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青春,与法同行演讲稿

青少年法制教育演讲稿

关爱青春 与法同行

(参考题目:杜绝暴力与犯罪,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张店公安分局兴学街派出所一级警司 冯静

各位老师、同学们:

今天有机会能和大家面对面地交流十分高兴。谈不上演讲、做报告,只是把与同学们学习生活有关、大家又比较关注的校园治安及相关法律问题结合我日常接触、办理的一些典型案例给大家做一下讲解,我讲的主题是《关爱青春 与法同行》。

“法律就在每个人周围 ”

说到法律,其实是无处不在、无处不用的。在当今的法治社会里,一个人如果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法律维权意识,吃亏不可避免。因为生活中随时都有意想不到的事情让你遇上。举个简单的例子,如同学们到商场里买东西,结果出门时警报器响了,你便被怀疑偷了东西,你不但会被搜身,还可能会被脱掉衣服;你买了一件假冒伪劣商品,卖方不但不退,还可能将你臭骂你一顿。这些事不但随时会发生,而且在有些同学身上已经碰到过。遇到这些问题怎么办呢?当然可以找他们论理,可如果他们不讲理呢?你也许打算用拳头解决问题,但武力能解决一切问题吗?而你又不愿忍气吞声,那么你只有拿起法律武器,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起诉,在学校你完全可以向你的老师寻求帮助。一句话,一旦你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时刻想着从法律那里寻求帮助,这就叫培养法律意识。因为除了法律,再没有比这更好 1

途径。

但不容回避的是,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令人忧虑。一项调查显示,我国中学生对《刑法》的基本了解只有16.4%,其他一些基本法律很多学生连听都没听说过。这就反映出,目前我国青少年法律知识水平、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仍有待全面提高。目前,一方面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比较突出;另一方面,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和破坏青少年成长环境的违法犯罪也呈增长趋势。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是弱势群体,他们往往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所以对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不仅要使自己懂法、守法,而且要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进而成长为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

“防范校园暴力与犯罪”

今年4月份,我们破获了一个持枪抢劫团伙案,缴获左轮手枪、钢珠枪、猎枪共三支,该团伙自今年1月至3月跨越淄博、东营等地疯狂抢劫作案8起,打伤3人,抢劫财物价值上万余元。令人惊奇的是,该团伙五名主要成员全部是18岁以下的青少年,最小的还未满16周岁,由于父母的娇惯,他们从小就厌倦学校的生活,白天逃学在城里闲逛,晚上也很少回家。主犯见某还在旅馆包了房间。一开始,几个人还只是以吃喝玩乐为主,日子长了,排场越来越大,手头的钱便不够用了。于是就合计着买来枪支弹药,开始着摸发财的新招。正在这个时候,李某的父亲为了能让儿子不出去惹事,就拿出积蓄买了辆出租车,本来想儿子有点事做会安份一点,没想到这辆车却给见某 2

等人抢劫提供了方便,有枪有车,呼啸来去,见某等人简直成了人人望而生畏的魔王。附近一些无所事事的少年纷纷前来入伙,这个团伙越来越大,有男有女竟常有一二十个人在一起鬼混。案发后,几个犯罪嫌疑人的家长才如梦初醒,李某的父亲在派出所还不时地教训李某说:“等你回来,我打死你!”那时他还没意识到儿子的犯罪行为已触犯了刑法,一时半会儿是回不来了。当时一名办案民警曾惋惜地说:“这么大年龄的孩子,正是成长的关键时刻,若不加强教育和引导,很容易会走上邪路。”那么青少年犯罪的成因主要是什么呢?简单来说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心理失衡、盲目攀比。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社会贫富差异较大,不同的价值观念碰撞、裂变,拜金主义、享乐之风对青少年危害很大。青少年犯罪往往始于心理、信仰危机。某地十八岁的少年A某,羡慕大款的潇洒和一掷千金,不顾家庭拮据,盲目和同学进行吃、穿攀比,达不到目的后心理失衡,遂铤而走险。有一天凌晨,他独自手持匕首将一酒吧女老板捅死,抢走了价值5000元的财物后大肆挥霍。这就是一个很典型的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被扭曲的案例。

