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幼林抚育自查报告

白银区楼房沟林场20xx年度中幼林抚育

自查报告

市林业局:

为切实解决林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中幼林抚育管理,改善林木生长环境,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查找存在的问题,并积极进行了整改。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白银区楼房沟林场基本情况及20xx年度中幼林抚育自查结果

白银区楼房沟林场位于白银市区西南郊,地跨西大沟,金大沟及东大沟;北接城区,南交乡村,西邻皋兰,东望靖远,总面积8963公顷。林场现有管理人员96人,其中正式职工5人,长聘职工91人。自19xx年造林活动初期面积仅为100多公顷,经过十余年的造林实践,现人工林面积已达到2000余公顷。

20xx年楼房沟中幼林抚育涉及1个林班,共区划18个小班;小班面积最大为26公顷,最小为12公顷。大多数为刺槐纯林,个别小班为山杏纯林、另有数个刺槐、杨树、侧柏及沙枣的混交林,总面积333.3公顷;林木平均年龄7年,平均树高7.9M,平均胸径7.6CM,株树为2100株/h㎡。灌木主要为天然生长的红砂、盐柴等,平均高度0.22M,平均覆盖度22%。地被物主要以短花针茅、篙类等,平均高为0.14M,平均覆盖度为11%。

二、中幼林抚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由于造林使用大苗,且密度过大,受水、光、气、热、土壤肥力竞争的影响,林分前期生长较好;大部分小班枝量大,透光条件较差,这样会影响林木后期的生长,必须通过抚育措施调整林分生长空间,减少枝条占用空间量,促进林木后期健康生长。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四

 

第二篇:中幼林抚育

4.1中幼林抚育

4.1.1抚育对象

全省范围内防护林、特用林和用材林的中幼龄林。

4.1.2抚育条件

4.1.2.1防护林

⑴郁闭度0.8以上,林木分化明显,林下植被受光困难的林分; ⑵遭受病虫、火灾、雪压、风折等严重自然灾害,受害木达到10%以上的林分。

4.1.2.2特用林

⑴密度过大,竞争激烈,林木分化明显,影响人们审美和风景游憩需求的林分;

⑵生长发育不良已不符合特定主导功能的林分;

⑶遭受病虫、火灾、雪压、风折等严重自然灾害,受害木达到5%以上的林分;

⑷出于观赏目的需要改变群落结构与组成的林分。

4.1.2.3用材林

⑴每公顷树高30 cm以上幼树超过3000株,或30 cm以下的幼苗、幼树超过6000株,更新频度超过60%(2 m×2 m样方25个以上),幼苗、幼树层的植被总覆盖度80%以上,非目的树种、残留的上一世代林木、霸王树以及杂草、灌木、藤蔓及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天然幼龄林。

⑵郁闭度0.8以上,林木分化明显,过度整枝,直径生长明显下降的林分。

⑶遭受轻度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自然灾害的林分。

4.1.3抚育类型

中幼林抚育种类包括透光伐、生长伐、生态疏伐、景观疏伐、卫生伐、修枝、割灌除草类。各抚育类型实施对象详见下表。

表4.1 江西省各类中幼林抚育类型情况表

中幼林抚育

4.1.3抚育规模

4.1.4抚育技术要点

4.1.4.1透光伐(透光抚育)

⑴抚育目的:按照确定的保留株数,间密留疏,去劣留优,保留珍贵树种和优质树木,调整林分结构。

⑵抚育的方法:根据林分特征以及交通、劳力等社会经济条件,选择全面抚育、团状抚育或带状抚育。

⑶伐除对象:伐除抑制主要树种生长的次要树种、灌木、藤

本、高大的草本植物。一是在纯林或混交林中,主要树种幼林密度过大,树冠相互交错重叠、树干纤细、生长落后、干形不良的植株。二是实生起源的主要树种数量已达营林要求,伐去萌芽起源的植株;在萌芽更新的林分中,萌条丛生,择优而留,伐去其它多余萌条。三是在天然更新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已获成功的间伐迹地或林冠下造林,新的幼林已经长成,需要砍除上层老龄过熟木,以解放下层新一代的目的树种。

⑷透光伐林分选择:郁闭度0.8以上的幼龄林,且林分生长状况不良或防护效果不佳。

⑸起始期:根据树种特性、林分生长状况、森林经营目的确定透光伐起始期。在幼林郁闭后,目的树种受到非目的树种、灌木、杂草压制时进行透光伐,一般首次抚育年龄以5-6年为宜。

