杭州市“绿色文明号”申报表

关于深入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广泛开展争创绿色文明号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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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杭州市级优秀“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申报表

关于深入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广泛开展争创绿色文明号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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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杭州市优秀环保志愿者推荐表

关于深入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广泛开展争创绿色文明号争当

杭州市优秀环保志愿者要求:1、能严格遵守杭州市志愿服务相关章程和制度,热爱志愿服务事业,热爱环保事业,从事志愿服务1年以上;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在推动本地区、本组织环保志愿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评价较高;3、原则上应获得过区级(含区级)以上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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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杭州市青少年低碳体验点申报表

关于深入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广泛开展争创绿色文明号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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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省级“保护母亲河号”考核标准(试行)

关于深入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广泛开展争创绿色文明号争当

9

注: 此适用于省级保护母亲河争创单位,由检查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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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广泛开展争创绿色文明号争当

附件6:

省、市级“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站”考核标准(试行)

关于深入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广泛开展争创绿色文明号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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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此适用于省、市级保护母亲河监护站争创单位,由检查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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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广泛开展争创绿色文明号争当

附件7:

杭州市 “绿色文明号”考核标准(试行)

关于深入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广泛开展争创绿色文明号争当

注: 此适用于杭州市绿色文明号争创单位,由检查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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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杭州市青少年低碳体验点申报条件

关于深入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广泛开展争创绿色文明号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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