二是家庭溺爱,任性骄纵。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庭与家风对青少年的心理及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从办理的多起案件中,我发现,犯罪嫌疑人大多是独生子女,有的家境并不富裕,但父母的溺爱养成了任性骄纵的性格,别人有的自己也要有,想什么就一定要得到,当满足不了时,强烈的虚荣心忌妒心驱使着他们,不计 3

代价不计后果。曾有一名涉嫌盗窃的女学生说,她偷的5位同学都是形影不离的好友,可她看见她们的手机、MP3时,“就像变态一样,一定要去拿。”这个女孩家庭清贫,父亲已经60多岁了,一直对女儿呵护备至,竭尽所能满足她的一切要求,女儿出事后,父亲每天到街上卖冰棍,攒钱为她退赔

三是精神垃圾,诱发犯罪。现代社会多元价值观造成精神垃圾、丑恶现象屡禁不止,严重侵害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如果追寻每位劣迹青少年的犯罪历史和初始不良行为,就会发现几乎都受到过暴力文化和色情文化的感染。一方面是社会上大量不良文化的客观存在,另一方面是正面宣传教育形式的枯燥乏味,这样,生理、心理尚示完全成熟,可塑性极强的青少年便会被不良文化吸引,甚至是沉缅其中。前不久,我与几位学校校长座谈时,一位校长感叹道:“课堂教育一个钟头,不顶录像厅一个镜头”;“老师苦口婆心讲一天,抵不上学生网络转一圈”。而我在办案过程中,经常深有感触的是,很多青少年犯罪(尤其是团伙犯罪)完全是受部分带有暴力倾向的影视作品的熏染,例如某些作品里所表现出来的“唯我独尊”、“狂妄自大”、“天下无敌”的思想就对未成年人有不可忽视的影响。比如说,过去同学们吵架时最爱说“我打你”,现在的口头禅都变成了“我杀了你!”。今年5月份我们破获了一个以抢劫、敲诈、伤害为手段连续作案的青少年犯罪团伙。这个团伙自去年11月份成立以来已作案20多起。据被捕的6人交待,他们经常看暴力录像,他们的团伙组织就是模仿香港某影片成立的。他们还模仿影片制定了自己的规章,如第五条是“…. 4

在必要时,要出手毒辣,不要心慈手软,不能感情用事。”我现在这么讲给大家听,大家可能感觉很好笑,但当时我的感觉是沉重,沉重,还是沉重!

通过对校园暴力与犯罪现象诱因的分析与探讨,每个同学应认真地从下述几方面思考如何来避免和减少犯罪事件的发生。

㈠遇到挫折和问题时,要理智对待,冷静处理,否则会酿成祸端。于某是某高中的一名住校生,一天,他发现自己的存折不见了,到银行一查钱已被提走。于某便怀疑是同宿舍的张某偷走的,因为于的存折上有密码,而以前于曾对张说过存折的密码是自己的生日,况且张也知道自己的生日。但是于某没有通过正当途径向老师报告,也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是决定实施报复行动。于是,于某选择一天夜里张某睡觉之机,从其枕头下偷走一个存折和一个建行储蓄卡,从银行提出了2000元钱挥霍。李报案后,于某很快被查获。最后于某因盗窃被刑事拘留。试想,如果于某采取的不是“自救”式的报复行动,而是向老师报告,向公安机关报案,结局会是这样吗?因此说,以后如果碰到了类似被盗窃、被殴打之类的事情,千万不要以牙还牙,要通过正当途径,向法律寻求帮助。

㈡多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学法、懂法,晶积月累,积少成多,避免因法盲或法律知识贫乏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而遗憾终生。案例:某校高三学生董某,学习成绩很优秀。高考结束后的一天,董某在上网时,无意访到了国家某部的内部网。按照法律规定,这是属于国家机密,未经允许,是不能随便进入的。但 5

是,董某为了验证一下自己的计算机水平,再加上强烈的好奇心理,董某便使尽所学本领,终于侵入该部机密网,获取了很多国家机密。一个月后,董某收到了大学通知书,却因非法侵入国家事务计算机信息系统,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5条,构成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处以三年有期徒刑。在庭审中,当被问到“你知道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是犯罪行为吗?”答:“不知道。”看,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却意识不到已经犯罪,对于一个即将步入大学的学生来说,是不是很悲哀的事情?

