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欠工作的汇报

关于住建局20xx年清欠工作的汇报 在麻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建设系统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市初步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20xx年麻城市建筑行业项目居多,涉及住房项目、工业项目的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数量剧增,其中报建项目建筑总面积约8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8.3亿元,在岗农民工约15300人,涉及农民工工资约1.5亿元占总投资百分之百分之一点八,11月30日成立了由建设系统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共检查在建项目31家、施工企业51家,检查覆盖率100%。走访农民工约1300人,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51份,排除农民工工资拖欠施工单位46家,需要回访单位3家,查出重点维稳单位2家。20xx年清欠农民工工资检查工作圆满完成。先将检查情况明细如下:

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支付良好的单位

建设单位:麻城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神光花园三期

施工单位: 湖北安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长青建设集团 湖北中进建筑

公司 麻城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武汉新六建筑公司 湖北长安建筑公司 总建筑面积:144288㎡

总造价:9451万元 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严格按合同执行,支付率达到百分之八十。

支付级别:良好

建设单位:麻城市铁兴房地产公司

建设项目:金桥商贸城住宅楼

施工单位: 湖北宏森建筑公司 总建筑面积:12882㎡ 总造价:510万元 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严格按合同执行,支付率达到百分之八十。

支付级别:良好

建设单位:陡坡山社区

建设项目:麻城市经济开发区公共租凭房

施工单位: 麻城市第三建筑公司

总建筑面积:4900㎡

总造价:343万元 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严格按合同执行,支付率达到百分之八十。

支付级别:良好

建设单位:屯仓管业

建设项目:屯仓管业厂区

施工单位: 歌山建设集团

总建筑面积:70000㎡

总造价:5700万元 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严格按合同执行,支付率达到百分之八十。

支付级别:良好

建设单位:麻城市长江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长江一品

施工单位: 麻城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49692㎡

总造价:3469万元 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严格按合同执行,支付率达到百分之八十。

支付级别:良好

建设单位:湖北广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滨江御景二期

施工单位: 麻城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50741㎡

总造价:4300万元 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严格按合同执行,支付率达到百分之八十。

支付级别:良好

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支付差及一般的单位

建设单位:湖北金龙纺织

建设项目:湖北卓尔金龙纺织厂房、宿舍

施工单位: 麻城市华兴建安(武汉中天建筑公司) 总建筑面积:22000㎡

总造价:976万元 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未严格按合同执行,支付率达到百分之五十。 采访农民工工人告知支付情况只有百分之五十。

支付级别:差

建设单位:麻城市成华物流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麻城市物流商贸城

施工单位: 麻城市第一建筑公司

总建筑面积:28202㎡

总造价:19741万元 工资支付:工程款支付严格按合同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率达到百分之四十。差欠农民工工资约1500万元。

支付级别:差

建设单位:麻城市城投公司

建设项目:幸福嘉苑

施工单位: 麻城市第四建筑公司 麻城市华兴建筑公司

湖北万泰建筑公司 湖北富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麻城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43972㎡

总造价:4130万元

工资支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未严格按合同执行,支付率达到百分之六十

支付级别:一般

建设单位:麻城市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东平居商住楼

施工单位: 麻城市华兴建筑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1590㎡

总造价:118万元

工资支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未严格按合同执行,支付率达到百分之六十

支付级别:一般

建设单位:麻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东方商贸城

施工单位: 麻城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兴麻建筑公司 湖北梦都

总建筑面积:19240㎡

总造价:1539万元

工资支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未严格按合同执行,支付率达到百分之六十。

支付级别:一般

上述情况是这次摸底检查的详细情况,未汇报的系支付正常的单位,对于支付良好的的单位要给予信誉加分,通报表扬,对于支付情况不理想的建设项目,对于后续工作我们积极介入,以保证农民工利益为前提,督促各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保障农民工工人过一个充实愉快的新年。 清欠工作的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成立了由建设系统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把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和全年工作目标,并作为对各部门的重点考核内容,通过调查走访各施工场地,直接询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承诺书等形式,真实的了解麻城市建筑市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二、 是加强协调配合,认真查办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各部门按照全市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一是建设部门认真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建立了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连带责任制度,实行与劳动保障部门情况互通制度和案件

