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工商分局无传销社区自查自评工作情况说明

阿拉山口工商分局20xx年度无传销社区(村、队)

创建自查自评工作总结

为更好地强化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打击、防控、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打击传销,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为建设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自治区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无传销社区(村、队)”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工商竞?2011?8号)的要求,分局按照无传销社区考核标准的要求,对辖区内阿拉套及艾比湖2个社区开展无传销社区工作进行自查自评。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定自查自评小组,制定自查自评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自查自评保质保量完成。

二、自查自评的主要内容和标准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无传销社区(村、队)”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其附件的要求进行,具体打分标准遵照考核表内容确定

三、通过对口岸2个社区资料查阅、社会走访等实际情况的了解,按照考核标准逐项打分,目前口岸2个社区能有效开展无传销社区各项工作,唯独综合信息平台未建立,将在下步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口岸无传销社区工作抽查率达到100%,平均分9.5分。

阿拉山口工商分局 2011.11.25

 

第二篇:庄子社区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计划

庄子社区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计划

庄子花园社区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消除传销的生存空间,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防止传销活动出现反复,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根据社区实际,制订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为依据,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行动,着力建立健全防止传销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

二、具体措施

(一)、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社区成立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综治专职社工等为领导小组成员.社区综治干部作为具体责任人,楼组长作为信息员,组建网络,把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互动机制。建立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打击传销的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的管理制度,将派出所、工商所、社区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居民,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应举报传销活动,及时掌握

传销活动动态,力争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建立信息机制。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建立社区内出租屋、常住人员、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账,做到社区内的基本情况底数清、情况明;要严密监控外来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做到“三个知道”,即知道是什么人、知道从事什么职业、知道主要有什么活动,及时为执法部门提供低打击传销有效线索。

(四)、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发放传单、图片及漫画,悬挂横幅标语,市民学校,简报等多种形式,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设立宣传栏加强宣传,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禁止传销条例》等。

20xx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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