㈢。培养正确的业余爱好,做一个新世纪心理健康的中学生。现在,不少同学有一个共同的爱好:上网。去年7月,我曾连续接待过三名学生家长,其中一家长印象极为深刻,因为他是一名中学生的外公,已经70多岁了,他一进门就跪在我面前,求我把他外孙女“少管”起来。因为他的外孙女成天泡在网吧里,有家不回,有学不上,好不容易把她喊回家,家人请假轮流看管,她却趁家人睡熟时,从二楼窗台拴上床单跑了。她的外公对我说,你们把她关起来,总比她在外面闯祸强。还有一名家长说,因为上网,孩子已经辍学半年了,好好的前途给毁了,真是恨死网络了。其实,网络原本是良性的,是人们了解社会、学习、交友的有效途径;但随着网络的发展,它成了许多不法商人赚钱的门路,他们看准青少年思想不成熟这一特点,不断推出一些容易让青少年沉迷其中的玩意儿,使得那些自控能力差的孩子乖乖走进他们的圈套无法自拔,浪费了钱财,更荒废了学业,甚至诱发犯罪。今年3月11日晚,17岁的胡某在一网吧里玩一 6

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胡某每次都被别人“捅”

倒。坐在胡某旁边的一名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他忍不住对胡某冷

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大半尺长

的防身刀具,捅向那少年的胸口,导致受害人当场死亡,而胡某依然

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直到警方赶赴现场,胡某才惊醒:我是不是杀了

人,会不会坐牢?我这里还有一些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相关案例,时间

的因素,不一一介绍了,希望以这些案例唤醒仍臵于网络迷滩 中的

青少年,把握好自己的人生方向,切莫走向犯罪的深渊! 最后,我用两句话来结束今天的演讲:“前世之事,后世之师”。关

爱青春 与法同行。

(高中、职业学院法制课演讲稿)

作者电话:138xxxxxxxx

作者邮箱:hy021002@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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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与法同行演讲稿

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尊敬的评委、老师、同学们:大家下午好!我是九(1)班的——。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知法、学法、守法……生活处处有法。那么,什么才是“法”呢?

法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法律时刻提醒着我们,约束着我们,衡量着我们的行为。

法律是春,带给我们光明与希望;法律是夏,带给我们保护和绿荫;法律是秋,公平正义是它的准则;法律是冬,铁面无私,毫不留情。法律是正确规范人们行为的社会标准。

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我们应该思考: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法律约束不到我们。但是,你可曾知道,因为不懂法,不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就像大海中迷失航向的一叶小舟,漫无目的的乱闯,遇到一点风雨,就很容易被大海吞没。

20xx年6月9日凌晨,成都的一座高压电力输送塔突然拦腰倒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倒塌原因竟是电塔底部被人偷走了68块钢条,而下手的竟是9个未成年的孩子!他们了解过法律吗?他们想到过事情的后果吗?

悲剧总是不断发生着。同年,杭州5名平均年龄仅18岁的少男少女又因“口角之争”,将一名17岁少女杀害并分尸。2006 1

年8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2人被判死刑,2人无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15年。这是多么沉痛的教训啊!同学们,是什么造成了这些悲剧?是什么夺去了这些鲜活的生命?

对!是这些人对法律的无知,才使他们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是这些孩子霎时的冲动才导致了如此严重的后果!这一切,正是法律意识的淡薄,一朵朵正在绽放的生命之花才在瞬间凋谢。

我们完全有能力战胜自己!我们完全有能力主宰自己!遵纪守法,从我做起;遵纪守法,从现在做起。从认真听课做起,从遵守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严格自律;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

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请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要修身养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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