联合查办制度。对在农民工工资清欠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施工、拖欠工程款、非法挂靠、违法分包、不订合同、恶意拖欠、携款逃匿等各种不良行为,各职能部门将联合查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凡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不予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列为不良行为进行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以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一是认真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制度,针对建筑行业季节性强、务工人员流定性大的特点,深入到建筑工地,与法人代表或项目经理签订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并按照工程进展的时间段进行跟踪,达到了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效果。二是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大大提高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意识,为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提供了保障。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办案力度。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依法加大惩处力度。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并严格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加

强对招收农民工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监控建筑业。三是严格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对资金不落实的、不发放施工许可证,在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方面严格把关,对恶意拖欠、情节言重的,主管部门已发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实施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增强用人单位守法意识,自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拒绝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实行新闻曝光。五是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结合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尽快实现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并加强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篇:清欠工作汇报

关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本着对广大农民工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与劳动保障局等其他有关部门配合,充分履行维稳的职能,全面整治我县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维护我县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近年来清欠工作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清欠工作

近年来我局不断调整和充实清欠工作小组成员,多次组织召开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作会议,重点教育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预防和制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预防机制为基础,坚决制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强化素质,及时高效处理拖欠投诉

我局坚持“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着落”原则,进一步加大了对清欠工作小组成员的业务培训,强化自身素质和业务素质,确保各种情形下清欠工作人员的及时到位;积极发挥机关职能作用,排查并及时处臵我县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拖欠隐患。

(三)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我局按照“属地管理,分工协作,统筹安排,上下联动”的要求,建立并完善应急处臵预案,积极解决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问题,主动与劳动保障局等其他部门配合,建立了有效的分工联动机制,通过部门合作确保一方平安。

(四)重点监控,积极防范突发事件发生

不定期的对全县建设工地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摸底,对 1

拖欠数额大、清偿难度高、易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项目和单位进行重点监督。主要对其负责人、民工班组长和有滋事苗头的个别人员进行重点监控,督促各方协商拟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和专项应急预案,并全程跟踪落实过程,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宣传,大力倡导文明维权

在建设领域等农民工集中的领域中广泛开展《劳动法》的学习,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宣传《信访条例》,加强对群众的教育疏导,引导农民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由于市场经济秩序尚不健全,在建筑工程领域发包方层层转包、分包行为的大量存在,使农民工无法确定义务主体,分包方又常因多方面原因无法兑现农民工工资,即使劳动保障部门处理了,甚至是法院判决了,少部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仍然得不到保障。

(二)由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建筑承包方不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民工也不愿签订,致使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存在实际上的困难,给清欠工作人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埋下了隐患。

(三)由于被告地址不明或无固定住址,造成寻找被告和送达困难,影响了案件查处效率。

(四)由于建筑业主拖欠工程款,资金不到位,造成建筑企业拖欠民工工资,这给清欠工作人员办案带来无法克服的困难。

三、进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分工联动机制

进一步加强与劳动保障局、建设局等机关部门的联系,完善各部门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对依法用工、法律援助、应急处臵等问题深入研究,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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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构建和谐、稳定容县”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劳动法》、《信访条例》的宣传学习,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民工的法律意识,积极与新闻单位密切联系,运用媒体的宣传力量,迅速将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深入宣传到农民工内心,使农民工真正认识到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工资实行月结月清的强制性。

(三)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主体不良行为的监管力度

加大对市场主体不良行为的监管力度,重点监督和监控不良主体及其责任人,对已竣工尚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的建设项目密切关注、加强监管,防止突发性农民工群体上访事件。

拖欠工人工资已成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一大顽疾,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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