⑹抚育强度:对于天然林,抚育采伐后每公顷均匀保留2400~3600株幼苗幼树,郁闭度或林冠覆盖度不低于0.6。在风雪危害严重的地段首次透光伐的郁闭度一次不得降低0.2。对于人工林,伐除总株数的15%~50%,伐后保留郁闭度0.6~0.7。杨树林按培育的材种确定,抚育采伐后树冠不要再接触。

⑺间隔期:根据次要树种的萌芽状况确定透光伐间隔期,一般以3-5年为宜。

4.1.4.2生态疏伐

⑴抚育目的:按照有利于林冠形成梯级郁闭、主林层和次林层立木都能受光的要求,伐除受压木和霸王树,保留有益木,改善林分光照、水分、养份生态条件,提高林木生长率和抵御自然

灾害能力。

⑵抚育的方法:根据林分结构、林木生长状况确定采用下层疏伐、上层疏伐、综合疏伐或机械疏伐四种方法。

⑶伐除对象:伐除Ⅳ、Ⅴ级木,部分Ⅲ级木,以及过密的或受害的Ⅱ级木、个别Ⅰ级木;或者伐除位于林冠上方的霸王树、上一世代的残留木以及干形不良的优势木。

⑷生态疏伐林分选择:郁闭度0.8以上的幼龄林,且林分生长状况不良或防护效果不佳。

⑸起始期:根据树种特性、林分生长状况、森林经营目的确定透光伐起始期。一般透光伐首次抚育年龄以5-6年为宜。

⑹抚育强度:伐除总株数的15%~50%,伐后保留郁闭度0.6~0.7。未进行过透光伐的天然林及飞播造林的人工林,首次疏伐每公顷伐后保留1200~2800株,郁闭度控制在0.6~0.7之间。 ⑺间隔期:根据次要树种的萌芽状况确定透光伐间隔期,一般以3-5年为宜。

4.1.4.3景观疏伐

⑴抚育目的:按照森林美学的原则进行景观疏伐,改造或塑造新的景观,创造自然景观的异质性,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旅游和观赏价值。

⑵抚育方法:根据风景林造景需求,采用下层疏伐、上层疏伐、综合疏伐或机械疏伐四种方法。

⑶伐除对象:伐除影响景观效果的林木。

⑷景观疏伐林分选择:结合景区造景需求,应对风景林展示的景观效果进行合理调整的林分。

⑸景观疏伐的起始期、抚育强度、间隔期根据各地实际进行确定。

4.1.4.4生长伐

⑴抚育目的:用材林幼林经透光抚育,进入壮龄林阶段后,为了解决目的树种个体间的矛盾,不断调整林分密度,使保留木得以良好生长,并提高木材质量,缩短成材期,实现优质、丰产的目的。

⑵抚育的方法:根据林分结构、林木生长状况确定采用下层疏伐、上层疏伐、综合疏伐或机械疏伐四种方法。

⑶伐除对象:淘汰部分低价值的树种;砍去品质低劣和生长落后的林木;伐除对森林环境卫生有碍的林木。

⑷林分选择:一是郁闭度超过0.8以上林分;二是胸径连年生长量明显下降林分;三是枯立木与濒死木数量超过林木总数30%。

⑸起始期:根据树种特性、林分生长状况、森林经营目的确定透光伐起始期。起始期一般以进入中龄林后第2-3年。如速生丰产林杉木、马尾松、湿地松以7-8年为宜,杨树等速生阔叶林以5-6年为宜;工业原料林杨树、泡桐、桉树以3-4年为宜,湿地松以6-7年为宜;一般用材林杉木、木荷、枫香、柳杉以12-13年为宜,马尾松和栎、栲等硬阔树种以11-12年为宜。

⑹抚育强度:伐除总株数的15%~35%,伐后郁闭度不低

于0.6。

⑺间隔期:速生丰产林一般以3~5年为宜,工业原料林一般以2年为宜,一般造林5~10年。

4.1.4.5卫生伐

主要对遭受病虫害、风折、风倒、冰冻、雪压、森林火灾等灾害的林分开展,清除生态功能明显降低的被害木。

⑴抚育目的:维护与改善林分的卫生状况,防止病虫害发生蔓延,提高预防森林火灾能力。

⑵抚育的方法:定株采伐。

⑶伐除对象:主要对遭受病虫害、风折、风倒、冰冻、雪压、森林火灾等灾害的林分开展,清除生态功能明显降低的被害木。

⑷林分选择:受害立木株数大于10%的林分。

⑸卫生伐的起始期、抚育强度和间隔期依据林分受灾情况而定。

4.1.4.6修枝:

⑴修枝目的:消灭死节、减少活节,加大树干饱满度,提高木材质量;改善林内通风与光照状况及林木生长条件,减少树冠火、雪压和风害的发生程度,防止病虫害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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